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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中共盐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纪发〔2009〕3号
中共盐亭县纪委
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建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省纪委九届四次、市纪委五届五次、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加快”,在抓重点、抓巩固、抓提高、抓创新上下功夫。
一、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要把贯彻“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作为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重要抓手,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有机融入干部教育培训中,落实到严格纪律要求上来,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
各级纪检监察系统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排查梳理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整改、严肃纠正。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加强领导,做好责任细化分解工作。
深入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出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各部门,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要及时调整和补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体系。
2、建立季度巡查制,推动工作落实。
对本辖各级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实行季度巡查制,由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巡查,促进平时工作的落实。
3、引入公开评议评价机制,强化考核效果。
2009年将对各乡镇党政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问卷测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晋级评先的重要依据。
积极探索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察考核、巡视等工作结合起来的新机制,提高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严格责任追究。
2009年要着力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规范责任追究的运行机制,解决“责任追究过软”的问题。
对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只要负有“失教”、“失察”、“失管”和“失误”中的任何一种责任,都要进行不同程度地追究。
二是分清责任,实行倒查制,解决“责任主体认识不清”的问题。
要坚持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多种手段并重,做到刚柔相济、宽严适度,追求责任追究的最佳效果。
三、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
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拓宽监督范围。
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2、坚决纠正和处理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购买低价位商品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并督促各地各部门将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住房建设实行报告和备案制度等相关规定。
3、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职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并纠正违规行为。
加大对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办理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4、认真治理和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干预市场经济行为等谋取私利的问题。
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四、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1、继续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要从严掌握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要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坚决查处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拒不纠正等行为,坚决取缔“小金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督促各有关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
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政策规定,坚决杜绝部门间相互宴请的现象,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活动名义请客送礼。
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支付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行为,认真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4、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结合灾后重建工作,与县财政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将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清理,按照《绵阳市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若干规定》,严肃查处和纠正公务用车购置、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灾区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加强对重建工程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严格落实各级关于灾后重建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分配办法、公示办法、纪律规定、采购规定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
坚持把乡(镇)村民主管理决策制度、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贯穿于灾后重建全过程。
结合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进一步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继续完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工作。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
严格执行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双优”、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
2、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开展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明确县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
推进社区政务、财务、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纠正违规违纪问题。
六、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和加强党内监督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用“三个统一”规范党务公开形式。
即统一公开内容、统一程序、统一党务公开形式和时间;二是实施“三方监督”畅通公开渠道。
即通过党务公开联系会议制度实施组织监督;通过聘请监督员监督,确保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通过建立意见收集制度落实党员群众监督。
三是落实“三项制度”提高公开实效。
即建立责任制度,定岗定责;通过汇报问题、民主讨论、公开质询、意见反馈的“四步评议法”,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预公开制度。
即党委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对初步方案先进行公开,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组织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监督条例(试行)》执行情况的检查。
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三项谈话”制度、组织函询、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与干部考察和拟提拔、表彰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制度。
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各地各部门务于6月19日、10月16日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附件:
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一、二)
2009年4月22日
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内容
项目
数据
合计
备注
省部级
地厅级
县处级
乡科级
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处理人数
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问题
主动上缴人数
主动上缴金额
查处金额
处理人数
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查处金额
处理人数
严禁相互请托违规为对方特定关系人投资经商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查处金额
处理人数
严禁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问题
申报登记人数
纠正人数
处理人数
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问题
查处套数
查处面积
处理人数
领导干部主动申报有关情况
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人数
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次数
配偶、子女国外定居人数
清理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
超编车数量
超标车数量
处理人数
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内容
项目
数据
合计
备注
省部级
地厅级
县处级
乡科级
治理“小金库”
清理单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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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违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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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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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行为
查处违规单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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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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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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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查处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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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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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问题
查处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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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楼堂馆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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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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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
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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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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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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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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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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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追究案件
----
处理人数
----
填表说明
1、“处理人数”包括“组织处理人数”和“纪律处分人数”,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不重复统计;
2、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和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有关统计数字,请与牵头部门核实确定后填报;
3、“乡科级”一栏含乡科级以下干部;
4、面积的统计单位为“平方米”;
5、“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的统计单位为“人次”;
6、表内涉用金额统一折合为“人民币”,单位“万元”;
7、表内划“一”处不需填写,只填写“合计”数字;所列项目没有统计的,划“/”;经统计没有有关数字的,填“0”。
主题词:
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中共盐县纪委办公室2009年4月22日印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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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 建设 工作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