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白酒酒厂项目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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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白酒酒厂项目报告书
前言
1.建设项目背景
白酒是中国传统蒸馏酒,工艺独特,历史悠久,享誉中外,中国白酒也是世界著名的六大蒸馏酒之一。
白酒是指以富含淀粉质的粮谷(如大米)等为原料,以中国酒曲即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半固态或液态发酵,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贮存和勾调而制成的蒸馏酒。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国内白酒消费人数数量增长明显,消费人群不断增长,据统计,我国城市白酒饮用者占总人口的31%,多达53%的男性居民有饮用白酒的习惯,白酒消费者平均每月饮用白酒1.25kg,白酒市场相对稳定,我国白酒行业作为消费品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bbbb自治县三泉酒厂成立于1975年,原厂址位于bb县小康西路,占地面积6.3万平方米。
1998年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该厂使用蒸馏法生产白酒,年产白酒系列产品500吨,员工20人,原厂无环评手续。
2006年该厂搬迁至县民生工业园区内,搬迁后项目占地面积为66666m2,建筑面积7187.43m2。
厂址搬迁后白酒产量未变。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进行详细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在此,bbbb自治县三泉酒厂委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
本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项目属于先建后评,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编制环评机构到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调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本项目的有关资料,征求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规范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了《bbbb自治县三泉酒厂年产500吨白酒系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本项目在运营后如何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完善环境管理,改善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本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经主管部门批复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即全部结束,评价工作见工作程序流程图。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项目属于先建后评,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原料粉碎产生的粉尘、酿造车间产生的生产性废水、酒糟等,环评要求本项目所使用的二台燃煤锅炉,供热锅炉应予以取缔,生产用锅炉应由电锅炉替代,粉碎间粉尘采用集尘罩+袋式除尘器降尘,生产过程中蒸馏所产生的少量高浓度有机废水(锅底水),要求这部分废水非取暖季采用桶装暂存,取暖季节运至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锅炉中与煤掺和并燃烧;清洗新酒瓶属清洁水可用于绿化或排入下水管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酒糟外售做饲料,袋收尘后废弃物为一般性固废,可返回生产工序。
确保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及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废气中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废水得到妥善处理,做好防渗措施,固体废物得到合理的综合利用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bbbb自治县三泉酒厂年产500吨白酒系列项目不在国家产业政策中的鼓励类,符合白酒行业清洁生产要求。
厂址选择合理可行。
通过实施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水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运营期的环境影响通过采取合理措施,影响可接受。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具有可行性。
1总则
1.1评价目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进行环境管理的主要措施之一,也是强化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
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主要目的在于:
(1)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了解项目所属区域的环境特征、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通过工程分析确定项目的主要污染源和排污特征,查清项目的污染源分布、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数量等,选择适当的模式预测该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3)评价项目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与可靠性,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为项目的运行、环境管理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4)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及清洁生产水平,提出项目环境管理监控计划,确保项目建设与环保措施“三同时”,使项目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保证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项目审批部门决策、环境工程设计和项目运行以及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2评价原则
(1)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抓住项目影响环境的主要因素,根据项目特点有重点地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力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分析论证力求客观公正;
(2)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力求技术先进、工艺成熟可靠;
(3)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体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4)充分利用区域内现有环境资料和环评成果,以及工程资料进行评价;
(5)以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为基本出发点,明确建设者环境责任和义务。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及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起实施);
(8)国发[1996]31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
(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
(11)《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2004年10月1日);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
(13)《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3]2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字(2001)19号);
(15)《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88号,2002年9月;
