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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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二○○三年十一月
编制说明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防洪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防汛物资储备已经成为保障防洪安全的基本条件。
多年来,各级政府和流域机构的防汛部门一直在探索适合本地区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针对不同类型的防洪工程需要储备哪些物资、储备数量如何确定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规程来进行指导。
为此,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织从事防汛物资管理工作的同志,起草了《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在反复测算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调整,并请部分省和流域机构对规程进行测算评估后,根据各地意见又进一步作了修改。
该规程本着从防洪工程实际情况出发,既满足防汛抢险对储备物资的急需,又不至于因储备物资过多而造成浪费的原则,对常用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数量的确定而制定的规程。
不常用的物资以及大型机械设备不在本规程范围内。
规程编写小组成员:
程涛(组长)、连金海、侯英杰、蔡元芳、冯忠民、张鲁、叶永棋、张希玉、王季谦、张志鹏、孙京东、许静。
二○○三年十一月
1总则⋯⋯⋯⋯⋯⋯⋯⋯⋯⋯⋯⋯⋯⋯⋯⋯⋯⋯⋯⋯⋯⋯⋯⋯⋯⋯⋯⋯⋯⋯⋯⋯⋯⋯⋯⋯⋯⋯⋯⋯⋯⋯
(1)
2堤防⋯⋯⋯⋯⋯⋯⋯⋯⋯⋯⋯⋯⋯⋯⋯⋯⋯⋯⋯⋯⋯⋯⋯⋯⋯⋯⋯⋯⋯⋯⋯⋯⋯⋯⋯⋯⋯⋯⋯⋯⋯⋯⋯
(1)
3水库大坝⋯⋯⋯⋯⋯⋯⋯⋯⋯⋯⋯⋯⋯⋯⋯⋯⋯⋯⋯⋯⋯⋯⋯⋯⋯⋯⋯⋯⋯⋯⋯⋯⋯⋯⋯⋯⋯⋯⋯(6)
4涵闸(泵站)⋯⋯⋯⋯⋯⋯⋯⋯⋯⋯⋯⋯⋯⋯⋯⋯⋯⋯⋯⋯⋯⋯⋯⋯⋯⋯⋯⋯⋯⋯⋯⋯⋯⋯⋯(7)
5蓄滞洪区⋯⋯⋯⋯⋯⋯⋯⋯⋯⋯⋯⋯⋯⋯⋯⋯⋯⋯⋯⋯⋯⋯⋯⋯⋯⋯⋯⋯⋯⋯⋯⋯⋯⋯⋯⋯⋯⋯⋯(9)
6定额构成⋯⋯⋯⋯⋯⋯⋯⋯⋯⋯⋯⋯⋯⋯⋯⋯⋯⋯⋯⋯⋯⋯⋯⋯⋯⋯⋯⋯⋯⋯⋯⋯⋯⋯⋯⋯⋯⋯⋯(10)
7附则⋯⋯⋯⋯⋯⋯⋯⋯⋯⋯⋯⋯⋯⋯⋯⋯⋯⋯⋯⋯⋯⋯⋯⋯⋯⋯⋯⋯⋯⋯⋯⋯⋯⋯⋯⋯⋯⋯⋯⋯⋯⋯⋯(11)
条文说明⋯⋯⋯⋯⋯⋯⋯⋯⋯⋯⋯⋯⋯⋯⋯⋯⋯⋯⋯⋯⋯⋯⋯⋯⋯⋯⋯⋯⋯⋯⋯⋯⋯⋯⋯⋯⋯⋯⋯⋯⋯(12)
1总则
1.0.1为了保障抗洪抢险物资的应急需要,规范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科学制定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1.0.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编制,适用于本规程。
受洪水威胁的企事业单位的自保工程,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可参照本规程编制。
1.0.3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办事部门是本辖区内防汛物资储备的主管部门。
1.0.4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编制本着“分级负责,满足急需”的原则。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防洪工程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防洪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编制出能够满足本地区抗洪抢险基本需要的储备定额。
1.0.5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办事部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社会号料等多种储备方式,使防汛物资储备总量达到定额要求。
1.0.6需要编制储备定额的基本物资种类包括:
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小型抢险机具等。
本规程只对常用物资品种进行规定,未规定的物资品种以及小型工器具等,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储备。
