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第五章 语法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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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第五章语法知识
現代漢語章五語法
一、名詞解釋:
1、语法:
是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
2、语法单位:
可分为四级,即语素、词、短语、句子,均为音义结合体;
3、句子:
具有一个句调,可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的语言单位;
4、句类:
根据语气划分出的句子类型,可分为四类:
陈述句、疑问句、感叹句、祈使句;
5、句型:
根据句子结构划分出的句子类型,可分为单句和复句两大类;
6、句式:
句子的特征分类,句式是根据局部特点分出的下位结构类型;
7、实词:
有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可充当句法成分的词;
8、虚词:
没有词汇意义,仅有语法意义,不可充当句法成分的词;
9、谓词:
指在前面可以加“不”,在句法结构中经常作谓语,同时能作主语和宾语的词。
包括动词、形容词和一部分描述性代词,如“这么”;
9、区别词:
表示事物的属性,有分类作用的词,其属性常存对立性质,故多成对或成组出现,如中式:
西式;
10、代词:
有代替、指示作用的词,与所代替、指示的语言单位的语法功能大致相当,传统语法按作用将之划分为三大类:
代替人或事物的人称代词,表疑问的疑问代词,指称或区别人事物的指示代词;
11、拟声词:
即模拟声音的词,又称“象声词”,如“叮当”。
有修辞作用,可使语言具体形象,予人以身临其境之感,故常运用于口语及文学作品中;
12、短语:
即意义上和语法上可搭配而没有句调的一组词,又称词组,是大于词而不成句的语法单位;
13、层次分析法:
分析短语和句子的一种方法,即尽量将短语或句子划分出两个直接组成成分,除联合结构等可能由多个并列组成的短语或句子外,其余均可采用此法,故又称“二分法”,最能反映出短语和句子的内部组合层次;
14、中心语:
即偏正短语中的中心成分,可为词或短语。
主要有三种类型:
定语中心语、状语中心语、补语中心语;
15、独立语:
句子中的某个实词或短语与其前后的词语没有结构关系,互不为句法成分,但句意上又是必需的成分,这种没有配对成分的特殊成分即独立语。
按表意作用可将之分为四类:
插入语、称呼语、感叹语、拟声语;
16、单句:
由短语或词充当的,有特定的语调,可独立表达一定的意思的语言单位,据不同的标准可分出句型和句类两类。
17、把字句:
又称“处置式”,指在谓语动词前用介词“把”引出受事、对受事加以处置的一种主动句;
18、被字句:
指在谓语动词前面用介词“被、给、叫、让”引出施事或单用“被”的被动句,是受事主语句的一种。
19、连谓句:
由连谓短语充当谓语或独立成句的句子,因大部分为动词或动词短语连用故又称“连动句”。
20、变式句:
在交际中出于修辞或语用上的需要而故意减省句法成分或调换成分的位置,这种变化了的句式即为变式句。
可分为省略句和倒装句两大类。
21、复句:
指由两个或以上的意义上相关而结构上互不作句法成分的分句加上连贯全句的句调所构成的句子。
22、分句:
结构上类似单句而无独立完整的句调的语法单位。
23、紧缩句:
由复句压缩部分结构上的词语所得,是分句间没有语音停顿的特殊复句。
【例:
他只要天一亮,就出发。
→天一亮就出发。
】
24、句群:
即句组,由前后连贯共同表一个中心意思的几个句子构成。
二、簡答題:
1、语法的性质?
答:
与语音、词汇相比,语法更具抽象性、稳固性、民族性,具体如下:
(1)抽象性:
语法是从众多的语法单位中抽象出其共同的组合方式、类型及如何表达语义的规则。
舍弃具体的内容而得出一般性规则,如“看看”、“写字”等词的重叠现象可得出词的变化规则:
有些动词可用重叠的方法以表动作的某一语义类型,即表少量或短时,可见语法具抽象性、概括性;
(2)稳固性:
语法是个由各种抽象规则交织而成的有紧密联系的系统,故经历百千年而变化缓慢,以便利于人们的交流,如主语在前谓语在后,修饰词在中心语前,古今如此。
(3)民族性:
各民族语言均有独特特点,表现在语音、词汇、语法上,如汉语的“我写字”藏语则写成“我字写”,汉语“两本书”,英语为“twobooks”,不用加量词,所以研究语法时应注意语法的民族特点。
2、划分词类的依据?
