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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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修订
公司文化
一、帕尼柯精神:
敬业求实创新
二、帕尼柯经营理念:
以品质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
三、帕尼柯经营方针:
精益求精一切为用户着想
四、帕尼柯服务宗旨:
品质第一服务至上
五、帕尼柯环保理念:
全员参与保护环境
节约能源造福社会
六、帕尼柯环保方针: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在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致力于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
2、有效控制污水、噪声、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理,科学制定水、电及原材料的消耗指标,定期评审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七、帕尼柯使命:
为国家节能为百姓省钱为企业创利
八、帕尼柯价值观:
务实求新说干就干
相互尊重精诚团结
忠于帕尼柯实现自我
诚信为本服务社会
欢迎您加入深圳市帕尼柯科技有限公司,请仔细阅读本手册!
本员工手册的内容会根据实际需求加以修改,所有规章制度以最新修订版为准,届时望各位员工及时更新。
第一章公司介绍
一、公司简介:
二、公司组织架构图:
2013年组织架构
备注:
以上为2013年公司组织架构图,组织架构随着工作需要会作出相应的变动,以最新日期为主。
三、帕尼柯公司人才价值观
*公司不用的人:
●满腹牢骚,好高骛远的人;
●惹事生非,推卸责任的人;
●得过且过,不主动工作的人;
●官僚态度,只说不行动的人;
●三心两意,不能贯彻始终的人;
*公司可用的人:
●主动工作的人;
●工作认真,服从安排的人;
●遵守公司制度,诚实肯干的人;
●明白自己职责,有错就改的人;
*公司重用的人:
●一心为公,以公司利益为重的人;
●对工作敬业、勇于承担责任的人;
●具创新进取毅力,永不言弃的人;
●善于发现问题,立即解决问题的人;
●时刻关注公司宏图和目标并努力达成的人;
●持续改善自我,不断学习与公司共同发展的人;
●心胸开阔,从大局和他人角度出发忍辱负重的人;
四、员工福利:
为体现公司对全体员工的人文关怀,使广大员工能够在一个充满关爱、温馨的环境中舒心生活、愉快工作,公司特向所属员工提供如下福利:
(一)晋升加薪:
员工入职工作满一年后,在工作中积极努力,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享受晋升加薪待遇。
具体标准由行政部门按照公司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二)社会保险:
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并经公司同意转正者,可享受社会保险。
(三)节假日待遇:
1、所有员工均可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若有加班,则按1:
1.5:
3给付工资)。
2、所有员工均可在传统节日内得到珍贵礼品一份。
(四)住房:
被录用的员工,从试用期起可享受免费住宿,房间必要的生活设施由公司配备(住宿水电费自理)。
第二章制度简介及行为规范
一、工作规范
1.行为准则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2.工作态度
●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
3.工作纪律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4.沟通与投诉
✧提案制度:
员工可就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面随时提出建议。
✧接待制度:
●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时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随时接待员工;
二、员工发展
1.在职培训
●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公司鼓励每个员工参加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并建立培训记录。
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公司在安排员工接受公司出资的培训时,可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保外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
2.晋升机会
●公司优先聘用内部员工,将定期向公司员工发放职位空缺信息。
公司的政策和惯例是尽可能地从公司内部提拔晋升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三、员工考勤管理作业规定
为规范员工考勤作业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标准。
(一)出勤时间:
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安排部门员工出勤时间,有权视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或缩减工作时间;员工有完成工作的义务。
树立“高效率,高品质”的工作作风。
(二)刷卡规定: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并且要求员工本人亲自刷卡,规定如下:
1、总经理核准免予刷卡者、因公出差者、请假者、因公事未能刷卡而经主管证实者,可免予刷卡。
2、代人刷卡者、让人刷卡者、故意损毁磁卡者,首次发现予以记过,再次发现予以辞退。
3、所有员工必须到公司报到刷卡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中午下班、下午上班,两次刷卡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值班、连班者除外),不得一次刷卡,否则按迟到论处。
