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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说明规范要求
洛阳理工学院文件
院发〔2008〕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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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现将《洛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
教育毕业规定通知
洛阳理工学院院长办公室2008年12月4日印
洛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各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
2、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使学生得到以下方面的能力培养:
(1)调查研究、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验数据的测试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4)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5)技术经济分析能力。
(6)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撰写报告(论文)的能力。
(8)外语文献阅读翻译能力。
二、组织管理
1、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统一领导下,由院、系(部)分级落实完成。
2、教务处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2)负责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文件、表格等材料的公布和下发。
(3)协调解决系(部)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部署、质量检查和总结。
(5)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6)编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
(7)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
3、各系(部)负责本系(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本系(部)各专业培养方案,拟定本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向本系(部)的各教研室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检查场地、试验条件等的准备情况,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和动员,公布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和标准。
(3)按照指导教师的条件,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核。
对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要求试做并对试做情况进行验收。
(4)组织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表”,教研室审查和系(部)审批。
(5)各系(部)公布题目,组织学生选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统计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6)负责检查本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7)组织本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成立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和分析。
(8)对本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9)检查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
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专业基本训练和科研工作能力的培养。
2、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体现多样性原则,以满足不同学科、不同方向的科研实践训练。
选题可以是源于实际的课题,也可以是专题研究或理论研究课题。
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专长和创造潜能。
注重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运用新技术,尽可能安排有较多实践机会的课题。
要求结合实际的课题应占80%以上。
3、工科类专业选题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联系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或社会实际,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理科类专业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选题应来源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学科前沿;文、经、管、法、教育类选题,原则上要结合社会、经济、文化实际问题和跟踪热点问题。
4、选题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对于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且较为复杂的课题,要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注意选题更新,不得有5年以上的课题,每年选题的更新率要在25%以上。
5、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鼓励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想法,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命题。
题目要新颖,有一定的学术性。
6、选题要求一人一题,如果需要多人完成一题,必须明确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达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要求。
7、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后4周,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表”,经系(部)和教研室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系(部)在毕业实习开始前2周向学生公布。
四、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经系(部)审查认可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要善于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思想和言行,对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
2、提前掌握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了解、熟悉有关资料,并作好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
应安排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对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应不少于8学时。
3、指导教师与学生人数的比例一般为:
设计类1:
10;自然科学论文题目1:
8;社会科学论文类题目1:
12。
超过限额,要说明理由并报教务处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部分不计算工作量。
4、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外出。
凡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在3天以内者,经教研室主任批准;超过3天在两周之内者,经系(部)主任批准;超过两周者,除按学院请假手续报批外,还须报教务处审核,更换指导教师。
凡第二次请假,必须经系(部)主任批准。
教师请假期间,系(部)要安排题目相近的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指导。
教师返校后,应及时检查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与质量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予以及时指导。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每位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
1、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认真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记录本”。
2、向学生讲解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进度计划、写作或研究方法,为学生推荐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本科)、写作提纲,并认真对学生的开题报告(本科)、写作提纲中所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审查(修改)意见。
3、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设计、撰写论文、论文装订、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并对以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在外埠或外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部分环节的学生,其指导教师要将其在外事由、在外工作计划、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系(部)批准、备案。
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确保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5、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公式和数据、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对学生工作态度、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应用价值等做出书面结论和评价等次。
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有抄袭行为。
6、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指导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整理,并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交系(部)归档。
五、学生
(一)学生的资格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学院规定的学分,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尊敬老师,团结合作,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
凡教研室、系(部)随机抽查3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2、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
要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
3、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4、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定期打扫卫生。
注意安全用电,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水、电、门、窗及气源。
