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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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江西省定额部分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土建、装饰)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人工挖沟槽、基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基价表。
2.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XVI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
7.人工挖孔桩不分土壤类别。
岩石风化程度为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三类。
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
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
岩石风化程度见附表。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
特征
微风化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中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25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
强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2.岩质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cm),碎石用手可折断
3.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8.人工挖孔桩遇到淤泥、流沙时,可另行按实际发生计算。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1.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
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4.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
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8.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列系数:
项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推土机推土方
0.84
1.18
铲运机铲运土方
0.84
1.26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0.86
1.09
挖掘机挖土方
0.84
1.14
9.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0.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11.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的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一般规则
⑴人工土、石方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土方体积如遇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下表折算: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49
1.15
1.00
1.24
1.20
0.93
0.81
1.00
(2)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为挖土方;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为山坡切土。
(3)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在建筑物场地内,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当进行场地竖向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4)在同一槽、坑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但套用定额时,按槽、坑的全深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形,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沟槽长度:
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挖土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挖沟槽、基坑、土方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放坡。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
0.50
1:
0.33
1:
0.75
三类土
1.50
1:
0.33
1:
0.25
1:
0.67
四类土
2.00
1:
0.25
1:
0.10
1:
0.33
注: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5.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放坡。
6.基础施工增加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800
8.沟槽(管道地沟)、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9.人工挖孔桩挖桩土方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含护壁),从自然地面至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10.沉管灌注桩、回旋钻孔灌注桩空桩部分的成孔工程量,从自然地面至设计桩顶的高度减1米后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1.修凿混凝土桩头,按实际修凿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2.计算基础回填土体积应减去埋在室外地坪以下的基础和垫层,以及直径超过500mm的管道等所占的体积。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的体积。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
m3/m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管
0.21
0.44
0.71
-
-
-
铸铁管
0.24
0.49
0.77
-
-
-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13.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
14.余土外运或取土内运工程量=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运土体积
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负值时为须取土内运。
15.沟槽、坑底夯实按实夯面积计算,套原土打夯子目。
16.爆破岩石沟槽、基坑,深、宽允许超挖,超挖量:
松石、次坚石为200mm、普坚石、特坚石为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17.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机械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石方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土、石方运距
⑴推土机推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⑵铲运机运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⑶自卸汽车运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的最短距离计算。
2.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等。
一、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其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
2.送桩:
按桩的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3.接桩:
按设计接头数,以个计算。
4.封桩按实体积计算。
二、沉管灌注桩
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
如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或钢板桩尖者,其桩长按沉管底算至设计桩顶面(即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再加0.25m计算。
活瓣桩尖的材料不扣,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按第四章规定以立方米计算,钢板桩尖按实计算(另加2%的损耗)。
2.复打桩工程量在编制预算时按图示工程量计算,结算时按复打部分混凝土的灌入量体积,套相应的复打定额子目。
三、钻孔灌注桩
1.回旋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25m(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另加0.25m乘以螺旋钻头外径另加2cm截面积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
1.护壁体积,按设计图示护壁尺寸从自然地面至扩大头(或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2.桩芯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五、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其体积按设计长度另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钢筋笼制安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七、人工挖孔桩的挖土及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空孔部分的成孔量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八、灰土挤密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下端最大外径的截面面积计算
九、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空心砖的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
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5.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6.砖砌挡土墙,顶面宽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顶面宽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7.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8.砖砌圆弧形空花、空斗砖墙及砌块砌体墙,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9.零星项目系指砖砌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垃圾箱、花台、花池、房上烟囱、台阶挡墙或牵边、隔热板砖墩、地板墩等。
10.定额中砌筑砂浆强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除附加砂浆外,均可以换算。
二、砌石
1.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2.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一般计算规则
1.砖、石砌体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3.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装饰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5.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6.砖砌体内的钢筋加固,按设计规定以吨计算。
二、砌体厚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2.砖墙每增1/2砖厚,计算厚度增加125mm。
