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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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建设与发展,创造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师德高尚,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骨干作用的专业带头人,以促进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和要求,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选拔的对象和名额。
凡专、兼任教师,均可申请参加选拔。
专业带头人可按学校开设专业每个专业选拔1~2名专业带头人。
严格按条件进行选拔,如该专业暂时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以空缺。
第二章选拔的条件
第三条鉴于学校实际情况,不同专业可采用培养阶段和正式选拔两种的评选条件方式和阶段。
一、专业带头人培养阶段评选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培养阶段评选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任现职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6年及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课教师(含实习实训)应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
3.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系统讲授所申报专业2门以上核心课程,熟悉本专业基本技能,在本专业教学中形成自己鲜明的教学特色。
4.近5年教学业绩须具备以下条款之一:
(1)受到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2)主持建设的专业获得省及以上重点、示范或特色专业等称号。
(3)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专业学生或本人在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5.近5年科研业绩须具备以下条款之一:
(1)在省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
(2)主持省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教改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省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
(3)独著、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教材1部,或参著、参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4)参加省及以上教研部门论文评比,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二、专业带头人正式阶段评选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任现职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课教师(含实习实训)应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
3.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系统讲授所申报专业2门以上核心课程,熟悉本专业基本技能,在本专业教学中形成自己鲜明的教学特色。
4.近5年教学业绩须具备以下条款之一:
(1)受到省及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2)主持建设的专业获得省及以上重点、示范或特色专业等称号。
(3)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专业学生或本人在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5.近5年科研业绩须具备以下条款之一:
(1)在省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
(2)主持省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教改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省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
(3)独著、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教材1部,或参著、参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4)参加省及以上教研部门论文评比,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5)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方面业绩突出,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实际效益。
第三章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第四条 专业带头人实行选拔制,每年选拔一次,每届聘期3年。
1.选拔时间:
每年4月初组织申报,经学校评审后,公布评审结果。
2.选拔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3.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科室推荐、教学工作委员会资格审查和审议、任前公示、学校审批”的办法进行选拔。
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科室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研究,择优向教学工作委员会推荐;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资格审查和评议,并将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教学工作会将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由学校下达聘任文件。
颁发《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专业带头人证书》。
第四章主要职责和聘期目标
第五条 专业带头人的主要职责和聘期目标
1.负责牵头制定本专业的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材料收集;
2.主持本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标准的制定及相关材料收集;
3.负责组织本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相关材料收集;
4.组织本专业的教学改革及相关材料收集;
5.牵头负责本专业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相关材料收集工作;
6.负责本专业教学及相关材料收集;
7.聘期内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或主持完成(担任主编)正式出版1本教材;
8.聘期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公开发表1篇专业或教改(教研)论文(第1作者);
9.积极承担本专业青年教师培养;
10.每学期承担周课时工作量不少于8节次;
11、专业科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附加相关工作职责。
第五章相关待遇
第六条在任期内,学校在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方面对校级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将予以一定的工作津贴。
1、专业带头人
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会议及课题立项等方面均优先考虑和安排。
专业带头人试行后,按学校人事管理办法,参照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第六章管理与考核
第七条聘任满一年为届中考核,由各科组织实施。
届中考核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届中考核为不合格者,提出警告,课时津贴减半,当年个人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
第八条任期届满的当年为届末考核,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考核复查。
届末考核分为:
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档,不称职者不再聘任。
任期届满,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连任,程序可简化。
1.届中各科进行岗位考核,测评后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将结果报教务科备案。
2.届末本人按岗位职责,写出书面总结,填写考核表,向全体教师汇报岗位职责情况、听取意见或测评。
由教务科组织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考核复查。
3.在教师中公布考核结果,并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4.如违反师德,出现教学事故或未达到任期目标,视情节扣减岗位津贴直至解聘。
第九条上报上一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从校内专业带头人中产生。
第七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一: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专业带头人培养阶段申报表》
附二: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专业带头人正式阶段申报表》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专业带头人培养阶段申报表
姓名
任教专业
教学业务所属科室
填表时间
一、申报对象简况及工作情况
姓名
行政关系所属科室
教学业务所属科室
专业技术职称
任教专业
任教专业起始时间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专业
近
5
年
任
课
情
况
时间
课程名称
学生班级
总学时
教学效果
近5年教学与科研业绩
近5年教学工作总结
年月日
二、审核意见
教学业务所属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名:
(公章)
年月日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专业带头人正式阶段申报表
姓名
任教专业
教学业务所属科室
填表时间
一、申报对象简况及工作情况
姓名
行政关系所属科室
教学业务所属科室
专业技术职称
任教专业
任教专业起始时间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专业
近
5
年
任
课
情
况
时间
课程名称
学生班级
总学时
教学效果
近5年教学与科研业绩
近5年教学工作总结
年月日
二、审核意见
教学业务所属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名: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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