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知识点汇总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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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知识点汇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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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的字体是我在做题中反复出现的,所以认为比较重要的内容。
第一章期货市场概述
第一节期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一、期货市场的形成
(1)期货交易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
到l2世纪这种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国发展规模更大更专业。
(2)期货交易萌芽于远期现货交易,基础是现货交易的集中化和组织化。
(3)较为规范化的期货市场在19世纪中期产生于美国芝加哥。
二、期货市场的相关范畴
(1)期货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2)期货交易由远期现货交易衍生而来,是与现货交易相对应的交易方式。
(3)期货市场是与现货市场相对应的组织化和规范化程度更高的市场形态。
三、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和趋势
(一)国际期货市场:
品种增加、规模扩大
期货交易品种经历了由商品期货(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能源化工期货)到金融期货(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期货)的发展历程。
(二)国际期货市场发展趋势
(1)交易中心日益集中。
(2)改制上市成为潮流。
(3)交易所合并愈演愈烈。
(4)金融期货发展势不可挡 。
(5)交易方式不断创新(公开喊价→电子交易)。
(6)交易所竞争加剧。
(三)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
1.建立期贷市场的背景
1988年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商业部等部门组织力量开始进行期货市场研究。
2.初创阶段(1990--1993年)
1990年10月12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新中国首家期货交易所成立。
1991年6月10日,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宣告成立。
1992年5月28提,上海金属交易所成立。
1992年7月,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
3.治理整顿阶段(1993—2000年)
1993年11月,国务院第一轮治理整顿,15家交易所被保留,品种降到35个。
1998年8月,国务院第二轮治理整顿:
1999年,期货交易所数量再次精简合并为3家(郑州、大连、上海),品种由35个降到12个。
1995年,330家经纪期货公司获准。
1999年,经纪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提高到3000。
2000年12月29日,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自律机制引入监管体系。
4.稳步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
主题:
“稳步发展”,中国期货市场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
2006年5月,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成立。
2006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成立,并于2010年4月推出了沪深300指数期货。
2011年初发布的《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
第二节期货交易的特征
一、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
(1)合约标准化:
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市场流动性。
(2)场内集中竞价交易。
(3)保证金交易(又称“杠杆交易”):
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的特点。
(4)双向交易(5)对冲了结:
不必交割现货,提高期货市场流动性。
(6)当日无负债结算(逐日盯市):
可有效防范风险。
二、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
(一)联系:
期货交易以现货交易为基础;没有期货交易,现货交易的价格波动风险难以避免;没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失去产生的根基,两者互相补充,共同发展。
(二)区别:
交割时间、交易对象、交易目的(现货是为让渡商品所有权,期货为转移价格风险或获得风险利润)、交易场所与方式(现货不受限制,期货在高度组织化的期货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结算方式不同(现货是到期一次性结清,期货是当日无负债制度)。
三、期货交易与远期现货交易
(一)联系:
同属于远期交易。
(二)区别:
交易对象、功能作用(期货能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履约方式(期货有实物交割和对冲平仓,远期用实物交收)、信用风险、保证金制度(期货更规范、远期又双方自行决定)。
第三节期货市场的功能与作用
一、期货市场的功能
1.规避风险2.价格发现功能及其机理 3.资源配置
二、期货市场的作用
(一)宏观上:
1.提供分散、转移价格风险的工具,有助于稳定国民经济。
2.提供政策参考。
3.促进本国经济国际化。
4. 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二)微观上:
1.锁定生产成本,实现预期利润。
2.利用期货价格信号,组织安排现货生产。
3.期货市场能拓展现货销售和采购渠道。
4.促使关注产品质量。
第四节中外期货市场概况
一、国际期货市场
(一)总体运行情况
西方国家和地区的交易量出现明显下滑;以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交易量上升;2010年,亚太首次成为全球期货和期权成交最活跃的地区。
(二)美国期货市场
1.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
1848年,最早;最早上市农产品和利率期货
2.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
1874年,前身是农产品交易所;最早上市外汇期货。
3.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
1872年,最主要的能源和黄金期货交易所之一。
4.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1856年
(三)英国期货市场
1.伦敦金属交易所(LME):
1876年;最早上市金属期货
2.伦敦国际金融交易所(LIFFE):
1982年,前身是农产品交易所;最早上市外汇期货。
3.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
1980年,目前欧洲最大的能源期货市场。
(四)欧元区期货市场
(五)亚洲国家期货市场
1.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和东京谷物交易所(TGE)。
3509846
2.韩国股票交易所(KSE):
