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租赁合同通用版.docx
- 文档编号:7253000
- 上传时间:2023-01-22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7.38KB
商业租赁合同通用版.docx
《商业租赁合同通用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租赁合同通用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商业租赁合同通用版
商业租赁合同
当事人情况】
第一条合同目的描述
1.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省及【】市等颁布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承租方向出租方租赁【】项目的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下简称“本租赁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对本协议之所有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权利义务。
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承租方亦有足够预见。
双方均认为本协议已反映其真实意思。
第二条合同主体描述
1.出租方:
【
】是中国法人,在中国【
】市登记注册,其法
定地址在中国【
】省【
】市【
】区【】街【】
号。
法人代表【
】董事长;
以及
】。
法人代表:
【】
第三条术语定义
1.本合同:
指出租方和承租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第四条名称与位置
1.出租方将位于在【】市开发的地产项目自编【】号商铺(以
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承租方使用。
第五条面积、体积与偏差范围
1.该商铺的承租实际面积约为【】平方米(自相邻店铺分隔墙中心线为界计算承租面积,该面积含店铺内建筑结构柱体),承租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该商铺建筑面积含【】项目公共部分区域等面积的分摊),按照房地产面积测绘规范以最终实际测量的为准;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应予以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条房屋平面图等描述文件
1.附件1:
商铺位置示意图
附件2:
商铺交付条件
附件3:
商户收铺设备、设施确认表
第七条租金额度与计算方式
1.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以承租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自该月第1日起至合同结束之日止)乘以日基本租金额所计算出的得数,最后一个月的日基本租金额为商铺承租面积乘以该月租金单价除以30天的得数,如合同提前终止,则最后一个月的日基本租金额的计算基数根据本条2所指确定的数额做出相应调整。
第八条税款的承担
1.出租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值班人员对【】项目提供的保安或警卫,并不构成出租方对该商铺或其内的人身和财产负有保安的责任,承租方在任何时
间对该商铺或其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第九条物业与物业费
1.出租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提供商业广场配电设备、电源、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等共用设施。
第十条公共事业费
1.该商铺内若需要使用水、电、气、电话、光纤等的,承租方须于起租日前向出租方申请开通各公用设施,并负责缴付相关之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各类费用
1.承租方须承担顾客使用信用卡结算而产生的手续费,依照银行收费标准支付第十二条付款与收款规则
1.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租金后10个工作日向承租方出具与收款金额一致的租赁发票。
第十三条租期
1.本合同的租期为【日起至【】年【免租期。
】年,从【
】月【
】年【】月【】】日止。
该租赁期限包含装修
第十四条房屋交付
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3
】月【】日(暂定
交付日),具体交付日期由出租方另行于暂定交付日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双方书面确认该交付日期,并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承租方应当按出租方通知交付日期的一周内接受交付。
如通知内没有特殊载明,则交付地点为【】项目现场。
第十五条验收与交接
1.承租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商场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商铺交付条件》。
第十六条消防等行政手续
1.承租方明确该商铺的用途,且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该商铺用途变更的报批(如有)和二次消防申报手续,所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出租方提供其法定义务范围内的协助义务(包括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转租
1.若承租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承租方在实际使用房产的时候仍出现空置情况。
通过与出租方友好协商一致后,承租方可选择下列的做法:
(1)将房产部分分租或转租予第三方;
(2)将房产部分归还予出租方;和/或
(3)将房产全部转租予第三方
在承租方选择以上任何一项做法时,必须与出租方和/或有关第三方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十八条续租
1.本合同在租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若承租方希望继续承租,须在租期届满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申请。
在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就承租条件达成一致时可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续约。
第十九条优先购买权
1.出租方有权在本租赁合同租赁期内将该商铺出售给第三方。
承租方在此处确认放弃任何优先购买权。
本租赁合同对购得该商铺之新业主仍然有效。
所有适用于双方的条款,也同样适用于新业主和承租方。
第二十条装修
1.因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因承租方的其他行为,导致出租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无法对相关的管道、线路和设备进行检修、调试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因此发生损失及因此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租方承担损失及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方、物业服务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维修与其它修缮
1.出租方按照附件【】《商户收铺设备、设施确认表》上双方确定出租方交付的设施和设备,承担维修保养责任。
承租方投资更新、改造或添置的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
合同期间,承租方对商铺修缮应当遵守商场的相关管理及作业规定。
第二十二条返还验收
1.承租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个工作日内交还该商铺。
第二十三条金钱保证
1.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个月的租金、【】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承租方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仅是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第二十四条质量与权利瑕疵担保
1.承租方经营商品须取得合法授权,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商标、专利使用的合法性负责,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保证出租方不因承租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
第二十五条其它担保、保证
1.承租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出租方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保密
