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鳊鲂类.pdf
- 文档编号:7288529
- 上传时间:2023-01-22
- 格式:PDF
- 页数:11
- 大小:397.05KB
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鳊鲂类.pdf
《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鳊鲂类.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鳊鲂类.pdf(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ICS65.150CCSB52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4702022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鳊鲂类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tockenhancementoffreshwaterspeciesParabramisandMegalobramapopulations(报批稿)2022-03-31发布2022-05-01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3/T24702022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蒋文枰、贾永义、顾志敏、刘士力、迟美丽。
DB33/T247020221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鳊鲂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鳊鲂类(ParabramisandMegalobramapopulations)增殖放流的术语和定义、放流水域条件、放流苗种要求、检验、标志、运输、苗种投放和效果调查与评估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内陆公共水域鳊鲂类增殖放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20361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SC1037鲂SC/T1075鱼苗、鱼种运输通用技术要求SC/T1132鱼药使用规范SC/T7014水生动物检疫实验技术规范SC/T9401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9429淡水渔业资源调查规范河流农业部783号公告-1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958号公告-14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鳊鲂类parabramisandmegalobramapopulations鳊属(Parabramis)长春鳊(Parabramispekinensis)和鲂属(Megalobrama)三角鲂(MegalobramaTerminalis)的统称。
4放流水域条件选择有土著鳊鲂类自然分布的水系中下游江河、湖泊等省级及以上渔业管理部门设定的增殖放流区域,以水流平缓、水面开阔,且富含水生维管束植物、浮游动物、水生昆虫、贝类和有机碎屑等饵料丰富的水域为宜。
选择其它水域进行增殖放流,应进行水域生态影响评估。
5放流苗种要求DB33/T2470202225.1苗种来源苗种供应单位应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5.2种质要求繁殖用亲本应为本地野生原种或省级及以上原、良种场保育的原种,三角鲂亲体还应符合SC1037的规定。
5.3苗种规格要求规格整齐。
夏花苗种体长3.0厘米,冬片鱼种和标志鱼体长8.0厘米。
5.4苗种质量苗种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1质量要求项目要求感官质量体形正常,鳍条、鳞被完整;体色正常,体表光滑有粘液;游动活泼、集群,活力强。
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死亡率、伤残率及畸形率之和5%。
药物残留渔药残留应符合SC/T1132的规定,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违禁药物不得检出。
疫病小瓜虫病不得检出。
6检验6.1检验资质苗种供应单位应于苗种放流前,向当地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申报检疫,由具备水产苗种检验检疫资质的机构进行抽样检验。
6.2检验项目与方法按表2的规定执行。
表2检验项目与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感官质量按照表1要求肉眼观察苗种样品的感官质量。
可数指标随机取样混合后统计死亡率、畸形率及伤残率之和。
药物残留按照GB/T20361、农业部958号公告-14和农业部783号公告-1的方法进行。
疫病按照SC/T7014的方法进行。
6.3检验时效应在增殖放流前7天内完成检验。
6.4检验组批DB33/T247020223以一个放流批次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7标志7.1标志数量标志鱼数量以放流总量的1%为宜。
7.2标志方法采用对生物体兼容且无害的荧光色素可视标志,宜标志在头骨上方表皮下,皮下标志物要求成团状。
标志时应避开阴雨天。
8运输8.1运输工具选用活鱼车运输。
运输工具在运输前应清洗、消毒。