答:
划分词类的依据主要有三个,即:
语法功能,形态和意义,其中语法功能是最重要的,具体如下:
(1)语法功能;包括三小点:
Ⅰ词在语句中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即能否充当句法成分和充当何种句法成分,依之将词划分为实词和虚词两类+定义;
Ⅱ实词和另一些实词的组合功能,包括词类间能否组合,何方式组合,组合后发生什么关系等,如“太阳”可与量词“一个”组合,而不可与副词“不”组合;
Ⅲ虚词依附实词和短语的能力,包括虚词和什么实词组合,表何语法意义。
如“吗”用于句末表疑问语气;
(2)形态依据;可分为两种,一是构形形态,如重叠是动词、形容词的形式和语法意义都不相同的形态变化,此即不构成新词的形态变化;二是构词形态,如加词缀则改变词汇意义,“凿”为动词,“凿子”则为名词,此为构成新词的形态变化;
(3)意义依据;指语法上同类词的概括意义或意义类别,如名词表人或事物的名称,动词表动作行为,而“马、羊、牛”等的词汇意义虽不同而可概括成“事物”这一共同意义;
【附注:
因意义标准所划分出的类不能归纳词的组合规律,形态不是语言必有的因素,故而只有语法标准是划分词类的标准。
】
3、名词的语法特征?
答:
名词具有如下语法特征:
(1)常作主语和宾语,如牛吃草;多数可作定语和带定语,如河边柳树,不能作补语;
(2)名词前面一般可加表示物量的数量短语,一般不可加副词,如可说“一个人”而不能说“不人”;
(3)名词不能用重叠式以表某种共同的语法意义,亲属称谓及其他少数词如“妈妈”等属构词的语素重叠,不算构形的形态变化;
(4)汉语名词单复数同形,在表示模糊复数时部分指人名词可加构形后缀“们”表增加增加“之类”的意思,如“朋友们”。
4、动词的语法特征?
答:
动词具有如下语法特征:
(1)动词常作谓语或谓语动词,多数可带宾语,如“我爱祖国”;
(2)动词可受副词“不”修饰,多数不可受程度副词修饰,表心理活动的动词和一些能愿动词可加程度副词,如“很喜欢、很应该”;
(3)动词多数可后带“着、了、过”等表示动态,能愿动词除外;
(4)有些动作行为动词可重叠以表短暂、轻微之意,限于表示可持续的动作动词。
如“AA式”(想想)、“ABAB式”(打扫打扫)、“ABB式”(洗洗澡);
5、三类特殊的动词;【了解即可】
(1)是:
判断动词;
Ⅰ表事物等于或属于什么,主语等于宾语可互换,如“老舍是《骆驼祥子》的作者。
”
Ⅱ表事物的特征、质料情况,如“这就是双眼皮。
”
Ⅲ表事物的存在,主语多为处所词,如“遍地是牛羊。
”
(2)能愿动词:
即助动词,可用于动词、形容词前表客观的可能性、必要性或人的主观意愿。
有如下三种类型:
Ⅰ表可能:
能(够)、可能、可(以);
Ⅱ表必要:
要、应(该);
Ⅲ表意愿:
肯、敢、要、愿(意);
(3)趋向动词:
表示移动的去向,有单纯趋向词和复合趋向词两类;可单独作谓语或谓语中心,但常用于其他动词后形容词后表趋向,作趋向补语;
6、形容词的语法特征?
答:
形容词有如下语法特征:
(1)形容词常作谓语或谓语中心语和定语,多数可直接修饰名词,少数性质形容词可直接修饰动词作状语,如“红太阳”;
(2)性质形容词大多可受程度副词修饰,如“太小”,性质形容词的重叠式和状态形容词不能受程度副词修饰;
(3)形容词不能带宾语;
(4)有些性质形容词可重叠表性态程度的适中或加深,重叠后不能加副词“很”;
(5)有些单音性质形容词可带叠音词缀或其他词缀,如“红彤彤”;
(6)状态形容词本身已表特定状态或程度,且程度较深,不用加“很”或重叠以修饰,如“雪白”、“血红”;
(7)唯谓形容词指不可带“了”,句法功能上只能作谓词的形容词,一般不能由光杆形容词独立作谓语,可受“不”等词语的修饰限制。
7、名词、动词、形容词的比较?