KOSPI股票指数期货世界第一。
3.新加坡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
典型离岸金融衍生品
二、国内期货市场
(二)品种体系培育
2012年5月10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白银期货合约;2012年12月3日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玻璃期货合约。
我国期货市场已经上市28个商品期货合约和1个金融期货合约。
第二章期货市场的构成
第一节期货交易所
一、性质与职能
(1)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相关服务和交易规则的机构。
它自身并不参与期货交易。
(2)重要职能:
①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②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③制定并实施期货市场制度与交易规则;④组织并监督期货交易,监控市场风险;⑤发布市场信息。
二、组织结构
1.会员制:
(1)会员资格获得的方式:
①以交易所创办发起人的身份加入;②接受发起人的资格转让加入;③接受期货交易所其他会员的资格转让加入;④依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加入。
(2)会员构成:
自然人会员与法人会员、全权会员与专业会员、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
(3)组织架构:
一般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和业务管理部门。
2.公司制 :
(1)会员资格:
与会员制相似。
(2)组织架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
3.区别:
(1)是否以营利为目标。
(2)适用法律(会员制适用民法,公司制先适用于公司法)(3)决策机构(会员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公司制是股东大会;会员制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是理事会,公司制是董事会)。
三、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
上海、郑州、大连..交易所为会员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为公司制,但都不以盈利为目的。
1.上海期货交易所:
1998年8月成立1999年12月营运,主要品种:
黄金AU、白银AG、铜CU、铝AL、锌ZN、螺旋钢RB、线材WR、天然橡胶RU、燃料油FU。
2.郑州商品交易所:
1990年10月12日成立,1993年5月转变为期货交易所。
主要品种:
棉花CF、白糖SR、精对苯二甲酸TA、菜油OI、优质强筋小麦WH、早籼稻RI、甲醇ME、玻璃FG。
3.大连商品交易所:
1993年2月28日成立。
主要品种:
黄大豆1号A、黄大豆2号B、玉米C、豆粕M、豆油Y、棕榈油P、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聚氯乙烯V、焦炭J。
4.中国期货交易所:
2006年8月8日由3家期货交易所、深沪2家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
主要品种:
沪深300股指期货IF。
第二节期货结算机构
一、性质与职能 :
担保交易履约、结算交易盈亏、控制市场风险(通过保证金的结算和动态监控实现)。
二、组织形式:
两种形式:
①结算机构是某一交易所的内部机构,仅为该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目前我国采取该种形式。
②结算机构是独立的结算公司,可为一家或多家期货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三、期货结算制度:
国际上,结算机构通常采用分级结算制度。
四、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概况
1.结算机构:
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机构均是交易所的内部机构。
2.我国境内期货结算制度:
上、郑、大交易所是全员结算制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第三节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
交易所对会员实行总数控制,只有成为交易所会员,才有交易席位进行交易。
期货公司能够代理客户交易。
一、职能:
①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②对客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③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
二、组织架构:
略
三、我国期货公司的经营管理:
略 ①对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
②业务类型:
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等创新业务。
③期货公司要对营业部实行“四统一”,即期货公司应当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④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
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体系,符合资本充足的要求;保护客户资产;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保障信息系统安全;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节其他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
一、券商(IntroduCingBroker,简称IB):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
提供服务:
(1)协助缸里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和交易设施(3)其他。
不得代理交易、结算和交割;不得代收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用于保证金。
2012年10月,我国取消了对券商业务的行政审批,证券公司的该业务正常运行。
二、居间人:
独立于期货公司和客户之外,接受期货公司委托进行居间介绍,独立承担基于居间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组织。
注:
期货公司的在职人员不得成为本公司和其他期货公司的居间人。
三、期货信息咨询机构 :
主要提供期货行情软件、交易系统及相关信息资讯服务。
四、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 :
是由交易所指定,协助交易所办理期货交易结算业务的银行。
交易所有权对存管银行的期货结算业务进行监督。
权利和义务在全员结算制度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下略有差异。
五、交割仓库 :
在我国,交割仓库是由期货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期货交易所不得限制实物交割总量,并应当与交割仓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交割仓库不得有下列行为:
出具虚假仓单;违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泄露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节期货投资者
一、期货交易者的分类
(1)根据进入期货市场的目的不同,分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