5、上班刷卡后,不得外出办理私事;下班时,亦需刷卡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论处。
6、未到下班时间等候刷卡者,以擅离职守论处,且主管人员负连带责任。
7、业务员因公出差或其他职员公出,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需刷卡后才能离开公司,并填写公出单经所属领导批准后方可。
8、上、下班忘记刷卡者,视情节按擅离职守或旷工处理。
(三)考勤内容:
1、迟到:
上班时间应到岗而实未到岗者,视为迟到(因公在外情况除外)。
(1)迟到5分钟(含)以内,罚款5元/人次。
(2)迟到5——30分钟(含),罚款10元/人次。
(3)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以上,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不到半日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按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一年旷工累计达五天者作自动离职论。
(4)因突发事件迟到,经查实者,以请假方式处理。
2、早退:
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者,视为早退。
3、旷工: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或在工作时间到岗、擅自离岗时间超过规定时限者,视为旷工。
4、员工因公外出,需事先办理好手续,填写《公出单》后方可离厂。
公出单需经所属部门领导签批,单据上必须注明缘由、拟达地点、预定返回公司时间。
因工作紧急未及时填单并签核者,到达公出地点后应及时与公司联络,否则按外出办理私事处理(注:
经审批完的《公出单》交行政部以作考勤依据)。
5、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需填写《请假条》经所所属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回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时,需打电话至部门领导办理请假手续。
6、员工上、下班或公出,有接受保安询问或合理检查的义务。
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开除处理。
四、宿舍管理规定
1、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新进员工需于办理好入厂手续的当日17:
30前到行政部办理住宿手续,即:
安排房间、床位并登记存档。
3、宿舍安排由行政部统一调配,所有员工的入住或迁出、调换房间及床位均须至行政管理中心办理书面申请手续,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4、住宿人员应注意礼貌及个人修养,与同宿舍人员或公司其他同仁和睦相处、友爱互助。
5、入住宿舍的员工对于贵重物品要自行小心保管,严禁有偷盗行为。
6、节约用电,人走灯熄。
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乱拉乱接电源线。
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器、明火,严禁贮放凶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7、节约用水,用水后随手关闭水龙头,做到人走闸关、杜绝长流水现象;
8、维护宿舍环境卫生,洗、晾的衣物均须按指定位置晾晒,在房间内不得晾衣物;被、帐、衣物均需于起床后整理就绪,不得随意放置;严禁从楼上抛扔杂物、和倒水;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严禁在走廊上洗脸、刷牙、洗头、洗衣服;不得把水倒入垃圾桶内;如厕后自觉冲水,手纸要放入厕纸桶内;严禁将杂物放置阳台边;
9、各室选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员工轮流担任本室卫生值日责任人(负责当日室内垃圾清理、清洁卫生、上班后关闭水、电、门、窗等)并上墙公布。
10、爱护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门上随意钉钉、涂画、张贴任何未经允许的纸张,不得损坏(床、风扇、照明灯、水笼头、门、窗、垃圾桶、消防设施等)所有宿舍公物,并且要爱护及正确使用。
11、宿舍设施损坏需要修缮,由寝室长以书面申请的形式交行政部,行政部负责派人修缮,属正常损耗的修缮费用公司负责,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12、一般情况下,当宿舍无人留守时,严禁非本宿舍人员进入宿舍(执行公务者除外)。
13、上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非工作关系,未经行政部会签核准不得进入生活区及进入宿舍。
14、一般情况下,只有住单身宿舍的员工才允许留宿亲友,集体宿舍员工一律严禁留宿亲友。
15、亲友来访留宿,必需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亲友留宿申请表》后至行政部进行审批(超过三天需经副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进厂留宿。
16、亲属留宿(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不超过15天,非亲属留宿不超过3天。
17、自觉遵守休息时间,各员工中午11:
30—13:
30及晚上18:
00—8:
00之间不得至异性宿舍逗留(若有特殊情况,需由宿舍保安陪同),不得有男女混居现象。
严禁在宿舍内、走廊、阳台上大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电视机、收音机以及打公用电话;严禁在阳台上聊天、闲溜,妨碍他人休息;每晚24点前准时熄灯,加班至24:
00时延后40分钟关灯。
18、员工每日必须在23:
45之前回宿舍(公务除外)超过23:
45回宿舍的员工必须至宿舍保安处登记,不得乱踢或攀爬铁门。
19、员工使用水、电由个人承担费用。
