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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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
广东省人民政府
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
粤府〔2011〕11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必须从2010年的0.664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5年的0.544吨标准煤/万元,降幅为18%。
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省政府对全省节能指标计划进行了分解,制定了《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以下简称《分解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完成《分解方案》确定的本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将《分解方案》确定的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及有关重点企业。
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层层抓好落实。
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各地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密切跟踪《分解方案》执行情况。
三、“十二五”期间,省政府每年将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执行《分解方案》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对未按计划完成节能指标的市,严格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省政府将对《分解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于2015年进行期末考核。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等指标分解表
地区
“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目标(%)
201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
201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
2010年单位GDP电耗增长上限值(%)
完成时间
全市
-18
-2.28
-2.8
2.72
12月前
蓬江区
-18
-3.73
-4.58
1.27
12月前
江海区
-20
-2.84
-3.49
2.16
12月前
新会区
-20
-3.16
-3.88
1.84
12月前
台山市
-13
不增长
不增长
5
12月前
开平市
-18
-2.21
-2.71
2.79
12月前
鹤山市
-20
-1.42
-1.74
3.58
12月前
恩平市
-18
-0.29
-0.36
4.71
12月前
附件2
各市、区2010年9-12月单位GDP电耗增长率上限值分解表
地区
2010年9-12月GDP月均增长值(%)
每月单位GDP电耗增长率上限值(%)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市
11
9.95
7.48
5.08
2.72
蓬江区
11.5
7.20
5.18
3.21
1.27
江海区
12
2.48
2.37
2.27
2.16
新会区
11
12.20
8.63
5.18
1.84
台山市
11
6.83
6.22
5.61
5.00
开平市
11
6.09
4.98
3.88
2.79
鹤山市
11
7.31
6.05
4.81
3.58
恩平市
11
29.76
20.81
12.47
4.71
备注
每月单位GDP电耗增长率上限值计算方法:
由于现有统计方法,对GDP、全社会总能耗等数据只作季度统计,10月、11月没有GDP等主要数据,而每月可统计得到全社会用电量。
因此,以每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上限值为基础,9-12月的GDP月均增速均达到年度目标值来测算,计出每月单位GDP电耗增长率上限值。
每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上限值计算说明:
以全市为例,按照今年单位GDP能耗目标(-2.28%)、单位GDP电耗增长上限值(2.72%,与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相差不超过5个百分点)、GDP增速(11%)均要实现为前提,可计算出今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增长上限值(14.02%)。
再以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24.84%)为基础,算出自9月份起每月下降2.24%,才确保12月达到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4.02%上限值。
计算公式:
每月单位GDP电耗增长率=[(每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1)/(GDP月均增长率+1)]×100-100。
附件3
全市节能预警调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保障措施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加强节能预警调控组织领导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节能预警调控工作,协调解决节能预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相关部门要按照《2010年江门市节能预警调控方案》分工要求,各尽其职,密切配合,要在项目审批、电力供应、价格等方面进行控制,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相关部门
年底前
2
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
各市、区务必按照《2010年江门市节能预警调控方案》,以及本地区节能预警调控方案要求,对纳入重点调控的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及时跟踪单位GDP能耗指标变动情况,若进一步恶化,应提高应急响应级别,以确保达到完成节能目标要求。
各市、区政府
年底前
相关市、区落实列入国家工信部淘汰名单和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共39家立窑水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蓬江区政府
新会区政府
台山市政府
开平市政府
鹤山市政府
恩平市政府
9月30日前
2
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
督促相关市、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联合江门供电局及当地供电部门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水泥企业停止供电。
对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过快或六大高耗能行业增长过快的市、区,将压减第四季度供电负荷分配指标,实行能源限制供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江门供电局
年底前
指导各级统计部门做好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工作,全面提高能耗指标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情况,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科学评估,确保主要能源数据与相关经济数据的匹配、衔接与平衡;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每月对全市及各市、区主要能耗指标匡算和通报。