动词、形容词
名词
谓语
1、能否经常坐主语、宾语
能
不能
2、能否经常作谓语
不能
能
3、能否受“不”的修饰
不能
能
4、能否用肯定否定并列形式提问
不能
绝大多数能
5、能否重叠
不能
部分能
6、具有概括意义
人或事物
动作、状态
7、表达作用
在于指称
在于叙写、描写
8、动词和形容词的比较?
动词
形容词
1、能否带宾语
绝大多数能
不能
2、能否受“很”修饰
多数不能
多数能
3、重叠方式及意义
AA式、AABB式;表示动量少或时量少
AA式、AABB式;表示程度加深或程度适中
4、概括意义
表示动作、行为、活动
表示性质、状态
9、区别词的语法特征?
答:
区别词有如下语法特征:
(1)能直接修饰名词和名词短语作定语,多数可带“的”形成“的”字短语,如“野生的”;
(2)不能单独作谓语、主语、宾语,组成的“的”字短语或联合短语可做主语、宾语,如“公私不分”、“西式的较贵”;
(3)前不能加“不”,否定时加“非”,如“非正式会谈”;
【附注】:
区别词和形容词的异同:
相同:
都可作定语;
不同:
形容词可作谓语、补语、状语,前可加副词“不”;
区别词只能充当定语,不可充当谓语、补语等,前不可加“不”;
10、数词的语法特征?
答:
数词有如下语法特征:
(1)常需与量词组合成数量短语方可作句法成分,如“十位老师︱走一趟”;
(2)数量短语常作定语、状语和补语,如“看了一眼”;
(3)一些数词有固定的用法,如“俩”是“两个”的合音,不能再加量词;
(4)倍数只可用来表增加,不可用以表减少。
分数既可表增加也可表减少,表数目的增加
以原来的数目作基准。
11、量词的语法特征?
答:
量词有如下语法特征:
(1)量词多出现于数词后,与数词一同组成数量短语作定语、状语或补语,如(一个)人;
(2)单音量词大多可重叠,重叠后可单独充当定语、状语、主语、谓语,但不能充当补语;
(3)量词不可单独作句法成分,只有数词是“一”,在动词后头介词前头,或是量词前有指示代词“这、那”时方可省略。
如“带份礼物”;
(4)量词和名词的组合有民族性,在普通话和方言中的组合有所不同,如“一个人”和“一块人”;
12、副词的语法特征?
答:
副词有如下语法特征:
(1)副词均可作状语,程度副词“很、极”还可作补语,表示限制人或事物的范围的范围副词还可用以修饰名词性成分,如“好得很”;
(2)副词一般不可单说,具附着性,只有“不、没有”可单说;
(3)部分副词兼有关联作用,可单用或成对使用,如“有说有笑”;
13、代词的语法特征?
答:
代词有如下语法特征:
(1)人称代词可分为三身代词和非三身代词,三身代词包括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
(2)指示代词用以指代人或事物,
Ⅰ“这”为近指,“那”为远指;
Ⅱ“这、那”可对举用以指代众多的人或事物,为虚指用法,既不确指任何事物,也有指导和代替作用;
Ⅲ“每、各”是分指,指全体中的任何一个个体,“每”侧重个体的相同一面,“各”侧重不同的一面;
Ⅳ“某”是不定指,“另”是旁指;
(3)疑问代词的主要用途是表示有疑而问或无疑而问,有任指和虚指两种引申用法,不表疑问;
Ⅰ任指:
表任何人或事物,说明在说说范围内无例外;
Ⅱ虚指:
指代不能确定的人或事物,包括不知道、说不出和不想说的;
14、“我们”与“咱们”的区别?
(1)“咱们”包括说话人和听话人双方,即包括式用法,用于口语,是口语体;如“咱们再见吧。
”
(2)“我们”只包括说话人一方的群体,排除听话人一方,即排除式,是通用体;如“我们走了。
”
(3)谈话中只用“我们”时,既可用于排除式也可用于包括式。
如“我们都是中国人。
”(包括式)、“我们回去看你的。
”(排除式)
15、后身代词“自己”的用法?
