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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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1工程概况............................................2
2项目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及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4
3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5
4项目各级管理人员与部门安全职责权限..................6
5项目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6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26
7安全检查与考评工作..................................27
8安全技术交底工作....................................27
9项目安全控制程序....................................28
1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29
11各种安全风险技术保证措施...........................33
12项目安全资源配备...................................54
编制说明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依据本工程施工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编制而成,具体参考文献资料有: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以及本公司的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等。
1、工程概况
1.1、项目简介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重庆市轨道交通环线工程冉家坝风亭组
1#、2#风井工程
2
工程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
3
建设规模
1#、2#风井土石方开挖量11000.00立方米
4
建设单位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5
勘察单位
重庆市地科工程勘察设计院
6
设计单位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7
承包范围
本工程以发包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说、设计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
8
工期要求
日历工期:
180天日历日;
9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10
安全文明目标
无伤亡、文明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11
开工日期
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1.2、工程概况
1.2.1、重庆轨道交通环线工程冉家坝组合风亭1#、2#风井属于深基坑开挖工程,工程施工内容有土石方开挖、锚喷、锚索支护、防水工程、二衬钢筋砼施工,1#风井分项工程有土石方开挖、锚喷、防水、二衬钢筋砼施工;2#风井分项工程有土石方开挖、锚喷、防水、二衬钢筋砼施工。
1#、2#风井完工后作为环线通风使用和环线施工时TBM掘进机进出口通道,所以每道施工涉及到质量和安全。
1.2.2、单位工程组成:
如下表所示:
工程名称
土石方(m3)
结构类型
总深度
备注
1#风井
约55000
一衬锚喷、二衬钢筋砼
41米
2#风井
约55000
一衬锚喷、二衬钢筋砼
45米
1.3、安全施工难点
1.3.1、安全施工难点
1.3.1.1、本工程位于重庆冉家坝中心地带,四周有重庆海关和中国审计署机关单位周围还有居民小区,并且轻轨六号线已建成通车,往来人群将能目睹施工情况,所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情况将直接受到社会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将成为项目施工中的重大压力。
1.3.1.2、本工程为位于东和广场和1#、4#出入口中间,且施工工作面狭窄,土石方和锚喷交叉施工频繁,特别是塔机的使用率非常高,必须做好各项工作协调。
1.3.1.3、1#、2#风井的土石方开挖和吊运。
1.3.1.4、1#、2#风井二次衬砌施工时的脚手架和结构支撑
1.3.1.5、锚索逆作法抗滑桩施工和下锚
1.4、安全施工重点部位
1.4.1、风井开挖的周边建筑物和风井本身的变形以及沉降、收敛;
1.4.2、土石方吊运和防护、人员上下、周边防护;
1.4.3、雨天排水;
1.4.4、施工用电;
1.4.5、二次衬砌的模板和脚手架;
1.4.6、临边防护;
1.5、安全风险识别分析
1.5.1、临边防护安全风险
1.5.2、机械设备使用安全风险
1.5.3、土方开挖岩层变形安全风险
1.5.4、土方吊运安全风险
1.5.5、降水排水安全风险
1.5.6、通风安全风险
1.5.7、高温施工安全风险
1.5.8、脚手架安全风险
1.5.9、临时用电安全风险
2、项目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及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
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以及公司项目施工管理的经验,建立如下图所示的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物质设备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兼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下设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专职安全员1人均持证上岗,施工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这样形成了完整的安全管理网络,为项目的安全管理奠定组织基础。
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程修前
副组长:
陈远忠
组员:
刁万里、刘敏、何耀、李舜、覃帮治、杨晶、刘庆
项目经理:
程修前
技术负责:
陈远忠
材
料
组
:
邱
文
谊
安
全
组
:
覃
帮
治
施
工
组
:
刁
万
里
后
勤
组
:
刘
敏
机
电
组
:
刘
庆
技
术
组
:
陈
远
忠
质
检
组
:
李
舜
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网络图
3、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环境目标
1.噪音达标排放;
2.污水排放达标;
3.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扬尘;
4.运输无遗洒;
5.废弃物分类存放,回收可再利用的废弃物;
6.最大限度节约资源能源;
职业健康及安全目标
1.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2.杜绝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
3.杜绝坍塌、滑坡等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
4.杜绝触电伤亡事故;
5.杜绝重大机械及交通事故;
6.因工负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其中因工重伤频率控制在4‰以内;
7.杜绝急性中毒事故;
施工安全
达标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
严格执行公司程序文件;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法中的相关条款;
严格遵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程;
文明施工
目标
达到重庆市文明合格标准施工工地;
4、项目各级管理人员与部门安全职责权限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
2、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3、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4、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
5、定期召开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与分析当前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并对存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
6、对项目安全防护费用投入进行决策。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
2、主持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3、对修改或变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进行重新审批与把关。
4、主持编制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5、主持制定并审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实施。
6、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项目整体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的验收。
7、负责领导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8、在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将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塔吊等)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
9、组织区域责任工程师开展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与控制。
10、定期组织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定措施、定人员限期整改;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现场的保护、伤员抢救及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
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就当前安全生产动态进行分析,对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责成相关人员整改。
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议。
2、经常对施工现场、车辆、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各种不安全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发现严重不安全隐患和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上级处理。
3、随时监督检查项目和班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对违章和冒险作业要立即劝阻,对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者,有权先行指令其停工,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对不认真执行或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越级上报。
4、参加由项目主持编制的施工方案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意见,并在施工中监督检查其落实和执行情况。
5、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监督其整改和实施。
6、督促工长和班组执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日工作,支持和指导班组兼职安全员工作。
7、协助项目和班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
8、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作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会同有关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
3、施工前要全面检查施工场地、防护措施、机具设备、电源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情况,存在不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在事故隐患未排除前,不得进行操作。
4、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并经常检查施工环境的安全情况,注意班内和工种间的互相配合,避免互相影响而发生工伤事故。
5、施工结束时,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电源、线路、机械设备,不得遗留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6、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和监督,违章作业一经指出就要进行改正。
7、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
8、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如实讲清事故经过,要积极协助调查人员工作,接受合理的处分。
9.经常自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刻苦学习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10、身体不适或情况不佳者,除去医院治疗外,应向工长或班长讲清原由,以便安排适当工作。
11、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2、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交叉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职责
1、对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作业),要加强安全消防管理,科学组织交叉施工,在没有针对性的书面技术交底、方案和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业,防止和避免发生事故。
2、划分交叉施工各方面责任区和各方的安全消防责任,同时应建立责任区及安全设计的交接和验收手续。
3、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班组应为下部施工班组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设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4、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之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消防责任、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5、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
