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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试剂培训资料
化学试剂相关知识培训
一、培训目的
1、正确认识了解化学试剂;
2、学习与化学试剂相关的国家标准与要求,规范化学药品采购、储存与使用;
3、保证所用化学药品的合规性、有效性,从而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性。
二、相关依据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化学药品的国家标准(如乙醇)
三、化学试剂的相关知识
1、化学试剂定义
早期的化学试剂只是指“化学分析和化学试验中为测定物质的组分或组成而使用的纯粹化学药品”。
后来又被扩展为“为实现化学反应而使用的化学药品”。
现在的“化学试剂”所指的化学药品早已超出了这一范畴。
现在比较普遍的定义是:
在化学试验、化学分析、化学研究及其它试验中使用的各种纯度等级的化合物或单质。
2、化学试剂的称谓
2.1以含量为基础的称谓
标准物质、标准溶液、标准杂质溶液、标准对照品、标准样品、行标试剂、指示试剂、基准物质、基准试剂、化学基准、化学标准、仪器标准、分析试剂、一类试剂、二类试剂、超纯试剂、高纯试剂、当量试剂、医药标准、农药标准、光谱纯、色谱纯、电子纯、钢铁标样、生铁标样、煤标样、矿石标样等……
2.2以用途为基础的称谓
化学试剂、通用试剂、分析试剂、诊断试剂、教学试剂、实验试剂、分离工具、缓冲溶液、指示试剂、生物染色素、感光材料、合成试剂、中间体、化工原料、水质分析、残留农药测试、分子生物学试剂……
2.3以习惯为基础的称谓
化学药品、精细化学品、药品、冷偏试剂、特种试剂、一类试剂、二类试剂、三类试剂、小品种试剂……
2.4以性质为基础的称谓
无机试剂、有机试剂、同位素及标记化合物、生化试剂、氨基酸及其衍生物、蛋白质与多肽、核苷酸及其衍生物、单糖与多糖、酶和辅酶、抗生素、维生素、染料及色素、培养基、层析介质、电泳介质、生物缓冲剂……
3、我国分类情况
一般常规品种(一类试剂)即必需品种,有225种;二类试剂几乎应用于一切领域,也是厂商必备的品种,大约有1800~2000个品种,此类试剂需求量大、应用广泛;三类试剂大约有3000~6000个品种,它们的使用领域大多数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诸如化工、冶金、电力、食品、医药卫生等行业中特定使用的行业试剂。
在我国,采用优级纯、分析纯、化学纯三个级别表示的化学试剂。
一类试剂以标准的形式,规定了我国的化学试剂含量的基础,其它化学品的含量测定都是以此为基准,通过测定来确定其含量。
化学试剂常见质量级别:
①优级纯(GR,绿标签):
主成分含量很高、纯度很高,适用于精确分析和研究工作,有的可作为基准物质。
②分析纯(AR,红标签):
主成分含量很高、纯度较高,干扰杂质很低,适用于工业分析及化学实验。
。
③化学纯(CP,蓝标签):
主成分含量高、纯度较高,存在干扰杂质,适用于化学实验和合成制备。
④实验纯(LR,黄标签):
主成分含量高,纯度较差,杂质含量不做选择,只适用于一般化学实验和合成制备。
⑤基准试剂是纯度高、杂质少、稳定性好、化学组分恒定的化合物。
每一分类中均有第一基准和工作基准之分。
凡第一基准都必须由国家计量科学院检定,生产单位则利用第一基准作为工作基准产
品的测定标准。
含量范围为99.95%~100.05%
4、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认识
⑴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
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规格、申请类别(生产或分装),例如:
1.通用试剂(2个):
(1)乙醇(Ⅲ)(生产)
(2)蔗糖(Ⅲ)(生产)
⑵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重新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⑶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
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
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
②生产许可证编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XK13-011-×××××。
其中,括号内的(×)代表本省简称,XK代表许可,前两位(13)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11)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5、易制毒化学品认识
⑴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总则
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⑵易制毒化学品分类
第一类:
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
第二三类:
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具体品种如下: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为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
1、苯乙酸2、醋酸酐3、三氯甲烷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2、丙酮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5、硫酸6、盐酸
6.3易制毒化学品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
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
6.4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和运输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企业而言,我们主要需要了解购买易制毒类化学品的购买流程:
申请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经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分局刑侦支队)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
1、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2、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养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合法使用需求证明;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明
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合同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像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四、化学试剂安全防护
1、防毒:
1)有毒气体,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如H2S、Cl2、Br2、NO2、浓HCl和HF等
2)有特殊气味,应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如苯、四氯化碳、乙醚、硝基苯等。
3)会透过皮肤药品,应避免与皮肤接触。
如苯、有机溶剂、汞等
4)剧毒药品氰化物,应妥善保管。
如高汞盐(HgCl2、Hg(NO3)2等)、可溶性钡盐(BaCl2)、重金属盐(如镉、铅盐)、三氧化二砷
5)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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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爆
1)使用可燃性气体时,要防止气体逸出,室内通风要良好。
2)操作大量可燃性气体时,严禁同时使用明火,还要防止发生电火花及其它撞击火花。
3)有些易爆炸药品需要防震和隔热。
如叠氮铝、乙炔银、乙炔铜、高氯酸盐、过氧化物等
4)分类存放.严禁将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放在一起。
5)久藏的乙醚使用前应除去其中可能产生的过氧化物。
3、防火
1)易燃有机溶剂。
忌明火、电火花或静电放电。
如乙醚、丙酮、乙醇、苯
2)废弃试剂,倒入下水道,聚集后易引起火灾。
3)有些物质在空气中易氧化自燃。
应隔绝空气保存
如磷、金属钠、钾、铁粉、锌粉、铝粉、电石及金属氢化物等.
常用的灭火剂有:
水、沙、二氧化碳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等。
4、防灼伤
1.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冰醋酸等都会腐蚀皮肤,特别要防止溅入眼内
2.液氧、液氮等低温也会严重灼伤皮肤,使用时要小心。
举例分析:
1、酸
注意事项
稀释硫酸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水中,不可反操作。
挥发性的酸如盐酸、醋酸、硝酸、三氟乙酸、三氟甲磺酸、高氯酸、等应在通风橱操作,并带上口罩,防护境。
事故处理
被酸灼伤时,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3-5%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在用水冲洗。
严重者请速就医。
2、碱
注意事项
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等。
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NaOH和KOH应用玻璃器皿称量。
3、氨水应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若
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
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或用3%硼酸
溶液冲洗。
严重者就医
4、易燃
事故处理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
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在上风处灭火,灭火剂:
二氧化碳、砂土。
5、丙酮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化学试剂的贮存
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2.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
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和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4.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5.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6.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7.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商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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