1.0.7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2堤防
2.0堤防按其所在的位置不同,分为河堤(含河道防护工程)、湖堤、蓄滞洪区堤、库区防护堤和海堤五种。
2.1河堤、湖堤、蓄滞洪区堤、库区防护堤
2.1.1堤防级别
2.1.1.1堤防工程的级别应按照现行国家颁布的《防洪标准》(GB50201-9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和所在流域的防洪规划所确定的堤防级别,经与表2.1.1.1比较后,选择较高者的堤防级别。
没有明确堤防级别的,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和根据实际保护范围参照执行。
表2.1.1.1堤防的级别
防洪标准
[重现期(年)]
≥100
<100,且≥50
<50,且≥30
<30,且≥20
<20,且≥10
堤防级别
1
2
3
4
5
2.1.2防汛物资储备品种
2.1.2.1抢险物料:
袋类、土工布(包括编织布、土工膜等。
下同)、砂石料、块石、铅丝、桩木、钢管(材)等。
2.1.2.2救生器材:
救生衣(圈)。
2.1.2.3小型抢险机具:
发电机组、便携式工作灯、投光灯、打桩机、电缆等。
2.1.3防汛物资储备标准
2.1.3.1防汛物资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
2.1.3.2堤防抢险物料储备数量依据工程级别和工程现状确定,救生器材和小型抢险机具主要是满足查险抢险人员的需要。
2.1.3.3单位长度堤防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数量(S河)按下式计算:
S河=η河×M河
其中:
M河为单位长度堤防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见表2.1.3.3
η河为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
2.1.3.4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由堤身安全状况、堤基地质条件、小型穿堤建筑物、堤身高度等影响因素确定。
具体按下式计算:
η河=η河1×η河2×η河3×η河4
其中:
η河i(i=1~4)从表2.1.3.4中查取。
表2.1.3.3单位长度堤防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表单位:
千米
工程类别
抢险物料
救生器材
小型抢险机具
袋类
土工布
砂石料
块石
铅丝
桩木
钢管(材)
救生衣
发电机组
便携式工作灯
投光灯
打桩机
电缆
条
M2
M3
M3
kg
M3
kg
件
千瓦
只
只
台
M
1
4000
400
600
500
100
1
200
50
0.2
10
0.1
0.03
50
2
3000
300
400
400
80
1
200
40
0.2
10
0.1
0.03
50
3
2000
200
200
200
50
0.6
100
30
0.2
5
0.05
0.02
30
4
1500
150
50
50
20
0.3
20
0.1
2
0.05
20
5
1000
100
20
50
10
0.3
10
0.1
2
0.05
20
注:
块石和砂石料的储备视堤防情况和抢险需要在总量范围内可以相互调整。
表2.1.3.4堤防工程现状调整系数表
工程状况
堤身安全状况
(η河1)
堤基地质条件
(η河2)
小型穿堤建筑物
(η河3)
堤身高度(η河4)
好
一般
差
好
一般
差
无
有
≤5m
5m-8m
≥8m
调整系数(η河i)
0.5
1.0
1.5
0.5
1.0
1.8
1.0
1.2
0.9
1.0
1.1
2.2海堤
2.2.1级别
按2.1.1执行。
2.2.2防汛物资储备品种
2.2.2.1抢险物料:
袋类、土工布、砂石料、块石、铅丝、桩木等。
2.2.2.2救生器材:
救生衣(圈)。
2.2.2.3小型抢险机具:
发电机组、投光灯、电缆等。
2.2.3防汛物资储备标准
2.2.3.1单位长度海堤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数量(S海)按下式计算
S海=η海×M海
其中:
M海为单位长度海堤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见表2.2.3.1
η海为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
2.2.3.2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由堤身安全状况、堤基地质条件、小型穿堤建筑物、潮差及风浪、险工险段等因素确定。
具体按下式计算:
η海=η海1×η海2×η海3×η海4×η海5
其中:
ηi(i=1~5)从表2.2.3.2中查取。