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费用。
6、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协调和管理,各班组之间进行交叉施工,其各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出面协调、管理。
8、在交叉施工作业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项目部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护栏、安全网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出书面报告,需经项目部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9、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
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10、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造成不安全问题的施工队伍,总项目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出现场。
租赁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机械设备租赁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设备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双方各自建立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租赁、安装、维修单位
1.1、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1.2、所租赁的设备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明,其机械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3、租赁、维修、安装单位对设备的自身质量和维修、安装质量负责,并定期维修、保养;
1.4、带人租赁的设备,租赁单位应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
2、承租方对施工过程中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
不带人租赁的设备,承租方应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
5、项目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种,包括与项目合作的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
第三条、在项目范围内从事生产施工管理与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四条、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熟知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重大安全信息和安全发展方向,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有关规定。
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安全员和分包队伍安全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
熟知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明确管理责任,掌握管理制度,了解管理体制,并熟悉安全技术、安全检查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的相关规定。
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
熟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熟知本岗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4、项目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项目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现场操作工人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
培训主要内容:
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了解本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知工程施工的特点及本岗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紧急自救、互救知识和现场劳动纪律。
第五条、项目部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岗位紧急自救、互救知识、现场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条、项目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项目部建立项目所有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在生产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本项目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项目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专项教育,如安全普及教育、重大安全活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等,认真将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班前安全活动交底
班前安全活动交底作为施工队伍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之一,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
班组长要将安全活动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各成员在记录本上签名。
2、周安全活动
周安全活动作为施工项目经常性安全活动之一,每周开始工作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2.1、上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
2.2、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2.3、重大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4、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2.5、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3、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4、节假日安全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者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教育、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预防事故的发生。
5、施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5.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5.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5.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5.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第九条、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可由所在项目部负责按照本制度组织执行,或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参照本制度执行,相关资料报项目安全管理部备查。
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根据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障项目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特制定项目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目的:
坚持验收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全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施工现场各种安全用品、工具和设施以及暂设电气工程、机械设备质量,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避免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一关,各级领导,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坚持“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并予严格执行:
2、验收范围:
2.1、脚手架、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2、普通的脚手架,满堂架子等和支搭的安全网;
2.3、临时用电工程(包括:
暂设电气系统、电缆及架设、临电配电箱、漏电断路器、焊机保护器等);
2.4、各种起重机械、塔吊、吊装斗、其它机械设备;
2.5、土石方吊运水平防护架;
3、验收规定:
3.1、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它个人用品,由材料部门和安全部门对所进物品进行核验,检验合格备案后方可使用。
当发现有疑问时,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合格并备案后,才能使用。
3.2、普通的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堆料架和支搭的安全网,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
3.3、高大脚手架以及模板支撑等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项目安全员、公司安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部门/二级机构安全部门备案。
3.4、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由设备安装单位牵头,组织设备出租单位、使用单位、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经过自检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安装单位的自检报告)后,报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特种设备自检合格后,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验收前,可在设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的监护下试运行,但试运行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3.5、临时用电工程,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牵头,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单位、现场电工、方案制定人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3.6、现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牵头
3.7、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验收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3.8、土石方吊运水平防护架,按方案搭设后由安全员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4、严格奖罚:
4.1、各级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把住关口,严格按国家标准、规定和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
合格的予以验收,不合格的一定不予验收,提出改正意见。
如果不合格的验收使用了,发生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验收人的责任。
4.2、各级安全人员,要坚持“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
对于未经验收合格就使用的安全用品、工具和设施,以及暂设电气工程和机械设备等,安全人员视情况有权给予使用人和使用批准人经济罚款和工地危险部位停工。
对于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改正,各级领导应予积极支持。
4.3、对于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消除隐患、做出成绩的人员,根据成绩大小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及时发现项目各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各种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止“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及时掌握新的安全生产动态和各种制度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搞好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订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类型:
单纯性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等。
文明安全施工检查:
项目月检、公司季检、上级抽检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检查等。
专业类检查:
机械设备检查、行政消防保卫检查、卫生检查、环保检查等。
2、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2.1、查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2.2、查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建立与落实;
2.3、查现场隐患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4、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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