答:
有三种用法:
(1)复指:
跟在复指对象后面,如“我自己知道。
”
(2)回指:
直接充当主语、宾语,回指前面出现过的某人,如“我看了半天,自己看不懂。
”
(3)泛指:
泛指任何一个人,如“自己的事自己做。
”
16、虚词的特点?
答:
虚词共有三个特点,列举如下:
(1)依附于实词或语法以表语法意义;
(2)不可单独成句,不可单独做句法成分;【原因】虚词无词汇意义!
(3)不可重叠;
17、“和”作为连词和介词的区别?
答:
二者有如下区别:
(1)连词“和”所接的两个词语是联合关系,一般可互换而句子的基本意思不变;
【例:
我和他出去了。
】介词“和”所接的两个词语无直接语法关系,不可互换位置;【例:
他不和我商量。
】
(2)介词“和”前可出现状语,连词“和”前不可出现状语;
(3)连词“和”有的可省略或改用顿号;介词“和”则不可;【例:
香蕉和梨】
18、连词的语法特征?
(1)具纯连接性;即连词只有连接作用而无修饰作用,如“不···不···”虽有关联作用,但两个“不”又起修饰作用,故不为连词。
(2)具双向性或多向性;即连词总要同时关涉到两个或以上的语言单位。
(3)联结分句的连词可出现在主语前面。
19、“着、了、过”的区别?
(1)“着”表动作正在进行或状态在持续,如“灯亮着”;而“了”表已成事实,如“上周只放晴了三天。
”
(2)“着”着眼于时段,表明动作、形状在变化,故与动词、形容词后的结果补语或时量、动量补语不相容,如“看三天”(√)“看着三天”(x)
(3)“了”着眼于时点,表动作已实现,后可接结果补语,如“看了三天”;
20、“关于”与“对于”的异同?
【同】:
二者看法相近,有时可互换,例“关于(对于)这个问题”;
【异】:
(1)表关涉、涉及的事物,用“关于”;用于指出对象用“对于”;
例“关于招生问题”/“对于不正之风”;
(2)“关于”组成的介词的短语作状语要放在主语前;“对于”····放在主语前后均可;
例“关于美学我所知有限。
”(√)、“我对于美学···”(x)、“我对于美学···”(√)
“对于美学我···”(√)
(3)“关于”组成的介词短语常作标题,“对于”组成的介词短语则较少见。
例“关于中国文学”(√)、“对于中国文学”(x)
21、短语的分类?
(1)结构类;据组成短语的词与词间的结构关系,可分为十二类,其中又五种基本类型,即主谓短语、动宾短语、偏正短语、状中短语、联合短语;
(2)功能类;据短语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而分,总体可分为名词性短语和谓词性短语两大类;
(3)按构成要素是否凝固,可将之分为固定短语和临时短语;
(4)按意义可将之分为单义短语和临时短语;
(5)按短语的成句能力可分为自由短语(可加句调独立成句)和不自由短语;
【前三种较为基本!
!
】
【十二类短语类型参见课本了解】
22、层次分析法的切分条件?
【了解】如考先答定义
(1)结构上,切分所得的两个成分必须是语法单位,即为词或短语或短语的等价物;
(2)功能上,切分所得的两个成分必须有语法关系,或习惯上可组成搭配;
(3)意义上,切分所得的两个成分加起来应符合整体的原意;
【注:
短语的等价物,例:
是|个劳动模范“个···”是“一个劳动··”的省略,故划分于此】
23、短语和词的异同?
答:
【同】:
二者的基本结构类型相同,都有主谓、联合、偏正、动宾、中补五种基本结构类型;
【异】主要有两点区别,具体如下:
(1)结合的程度不同;词的结合程度较紧,构成词的各语素间不可插入其他成分。
短语结合的程度较低,构成短语的各词语间可插入其他成分。
如“大学”不可扩展为“大的学”,属于词。
“新书”可拓展为“新的书”,属短语。
(2)表达的意识不同;词表达的意思多不是单纯的几个语素意义的相加,而是融合在一起表示一种与其相关的特定的含义,因而其所表达的意义是固定凝结不可分割的。
如“打算”是词,其意义不是既打而算,而是对某一事预先所做的安排。
构成短语的词与词之间的组合是临时的,表达的意义不是凝结不可分割的,各自保留其本身意义,未有融合成新的概念,如“打球”;
总之,词具有结构上的凝固性和意义上的融合性,造成其与词之间的差别。
24、主语的语义类型?