3.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的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三、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砖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3.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4.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基础长度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五、墙的长度
外墙按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围墙按设计长度计算。
六、墙身高度
1.外墙墙身高度:
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
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
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围墙高度:
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围墙砖顶面:
(1)有砖压顶算至压顶顶面。
(2)无压顶算至围墙顶面。
(3)其他材料压顶算至压顶底面。
七、框架结构间砌体,分别不同墙厚,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套相应砖墙定额计算。
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八、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立方米另列项目计算。
九、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平镟、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钢筋砖圈梁、附墙垛、楼板面踢脚线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十、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
十一、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二、砌块墙(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砌块本身空心体积不予扣除,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三、砖柱不分柱身、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项目。
十四、毛石墙、方整石墙、红条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墙面突出的垛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镟、钢筋砖过梁等实砌砖体积,以零星砌体计算。
十五、其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砖砌台阶(不包括牵边)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零星砌体按实体积计算。
4.毛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相应石基础定额。
方整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砖、石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6.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7.地垄墙按实砌体积套用砖基础定额。
十六、砖烟囱
1.基础与筒身划分,以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以上为筒身,以下为基础。
砖基础以下的钢筋混凝土底板,按钢筋混凝土相应定额套用。
2.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园形均按本定额执行。
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但应扣除各种孔洞及钢筋混凝土圈、过梁所占的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ΣH×C×πD
式中:
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3.烟囱筒身已包括了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的工料,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者,另行计算套砖墙勾缝定额。
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4.砖烟囱内及烟道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另列项计算,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的相应定额子目。
5.烟道砌砖:
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内。
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另列项目计算。
6.砖烟囱内采用钢筋加固者,钢筋按实际重量套“砖砌体内钢筋加固”定额子目。
7.烟囱内衬及内表面涂抹隔绝层:
⑴内衬按不同材料,以图示实体积计算,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
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⑵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填料中心线平均周长乘图示厚度和高度),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
填料所需的人工已包括在内衬定额中。
⑶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内壁的面积计算,并扣除孔洞面积。
8.烟囱的铁梯、围栏及紧箍圈的制作、安装,按金属结构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十七、砖砌水塔
1.基础与塔身的划分:
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砖墙定额。
4.砖水塔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另列项计算,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相应定额子目。
十八、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
十九、混凝土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混凝土按施工方法编制了现场搅拌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相应定额子目,集中搅拌混凝土是按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及混凝土的泵送机械都是按施工企业自备的情况下编制的。
采用集中搅拌混凝土不分构件名称和规格分别以混凝土输送泵或输送泵车,套用同一个泵送混凝土的定额子目。
不适用于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构件。
二、混凝土
1.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包括:
筛砂子、筛洗石子、后台运输、搅拌,前台运输、清理、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
2.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15%计算的。
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混凝土定额项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运出等的工作内容。
4.构筑物混凝土按构件选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5.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
2水泥砂浆的用量。
6.混凝土子目中已列出常用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7.凡按投影面积或延长米计算的构件,如每平方米或每延长米混凝土的用量(包括砼损耗)大于或小于定额混凝土含量在±10%以内时不予调整,超过10%则每增减1m3混凝土,其人工、材料、机械按下列规定另行计算:
人工2.62工日,混凝土1.015m3,搅拌机0.1台班,插入式震动器0.2台班。
8.阳台扶手带花台(花池)另行计算,套零星构件。
9.阳台栏板如采用砖砌、混凝土漏花(包括大刀片)、金属构件等,均按相应定额分别计算。
10.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按相应构件定额子目执行。
11.钢筋混凝土垫层按垫层项目执行,其钢筋部分按本章相应项目规定计算。
12.垫层用于基础垫层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1.2系数。
地面垫层需分格支模时,按技术措施中的垫层支模定额执行。
三、预制构件运输
1.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为四类。
见下表:
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
类别
项目
1
4m以内空心板、实心板
2
6m以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进深梁、基础梁、吊车梁、楼梯休息板、楼梯段、阳台板
3
6m以上至14m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处理)
4
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门框及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小构件
3.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修改定额。
4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计算。
5.预制混凝土构件单体长度超过14m,重量超过20吨,应另采取措施运输,定额子目不包括,另行计算。
四、预制构件安装
1.本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
2.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
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3.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本定额分别按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编制。
5.本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6.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体小于0.1m3的构件安装。
7.预制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制作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8.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台班均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费定额中。
9.单层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台班乘系数1.18。
使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此系数。
五、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
2.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应分别按现浇或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3.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4.钢筋工程内容包括:
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
5.现浇构件钢筋以手工绑扎,预制构件钢筋按手工绑扎、点焊综合考虑,均不换算。
6、非预应力钢筋冷拉时,延伸长度不计,加工费也不增加。
7.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8.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绑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换算。
9.各种钢筋、铁件的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子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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