市统计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每月
落实项目“区域限批”,相关部门暂停对各市、区的“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的环评、核准和审批;已经批准的项目,暂缓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暂缓投入生产。
组织落实40家限制类水泥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市发展改革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年底前
组织当地供电部门配合各市、区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配合各市、区对所有立窑水泥执行“开五停二”错峰用电计划;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水泥企业停止供电,以及开展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专项检查;组织各级供电部门做好全社会用电、工业用电主要能耗数据统计工作,与市统计局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全社会用电增长与GDP增长数据相匹配。
江门供电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统计局
年底前
2
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
组织落实关闭城区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的装饰性景观照明,适当压减城区部分路段路灯深夜照明用电;指导各市、区城管部门关闭其辖下地区的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的装饰性景观照明。
市城管局
年底前
倡导公共机构发挥节能示范带动作用,牵头组织对市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公共机构包括市区的学校、医院等开展节能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今年机关作风建设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指导各市、区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好检查工作,确保我市公共机构能耗指标比2009年降低5%。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年底前
(9月、10月各开展一次检查)
落实对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重点对耗能较大建筑物(包括公共建筑、商业、民用等建筑)实施节能检查;采取措施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确保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在施工阶段95%以上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局
年底前
(9月、10月各开展一次检查)
加强运营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重点对公共交通领域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用能情况,以及公共交通设施包括汽车站等实施节能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国资委
市城建集团
年底前
(10月开展一次检查)
严格各类建设用地审批,抓好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落实;严格用地预审,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用地;配合做好节能预警调控工作等。
市国土资源局
年底前
2
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
严格各类项目环保把关;组织对高污染行业减排工作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做好节能预警调控工作等。
市环保局
年底前
对纳入重点调控企业的加强能源消费计量监督管理,对拒不执行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依法查处;提出应急预案措施建议;配合做好节能预警调控工作等。
市质监局
年底前
做好市属国有企业节能预警调控工作;配合做好节能预警调控工作等。
市国资委
年底前
对纳入重点调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的企业依法查处;配合做好节能预警调控工作等。
市工商局
年底前
协调解决节能预警调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治安问题和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协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配合做好节能预警调控工作等。
市公安局
年底前
3
定期报送应急响应实施情况
各市、区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一个月应急响应实施情况报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抄送市统计局,具体内容应包括重点调控的企业名单、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以及下一步相关对策等,分析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
各市、区政府
每月3日前
及时综合各市、区的应急响应实施情况后,于每月5日前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和江门市政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统计局
每月5日前
4
建立主要能耗指标通报制度
每月向各市、区政府通报各地区主要能耗指标情况。
市统计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每月
根据各地调控的实施效果及能耗指标完成情况,适时调整应急调控区域范围,当主要能耗指标异动情况消除后,将及时提请市政府通知各市、区解除预警。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统计局
年底前
5
强化应急响应工作监督检查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7天后,市政府将组织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统计、监察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市、区进行专项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地区和部门,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监察局
市发展改革局
市统计局
9月中下旬
加强节能降耗宣传与舆论监督。
宣传我市当前节能形势,以及政府节能政策和措施,争取社会各界对节能工作理解和支持。
广泛宣传报道各地节能工作情况,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切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营造有利环境和氛围。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委宣传部
9月至年底前
注:
工作任务涉及多个部门,排第一位为牵头部门;工作任务涉及多个市、区,由相关市、区政府各自负责落实。
附件4
列入国家工信部淘汰名单的22家立窑水泥企业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淘汰水泥产能