厉行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5、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任务后,应按有关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整理好,交指导教师评阅。
答辩后将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好并送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交系(部)存档。
(三)学生的任务
1、认真按照指导教师提供的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验研究等,并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2、接受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写出开题报告(本科)。
3、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指导教师评阅;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后定稿。
4、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六、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要求
1、设计类选题除完成设计任务外,必须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研究论文类选题必须撰写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结论正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数据可靠,结构紧凑,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流畅。
2、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摘要的字数一般为300字。
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字数一般为0.8-1.0万字,毕业论文的字数一般为1.5万字。
并需翻译1万印刷符(或译出3000汉字)以上的有关技术资料(并附原文)。
专科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字数一般为0.5-0.8万字、毕业论文的字数一般为0.7-1.0万字。
3、不同类别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其他要求。
(1)工程设计类:
独立完成不少于3张零号图纸的结构设计图、装配图和零件图,其中应包含1张以上用计算机绘制的具有中等难度的1号图纸,同时至少有折合1号图幅以上的图纸用手工绘制,查阅15篇以上与题目相关的文献。
(2)硬件设计类:
用计算机绘制原理图和制版图,搭出试验或正式电路并调试通过,必要时编写相应的开发程序,查阅15篇以上与题目相关的文献。
(3)软件工程类:
按照软件开发过程,编制源程序并调试通过,查阅15篇以上与题目相关的文献。
(4)艺术设计类:
完成一定数量的设计作品和一份设计说明书(论文),查阅10篇以上与题目相关的参考文献。
(5)论文类:
文中图表需用计算机绘制,查阅20篇以上与题目相关的文献。
4、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内容要求完整,应包括:
题目、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谢辞、参考文献、注释(可选)、附录。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见“洛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
七、成绩评定与评优
1、各系(部)负责本系(部)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审阅成绩(60%)和答辩成绩(40%)两部分组成,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对达不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学生,成绩应评为不及格。
2、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认真地审阅,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工作表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外语水平及论文质量等做出评价,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表”。
3、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每位学生都要参加毕业答辩。
各系(部)成立答辩委员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要求。
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作出评价,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评定最终成绩。
4、学院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院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各系(部)负责推荐候选人。
5、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和评优细则参见“洛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与评优办法”。
八、档案材料的管理
1、各系(部)负责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种档案材料的归档管理,保证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
档案材料至少保存3年。
3年以后各专业要挑选2—3份质量较高、有创新见解和实际意义的毕业设计(论文)存放学院档案室。
2、档案材料主要包括:
(1)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请表;
(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统计表;
(4)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表;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本;
(6)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其中包含:
①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
②开题报告(本科);
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表;
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
⑤附图(工程图纸)和软件光盘;
⑥其它。
(7)答辩委员会名单;
(8)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档);
(9)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电子档);
(10)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
(1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
(1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13)其它。
3、以上档案材料中,(3)、(4)、(7)、(8)、(9)、(10)项同时报送教务处。
九、质量管理
1、各系(部)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分别为:
(1)前期:
重点检查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
毕业设计(论文)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题目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
(2)中期:
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各系(部)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填写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检查各系(部)中期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3)后期: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2、各系(部)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充分调动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安排好各个环节的衔接,利用好现有的实验条件,保证毕业设计(论文)顺利进行。
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和答辩后,要建立顺畅的收集意见渠道,多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十、工作程序
各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延长学制的学生除外),工作程序见下表:
工作程序及要求
参考时间
前期准备阶段
1.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表”,教研室审查和系(部)审批,确定题目和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前一学期
后4周
2.各系(部)按专业公布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毕业实习前2周
3.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审查签字后下达给学生。
毕业实习前
4.各系(部)做好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并检查任务书下达情况。
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统计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毕业设计(论文)前1周
中期指导检查阶段
5.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正式运行。
指导教师开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做开题报告(本科),各系(部)组织检查开题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1周
6.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系(部)随时了解、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
7.各系(部)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
答辩阶段
8.各系(部)组织成立以专业为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将答辩委员会名单报教务处。
答辩前4周
9.各系(部)组织指导教师评审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相应评分表。
答辩前1周
10.各系(部)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后组织答辩,填写“评阅意见表”及“答辩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答辩结束后3天内,将学生成绩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答辩周
11.答辩结束后3天内,各系(部)报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版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后期阶段
12.各系(部)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毕业设计学期末
13.依照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所有档案材料归档。
十一、附则
1.各系(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前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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