(16)《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7)《bb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1修订;
(18)bb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9)《酿酒工业环境保护行业政策、技术政策和污染防治对策》(中国轻工总会轻总经贸[1997]65号)
1.3.2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8)《清洁生产标准白酒制造业》HJ/T402-2007。
1.3.3项目相关文件
《bbbb自治县三泉酒厂年产500吨白酒系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4.1环境影响识别原则
综合考虑项目的性质、工程特点、施工阶段及其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识别出可能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产生影响的因子,并确定其影响性质、类型、时间、范围和影响程度,为筛选评价因子及确定评价重点提供依据。
1.4.2环境影响识别
采用矩阵识别法对拟建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分别见表1.4-1。
表1.4-1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
时段
评价因子
性质
程度
时间
可能性
范围
可逆性
运营期
自然环境
地下水
-
较小
长期
较小
局部
不可
环境空气
-
一般
长期
一般
一般
不可
声环境
-
一般
长期
较大
局部
可
固体废物
-
一般
长期
较大
局部
可
生态环境
+
较小
长期
一般
局部
可
社会环境
社会经济
+
较大
长期
大
较大
可
注:
“+”为有利影响,“-”为不利影响。
根据初步的工程分析,该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
粉尘、发酵废气;职工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酒糟、职工生活垃圾;车间生产设备噪声等。
1.4.3评价因子筛选
通过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并结合工程排污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详见表1.4-2。
表1.4-2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
类别
要素
评价因子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TSP、PM10、SO2、NO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pH、氨氮、氯化物、硫化物、总磷、COD、BOD5等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总硬度(CaCO3)、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大肠菌群、挥发酚、硝酸盐、亚硝酸盐等
声环境质量现状
等效连续A声级
环境影响评价
大气污染源
粉尘、发酵CO2
水污染源
BOD5、CODCr、SS、NH3-N、TN、TP
噪声污染源
等效连续A声级
固体废物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酒糟、生活垃圾
1.5环境功能区划
1.5.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bb县民生工业园区,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规定,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1.5.2地表水功能区划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bb县民生工业园区,该区域属于Ⅲ类功能区。
1.5.3噪声功能区划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bb县民生工业园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项目区域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1.5.4地下水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基本无开采利用,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关于地下水水质划分原则,将本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质量划分为III类,即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1.6评价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规定。
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1.6-1。
表1.6-1环境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的标准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选用标准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
μg/m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规定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
200
24小时平均
300
(2)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6-2。
表1.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
mg/L,pH值除外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氨氮
总氮
悬浮物
Ⅲ类
6~9
≤20
≤4
≤1.0
≤1.0
≤80
(3)地下水环境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6-3。
表1.6-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pH值
6.5-8.5
11
铁
≤0.3
2
总硬度(CaCO3)mg/L
≤450
12
锰
≤0.1
3
硫酸盐
13
镉
≤0.01
4
氯化物mg/L
≤250
14
铅
≤0.05
5
高锰酸盐指数mg/L
≤3.0
15
氟化物mg/L
≤1.0
6
氨氮mg/L
≤0.2
16
氰化物mg/L
≤0.05
7
大肠菌群
≤3.0
17
六价铬mg/L
≤0.05
8
挥发酚
≤0.002
18
砷
≤0.05
9
硝酸盐mg/L
≤20
19
汞
≤0.001
10
亚硝酸盐mg/L
≤0.02
2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4)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厂址属于工业园区,故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即:
昼间65dB(A)、夜间55dB(A),具体见1.6-4。
表1.6-4环境噪声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Aeq: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15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2)废水排放标准
锅底水零排放,洗瓶废水与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见表1.6-5。
表1.6-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
mg/L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允许浓度
1
pH值
6.0~9.0
2
色度
—
3
SS
400
4
BOD5
300
5
COD
500
6
石油类
20
7
总氰化合物
1.0
8
硫化物
1.0
9
氨氮
—
10
氟化物
20
11
动植物油
100
12
磷酸盐(以P计)
—
13
挥发酚
2.0
(3)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要求(表1.6-6)。
表1.6-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部分)单位:
Leq(dB(A))
类别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3
65
55
(4)固废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酒糟等一般工业固废。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保部2013.6.8修改)。
1.7评价等级和评价重点