20、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打牌(包括打扑克牌、麻将、牌九、骰子等)以及进行黄、赌、毒等违规、违法活动。
21、集体宿舍内一律禁止使用电器、豢养家禽及家畜。
22、上班前,员工必须把床帘拉挂整齐,放置在床位下的物品不得超过床沿,并且摆放整齐;床内物品必须整理就绪;床帘铁线上不得悬挂衣物、毛巾及其它物品;宿舍内的公共通道及宿舍外的阳台、窗台、门窗柜上不得存放或悬挂任何物品。
23、离职人员将物品搬离宿舍后方能领取离职工资,搬离物品必须在下班时间内并有同宿舍人在场的时候进行。
五、宿舍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条:
凡有员工违反宿舍管理以下条例者,每次罚5元。
1、未经申请或许可擅自更换床位、房间、迁入或迁出住宿者。
2、在宿舍墙上、门上钉钉、涂画、张贴图画、涂污墙壁者。
3、宿舍员工已上班,本宿舍内未关照明灯、电风扇、水龙头的全体成员。
4、个人床位没整理、不听从寝室长值日分工及当日未值日者。
5、已过24:
00仍然未熄灯(特殊状况外)的全体宿舍成员。
6、在宿舍内大声喧哗者,24:
00之后仍在阳台、走廊、天台溜达者。
7、未按指定地方晾晒衣物者、在房内私拉铁线晾毛巾、悬挂衣物者。
8、洗衣、冲凉等用完水后未及时关水龙头者。
9、在宿舍内乱丢果皮纸屑、吐痰者。
10、超过规定的时间仍在打电话者。
11、经常在宿舍内和工友吵架者。
12、上班时间依然在宿舍逗留者(请假的员工除外)。
第二条:
凡有员工违反下列宿舍管理条例者,每次罚20元。
1、在宿舍内私拉电源电线、私自使用电器者。
2、在宿舍内豢养家禽、家畜者。
3、在宿舍内私自炊事、使用电炉等其它电器者。
4、未办理手续私自留宿或超期留宿亲友又没重新办理手续者、超过规定的探访时间亲友还未离开者。
5、向楼下乱扔垃圾、纸屑、吐痰及攀爬铁门。
第三条:
凡有员工违反下列宿舍管理条例者,依具体状况予以赔偿、通报(罚60元)、记过(罚150元)和开除(罚200元以上)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1、损坏公共财物者。
2、不服从保安人员、行政部管理且行为、态度恶劣者。
3、在宿舍酗酒、打架、故意闹事者。
4、在宿舍进行黄、赌、毒及有偷盗行为者。
5、私藏凶器、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者。
6、高空抛物者(如有伤人根据实际情况定)。
7、中午11:
30—13:
30、晚上24:
00之后仍在异性宿舍逗留及男女混居者。
8、不依探访、留宿规定要求,又不顾保安劝阻,强行带人进入宿舍者。
9、一个月内违反第一条三次,违反第二条二次者。
六、行政管理相关制度
1、安全管理规定
1.0目的
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确实维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为公司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0准则
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的各项措施。
3.0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
4.0职责
4.1公司管理委员会主任承担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
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实施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行使检查和监督安全工作的职权,协调和参与各种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安全培训工作。
4.2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审核管理委员会各项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的制定和各种事故处理的审批工作。
5.0安全管理规定细则
5.1公司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由生产部和品保部主管具体落实,生产部和品保部主管作为第一和第二责任人,对主管生产系统的副总经理负责。
5.1.2生产车间应对新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其他员工要进行在岗前培训,使之掌握“三会”:
即会报警、会扑救、会逃生的自我救生办法。
5.1.3生产车间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按照消防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5.1.4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1.5生产车间严禁随意拉、接电线,特殊情况下,需经安全管理责任人同意,并现场监督方可进行。
5.1.6生产车间的任何电器设备,若无明显标识,均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触摸;各类电器设备,非专业电工或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打开或修理。
5.1.7生产车间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得放置在电气开关、控制柜、配电箱等电源设备旁。
5.1.8电烙铁、插座和仪器等用电设备旁不得放置松香、酒精、塑料等易燃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放置在专门的区域,有易燃、易爆标识并有专人管理和使用,任何人未经专门管理人员同意,不得使用。
5.1.9生产车间员工在使用插座时,应严格遵循插座的额定使用限额,
不得超限使用;在生产工作中如发现有电器设备有异味,应立即关闭设备电源,并通知专业人员及时处理。
