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方案的指导意见.docx
- 文档编号:7301326
- 上传时间:2023-01-22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2.21KB
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方案的指导意见.docx
《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方案的指导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方案的指导意见.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方案的指导意见
海口经济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制定专业教学
方案的指导意见
(讨论稿)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海口经济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制定专业教学方案的指导意见
(讨论稿)
专业教学方案(原称“专业教学计划”)是指导和管理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教学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海口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结合海口市中等职业教育实际,我校专业教学方案的制定工作根据如下意见进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为主、升学为辅转变。
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出发点,以满足岗位需求为基础,实施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基本理论、必备的专业技能教育,把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劳动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价值观放在突出的位置,重点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努力造就生产一线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就业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以专业面向岗位群的工作任务需要为主要依据确定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必须与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按照工作任务的逻辑关系设置课程,摆脱学科课程的思想束缚,打破学科体系的课程设置模式;按照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划分专门化方向,开发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就业需要、满足学生继续学习的课程体系,帮助学生尽早进入工作实践,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学习机会,逐步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
(二)以岗位职业能力要求分析为基础确定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必须符合专业对应就业岗位员工综合职业能力的要求。
要围绕职业能力的形成确定课程内容,以工作任务为中心整合相应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确定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
在增强对当前就业岗位针对性的同时,要增加通用性、复合性的教育教学内容,注重在职业情境和工作过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实践能力、团体合作能力、继续学习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三)以提高可测量性为目标确定质量评价标准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必须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和企业及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要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以及专业基本对口就业率、就业质量、就业稳定率作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客观依据;注重学历教育与职(执)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统称“技能证书”)相结合,建立对学生综合职业能力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用人单位、学校、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的学习评价制度;增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的可测量性。
三、招生对象与学制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一般以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或以上)学历(力)者为招生对象。
其中,以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力)者(以下简称:
初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的,其基本学制为3年教学时间,并且实行海南职业教育的“2+1”模式。
四、培养目标及要求
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从事本专业、行业岗位工作相适应的文化水平,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教学方案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专业所面向的职业群(岗位群)、业务范围、岗位能力要求等;对教学质量要求尽可能做出具体量化的陈述,量化标准要具有较强的可测量性。
五、课程设置
(一)课程类型
中等职业学校的课程按功能可分为文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按与专业的依存度,课程又可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含限选课和任选课)。
(二)文化基础课程
1、文化基础课程的任务是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其科学文化素养,打好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和接受继续教育的基础。
文化基础课程教学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文化基础知识程度和劳动就业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分层次教学和个性化教学;加强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加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加强与专业课程教学的结合和渗透。
2、以初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的所有专业,学生必修的文化基础课程包括社会学课程(含法律基础知识、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哲学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体育课。
3、《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规定的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文明行为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教育等,由学校在每学期安排一定的机动学时,单独开设专题讲座、综合课、辅导课或网络教学课,并将以上教育内容渗透到教育教学的整体过程中。
(三)专业课程
1、专业课程的任务是帮助学生掌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形成爱岗敬业的品质及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专业课程设置应当体现相应职业岗位(群)的知识、能力要求,突出其综合性和实践性;专业课程教学应整合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实施“一体化”教学。
2、专业课程内容主要突出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切实扭转片面强调学科体系完整性、忽视工作体系实践性的状况。
结合专业面向的岗位群,按照实际的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和工作情境,设置和调整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形成以工作需求、工作任务引领的核心课程和技能训练项目。
