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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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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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
安徽雁沙贸易有限公司
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1、审验供货商是否对所供商品是否执行一站式食品电子备案(或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和产品标识。
2、清点、检查产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过日期等内容。
3、上货架或贮存,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销售食品
5、建立台账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第—条 为确保本超市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第五条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
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条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
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七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第八条 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为自律制度,本单位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本单位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合法的票证,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单位向消费者承诺的内容:
(一)不销售下列包装食品:
(1)无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
(2)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
(3)无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的;
(4)无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万分和含量的;
(5)无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的;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无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的。
(二)不销售无有效检验检疫证或者无有关合法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
第五条本单位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单位进货时,经查验发现不合格或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应拒绝进货,并将违法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
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
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营造放心、安全的购物、消费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措施:
一是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是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三是在经营场所或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四是通知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五是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二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下列不合格食品将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1、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2、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3、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4、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5、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6、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8、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9、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楚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要。
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
二、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销售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等”。
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
三、贮存、运输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
要与个人生活用品区分开,不得交叉使用,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特殊要求;运输过程中要生、熟分开、防蝇、防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四、工作人员装卸食品是要穿戴工作衣、帽,讲究卫生,轻搬轻放,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食品装车后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物,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五、库房内设置货架,按食品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生熟分开存放,与地面、墙面保持规定距离,做到物品规整,摆放整齐。
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有异味物品或杂物,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六、库房内要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存放食品。
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设置安全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避免害虫侵入和隐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和其他昆虫。
七、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专人负责随时上锁。
库房管理人员要对出、入库人员进行登记,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库房。
要对出、入库食品进行登记、查验,登记食品、数量、保质期等,做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准出、入库。
发现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
九、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并按照有关要求贮存、保管、运输。
十、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一、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义务。
十二、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晶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九)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事故
处置预案
为了提高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企业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员工树立强烈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在市场上继续发生或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护意识和食品卫生水平,加强企业生产卫生管理和监测,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检验制度,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企业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与企业有关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指:
由食用企业产品直接引发的突发性疾病,包括化学中毒和病原生物感染.
四、组织管理
企业成立由经理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与本企业有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防治工作。
常态管理下由生产主管、品控部和市场部负责日常防治工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亲自指挥。
主要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企业各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监测、汇总和收集社会上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企业工作形势,提出企业防治食品安全事故上的对策。
3、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我企业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4、建立完整的客户资料和服务制度,及时掌握产品市场分布情况。
5、严格把好质量,加强企业环境建设,改善卫生条件,消除污染源,保证车间、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销售出去的产品都是安全的、健康的,让客户和广大消费者用的安心、食的放心。
及时向市职能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中心汇报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样品留存工作。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为了使本公司经营有序开展,按商品购销及台帐制度,供财务、采购、销售参照执行:
一、公司与供货商的交易,应当索取供货商相应的证照,即: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货发票、出厂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联系电话),并每年核对一次。
二、公司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一式二份,一份交购货方备案,一份由公司留存。
三、公司要对每日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将品名、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商姓名等内容记录台帐。
四、公司要将供货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五、公司除详细等进货内容外,还应当将销售情况认真详细的登记,一旦发现有不合格食品售出,可按照销售记录迅速找到消费者找到并召回售出食品。
六、厂家按销售单及对应发票,准确发货,送货至客户,并请客户在送货单签字确认所收到商品无误。
七、客户退货商品直接交予公司或厂家,本公司财务必须做好退货记录。
八、每日一次上报收发存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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