1.7.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有关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噪声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工程特点,本次工作对各专题评价等级确定如下:
1.7.1.1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经筛选,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料粉碎间粉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关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计算公式如下:
Pi=(Ci/C0i)×100%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mg/m3;
可计算的各个污染因子的Pi值,见表1.7-1。
表1.7-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污染物
Ci
(mg/m3)
C0i
(mg/m3)
Pi
(%)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破碎粉尘
0.0021
0.90
0.23
三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由表可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1.7.1.2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发酵车间的蒸馏锅底废水、洗瓶废水等,生产废水排放量为4.21m3/d。
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COD和BOD5等,为非持久性污染物,需预测的水质参数数目<7,废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本项目办公生活杂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排水管网;生产过程中采用固态蒸馏所产生的少量高浓度有机废水,要求运至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锅炉中与煤掺和并燃烧;清洗新酒瓶属清洁水可用于排入下水管网。
本次评价只作污水不外排保证性分析。
1.7.1.3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二、三级。
(1)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本项目属于Ⅲ类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7-2。
表1.7-2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己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
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经现场调查,拟建项目区域周围无地下水的敏感区域,项目区域地下水富水性差,确定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级。
(3)评价等级确定
表1.7-3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环境敏感程度
项目类别
Ⅰ类
Ⅱ类
Ⅲ类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综上分析,拟建项目为Ⅲ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由表1.7-2和1.7-3可知,本项目为有发酵工艺的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项目,为III类项目,项目位于bb县民生工业园区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及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不敏感。
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7.1.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白酒酿造生产无大型产噪设备,夜间不生产,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
1.7.1.5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原辅材料涉及易燃物质乙醇,酒库内现配有7个白酒储罐,50吨的有4个,20吨的有2个,6吨的有一个,储存量为246t。
白酒和酒精最大储存量如表1.7-4。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判定,本项目白酒库为非重大危险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关于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原则,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见表1.7-5。
表1.7-4易燃物质(乙醇)贮存量与临界量一览表
物质名称
最大储存量(t)
临界量(t)
识别结果
50%VOL白酒
50
500
非重大危险源
58ºVOL白酒
20
52ºVOL白酒
50
食用酒精
50
500
非重大危险源
表1.7-5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一览表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1.7.1.6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项目位于bb县民生工业园区内,用地属工业用地范围,周围均为入住及待入住的企业,目前厂区已按规划要求布局,厂区绿化已成格局,因此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生态影响评价不定工作等级,只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1.7.2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性质,并考虑周围的环境状况及对建设场址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工作重点是在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的基础上,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的重点为:
(1)工程分析;
(2)污染防治措施评价;
(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及总量控制。
1.8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1.8.1评价范围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评价工作内容和深度的要求,确定本工程各专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范围如下:
(1)根据评价工作等级要求和本项目选址的具体情况,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2)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生产过程中采用固态蒸馏所产生的少量高浓度有机废水,要求运至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锅炉中与煤掺和并燃烧;清洗新酒瓶属清洁水可用于绿化或排入下水管网,不外排。
因此,本次评价只作污水不外排保证性分析。
(3)项目地下水的评价范围为厂区范围外扩500m。
(4)本项目的厂界噪声评价范围是项目的厂界四周,厂界外200m。
(5)环境风险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以项目白酒库为中心,3km为半径的范围内。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图1.8-1。
1.8.2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与本项目位置关系见图1.8-1、表1.8-1。
表1.8-1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环境要求
目标名称
与厂址的相对位置
方位
保护级别
距离
户数
声环境
厂界外30m
《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
环境空气
山城明珠居民区(北侧)
北
二级
2500m
12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农苑小区居民区(西侧)
西
二级
2500m
1500
丽景江南居民区(南侧)
南
二级
200
50
地下水
厂界外500m范围
《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N
图1.8-1保护目标分布图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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