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边胶规范规范.docx
- 文档编号:7225496
- 上传时间:2023-01-22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9.71KB
折边胶规范规范.docx
《折边胶规范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折边胶规范规范.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折边胶规范规范
折边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钢板折边胶的要求、检验方法、质量保证和进厂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人员选择材料、签定订购技术协议和编制进厂验收规则。
汽车用钢板折边胶(以下简称折边胶)汽车用钢板折边胶主要用于汽车包
边件的粘合。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791—1995胶粘剂T型剥离强度测定方法挠性材料对挠性材料
GB/T2794—1995胶粘剂粘度的测定
GB/T6328—1995胶粘剂剪切冲击强度试验方法
GB/T7124—1986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测定方法(金属对金属)
3要求
3.1技术要求
折边胶的各项技术指标见表1。
3.2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折边胶应用22.73L(5加仑)或227.3L(50加仑)铁桶包装;在正常情况下折边胶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为3个月。
包装、贮存的其他要求以及标志、运输按HG/T3075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
1加仑(英制)=4.546L。
4检验方法
4.1试样制作准备
4.1.1试验中制样用到的主要辅助用具为钢板试片,均用冷连轧薄钢板(08F
表1
序号
项目
质量指标
检验方法的章条号
1
外观
红色糊状、无杂质、无怪味
4.3.1
2
密度,g/cm3
1.2~1.4
4.3.2
3
粘度,Pa·s
150~300
4.3.3
4
不挥发物,%
≥97
4.3.4
5
流动性,mm
≤2
4.3.5
6
贮存稳定性,%
外观无明显变化,粘度变化率≤20
4.3.6
7
点焊填充性
充满
4.3.7
8
点焊强度下降率,%
≤5
4.3.8
9
拉伸剪切强度,MPa
20℃
>17
4.3.9
80℃
>16
-30℃
>16
10
耐久性拉伸剪切强度,MPa
耐热老化
>16
耐过烘烤
>16
4.3.10.3
耐冷热交变
>16
4.3.10.4
耐湿热老化
>16
4.3.10.5
耐水性
>16
4.3.10.6
耐盐水试验
>16,不锈蚀
4.3.10.7
11
T剥离强度,kN/m
≥5.6
4.3.11
12
剪切冲击强度,J/m2
>20
4.3.12
13
固化(160℃±2℃,30min)
完全固化
4.3.13
14
涂装前处理通过性
无明显变化
4.3.14
等)制作,尺寸分别为:
——拉伸剪切强度试验用钢板试片:
100mm×25mm×2.0mm;
——T剥离强度试验用钢板试片:
100mm×25mm×0.3mm;
——其它试验用钢板试片:
150mm×75mm×(0.8±0.1)mm。
4.1.2钢板试片在使用前应对其表面涂防锈油,方法是将钢板试片垂直放入防锈油(防锈油型号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中5s~10s,取出后在23℃±2℃的温度下垂直倒立放置24h,并用干净纸张擦去钢板试片表面的油膜。
4.2试验条件
4.2.1试验环境
除非特别规定,试验环境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5%。
4.2.2烘烤条件
除非特别规定,试验中提到的“烘烤固化”指在160℃±2℃的烘箱中放置30min。
4.3方法
4.3.1外观
取20g~30g折边胶试样,在干净的玻璃板上涂3mm厚的一层,然后观察其颜色、均匀性、有无杂物等。
4.3.2密度
密度按下式计算:
ρ=
式中:
ρ——密度,g/cm3;
m——试样的质量,g;
V——试样的体积,mL。
以两个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两个试验结果的差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
4.3.3粘度
按GB/T2794的规定。
4.3.4不挥发物
称取折边胶试样1.5g,快速放置在预先精确称量至1mg、带盖的铝制品或玻璃器皿容器中,盖上盖子精确称量(精确至1mg)后,打开盖子在试验环境中放置30min~60min,然后盖上盖子,在温度为105℃±2℃烘箱中放置3h,取出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打开干燥器,取出称量容器,与盖子一同精确
称量,按下式计算不挥发物含量:
式中:
X——不挥发物含量,%;
m1——加热后试样的质量,g;
m——加热前试样的质量,g。
以两个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两个试验结果的差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
4.3.5流动性
在150mm×75mm×(0.8±0.1)mm的钢板试片上,用折边胶涂制一个厚3mm的倒L型试样,其他尺寸见图2,注意涂样时不应带入气泡。
将试板插在流动性测定保持仪(图1)上,10min后测定最大流动长度。
用相同的方法再涂制一个倒L型试样,与保持仪一同放入烘箱中烘烤固化,取出冷却至室温后,测定最大流动长度。