表2.2.3.1单位长度海堤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表单位:
千米
工程类别
抢险物料
救生器材
小型抢险机具
袋类
土工布
砂石料
块石
铅丝
桩木
救生衣
发电机组
投光灯
电缆
条
M2
M3
M3
kg
M3
件
千瓦
只
M
1
1500
250
23
320
300
1
10
0.1
0.1
50
2
1800
200
22
300
300
1
10
0.1
0.1
50
3
2500
150
20
250
500
0.6
10
0.1
0.1
30
4
3500
150
16
200
600
0.3
10
0.1
0.1
20
5
4500
150
12
150
800
0.3
10
0.1
0.1
20
表2.2.3.2海堤工程现状调整系数表
工程状况
堤身安全状况
(η海1)
堤基地质条件
(η海2)
小型穿堤建筑物
(η海3)
潮差与风浪
(η海4)
险工险段(η海5)
好
一般
差
好
一般
差
无
一般
多
少
一般
大
非险段
险段
调整系数
(η海i)
0.8
1.0
1.2
0.8
1.0
1.2
1.0
1.1
1.2
0.8
1.0
1.2
1.0
2.0
2.3河道防护工程(含控导工程)
2.3.1河道防护工程是指独立于堤防,保护河道险工、滩地、岸线及调控河势的工程。
其建筑物形式主要为丁坝、坝垛(矶头)及护岸等。
2.3.2工程级别
与其相应河段的堤防级别相同,按2.1.1执行。
2.3.3储备品种
2.3.3.1抢险物料:
袋类、块石、铅丝、桩木、绳类等。
2.3.3.2救生器材:
救生衣(圈)、抢险救生舟等。
2.3.3.3小型机具:
发电机组、投光灯、便携式工作灯、电缆等。
2.3.4储备标准
2.3.4.1储备数量依据河道防护工程所在河段堤防工程级别、保护岸线长度、防护工程稳定状况等综合因素分析确定。
2.3.4.2每处河道防护工程应当储备防汛物资单项品种数量(S控)按下式计算:
S控=η控×L控×M控
其中:
M控为每千米防护工程防汛物资单项品种储备基数(见表2.3.4.2)
L控为该处河道防护工程所保护的堤防长度,单位:
千米
η控为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见2.3.4.3)
表2.3.4.2河道防护工程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表单位:
千米
工程类别
抢险物料
救生器材
小型抢险机具
袋类
块石
铅丝
桩木
绳类
救生衣
抢险救生舟
发电机组
便携式工作灯
投光灯
电缆
条
M3
kg
M3
kg
件
艘
千瓦
只
只
M
1
1000
1500
1000
4
1000
50
0.2
5
10
5
200
2
800
1200
800
3
800
30
0.1
5
5
5
200
3
500
800
500
2
500
10
0.05
3
2
3
100
4
300
500
100
1
100
5
1
1
1
50
5
300
500
100
1
100
5
1
1
1
50
2.3.4.3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依据河道防护工程安全稳定状况、近岸主流最大流速、近岸深槽多年平均枯水位以下的水深以及河段类型等因素分析考虑,并按下式计算:
η控=η控1×η控2×η控3×η控4
式中:
η控i(i=1~4)从表2.3.4.3中查取
表2.3.4.3河道防护工程现状调整系数表
工程状况
工程安全状况
(η控1)
近岸主流最大流速
(η控2)
多年平均枯水位以下的水深(η控3)
河段类型(η控4)
好
一般
差
≤2
2-3
≥3
≤5
5-10
≥10
弯曲型
游荡型
系数
(η控i)
0.5
1.0
1.5
0.8
1.0
1.2
0.5
1.0
1.5
1.0
1.5
3水库大坝
3.1水库大坝根据筑坝材料不同,可分为土坝、浆砌石坝、混凝土坝、堆石坝、面板坝等。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土坝,其它坝型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防汛物资储备品种定额。
3.1.1与水库大坝相配套的其它工程设施,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防汛物资储备品种定额。
3.1.2塘坝、拦泥库、尾矿坝等土坝参照本规程执行。
3.2水库级别
3.2.1按照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水库大坝分为五级(见表3.2.1)。
表3.2.1水库大坝的级别
水库大坝级别
1
2
3
4
5
工程规模
大
(1)
大
(2)
中
小
(1)
小
(2)
总库容
(万立方米)
≥100000
<100000-
10000
<1000-
1000
<1000-
100
<100-
≥10
3.3水库防汛物资储备品种
3.3.1抢险物料:
袋类、土工布、砂石料、块石、铅丝、桩木等。
3.3.2救生器材:
救生衣(圈)、抢险救生舟等。
