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架子队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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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架子队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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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架子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模式
第一条架子队的规模按照“精干、高效、规模适度,满足现场作业需要”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的规模,专业特点,施工条件,技术复杂难易程度组建架子队,下设专业班组,实行专业化施工管理。
第二条架子队管理层主要人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组成,必须是内部员工,其他劳务层人员来源于劳务公司或社会零星劳务中招用,由架子队自行招收录用,但必须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人员情况必须报送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三条架子队的任务安排。
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和规模安排架子队的施工任务,当项目部安排的施工任务竣工完成后,架子队成建制地调遣到另一个新项目进行施工;架子队接受任务后,项目部必须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统一合同格式文本,与架子队签订《内部承包责任书》,工程竣工一周内办理结算清帐工作。
第四条架子队管理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的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制定队伍统一编号、队伍人员管理、督促项目部工资发放、工程结算等工作,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审核备案,指导、监督架子队与外部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五条架子队与项目部的关系既是合同关系,又是行政管理、培育、扶持关系,项目部对架子队的组建、施工过程中的资金、物资、设备、生活、培育等方面应予以扶持,使其不断发展壮大。
架子队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由项目部根据“竞聘上岗和直接委派”相结合的原则择优选择。
项目部对架子队有培育的责任和管理的权利,使之成为一支实际意义上的专业施工作业队伍。
第六条为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收入水平,指挥部与项目部鼓励架子队实行内部竞标承包工程。
第七条工资分配及相关待遇。
工资分配在项目部监督下自主决定。
架子队管理人员可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班长实行承包工资制,班组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或定额台班工资制,工资能增能减,以收定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依据上述原则架子队自行制定工资分配办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其收入决定于架子队的任务完成和效益情况。
内部员工编入架子队后,人员编制仍归公司,员工身份不变,其职称评定、证照办理等享受公司员工同等待遇,正式员工的“五金二险”标准,执行工程公司有关规定,由项目部直接扣留上缴至公司社保部门。
第八条架子队不得刻制冠以企业名称的公章,也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外事活动及签署各类经济合同。
如有发现,将以公司规定及国家法律予以处罚、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定员编制
第九条架子队为项目部内部独立核算的固定股级或正科级建制单位,主要人员按照“1152”配置,即:
配备一个专职队长和一个技术负责人,设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五大关键人员;劳务层人员根据工程规模大小配备。
以上人员的编制为指导性意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扩编或缩编,但管理人员的编制要做到精编。
管钱管物的岗位必须是内部职工,鼓励毕业不对口子女大学生和历届毕业学生担任此岗位。
架子队的人员编制应保持相对稳定和完整,无特殊情况不得频繁调整。
第十条架子队劳务层人员由架子队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队建设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自行择优聘用,但必须是由项目部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指导下先签订《劳动合同书》。
合同书签定后应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解聘或到期不聘的也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架子队领导(队长、书记、技术副队长)按以下三种办法相结合产生和任命:
一是本人申请职工民主推荐后,由项目部和上级单位审批;二是由项目部推荐给上级单位后直接任命;三是由工程公司在人才库中筛选后直接择优任命。
第十二条架子队其他管理人员由架子队内部民主评议、推举产生后报上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劳务层人员要根据工程类别和特点分别编入相应工班,工班长的选择可以是内部职工,也可以是施工经验丰富,有责任心劳务层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外聘劳务层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应收取500元的履约保证金及劳务人员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条件。
外部劳务的年龄一般不应超过50周岁。
第十五条对架子队在承包前测算单价和费用时,其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队长等同或优于项目部项目副经理;书记和技术副队长等同或优于项目部部科室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工资等同于项目部相同岗位的管理人员;劳务层工资视其合同约定、能力及所在岗位、工作表现等按市场行情而定。
第三章架子队人员的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十六条队长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宣传国家、铁道部和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施工任务。
(3)负责所承担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
(4)负责本队的思想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活管理。
(5)负责本队所有人员的工资、奖金核算和发放。
2、任职条件
(1)有良好的组织能力,掌握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相关知识,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较强的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4)有5年以上铁路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七条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协助队长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
(2)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保的书面技术交底,并将技术交底分类存档。
(3)检查、监督、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工序、工艺方面的问题。
(4)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2、任职条件
(1)熟悉国家法律法规,部、局颁发的技术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及制度。
(2)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掌握铁路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程序和相关知识。