(2)按照自然人/法人划分,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涵盖生产者、加工贸易商、以及金融机构、养老基金、对冲基金、投资基金等。
(3)按照交易头寸划分为多头交易者和空头交易者。
二、期货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1.对冲基金
(1)含义:
对冲基金(HedgeFund),又称避险基金,是指“风险对冲过的基金”,是一种充分利用各种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效应,承担较高风险、追求较高收益的投资模式,属于私募基金。
(2)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的区别:
①对冲基金并不需要在美国联邦投资法下注册,而共同基金则受到监管条约的限制;②共同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资金不能投资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对冲基金可投资期货等衍生品市场。
2.商品投资基金
(1)含义:
商品投资基金(CommodityPoo1)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和期权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2)组织结构:
①商品基金经理(CPO)。
②商品交易顾问(CTA)。
③交易经理(TM)。
④期货佣金商(FCM)。
⑤托管人(Custodian)。
(3)商品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区别:
①商品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更小,不涉及金融资产。
②在组织形式上,商品投资基金运作比对冲基金规范,透明度更高,风险相对较小。
第三章期货交易制度与合约
第一节期货合约
一、期货合约的概念
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二、期货合约标的的选择
(1)规格或质量易于量化和评级。
(2)价格波动幅度大且频繁。
(3)供应量较大,不易为少数人控制和垄断。
三、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及设计依据
(1)合约名称(包括品种名称及上市交易所)。
(2)交易单位/合约价值。
(3)报价单位。
(4)最小变动价位。
(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6)合约交割月份(7)交易时间(8)最后交易日(9)交割日期(10)交割等级(11)交割地点 (12)交易手续费(13)交割方式(14)交易代码
第二节期货交易基本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1.国际市场上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保证金与风险对应
(2)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节。
(3)保证金的收取分级进行,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
2.我国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比例随交割的临近而提高。
(2)比例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而提高。
(3)交易出现连续涨、跌停板时,比例提高 (4)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价格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采取相应措施。
(5)交易异常时,调整比例。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1)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不同品种、不同月份的合约分别进行结算并汇总。
(2)交易盈亏结算包括对平仓头寸盈亏和对未平仓合约浮动盈亏的结算。
(3)对交易头寸所占用的保证金进行逐日结算。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通过期货交易分级结算体系实施的。
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的保证金不足时,会被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否则,其合约将会被强行平仓。
三、涨、跌停板制度 为保证金制度和当日无负债结算提供了条件。
2.我国期货涨、跌停板制度的特点
我国期货市场每日价格波动限制设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百分比。
交易所对涨、跌停板的调整,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新上市的期货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一般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或3倍。
(2)当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遇国家法定长假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涨、跌停板幅度。
(3)对同时适用交易所规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涨、跌停板情形的,其涨、跌停板为最高值。
出现涨、跌停板时的措施:
①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愿则;②连续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时实行强制减仓。
四、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
1.国际上:
(1)根据合约具体情况制定和调整限额标准。
(2)临近交割时,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低。
(3)只针对投机头寸,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和套利头寸可申请豁免。
2.我国:
(1)交易所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的限仓数额及大户报告标准。
(2)投机头寸达持仓限量8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
(3)各合约市场总持仓量不同,适用的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不同。
(4)按照合约在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时期确定不同持仓限额。
(5)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一般客户适用不同标准。
五、强行平仓制度
1.强行平仓的两种情形:
(1)因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实行强行平仓。
(2)因会员(客户)违反持仓限额制度而实行强行平仓。
2.我国期货强行平仓制度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未能在规定时限补足。
(2)客户或会员持仓量超过限仓规定。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4)根据交易所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5)其他。
执行过程:
通知、执行及确认(先自行平仓、未完成则强行平仓)。
六、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所警示或化解风险的措施:
要求报告、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发布书面警示、公告
七、信息披露制度交易所应发布:
即时行情、持仓量和成交量排名情况、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应编制交易周报、月报、年报,并及时公布;资料保存年限不少于20年。
第三节期货交易流程
一、开户 :
1.在我国,由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户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2.开户流程:
(1)申请开户,可分为自然人客户和法人客户。
(2)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签字确认。
(3)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
(4)申请交易编码并确认资金账号。
3.交易编码:
监控中心应为每一客户设立统一的开户编码.由12位数字构成,前4位为会员号,后8位为客户名。
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户,客户号相同。
二、下单
1.常用交易指令
(1)市价指令,指按当时市价即刻成交,一旦下达不可更改或撤销。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
下达时必须指明具体价位。
(3)停止限价指令,指当市价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限价指令予以执行。
(4)止损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市价指令予以执行。
(5)触价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达到指定价位时,以市价指令予以执行。
与止损指令区别在于:
其预先设定的价位不同;止损指令用于平仓,触价指令用于开仓。
(6)限时指令,指要求在某一时间段内执行的指令,否则自动取消。
(7)长效指令,指除非成交或由委托人取消,否则持续有效的交易指令。
(8)套利指令,指同时买入和卖出两种或两种以上期货合约的指令。
(9)取消指令,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
2.指令下达方式:
(1)书面下单。
(2)电话下单。
(3)网上下单。
三、竞价
1.竞价方式
(1)公开喊价方式
(2)计算机撮合成交(国内期货交易所):
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
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在每一交易日开始前5分钟内进行,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在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始后的竞价交易。
2.成交回报与确认
客户对结算单有异议,下个交易日开市前书面提出。
四、结算
1.结算的概念与结算程序
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但不直接进行,期货公司承担这项工作。
大连、郑州、上海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分级结算,只对结算会员结算,再由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结算。
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
2.结算公式与应用
(1)结算的相关术语。
①结算价(Sett1ementPriCe)是当天交易结束后,对未平仓合约进行当日交易保证金及当日盈亏结算的基准价。
郑州、大连、上海的为当时成交价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为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值。
②开仓、持仓、平仓。
(2)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公式及应用。
①结算准备金余额的计算公式
五、交割 分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1.交割的概念:
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现金交割)。
2.交割的作用 :
(1)交割是联系期货与现货的纽带。
(2)交割是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使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
3.实物交割方式与交割结算价的确定
(1)实物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目前我国采用)和滚动交割。
(2)实物交割结算价。
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计价,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仓库地点的升、贴水。
4.实物交割的流程:
(1)交易所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
(2)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进行标准仓单与货款交换。
(3)增值税发票流转。
5.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是指交割仓库开具并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
标准仓单的形式有仓库标准仓单(最主要)和厂库标准仓单。
第四章套期保值
第一节套期保值概述
一、套期保值的定义 :
略,本质上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方式。
目的:
回避价格波动风险。
二、套期保值的实现条件
(1)期货数量上与现货大体相当。
两个词汇:
套期保值比率(HedgeRatio)、交叉套期保值(CrossHedging)。
(2)期货头寸应与现货头寸相反,或作为现货市场未来要进行的交易的替代物。
(3)时间段对应。
三、套期保值者
特点:
(1)生产、经营或投资有较大价格风险。
(2)避险意识强。
(3)投资规模大。
(4)头寸方向稳定时间长。
四、套期保值的种类 :
卖出(空头)套期保值&买入(多投)套期保值
第二节套期保值的应用
一、卖出套期保值的应用 (都是担心价格下跌)
1.适用情形 :
(1)持有现货。
(2)已经按固定价格买入未来交收的现货。
(3)预计在未来销售某种现货。
二、买入套期保值的应用 (都是担心价格上涨)
1.适用情形
(1)预计未来要购买现货。
(2)已按固定价格卖出现货,未来交收。
(3)按固定价格卖出其产成品或副产品,但还未生产。
第三节基差与套期保值效果
一、完全套期保值与不完全套期保值
导致不完全套期保值。
原因:
期货与现货①价格变动幅度并不完全一致;②商品存在等级差异,导致波动幅度差异;③两个市场之间的头寸数量不一致;④缺少对应的期货品种,替代品的相关程度未达到足够理想。
二、基差概述
1.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
2.影响因素:
(1)时间差价:
持仓费是指仓储费、保险费和利息等费用的总和。
(2)品质差价 (3)地区差价。
3.反向市场出现的原因,一是近期对某种商品的需求非常迫切;二是预计将来该商品的供给会大幅度增加。
, 4.基差的变动
(1)基差走强:
基差的值越来越大,注意并非绝对值,而是正常值。
(2)基差走弱:
基差的值越来越小,注意并非绝对值,而是正常值。
(3)无论基差走强还是走弱,由于期货交割的存在,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临近,基差均会趋向于零。
三、基差变动与套期保值效果
基差保值的实质是用较小的基差风险代替较大的现货价格风险。
四、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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