3.3.3小型抢险机具:
发电机组、投光灯、便携式工作灯、电缆等。
其它专用设备及配件视具体情况储备。
3.4防汛物资储备标准
3.4.1每座水库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数量(S库)按下式计算
S库=η库×M库
其中:
M库为水库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其基数应根据水库不同工程规模确定,见表3.4.1
η库为水库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
3.4.2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由水库大坝安全程度、坝长、坝高等因素确定。
具体按下式计算:
η库=η库1×η库2×η库3
其中:
ηi(i=1~3)从表3.4.2中查取。
3.4.3水库有副坝时,副坝的物资储备基数按表3.4.1中数值的二分之一取值。
表3.4.1水库大坝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表单位:
座
工程类别
抢险物料
救生器材
小型抢险机具
袋类
土工布
砂石料
块石
铅丝
桩木
救生衣
抢险救生舟
发电机组
便携式工作灯
投光灯
电缆
条
M2
M3
M3
kg
M3
件
艘
千瓦
只
只
M
大
(1)型
20000
8000
2200
2000
2000
4
200
2.5
40
40
1.5
650
大
(2)型
15000
6000
1800
1500
1500
3
150
2
30
30
2
500
中型
9000
4000
1000
1000
1000
2
100
1.5
20
20
1.5
300
小
(1)型
4500
2000
500
500
500
1
50
1
10
10
1
150
小
(2)型
1500
800
200
150
200
0.5
20
5
5
1
50
注:
块石和砂石料的储备视水库大坝工程情况和抢险需要在总量范围内可以相互调整。
表3.4.2水库大坝工程线装调整系数表
工程现状
大坝安全状况(η库1)
坝长(η库2)
坝高(η库3)
一类
二类
三类
<100m
100m~1000m
1000m~2000m
>2000m
<15m
15m~30m
30m~50m
>50m
调整系数(η库i)
1.0
1.5
2.5
0.7
0.7~1.0
1~1.1
>1.1
0.8
0.8~1.1
1.1~1.35
>1.35
注:
大坝安全程度根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定。
4涵闸(泵站)
4.1根据涵闸(泵站)所在位置和级别的不同,将其分为:
修建在干、支流河道上的拦河闸;修建在堤身处的涵闸(泵站);修建在堤身上的小型穿堤建筑物等三类。
其中第三类纳入堤防中进行计算。
4.2工程级别
4.2.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的规定,涵闸(泵站)工程分为五级(见表4.2.1)。
表4.2.1涵闸(泵站)工程规模、等级对应表
工程等别
Ⅰ
Ⅱ
Ⅲ
Ⅳ
Ⅴ
工程实际规模
大
(1)
大
(2)
中型
小
(1)
小
(2)
工程级别
1
2
3
4
5
注:
涵闸(泵站)建筑物工程的级别与被保护区的堤防工程本身级别相比较,取较高的工程级别。
4.3防汛物资储备品种
4.3.1抢险物料:
袋类、土工布、砂石料、铅丝、桩木、钢管(材)等;
4.3.2救生器材:
救生衣(圈);
4.3.3小型抢险机具:
发电机组、便携式工作灯、投光灯、电缆等;
4.3.4对有些专业性较强防汛物资设备的储备,可在堤防防汛物资储备中统一安排考虑。
4.4防汛物资储备标准
4.4.1每座涵闸(泵站)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数量(S涵)按下式计算
S涵=η涵×M涵
其中:
M涵为涵闸(泵站)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其基数值应根据涵闸(泵站)不同工程实际规模确定;见表4.4.1
η涵为涵闸(泵站)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
4.4.2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由涵闸(泵站)工程安全状况、工程级别、所在位置及水头差等因素确定。
具体按下式计算:
η涵=η涵1×η涵2×η涵3×η涵4
其中:
η涵i(i=1~4)从表4.4.2中查取。
表4.4.1涵闸(泵站)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表单位:
座
工程类别
抢险物料
救生
器材
小型抢险机具
袋类
土工布
砂石料
铅丝
桩木
钢管(材)
救生衣
发电机组
便携式工作灯
投光灯
电缆
条
M2
M3
kg
M3
kg
件
千瓦
只
只
M
大
(1)型
1500
300
200
500
8