答:
主语的语义类型主就主语所表示的人、事和谓语所表示的动作之间的语义关系而言,主有如下三种:
(1)施事主语:
主语是动作、行为的主体、发出者,即施事,主谓的语义结构及关系是“施动者+动作”;如“我去北京了。
”
(2)受事主语:
主语是动作、行为的客体、关涉对象,主谓的语义关系是“受动者+动作”;
如“羊被狼咬死了。
”
(3)当事主语:
主语非施事非受事的人或事,又称“非施受主语”、“中性主语”,主语只是与动作有关联的当事,宾语才是施事。
如“我们丢了一只猫。
”
【施事、受事、当事均为语义层面上的概念,分别指动作行为的发出者、涉及接受者及施事受事外的语义角色】
25、谓语的语义类型?
答:
谓语的语义类型主根据谓语对主语的作用而划分,主有如下三类:
(1)第一类重叙述,叙述主语所做的事或与主语有关的事,主由动词性词语充当,故又称其
句为叙述句。
如“狼把羊吃了。
”
(2)第二类重描写,描写主语的形状,主由形容词性词语充当,故又称其句为描写句,如“远
近高低各不同”。
(3)第三类重判断说明,说明主语的类属或情况,故···判断句,如“鲁迅是浙江人。
”
26、定语的语义类别?
答:
定语是名词性短语中中心语前面的修饰语,大部分实词和短语可作定语,其语义类别按意义可分为两类,列举如下:
(1)描写性定语:
多由形容词充当,一般可回答“什么样的”问题,主用以描绘人或事物的性质、状态,突出其中本来就有的某一特性,使语言更生动形象。
如壮丽的故宫;
(2)限制性定语:
多由名词性词语、动词性词语和区别词充当,一般可回答“哪一种或哪一类”问题,主用以分类事物或划分范围,使语言更准确严实。
如野生动物、新衣服;
27、补语的语义类别?
【了解】
答:
补语是动词、形容词性短语里中心语后面的补充成分。
按意义类型可将之划分为如下七类类别。
(1)结果补语:
表动作、行为产生的结果,与中心语有因果关系,与中心语结合紧密,其间不可插入其余成分。
如“这个字写〈错〉了。
”
(2)程度补语:
表示达到极点或很高程度,限于“极、很”和虚义的“透、慌、死、坏”等词,或是量词短语“一点、一些”可表很轻的程度。
如“我心里痛快〈极〉了。
”
(3)状态补语:
又称“情态补语”,表由于动作、形状而呈现出的状态,中心语和补语间都有助词“得”。
如“他高兴〈得〉哭了。
”
(4)趋向补语:
表动作的方向或事物随动作而活动的方向,由趋向动词充当。
如“远处传〈来〉了脚步声。
”
(5)数量补语:
由数量短语充当,可分为动量补语和时量补语。
动量补语即用表动量的量词短语充当以表动作发生的次数,如“看了〈几遍〉。
”时量补语即用表时量的量词短语充当以表动作持续的时间,如“住了〈三天〉。
”或是表动作实现后所经历的整段时间,如“来了〈一个月〉。
”
(6)介词补语:
又称“时间、处所补语”,多及介词表动作发生的时间和处所,包括动作的
终止地点。
如“他们走〈向海边〉。
”
(7)可能补语:
中心语多为动词,或少量的形容词,有两种情况:
一是用“得”或“不得”充当,表有无可能进行或动作结果能否实现,如“这东西晒〈得〉晒〈不得〉?
”二是在结果补语或趋向补语和中心语之间插入“得/不”,表动作的结果、趋向能否实现,如“解决〈得〉好。
”
28、如何辨认动词后为补语还是宾语?