3、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与相关职业领域内技能考核要求相结合,把相关技能证书的应知应会内容安排到教学环节中,使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社会认可程度高、对就业有实际帮助的技能证书。
4、专业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训课程(含教学综合实训和生产顶岗实习)。
其中,保证专业教学规格和目标的核心课程为必修课程;采用“大专业、小专门化”的课程组织模式,按专门化方向组织实施教学的课程为限定选修课程(每专业可根据就业岗位群的实际情况,设置2—5个专门化方向);其他与专业教学有一定关联的课程可设为任选课;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生产实践的顶岗生产实习为必修课程;依据专业教学需要,针对特定的工作任务或技能训练项目,整合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在校内开展的教学综合实训适度设置必修课或限选课。
5、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数量合计不得少于10门,其教学不得少于1040学时(未设置专门化方向的专业仅计专业核心课程)。
其中,专业核心课程数量一般不得少于6门,其教学不得少于800学时;每个专门化方向针对性教学课程数量不得少于4门,其教学不得少于240学时。
6、顶岗生产实习是专业教学的必要环节,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学校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顶岗生产实习方案。
顶岗生产实习方案要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为学生提供可靠的学习保障、劳动保障、安全保障,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相适应,保证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状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学生顶岗生产期间的人身安全,并明确顶岗生产实习的劳动报酬,坚决杜绝以工代学、工学脱节和放任不管。
每个专业的顶岗生产实习期限为1学年,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
六、教育教学时间安排要求(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七、专业教学方案基本格式要求(详见附表3)
八、专业教学方案的制定与管理
(一)专业教学方案分示范性教学方案和实施性教学方案两类。
示范性教学方案以由国家教育部或部委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和颁发的为准。
实施性教学方案参照本指导意见和示范性教学方案,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的要求组织制定,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后实施。
(二)实施性教学方案一经制定,原则上应保持稳定。
如因劳动力市场出现新的需求变化,确需对实施性教学方案予以局部调整的,应当经学校专业科(室)提出申请、教务部门审核、校级教学工作会议(或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后进行。
附表:
1、《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教学时间安排要求表》
2、《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时间安排表》
3、《专业教学方案基本格式》
海口经济学院附属中专
教务科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教学时间安排要求表
基本学制
招生对象
教学时间安排(周)
周学时
(学时)
教学
总学时
总周数
教学周数
复习考试周数
学校机动周数
顶岗生产实习
三年
初中毕业生
123
105
35
12
6
28—30
3000
注:
每学年的总周数为41周,其中教学周数35周、复习考试4周、机动2周。
顶岗生产实习按35周计。
附表2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时间安排表
基本学制:
3年招生对象:
初中毕业生
文化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
合计
品德课程
语文
数学
英语
计算机应用基础
体育
其他课程
小计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选修课
综合实训课程
小计
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道德与法律
经济政治与社会
哲学与人生
安全教育
专门化课程
其他课程
教学综合实训
顶岗生产实习
学时
(学时)
32
32
32
32
10
210
140
140
34
120
98
880
800
240
80
已计入专业核心课程或专门化课程
1000
2120
3000
学分
2
2
2
2
1
12
7
7
2
8
5
50
47
14
4
50
115
165
课程性质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或选修
必修
限选
任选
必修或限选
必修
注:
1.品德课程、体育课不得调整。
2.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专业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课程的学时,其调整幅度不得超过30%。
3.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限选课程的学时可适当增加,任选课程的学时可适当删减。
4.对计算机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可在文化基础选修课或专业课程中增加计算机类课程的学时。
5.每学时授课时间为40—45分钟,总学时不得超过3200学时。
附表3
专业教学方案基本格式
一、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
(一)专业及专门化方向名称:
(二)招生对象:
(三)学制:
二、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培养在生产、服务第一线从事××等工作,具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人才规格:
本专业所培养的人才应具有以下知识、技能与态度:
1.
2.
3.
4.
······
(三)职业范围
序号
专门化方向
就业岗位
技能证书
名称
类型
等级
颁发单位
(四)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
序号
能力模块
名称
每模块应具有的专业能力
各能力模块开设的主要课程及实训
1
基本素质
和能力
2
一般职业
能力
3
核心职业
能力
4
综合职业
能力
三、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按周分配)
学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小计
入学教育
课堂教学
复习考试
教学综合实训
顶岗生产实习
毕业教育
机动
合计
四、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一)专业核心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
技能考核项目与要求
学时数
(二)专业限选课程。
1.专门化方向名称:
序号
课程名称
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
技能考核项目与要求
学时数
2.专门化方向名称:
序号
课程名称
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
技能考核项目与要求
学时数
(三)综合实训课程(含实训内容、时间、地点,考核要求,组织管理、安全保障措施等)。
1.教学综合实训。
2.顶岗生产实习。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
课程分类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时
学分
各学期周数、学时分配
总学时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1
2
3
4
5
6
16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2周
文化基础课
职业生涯规划
必修
32
2
职业道德与法律
必修
32
2
经济政治与社会
必修
32
哲学与人生
必修
32
2
心理健康
选修
32
2
安全教育
必修
10
1
语文
必修
210
12
数学
必修
140
7
英语
必修
140
7
计算机应用基础
必修
34
2
体育
必修
120
8
小计
专业课
专业
核心
课程
小计
限选课程
(专门化方向名称)
限选
限选
限选
限选
小计
(专门化方向名称)
限选
限选
限选
限选
小计
任选课程
任选
任选
小计(应选)
综合实训课程
顶岗生产实习
必修
小计
合计
注:
以普通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的专业,其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参照上表制定。
六、必修课教材使用情况
序号
课程名称
选用教材名称
出版社名称
备注
注:
备注栏中需要注明国家规划教材、教育厅审查教材、其他教材、自编教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制定 中等职业学校 教学 方案 指导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