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处级管理岗位职责和特殊条件xi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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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级管理岗位职责和特殊条件xi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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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级管理岗位职责和特殊条件xin
附件1
岗位职责和特殊条件
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
条件
1.纪委副书记
协助纪委书记工作。
主要职责:
做好信访、举报的初核及纪律审查工作;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与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2.监察处处长兼纪委副书记
协助纪委书记工作,全面负责监察处工作。
主要职责:
主持监察处日常工作;协助纪委书记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政的指示、决议;组织实施纪委全委会和纪检监察办公会决定的工作任务;负责部门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反腐倡廉专项治理、纪律审查以及受理重要信访、控告、申诉等工作;负责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校内职能部门及司法部门工作联系。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3.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部长(主任)
全面负责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工作。
主要职责:
师生政治理论学习与思想政治教育;舆论宣传引导和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普法教育、大学文化建设;指导和协调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政治类讲座、论坛、报告会及宣传品管理;学校重要决策宣传、重大活动采访报道;网络宣教与信息内容安全、新媒体平台内容管理;师大报、广播站、电视台及主页新闻、新闻网;对外宣传、校外媒体进校采访协调;校内数字电视维护与管理等。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4.党委统战部部长
全面负责党委统战部工作。
主要职责:
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与参政议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和推荐使用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调与服务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宗教工作;侨联、台联及留学归国人员工作;文史馆员、政府参事的推荐与服务工作;统战信息宣传和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5.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部长(处长)
全面负责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工作。
主要职责:
本科(含预科)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评奖评优和资助育人;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和服务;辅导员队伍建设;安全稳定;参与两课教学和学生军训。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6.公安(保卫)处(武装部,长安校区建设协调办公室)处长(部长、主任)
全面负责公安(保卫)处(武装部,长安校区建设协调办公室)工作。
主要职责:
制定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法规宣传教育;配合上级机关预防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校园交通安全;政治审查工作;户籍管理、治安管理;承担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人武、人防、征兵、预备役工作;“双拥”共建及军烈属优抚工作;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长安校区建设协调工作。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7.人事处处长
全面负责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
主要职责:
人事政策研究与制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制定和各级各类人员聘用;校内考核分配政策制定,劳动工资管理,各种津贴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事调配与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博士后流动站建设与博士后管理;聘余人员交流与管理;聘用合同管理;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办理离退休,社会保险及福利管理;外籍教师招聘及管理。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8.教务处处长▲
全面负责教务处工作。
主要职责: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各级各类教学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的组织申报;实习实践管理;国内外实习基地建设;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本科生创新项目管理,学科竞赛管理;本科生学籍管理、学位授予;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对口支援、联合培养本科生及国内外交换生;本科生招生工作等;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9.学科建设处处长▲
全面负责学科建设处工作。
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并落实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动态调整工作;一流学科及新兴交叉学科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与管理工作;学科带头人遴选;建立并完善学科评估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监督学科建设质量,推进学科评估国际化;学科建设经费分配、管理相关工作。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发展规划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
全面负责发展规划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工作。
主要职责:
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办学质量与管理绩效评估;院校研究与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为学校和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研究生院院长▲
全面负责研究生院工作。
主要职责:
制定并实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学籍和信息化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学位授权点的设置与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估;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全面负责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
主要职责: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以及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13.科学技术处处长▲
全面负责科学技术处工作。
主要职责:
理工类及部分跨学科领域科研规划与政策制定;指导相关单位争取省级以上人才项目、纵向与横向科研项目;科技开发的组织与管理;科研成果鉴定、奖励、申报和管理;知识产权与专利工作;重点研究基地(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申报、建设与管理;非独立建制的科研单位和学术机构的审批与管理;科学技术协会日常工作。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14.社会科学处处长▲
全面负责社会科学处工作。
主要职责:
人文社科类及部分跨学科领域科研规划与政策制定;指导相关单位争取省级以上人才项目、纵向与横向科研项目;科研项目与成果的申报、鉴定、奖励和管理;重点研究基地及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非独立建制的科研单位和学术机构的审批与管理;正式出版物管理。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
15.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全面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工作。
主要职责:
制定实施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制定实验室年度建设经费预算方案;参与学校实验室规划;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维修维护、功能开发与考核评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与建设;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和验收建档;监管实验室安全及全校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实验技术人员培训;数据统计。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6.财务处处长
全面负责财务处工作。
主要职责:
制定学校财务规划、财务管理办法和经济分配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预算的编制、管理和监督;会计核算业务,编制各类会计报表、财务统计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各类收费和票据管理;基建经费管理,编制年度基建财务决算报表;全校会计人员委派、培训及业务提高;校内二级核算单位财会业务的指导和监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有财务专业背景或熟悉财务管理工作
17.审计处处长
全面负责审计处工作。
主要职责:
学校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审计;专项审计;绩效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定期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基本建设与修缮工程审计;配合校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财务账证核查等。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有财会审计专业背景或熟悉财务审计工作
18.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处长(主任)
全面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工作。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外事政策的;制定实施学校外事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与项目开拓;外籍专家聘用与管理;外籍专业教师外事服务;学生交流项目的拓展、管理;各类人员出国(境)工作外事审批服务;学校外事信息收集与报送;留学生工作的政策业务指导等。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19.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全面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工作。
主要职责: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全校年度物资设备购置计划的预算编制和招标采购;学校土地、建筑物及校园基础设施、仪器设备、被服家具、图书资料等所有国有资产(含无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新增各类资产(含园林设施及树木)的入账和使用权配置;住宅和公房的分配、维修及使用状态监督;新建建筑的命名;代表学校处理政府相关地产政策事务。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0.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全面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
主要职责:
学校就业创业政策研究与制定;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就业计划编制与落实;就业信息采集与发布;校园招聘活动组织与实施;就业协议管理与审批;毕业教育与派遣;就业市场调研与开拓;就业创业技能提升与训练;创业基地建设与管理;就业课程组织与实施;就业创业工作研究、数据整理与报送;就业援助与帮扶;办理教师资格证。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1.基建处处长
全面负责基建处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学校校园总体规划,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并申请立项;编制基建项目设计任务书,委托基建工程设计和地质勘探;办理设计图纸审核、规划、建设审批等报建手续;施工管理,质量及进度监控,竣工验收;施工、监理、工程材料及设备招标;审核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决算;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离退休党委)处长(书记)
全面负责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离退休党委)工作。
主要职责:
离退休老同志和离退休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服务管理;离退休工作政策咨询和待遇落实;离退休老同志活动组织和老年群众团体管理,离退休党支部建设,老年大学建设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动员和组织离退休老同志继续发挥作用并为其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指导和督促二级单位为老同志做好服务,并协助做好去世老同志丧事办理;做好学校老龄委、关工委秘书处工作。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23.机关党委书记
全面负责机关党委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
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党风廉政以及党员队伍建设;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教育;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和工作效能监督检查;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干部的管理、推荐、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24.文化产业党委书记
全面负责文化产业党委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
协助指导产业下属各办学机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结合产业职工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教育;所属各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指导产业工会、共青团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产业系统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工作;相应的行政工作;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25.工会
主席
全面负责学校工会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主席办公会议、工会委员会工作;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指导教代会各工作委员会工作,指导部门工会和二级教代会工作;女教职工工作;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参与学校各项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教职工具体利益的改革措施的制定;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师德建设和“三育人”,以及先进评选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处理好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管理工会经费和财产。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6.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校友总会办公室)秘书长(主任)
全面负责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校友总会办公室)工作。
主要职责:
加强与境内外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接受捐赠;依法募集、管理、运作各项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按照基金会宗旨和捐赠者意愿,开展专项奖励、资助等活动;开展其他与教育事业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
培育校友文化,凝聚校友力量,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之间的交流互动,帮助校友成长,助力学校发展。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7.南方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全面负责南方发展研究中心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对外宣传;与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教育实习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促进学校在南方地区的科研成果转化;与校友会及社会贤达人士的联络,吸收社会资金和捐赠;校际交流合作。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8.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全面负责网络信息中心工作。
主要职责:
统筹和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信息标准、管理规范、规章制度等;负责学校信息化项目的评审、立项、执行、验收及评估;校园网络及学校主网站建设、管理与运营维护;数据中心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特殊需求部门的网络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与管理;负责信息安全、安全稳定和保密工作的技术保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各单位网站及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运营与维护;信息化培训。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9.图书馆党总支书记
全面负责图书馆党总支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
图书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党风廉政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教育;职工作风建设和工作效能、服务水平的监督检查;专家导引室相关工作;图书馆工会、共青团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30.档案馆馆长
全面负责档案馆工作。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和宣传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建设,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编制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档案队伍建设;档案日常管理和信息化工作;制定、完善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组织档案编研工作;档案宣传和利用者教育;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档案安全工作。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31.博物馆馆长★
全面负责博物馆工作。
主要职责:
制定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持召开馆务会议,对馆内重大工作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博物馆制度建设;博物馆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职工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博物馆人事和财务工作;博物馆参观接待、宣传教育、临时展览等;博物馆对外合作交流。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2.教学仪器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
全面负责教学仪器厂行政工作。
主要职责:
制定工厂发展的总体思路;具体组织生产计划的实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监管;工厂的安全稳定工作;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的办学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相关的党务工作;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33.教学仪器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
全面负责教学仪器厂党委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
教学仪器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党风廉政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教育;职工作风建设和工作效能、服务水平的监督检查;职工的安全稳定工作;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相关的行政工作;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
条件
34.政治经济学院党委书记
35.文学院党委书记
36.历史文化学院党委书记
37.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38.心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39.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
40.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41.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42.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
4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44.生命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45.旅游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
46.计算机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47.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书记
48.体育学院党委书记
49.音乐学院党委书记
50.美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51.国际商学院党委书记
52.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53.民族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54.教师干部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55.远程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全面主持学院党委(党总支)工作,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结合教学科研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帮助职工解决工作与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重大事项;本单位职工的理论学习教育;指导副书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以及就业等工作;指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学院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协商分管学院部分行政工作;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党员
说明:
1.岗位名称后加“▲”为双肩挑岗位。
2.岗位名称后加“★”的博物馆馆长岗位无固定行政级别,根据聘用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级别。
在正处级岗位聘用时,若聘用到合适人员即为正处级;在副处级岗位聘用时,若聘用到合适人员即为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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