答:
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辨识:
(1)看标记;有助词“得”或可插入助词“得”的是补语,如“吃得完”;而某些“得”只是作为构词成分存在而非助词,则不为补语,如“取得胜利”。
(2)看关系;可用提问法看动词后的词可回答什么,如回答“动词是什么”则为宾语,如回答“动词得怎么样”则为补语。
如“爱干净”和“扫干净”;
(3)看词性;宾语可由名词性和谓词性词语充当,以名词性为主。
补语除了表时间的名词性成分外,限于由谓词性成分充当。
当然还有其余方法,如动词后是量词短语的词,有动量词为补语,如“看了三次”;而有名量词为宾语,如“看了三天”;也可用“把”字提宾法,即能用“把”字提到动词前的是宾语,否则为补语,如“吃饭→把饭吃”;
29、独立语的类型?
答:
从表意作用看,可将独立语分为以下四类:
(1)插入语:
使句子表意严密化,补足句意,有其中八种类型:
Ⅰ表肯定或强调语气,用以点明值得注意的内容或是作者不容置疑的态度,如“毫无疑问···”
Ⅱ表对情况的推测或估计,对所叙事情的真实性不作完全的肯定,如“我想我们可能会赢。
”
Ⅲ表消息的来源,多用“听说、据说”等词,如“据说他考了第一。
”
Ⅳ表引起对方注意,如“你看,我们能不管吗?
”
Ⅴ表总括性的意义,点明下文是归纳上文所得,或由此及彼,言明他事。
如“总之,取得胜利是我们的目的。
”
Ⅵ表注释、补充、举例,如“那段时间,也就是大一时期,我帮看他很多。
”
Ⅶ表对语言的附带说明,如“一般来说,你不会成功。
”
(2)称呼语:
呼唤对方以引起注意,如“师傅,你别见怪。
”
(3)感叹语:
用以表感情或应对的呼声。
如“嗯,我就走。
”
(4)拟声语:
模拟事物的声音,予人以真实感,加强表达效果。
如“呼-呼-狂风吹着。
”
30、主谓句的分类?
答:
由主语、谓语两个成分构成的单句即主谓句,从谓语的构成看,可将之分为如下小类:
(1)动词谓语句:
即动词性词语充当谓语的句子,具体下叙;
(2)形容词谓语句:
即形容词充当谓语的句子,常加上程度副词、语气副词或表比较的成分做状语、补语,如:
“说话要简洁”、“海风特别凉爽”;
(3)名词谓语句:
名词性词语充当谓语的句子,如:
“今天星期六”;
31、名词语于何种条件下可充当谓语?
【了解】
(1)只能是肯定句而非否定句;
(2)只能是短句而非长句;
(3)只能是口语句式而非书面语句式;
(4)限于说明时间、天气、年龄等口语短句;
例:
“二妹子,广东人”“昨天晴天”
32、主谓谓语句的类型?
答:
主谓短语充当谓语的句子即主谓谓语句,据全句的主语(即大主语)与主谓短语中的主语(即小主语)是施事还是受事及其间的关系,可将之分为如下五类:
(1)大主语是受事,小主语是施事;全句的语义关系是受事︱施事—动作;
【这件事︱大家都赞成。
】
(2)大主语是施事,小主语是受事;全句的语义关系是施事︱受事—动作;
【他︱任何困难都能克服。
】
(3)大主语和小主语有广义的领属关系。
【他︱工作很好。
】
(4)谓语里有复指大主语的复指成分;【这孩子︱我也疼他。
】
(5)大主语前暗含一个介词“对、对于、关于”等,大主语如加上介词则成句首状语。
【这件事︱他经验太多了。
】
33、非主谓句的类别?
答:
分不出主语和谓语的单句是非主谓句,由主谓短语外的短语或单词加句调构成,可分成如下小类:
(1)动作性非主谓句:
由动词语加上语调构成,不需要或不能补出主语,无需特定语言环境便可表达完整而明确的意思;【禁止吸烟!
上课了。
】
(2)形容词性非主谓句:
由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短语组成;【糟糕!
】
(3)名词性非主谓句:
由名词或定中短语构成;【小王!
多么真挚的感情。
】
(4)叹词句:
由叹词构成;【啊!
】
(5)拟声词句:
由拟声词构成;【轰!
】
34、把字句的特点?
答:
定义;有如下特点:
(1)动词一般不能单独出现,尤其不能出现单音节动词,动词前后常有其他成分,如其后常有补语、宾语、动态助词,或至少为动词的重叠式。
【把书放在桌子上。
把情况谈谈;】但也有例外,如动词为动补型双音节词或韵文则不受上述限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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