1.出租方有义务对本租赁合同的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将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
第二十七条通知
1.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合理地适当修改营业时间,承租方不得异议。
出租方应提前通知承租方。
第二十八条房屋用途与营业
1.该商铺作为承租方的【】品牌【】经营之用。
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将该商铺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或者改变经确定的商号/名称、
品牌、类别、经营项目。
如承租方擅自更改该商铺的用途,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
方纠正。
承租方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收回该商铺另行出租,并对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和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租方因此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不得就该商铺的投入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索赔。
第二十九条排他性权利
1.无其他竞争餐厅:
除非与承租方预先协商同意,否则出租方在此合同期内,不论有否收取报酬,均不可在房产所在物业内出现与承租方相竞争的餐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也不得通过转让全部或部分物业的产权或其他任何方式而使第三方得以在房产所在物业内经营本条所约定类型餐厅,包括但不仅限于【】等餐厅。
第三十条房屋租赁权以外的授权
1.作为本合同中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对价的一部分,出租方同意提供承租方如附件【】(招牌、广告位置示意图)所示之位置,供承租方进行外立面装修并设立招牌和广告,该施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此外,出租方并同意进货通道或有关设施使用通道畅通。
第三十一条一般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1.出租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违约金,并不损害及影响出租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特殊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1.若出租方商场整体统一开业日晚于装修免租期届满日的,承租方在出租方商场统一开业日未完成装修的,每迟延一日须向出租方支付【】倍日租金直至该商铺开业为止;若承租方在出租方商场整体统一开业日后【】日仍未完成装修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收回该商铺另行出租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对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和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租方因此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不得就该商铺的装修投入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索赔。
第三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造成损失,任何一方不向对方承担赔偿。
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双方损失的,各自应承担自己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征收及第三方原因
1.承租方在此明确同意及声明,除非下述事故及损失是由于出租方的故意或严重疏忽引起,出租方在下列任何情形下不必对承租方负责,如果以下损失是由于第三方引起的,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向第三方索赔。
第三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为合同期限。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1.合同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出租方或承租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2)出现非出租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
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承租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3)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导致承租方无法经营且超过30天的。
4.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本合同终止:
1.出租方或承租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除本合同约定出租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外,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1)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擅自改变经营品牌种类,在出租
方规定的期限内未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擅自更改已获出租方审批图纸进
行装修,经出租方第一次通知整改仍不符合合同要求;
(3)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价格管理存在价格欺诈被当地
政府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在两次以上的;
(4)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销售三无产品、假冒商品或侵权
商品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或者被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侵权的;
(5)承租方违反出租方的购物中心管理制度规定,在接到出租方的书面警告后
15日内仍未改正的。
(6)承租方在本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分租给第三方或用其它手段与第三方共同经营时。
(7)承租方在本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丧失本租赁合同规定的经营品牌的经营权或所有权或承租方擅自更改或变更经营品牌时。
(8)当承租方陷入信用不稳定或支付停止状态时;当承租方或第三方声明承租方关、停、并、转时;或当承租方由于债务或财产被查封,受到临时处分或声明拍卖财产时。
(9)承租方发生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时,或承租方被吊销营业执照处分时。
(10)承租方或其代理人严重损害出租方名誉、信用时。
(11)承租方逾期叁拾天不支付本租赁合同项下的任一项费用时。
(12)承租方在购物中心正常营业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连续三天不营业的或一个季度内累计五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营业的。
(13)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累计三次未按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
第三十八条复数文件和语言
1.租赁期间,承租方由个体工商户经营变为“公司制”经营的,双方租赁合同的主体应作相应的变更,承租方应及时告知出租方,并就本合同的承租主体变更达成补充协议。
第三十九条合同解释
1.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或未能或延迟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不应构成对此之放弃,单一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亦不应排除对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第四十条法律适用
1.本租赁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四十一条纠纷解决程序与管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业 租赁 合同 通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