(万吨)
窑炉设备/台数
淘汰方式
1
台山
台山市盛丰建材有限公司
7
2.75×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2
台山
台山市白沙双飞马建材有限公司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3
鹤山
鹤山市佳保建材有限公司
20
3×10米二台
拆除生产线
4
恩平
恩平市沙湖水泥厂
10
3.2×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5
恩平
恩平市天南建材有限公司
20
3×10米二台
关闭
6
恩平
恩平市大槐水泥厂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7
恩平
恩平市金钱建材有限公司(原恩平市新第二水泥厂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8
恩平
恩平市横陂水泥厂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9
恩平
恩平市诚辉实业有限公司
10
3×10米一台
关闭
10
恩平
恩平市恩洲水泥厂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11
恩平
恩平市乾隆建材有限公司
7
2.5×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12
恩平
恩平市银城建材有限公司(原清龙水泥厂)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13
恩平
恩平市田野实业有限公司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14
恩平
恩平市金龙建材有限公司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15
恩平
恩平市银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16
恩平
恩平市镇海湾水泥有限公司(恩平市鹰咀湾水泥厂)
20
3×10米二台
关闭
17
恩平
恩平市恒力实业有限公司(原恩平市圣堂水泥厂)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18
恩平
恩平市恩庭建材有限公司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19
恩平
恩平市金沙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20
恩平
恩平市牛江水泥厂
30
3×10米三台
关闭
21
恩平
恩平市粤海建材有限公司
10
3×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22
恩平
恩平市熊猫水泥有限公司
10
2×10米一台
拆除生产线
合计
264
附件5
列入《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17家立窑水泥企业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淘汰产能(万吨)
1
蓬江
江门市新昌水泥厂
10
2
新会
江门市新桥水泥有限公司
10
3
新会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水泥厂
10
4
新会
新会区罗坑羊红水泥厂立窑生产线
17.6
5
新会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水泥厂
30
6
台山
深井水泥厂
7
7
台山
台山市盛丰建材有限公司阳岭分公司
8.8
8
台山
台山市德润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山朗车间
9
9
台山
台山市深井镇金源水泥有限公司
20
10
台山
台山市德润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28
11
台山
台山市坚力建材有限公司
32
12
开平
开平市宏达水泥厂
8.8
13
开平
开平市广鸿建材有限公司
27.6
14
开平
开平耀旋实业有限公司
30
15
开平
开平市诚辉建材有限公司
40
16
开平
开平市牛二建材有限公司(赤水水泥二厂)
70
17
鹤山
鹤山市大雁水泥有限公司
15
合计
373.8
附件6
执行差别电价的限制类水泥企业(40家)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别
1
恩平市熊猫水泥有限公司
限制类
2
恩平市长野建材有限公司(原恩平市田野实业有限公司)
限制类
3
恩平市天南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4
牛江中南(五羊)水泥厂(二线)(原恩平市牛江水泥厂)
限制类
5
牛江中南(五羊)水泥厂(三线)(原恩平市牛江水泥厂)
限制类
6
牛江摩天桥水泥厂(原一线)(原恩平市牛江水泥厂)
限制类
7
恩平市恒力实业有限公司(原恩平市圣堂水泥厂)
限制类
8
恩平市恩庭建材有限公司二区(原恩平市第三水泥厂二区)
限制类
9
恩平市粤海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10
恩平市镇海湾水泥有限公司(原恩平市鹰咀湾水泥厂)
限制类
11
恩平市恒利实业有限公司(原恩平市横陂水泥厂)
限制类
12
恩平市建桥水泥有限公司(原恩平市横陂水泥厂)
限制类
13
恩平市诚辉实业有限公司
限制类
14
恩平市嘉辉建材有限公司(原恩平市江洲水泥厂)
限制类
15
恩平市宏力建材有限公司(原恩平市恩洲水泥厂)
限制类
16
恩平市骏昌建材有限公司(原恩平市恩洲水泥厂)
限制类
17
恩平市银城建材有限公司(原恩平市青龙水泥厂)
限制类
18
恩平市乾隆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19
恩平市天王星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限制类
20
恩平市金龙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21
恩平沙湖金宝塔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原恩平市沙湖水泥厂)
限制类
22
恩平沙湖金石塔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原恩平市沙湖水泥厂)
限制类
23
恩平沙湖金钱水泥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原恩平市新第二水泥厂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限制类
24
恩平沙湖金沙水泥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原恩平市金沙建材厂)
限制类
25
恩平市恩庭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26
恩平市金刚石建材有限公司(原恩平市大槐水泥厂)
限制类
27
恩平市银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限制类
28
江门市新昌水泥厂
限制类
29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诚达水泥厂
限制类
30
江门市新会区葵峰有限公司
限制类
31
宏达水泥厂
限制类
32
开平市牛二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33
开平市耀旋实业有限公司
限制类
34
开平市广鸿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35
开平市城辉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36
开平市赤一水泥厂
限制类
37
台山市白沙双飞马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38
台山市坚力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39
台山市深井镇金源水泥有限公司
限制类
40
台山市盛丰建材有限公司
限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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