生产车间的用电设备在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在下班时,所有员工应整理好本工作岗位,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岗;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全面检查生产车间的各个区域,确定各个区域内的电源已关闭,电烙铁、锡炉、热风枪等发热设备已冷却的情况下,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品保部的测试工作间,在测试时应设置“测试中、有电危险”警示牌,并有专人现场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生产车间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生产车间应配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统一放置在标识区域内,定期检验、定期培训专人管理,人人会用,器材超过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缺少泡沫时应及时补充。
5.2仓库的安全管理规定
5.2.1仓库的安全管理由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并对主管生产系统的负责。
5.2.2仓库内应保持干净、整洁,物料堆放有序,过道保证畅通,对散落的易燃、可燃、易爆物品和仓库内的杂件应及时清除。
5.2.3仓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立专门的区域,最好放置在专门的房间内,与仓库的其他物品隔离开;如无专用房间,其周围应无可燃物品,且周围其它物品与其距离应保证在2米以外,在高温季节还应适当进行降温处理。
5.2.4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擅自拉、接电源,不得使用电炉和电热杯等用电设备。
5.2.5仓库内的照明灯具必须使用防暴灯具,且灯具与仓库内堆放的物品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距离不得小于1.5米)。
5.2.6应经常检查仓库的门窗,保证门窗的牢固无破损,门应用配备大号挂锁;仓库的窗户平时应保持关闭状态,在高温或梅雨季节应适当通风。
5.2.7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开库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下班时,应严格检查,确认无误后,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5.2.8仓库内应配备有消防设备,消防设备要定期检验,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并会使用与之相关的消防设备。
5.2.9仓库的其他管理规定参照公司的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5.3公司办公区的安全管理规定
,对部门安全管理负责。
5.3.2公司前台负责客户的接待,有客户来访时,应预先通知相应人员后,方可让客户进入办公区域。
5.3.3办公区内各部门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得私自改动网络或用电线路。
5.3.4办公区内人员严禁乱扔烟头,不得使用明火,吸烟人员应在专门吸烟区吸烟。
5.3.5各部门的空调、照明、电脑等用电设备在下班时应关闭电源,由部门主管统一检查,关好门窗后人员方可离去。
5.3.6各部门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损坏时,应交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5.3.7办公区消防设施由行政部定期检查,灭火器应存放在明显位置。
6.0检查与整改
6.1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物业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加大自身自检自查。
6.2行政部定时、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报管理委员会主任并备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3行政部应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检查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4行政部在进行检查时,如发现有部门有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时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被查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后报管理委员会主任,整改报告交由行政部备案。
6.5对发生的各种事故的调查报告和现场处理情况,各部门应及时上报管理委员会并呈报总经理。
7.0奖励与处罚
7.1对于在处理安全事故和安全危机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7.2年度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其成绩将列入部门绩效考核。
7.3在年度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部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将不能参选先进集体或先进工作者。
7.4安全管理责任人在任期内出现安全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罚款、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的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赔偿有关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5对违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工卡
3.2工卡
3.2.1工卡由行政部统一制作发放,绝对禁止任何人私自制作工卡以及私自涂改,违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2.2周一至周五正常出勤时间及加班时间,必须统一按规定佩带工卡.