图1流动性测试仪图2流动性测试板
4.3.6贮存稳定性
在500mL容器中装满试样,盖紧并密封后放入恒温水浴中(相对湿度为100%),在40℃±1℃的温度下放置168h后取出,再在常温下放置60min3.3的规定测定粘度,并与4.3.3的测定结果相比较,计算粘度变化率。
4.3.7点焊填充性
按GB/T7124的规定制作拉伸剪切强度标准试样。
在钢板试片搭接部位中间点焊一点,烘烤固化后,在焊点处钻一个直径为8mm的孔,观察孔中粘接处是否充满折边胶。
4.3.8点焊强度下降率
按GB/T7124的规定制作拉伸剪切强度标准试样。
在搭接部位中间点焊一点,经烘烤固化后在试验环境中放置24h,按GB/T7124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
与不涂胶点焊的拉伸剪切强度相比较,计算点焊强度下降率。
4.3.9拉伸剪切强度
按GB/T7124的规定制作拉伸剪切强度标准试样9件,烘烤固化并在试验环境中放置24h后分为3组,每组3件。
将3组试样分别在20℃、80℃、-30℃的温度下,在拉力试验机夹具上夹持30min后,开机试验,测定试样在20℃、80℃、-30℃时的拉伸剪切强度。
整个试验过程按GB/T7124—1986中第7、8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4.3.10耐久性拉伸剪切强度
4.3.10.1概述
耐久性拉伸剪切强度包括6个检验项目,即测定在耐热老化、耐过烘烤、耐冷热交变、耐湿热老化、耐水性、耐腐蚀性条件下的拉伸剪切强度。
进行上述6个项目的试验前,应按GB/T7124的规定制作拉伸剪切强度标准试样18件,经烘烤固化后,在试验环境中放置24h,分为6组,每组3件。
4.3.10.2耐热老化
将一组试样在温度为100℃的环境中放置240h,取出后在试验环境下再放置24h,按GB/T7124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
4.3.10.3耐过烘烤
将一组试样在温度为180℃的环境中放置1.5h,取出后在试验环境下再放置24h,按GB/T7124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
4.3.10.4耐冷热交变
将下列试验过程作为一个周期,将一组试样经过4个周期的处置后,按GB/T7124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
在温度为80℃的环境中放置4h→在常温下放置0.5h→在温度为-30℃的环境中放置1.5h→在常温下放置0.5h→在温度为70℃的水中放置4h→在常温下放置13h。
4.3.10.5耐湿热老化
将一组试样平放在温度为50℃、相对湿度为95%的湿热老化箱中240h,取出后在试验环境下放置24h,按GB/T7124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
4.3.10.6耐水性
将一组试样在温度为40℃的水中放置240h,取出后在试验环境下放置24h,按GB/T7124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
4.3.10.7耐盐水试验
将一组试样平放在试验环境中,在浓度为5%的NaCl溶液里浸泡240h,再在试验环境中放置24h,按GB/T7124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拉伸剪切强度。
试样破坏后,去掉胶料,露出钢板,观察有无锈点。
4.3.11T剥离强度
按GB/T2791的规定。
4.3.12剪切冲击强度
按GB/T6328的规定。
4.3.13固化试验
在150mm×75mm×(0.8±0.1)mm的钢板试片上,用折边胶涂制一条长约50mm,宽约10mm的试样,放入温度为160℃±2℃的烘箱内30min,取出冷却至室温后,观察是否完全固化。
4.3.14涂装前处理通过性
将涂有折边胶的试样挂在车身上,随车身通过汽车涂装前处理生产线,观察涂胶表面有无异样。
5质量保证
5.1检验责任
5.1.1供方应负责完成本标准3.1中外观、粘度、固化、流动性和拉伸剪切强度等项目的检验,并在交货时出具检验报告。
5.1.2供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3.1要求的全部项目,并在交货时出具检验报告:
a)产品定型鉴定时;
b)当工艺、原材料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5.2合格责任
折边胶应由生产厂的技术监督部门检查验收,并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第3章的要求。
6进厂验收
6.1常规检验
6.1.1折边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6.1.2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应符合本标准3.2的要求。
6.1.3折边胶应处在贮存期内。
6.2理化检验
6.2.1抽样
从购进的同一批号的折边胶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理化检验。
6.2.2检验项目
进厂检验项目应包括:
a)外观;
b)粘度;
c)固化;
d)流动性;
e)拉伸剪切强度。
6.2.3检验方法
按本标准4.3.19的规定。
6.3判定与复验规则
进厂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表1的规定,允许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折边胶为不合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折边胶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