1500
40
10
12
4
250
大
(2)型
1000
200
150
400
6
1200
30
10
10
4
200
中型
800
150
100
300
4
800
20
10
8
3
150
小
(1)型
500
120
80
200
2.5
500
10
6
5
1
100
小
(2)型
300
80
50
100
1.5
300
5
4
3
1
80
表4.4.2涵闸(泵站)工程现状调整系数表
工程状况
工程安全状况(η涵1)
工程级别(η涵2)
所在位置(η涵3)
水位差(η涵4)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拦河闸
挡水闸
穿堤闸
≥5米
3~5米
≤3米
调整系数
(η涵i)
1.0
1.1
1.2
1.5
1.3
1.2
1.0
0.8
0.6
1.4
1.2
1.0
1.3
1.2
1.0
注:
上下游水位差,按设计(或校核)水位情况下的较大值考虑。
5蓄滞洪区
5.1蓄滞洪区根据其蓄洪容量、运用几率或防洪标准进行分类(见表5.1)。
表5.1蓄滞洪区分类表
类别
Ⅰ
Ⅱ
Ⅲ
Ⅳ
蓄洪量(亿立方米)
≥10
5~10
2~5
≤2
运用几率或围堤防洪标准
[重现期(P=%)]
≤5
5~10
10~20
≥20
注:
人口密集、安全设施较少或转移条件较差的蓄滞洪区,其类别可适当提高。
5.2防汛物资储备品种
5.2.1蓄滞洪区的防汛物资储备主要是救生器材:
救生衣(圈)、抢险救生舟、中小型船只等。
5.3防汛物资储备标准
5.3.1数量标准应满足救生人员和区内居民应急救生需要,根据蓄滞洪区运用预案需要紧急转移的人数确定,每万人储备单项品种数量(S蓄)按下式计算。
S蓄=η蓄×M蓄
式中:
M蓄为单项品种基数,见表5.3.1。
η蓄为工程现状调整系数,见表5.3.2。
表5.3.1蓄滞洪区救生器材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表
类别
救生衣
(件/万人)
抢险救生舟
(只/万人)
中小型船只
(艘/万人)
Ⅰ
1000
50
0~6
Ⅱ
500
30
0~4
Ⅲ
200
10
0~3
Ⅳ
100
10
0~2
注:
1、抢险救生舟按定员13人计算,中小型船只按定员100~300人计算;
2、救生衣可部分用救生圈代替。
5.3.2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根据蓄滞洪区地面的漫淹历时、平均蓄洪深度、面积大小和居民自救能力等因素分析确定,具体按下式计算确定:
η蓄=η蓄1·η蓄2·η蓄3·η蓄4
式中:
η蓄i(i=1~4),从表5.3.2中查取
表5.3.2蓄滞洪区工程现状调整系数表
工程
状况
漫淹历时(η蓄1)
(小时)
平均蓄洪深度(η蓄2)
(米)
面积大小(η蓄3)
(平方公里)
自救能力(η蓄4)
≥12
12~6
≤6
≥5
5~3
≤3
≥100
100~50
≤50
强
中等
弱
调整
系数
0.8
1.0
1.2
1.5
1.0
0.5
1.2
1.0
0.8
0.8
1.0
1.2
注:
1、漫淹历时是指蓄滞洪区被洪水淹没所需要的时间。
2、自救能力根据蓄滞洪区居民自我救生的条件、自有交通工具和救生器材等情况确定。
6定额构成
6.0.1县级防汛指挥机构对所辖工程,根据不同现状划分为若干计算单元,分别按品种、基数计算汇总后为县级储备定额。
6.0.2市级防汛指挥机构将所辖各县和本级直管工程的储备定额相加,即为本市的储备定额。
6.0.3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将所辖各市和本级直管工程的储备定额相加,即为本省的储备定额。
6.0.4省、市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本省、本市的储备定额中有一定比例的集中储备。
6.0.5流域机构将其直管的各工程管理单位的储备定额相加,为流域机构储备定额,并应有一定比例的集中储备。
7附则
7.0.1各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办事部门组织所辖工程管理单位编制、汇总后,报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审批,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7.0.2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0.3本规程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本条为制定本规程的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1.0.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防汛 物资 储备 定额 编制 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