3.2.3不得在工卡表面张贴任何装饰物,或在工卡的表面涂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2.4工卡的字迹模糊或卡牌破损时,应主动提出申请更换。
工卡因自身原因遗失者,需交纳办理工卡的工本费10元至财务部并重新补办。
4.0其它
4.1上班时,仪表以及衣着服饰应保持庄重、整洁、大方、得体,具体要求:
1.头发:
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
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
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
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
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6.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7.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3、费用报销规定
目的:
规范各部门费用报销准则及流程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职责:
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财务部监督并执行。
实施日期:
2013年4月1日起
内容:
一、交通工具乘坐及报销标准:
1、副总经理及以上职位者长途出差时,可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出差目的地的乘车标准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出租车,省内和省际的乘车以汽车或火车硬座为标准;短途出差时(广东省内),优先乘坐公共汽车,特殊情况下可用公司专车。
交通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报销。
2、部门经理及开发工程师长途出差时,可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硬卧或飞机);出差目的地(包括出差所在地省内和省际)的乘车以汽车或火车硬座为标准;出差当地,特殊情况下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短途出差时(广东省内),以乘坐公共汽车为标准。
发生的交通费用计入部门费用,按实报销。
3、业务人员长途出差时,可乘坐火车(硬座,特殊情况由部门领导签字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硬卧)、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深圳市内出差时,凭所乘公交车票实报(出租车费用不报),其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列入部门销售费用中考核。
4、客户服务中心人员长途出差时,可乘坐火车(硬座,特殊情况由部门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硬卧或飞机)、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出差所在地省内和省际的乘车以汽车或火车硬座为标准;短途出差时(广东省内),以乘坐公共汽车为标准。
其所发生的交通费用计入客户服务中心费用,按实报销。
5、公司其他人员出差时,标准按照相应出差标准执行,费用计入出差人员所在部门费用考核。
二、出差食宿及其它费用报销标准:
1、副总经理及以上职位者出差时,住宿费以200元/天以下实报(往返期间不报);
2、部门经理(包括中心主任)及开发工程师出差时,住宿费以150元/天以下实报(往返期间不报),电话费以10元/天补贴(深圳市内和公司账户缴费者不补);特殊情况下需请客、送礼时,应预先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所发生的费用计入部门费用;
3、业务部门人员长途出差时,按照150元/天包干(费用包含在外出差的交通和电话等全部费用。
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需请客、送礼时,应预先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客户服务中心人员长途出差时,按照120元/天包干(包含出差所在地的食宿费、本地交通和电话等全部费用),广东省内出差,当天确实无法返回时,客户服务中心人员应以书面(传真)形式申请,经中心主任同意、上级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可按照120元/天费用包干标准执行。
如未申请且未经中心主任同意和上级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则其在当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深圳市内出差时,因已开通了短号,故电话费用不予补贴。
上述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客户服务中心部门费用。
5、公司其他行政人员长途出差时,住宿费以80元/天实报,深圳市内出差时,电话费不补,费用计入出差人部门费用。
6、凡实行按天包干报差旅费的人员,长途交通费用由公司,按实际报销,在往返交通工具上的当日没有住宿的,不计算包干天数,和电话费(10元/天,银行缴费者不补)。
三、被借调人员费用及标准
被借调人员出差费用及标准参照上述条款执行,借调人员出差时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借调部门费用。
四、其它费用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需购买材料或工具时,应事先向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申请同意,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凭购买材料的发票(有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的)实报实销;如无发票,应在购买期间向部门主管领导说明,报销时,财务应检查收据(有销售单位盖章的)上有无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如无签字,则不予报销;如无收据或以其它票据冲抵,则不予报销。
2、出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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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 手册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