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市容管理及道路保洁项目最终版11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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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市容管理及道路保洁项目最终版1126
ISO标识:
MZZX/R-C-YW-08
【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市容管理及道路保洁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闵采招-202
采购方:
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代理机构:
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
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内容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承接项目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
7.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8.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9.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10.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
11.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12.拒绝提供售后服务或者服务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13.恶意投诉,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14.恶意哄抬或压低价格的;
15.合同单价明显高于同类产品同期市场平均价的;
16.单项合同毛利率上限超过服务协议中规定的毛利率上限的(特指国际公务考察定点服务项目);
1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相关规定的;
1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9.区招管办、财政局认定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若发现政府采购供应商有以上不良行为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委托,对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市容管理及道路保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闵采招2012-202
(二)项目名称:
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市容管理及道路保洁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对闵行区莘庄镇以下四个版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的采购。
1、包件一:
疏影版块(七莘路以西,庙泾港以北至顾戴路)
2、包件二:
水清版块(七莘路以东,沪闵路以北至顾戴路)
3、包件三:
广场版块(七莘路以东,沪闵路以南)
4、包件四:
莘松版块(七莘路以西,庙泾港以南)
采购服务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合同年签,综合考评后续签第二年合同)
注:
上述包件是独立的,分别进行投标、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服务商。
合格投标人可以任选一个或者多个包件投标,本次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只能中1个包件,如该投标人在多个包件的综合排序均为第一,则按包件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以此类推。
(四)预算资金
包件一:
525.3331万元
包件二:
609.6343万元
包件三:
763.2996万元
包件四:
563.0130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以下各项要求对所有包件均适用)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实体及环境卫生保洁、市容管理服务的主要经营范围。
(二)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或),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四)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3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的申明(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无责任事故通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税务登记证;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三份),原件审阅后退回。
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发售文件时间:
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2月3日
(双休日除外每天9:
00-16:
00)
(二)发售地点:
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都市路5058弄33号302室)
(三)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七莘路889号
联系人:
吴宇蓉
联系电话:
64989025
招标代理:
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都市路5058弄33号302室
联系人:
朱佳慧
联系电话:
64600512*128
传真:
64600512*131
集中采购机构: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
洪晓明
电 话:
64985000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
54151111-118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市容管理及道路保洁项目
2
招标文件编号:
闵采招2012-202
3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4
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4日上午10:
00时前,将疑问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后请致电确认)。
招标代理单位电话:
64600512-128;传真:
64600512-131;联系人:
朱佳慧
招标人书面答疑时间地点:
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由招标代理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上午9:
30时在都市路5058弄33号302室发放补充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供应商。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5个工作日前以电汇、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形式递交(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0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帐号:
033034-00801093671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宁区定西路支行。
户名:
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付款人账户名必须与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没注明信息而导致无法查询到账情况的责任自负),凭汇款回执联至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都市路5058弄33号302室)开具投标保证金受理确认函,开标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受理确认函,否则超过时限的投标人将可以认为自动放弃取得本项目投标的法定资格。
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回各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
有效期:
90天
7
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6套
8
投标文件递交至: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
莘西路406号)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
9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20日13:
30时
10
开标日期:
2012年12月20日
时间:
13:
30时
地 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
莘西路406号)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
11
合同签订地点:
上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2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5058弄33号302室
E-mail:
szc5058@
13
本项目预算金额
包件一:
525.3331万元
包件二:
609.6343万元
包件三:
763.2996万元
包件四:
563.0130万元
注:
1、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各包件预算金额的,相应包件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上述包件是独立的,分别进行投标、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服务商。
合格投标人可以任选一个或者多个包件投标,本次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只能中1个包件,如该投标人在多个包件的综合排序均为第一,则按包件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以此类推。
14
服务期:
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合同年签,综合考评后续签第二年合同)
15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根据沪财库〔2009〕19号,供应商如为福利企业,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福利企业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其编入投标文件。
评标时,当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性价比计算结果相同时,福利企业将排序在先;
2、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
必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可置于投标文件(正本)内。
副本中可以为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
54151111转1182。
”
16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放弃投标,必须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用书面形式(见附件八)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17
ISO标示(置于文件封面右上角页眉处)
1、投标文件:
MZZX/R-C-YW-11
2、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MZZX/R-C-YW-19
18
关于合同文字与合同支付
【本次采购订立的合同为价格上限封顶闭口合同,即项目结算价或审价报告超过合同价格的部分不在本合同支付之列。
最终结算价格以审价报告为依据的,审价报告低于合同价的的按审价报告支付,审价报告高于合同价的按合同价支付。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
不论投标文件和合同是否遗漏本条款,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行为视作为已认可并实质性响应本条款的规定。
19
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塑料或金属器具装订。
20
合同首页为“中标通知单”,合同附件为《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内容》。
备注:
以下各项要求对所有包件均适用。
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样张)
××××人民检察院:
××××××单位将于20××年××月××日在××市××区(县)参加×××××××项目的投标(报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贵院申请查询我单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查询单位:
(公章)
年月日
廉政承诺书
兹我单位于参加项目竞标(竞谈)前作如下郑重承诺:
我单位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闵行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制度,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恪守公平竞争原则,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地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工作,不为谋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采购(招标)单位和个人、评审委员会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和为其购置与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钱物,或者邀请其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诚信履行合同,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采购(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作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以及货物和服务采购的验收、质量问题处理、售后服务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若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接受闵行区招管办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招标)单位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第二章采购需求须知
采购编号:
闵采招2012-202
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市容管理及道路保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货物需求情况:
详见《闵行区莘庄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市容管理及道路保洁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
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三、招投标程序
1、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3日(上午9:
30-11:
00;下午13:
30-16:
00),委托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闵行区都市路5058弄33号302室)报名,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4日上午10:
00时前,将疑问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电话:
64600512-128;传真:
64600512-131;联系人:
朱佳慧)
3、招标人书面答疑时间地点:
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由招标代理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上午9:
00时在都市路5058弄33号302室发放补充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供应商。
4、2012年12月20日13:
30时在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
莘西路406号)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举行开标会议,请投标单位委派代表准时出席。
四、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实体及环境卫生保洁、市容管理服务的主要经营范围;拥有一定规模的相关从业者队伍。
(2)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或),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4)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3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的申明(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无责任事故通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服务费,以人民币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
六、投标报价表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修正迹象,也不得出现任何选择性报价,否则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报价。
七、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必须组成部分为:
1、报价承诺书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服务实施方案
5、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页面及廉政承诺书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
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一式七份,其中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并请在封面首页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不得复制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的一部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应打印。
装入标书袋内密封,加盖公司公章。
未满足前述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原样退回。
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将“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此信封须封存于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内,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交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投标文件若有差错时,将按下列程序、原则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采购方将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文件的金额。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根据上述修改方法而调整投标报价,采购方将否决其投标报价。
八、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报价: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章处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人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此处签章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要求中主要参数;
(4)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
(5)投标单位未在(网址:
或)上完成登记的供应商;
(6)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或者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或者投标单位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不符合要求或不真实的;
(8)投标报价为非唯一性报价(关于折扣的做法:
应该是只有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且在公开唱标时唱出的报价折扣才为有效报价,否则将按报价的非唯一性处理);
(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报价出现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低于成本价的;
(1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应该否决全部投标报价。
(a)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b)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九、评审办法
序号
评估要素
主要评估内容
得分
1
价格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满分
20分
2
技术分
服务实施方案响应(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合法性)
服务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30分;
服务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5分;
服务方案劣于“采购需求”的,得1~14分;
服务方案劣于“采购需求”且不能接受的,得0分。
0-30分
60分
服务人员、机械的配置
0-10分
应急措施管理方案:
1、应对关健岗位突发情况出现缺岗的方案措施;
2、应急设备和人员的安排、定期检查隐患的工作安排方案;
0-10分
服务要求的响应:
自报服务质量的相关经济奖惩措施
0-10分
3
公司财务
情况
投标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0-5分
0-5分
0-15分
公司在此行业中获得的奖项及相关证书0-5分
0-5分
公司规模(有效投标文件体现规模最大的为5分,依次扣0.5分往下递减)
0-5分
4
其他内容
公司业绩(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有市容环卫经历并得到好评的,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后加0-5分:
有一个有效业绩的加2分;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加5分。
)
此处的有效证明资料需为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及甲方认定盖章签字的评价表的原件。
0-5分
0-5分
合计
100分
注: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并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后,可视为无效报价:
(1)有漏项、缺项而影响评审公平性和公正性;
(2)投标文件有严重技术缺陷;
本项目除价格分外,由评委按本办法各自独立评分后,对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得出除价格分外的各投标人得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和技术分、综合实力之和为综合得分。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十、本评标办法所有内容解释权归采购方及代理机构所有,当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理解产生歧义时,采购方与代理机构将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应解释。
十一、采购方将查验中标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原件的,采购方将有权利取消其最终投标人资格。
二十、本项目技术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范围
1、包件一:
疏影版块(东至七莘路、南至庙泾港和闵松公路、西至与松江区交界处、北至与七宝镇交界处所组成范围;预算金额:
525.3331万元)
2、包件二:
水清版块(东至与古美路街道和梅陇镇交界地带、南至沪闵路、西至七莘路、北至与古美路街道和七宝镇交界地带所组成范围;预算金额:
609.6343万元)
3、包件三:
广场版块(东至与梅陇镇交界地带、南至春申塘、西至沪闵路、北至沪闵路所组成范围;预算金额:
763.2996万元)
4、包件四:
莘松版块(东至与沪闵路和七莘路、南至春申塘、西至与松江区交界处、北至庙泾港和闵松公路所组成范围;预算金额:
563.0130万元)
采购服务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注:
上述包件是独立的,分别进行投标、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服务商。
合格投标人可以任选一个或者多个包件投标,本次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只能中1个包件,如该投标人在多个包件的综合排序均为第一,则按包件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以此类推。
2、项目内容(四个包件均适用)
1、街面环卫保洁作业:
道路(含人行道)清扫与保洁;人行道冲洗;道路废物箱清理保洁;清道垃圾和无主垃圾清运(特殊垃圾、土方和大宗建筑垃圾除外);沿街商铺、机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街面垃圾房保洁管理;城市“三乱”(乱招贴、乱涂写、乱刻画)清理。
2、街面市容秩序维持:
配合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责任告知书》签订;向沿街商铺、单位、机构等宣传普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指导、督促管理对象切实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开展街面市容巡查,对各类市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劝阻,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实施相关行政行为。
3、街面设施巡查管理:
(1)对沿街店牌店招、户外广告设施进进行日常巡查:
及时发现设施损坏,告知当事人相关义务和责任;对新建和改造设施行为,查看相关许可或向当事人提供办事指南;必要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和信息。
(2)对道路施工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干预:
检查相关施工许可,督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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