其他条件应符合SC/T1075的规定。
8.2运输方法苗种运输前进行拉网锻炼,并停食24小时以上。
运输方式和密度应符合表3要求。
表3苗种运输方式及密度种类运输方式运输密度夏花苗种活鱼车充氧运输10万尾/立方米15万尾/立方米冬片鱼种不超过100千克/立方米标志鱼8.3运输管理运输途中采取遮光措施并保持充氧活水状态,温差控制在2以内,运输时间以不超过8小时为宜。
护送人员随时检查苗种和设备状态,及时清除水面粘液、泡沫等杂物,确保水质良好。
9苗种投放9.1投放时间夏花苗种为6月7月,冬片鱼种和标志鱼为当年12月翌年3月。
宜选择在晴天进行,遇恶劣天气应暂停放流。
9.2现场计数9.2.1抽样规则采用现场抽样,随机抽取3批次以上。
计算单位重量(千克)苗种数量时,小规格鱼种抽样重量(精度1克)该放流批次总重量的0.05%,大规格苗种抽样重量(精度5克)该放流批次总重量的0.1%。
每批次取样小规格苗种1千克,大规格苗种5千克。
DB33/T2470202249.2.2计数采用抽样重量法,随机抽取一单位质量的苗种进行计数,再将所有苗种进行称重,计算该放流批次苗种的总数量。
9.3投放方法9.3.1常规投放将苗种尽可能贴近水面,上风口缓慢投入水中,不宜从高处倾倒或抛洒。
9.3.2滑道投放适用于大规格鱼种。
要求滑道表面光滑,与水平面夹角45,且末端贴近水面。
9.4投放记录验收人员现场填写鳊鲂类增殖放流现场记录表(见附录A),同时对各个关键环节拍摄影像资料,并存档。
9.5放流苗种的保护与监测按SC/T9401的规定执行。
10效果调查与评估10.1定点调查按SC/T9429的规定执行。
10.2社会调查放流前后应定期对放流水域及周边渔区(渔民)进行社会调查,包括市场调查及问卷调查等。
10.3标志鱼回收放流后张贴标志鱼回收海报,回收时做好记录,填写鳊鲂类标志鱼放流回收情况记录表(见附录B)。
10.4效果评估每个增殖放流周期结束后,进行效果评估,编写效果评估报告。
效果评估内容应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1模式图淡水生物鳊鲂类增殖放流标准化技术模式图见附录C。
DB33/T247020225AA附录A(资料性)鳊鲂类增殖放流现场记录表鳊鲂类增殖放流现场记录表见表A.1。
表A.1鳊鲂类增殖放流现场记录表放流日期:
年月日放流地点:
一、放流合同任务(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承担单位供苗单位资金来源资金数量放流种类供应地点苗种规格苗种数量包装方式活鱼车尼龙袋运输方式车运其他二、放流验收(监督人员填写)当天天气情况天气:
;气温():
;水温():
;风力(级):
抽样记录投放方式常规投放滑道投放感官质量评价平均规格规格合格率放流总数量捐赠数量是否已按要求拍摄影像资料:
是否组织放流(验收)单位:
放流监督单位:
现场负责人:
监督人:
抽样人:
测量人:
计数人:
记录人:
DB33/T247020226BB附录B(资料性)鳊鲂类标志鱼放流回收情况记录表鳊鲂类标志鱼放流回收情况记录表见表B.1。
表B.1鳊鲂类标志鱼放流回收情况记录表序号渔民姓名捕捞水域捕捞时间捕捞方式标志种类性别(/)全长(mm)体长(mm)叉长(mm)体重(g)DB33/T247020227CC附录C(资料性)淡水生物鳊鲂类增殖放流标准化技术模式图淡水生物鳊鲂类增殖放流标准化技术模式图见图C.1。
放流水域条件选择有土著鳊鲂类自然分布的水系中下游江河、湖泊等省级及以上渔业管理部门设定的增殖放流区域,以水流平缓、水面开阔,且富含水生维管束植物、浮游动物、水生昆虫、贝类和有机碎屑等饵料丰富的水域为宜。
选择其它水域进行增殖放流,应进行水域生态影响评估。
苗种质量1.苗种供应单位应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繁殖用亲本应为本地野生原种或省级及以上原、良种场保育的原种,三角鲂亲体还应符合SC1037的规定。
3.放流苗种要求规格整齐。
夏花苗种体长3.0厘米,冬片鱼种和标志鱼体长8.0厘米。
4.放流苗种要求体形正常,鳍条、鳞被完整;体色正常,体表光滑有粘液;游动活泼、集群,活力强;规格合格率90%;死亡率、伤残率及畸形率之和5%;渔药残留应符合SC/T1132的规定,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违禁药物不得检出;小瓜虫病不得检出。
苗种运输1.选用活鱼车运输。
运输工具在运输前应清洗、消毒。
其他条件应符合SC/T1075的规定。
2.夏花苗种运输密度为10万尾/立方米15万尾/立方米。
冬片鱼种和标志鱼运输密度不超过100千克/立方米。
3.运输途中采取遮光措施并保持充氧活水状态,温差控制在2以内,运输时间以不超过8小时为宜。
标志1.标志鱼数量以放流总量的1%为宜。
2.采用对生物体兼容且无害的荧光色素可视标志,宜标志在头骨上方表皮下,皮下标志物要求成团状。
标志时应避开阴雨天。
现场计数1.采用现场抽样,随机抽取3批次以上。
计算单位重量(千克)苗种数量时,小规格鱼种抽样重量(精度1克)该放流批次总重量的0.05%,大规格苗种抽样重量(精度5克)该放流批次总重量的0.1%。
每批次取样小规格苗种1千克,大规格苗种5千克。
2.采用抽样重量法,随机抽取一单位质量的苗种进行计数,再将所有苗种进行称重,计算该放流批次苗种的总数量。
苗种投放1.夏花苗种为6月7月,冬片鱼种和标志鱼为当年12月翌年3月。
2.常规投放:
将苗种尽可能贴近水面,上风口缓慢投入水中,不应从高处倾倒或抛洒;滑道投放:
适用于大规格鱼种。
要求滑道表面光滑,与水平面夹角45,且末端贴近水面。
3.验收人员现场填写鳊鲂类增殖放流现场记录表,同时对各个关键环节拍摄影像资料,并存档。
效果调查与评估1.定点调查。
2.社会调查。
3.标志鱼回收。
4.效果评估。
图C.1淡水生物鳊鲂类增殖放流标准化技术模式图_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淡水 生物 增殖 技术规范 鳊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