(3)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4)有较强的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
(5)有5年以上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八条技术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技术交底
(2)跟班作业,纠正施工中安全、质量、环保、工序、工艺、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立即停工并报告上级。
(3)做好施工日志等相关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
(4)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5)对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
2、任职条件
(1)熟悉铁路施工工艺流程,了解施工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3)有2年以上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技术员及以上技术职称。
、
第十九条质量工程师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订相应的预防保证措施。
(2)跟班作业,纠正施工工序、工艺方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督促检查“三检制”的落实。
(3)负责隐蔽工程的自检,报检。
2、任职条件
(1)熟悉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规
程、规范和标准知识,掌握质量管理专业知识,了解施工专
业知识。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工作讲原则。
(4)有较强的解决工程质量问题、解决冲突的能力。
(5)有2年以上铁路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质量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安全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做好安全记录。
(2)协助队长进行安全教育,接受专职安质人员的业务检查与指导。
(3)负责本队安全器材、用具、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标识。
制止违章作业,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保护好事发现场。
2、任职条件
(1)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及有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了解施工专业知识。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工作讲原则。
(4)有较强的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解决冲突的能力。
(5)有2年以上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试验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参加开工前的地材调查与取样送检。
(2)收集原材料,半成品的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送试验室存档。
(3)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检查试件抽取、制作、标识、防护和送样。
(4)负责管区内现场施工控制的检验与试验。
2、任职条件
(1)熟悉专业知识,掌握检验与试验知识和技术。
(2)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工地试验室2年以上工作经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专业任职资格证书。
持有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材料员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点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按规定入库保管。
(2)建立出入库台账和逐日材料消耗台账。
(3)负责原材料进场后填写通知单,通知试验室(员)取样送检。
(4)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状态标识。
(5)采购所需辅助材料,并做好台账。
2、任职条件
(1)熟悉各种施工材料,懂得材料专业知识,掌握材料保管工作程序。
(2)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工地材料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二十三条领工员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组织工班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任务。
(2)负责工班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
(3)协助队长进行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2、任职条件
(1)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相关知识,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较强的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4)有5年以上铁路工程施工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技术员及以上职称。
第二十四条工班长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带领工班全体人员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生产任务。
(2)纠正所属人员施工中影响安全、质量的施作行为。
(3)完成队、领工员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2、任职条件
(1)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相关知识,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2)有良好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较强的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4)有5年以上铁路工程施工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四章人员培训
第二十五条架子队队长、书记、技术副队长由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项目部负责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六条架子队其他管理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备案;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培训。
第二十七条劳务层合同工或内部职工的培训,除人力资源部门培训外,项目部安排相关部室以及举办夜校班或其它培训班的形式进行培训。
劳务培训根据工程类别、特点,进行进场的安全知识、技能教育、质量教育、技术交底、作业规范的培训,以适应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不断提高架子队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五章承包方式
第二十八条架子队承包以管理层集体承包,包价格、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承包方式。
第二十九条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有条件的项目部可以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条件不具备的暂不实行。
第三十条承包单价制定。
本着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坚持单价透明、成本接口、成本可控的原则进行确定。
编制单价要以集团公司通用施工定额为基础,结合工程所在地区条件、施工规模、工程量大小、技术复杂难易程度、工期长短及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单价中包含工费、小材料费、小型机具费、现场管理、其他间接费用、文明施工费用。
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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