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验收常见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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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验收常见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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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验收常见问题
GMP验收常见问题
1)什么叫GMP?
GMP的意义是什么?
2)市面上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3)05年版药典何时实施
4)何为有效期?
5)标签、说明书的内容有哪些?
标签、说明书如何管理?
6)留样的目的是什么?
7)设备档案包括什么?
8)QA的职责
9)质检部的职权
10)标签、说明书由哪个部门审批?
11)为何要清场?
12)文件如何编制(十性)
13)验证程序,验证方案的内容
14)标签如何印制?
15)企业执行什么标准?
与国标有什么不同?
16)档案如何保存?
17)产品质量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18)为什么要写销售记录?
19)自检程序
20)企业检验告报的依据是什么?
21)自检计划的内容有哪些?
22)实施GMP的原则
23)验证文件的内容
24)架盘天平怎么操作(现场提问)
25)什么叫批号?
26)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生产人员解决不了,机修工如何处理?
27)如何取样
28)不合格标签如何处理?
29)供应商评估程序
30)怎样制订工艺规程
31)产品退货如何处理,什么情况下回收产品?
32)重点考查的检验不什么要求?
33)留样的目的是什么?
34)标签,说明书怎样管理?
35)为什么要留样?
留样观察有什么规定?
36)医用氧兽药管理的最高法规是什么?
37)成品如何放行?
38)销售记录有哪些内容?
为什么要做销售记录?
39)批记录保存多长时间?
如何销毁?
40)什么样的反应称为不良反应?
41)质量标准有哪些?
42)分析天平的放置环境有何要求?
43)包装结束后标签(说明书)多出很多如何处理?
44)什么情况下使用十万分之一天平?
45)写批记录有什么意义?
46)留样观察是怎样进行的?
47)什么情况下收回产品?
48)批号怎么划分?
49)不合格品如何处理?
50)工业氧和医用氧有何区别?
医用氧作为缺氧的预防和治疗的气体药械,属药品管理范畴。
国家早在1988年就颁布了医用氧的国家标准,又在1998年修订了国家医用氧强制标准,2000年版《中国药典》收载了医用氧的药用标准,并对其生产实行批准文号和许可证管理制度。
工业氧是用于工业生产及产品加工的气体,质量要求较低,在压缩冲装过程中有呈酸性或碱性的润滑水带入钢瓶,会导致钢瓶内壁锈蚀,从而使瓶内气体带有异味。
同时工业氧中还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对人体极为有害的杂质,一旦病人吸入过量,会发生呛咳、结痂等现象,引发或加重呼吸系统的病症,严重者极易造成病人吸氧量不足而出现生命危险。
因此,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一直
把医用氧列入药品来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医用氧都要取得许可证。
什么是GMP
GMP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所有制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
国际卫生组织规定,从1992年起出口药品必须按照GMP规定进行生产,药品出口必须初具GMP证明文件。
GMP在世界范围内已经被多数国家的政府、制药企业和医药专家一致公认为制药企业和医院制剂室进行质量管理的优良的、必备的制度。
GMP与ISO9000有何区别?
1、GMP是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用准则,ISO9000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关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标准体系。
2、GMP具有区域性,多数由各国结合本国国情制定本国的GMP,仅适用于药品生产行业。
ISO9000质量体系是国际性的质量体系,不仅适用于生产行业,也适用于服务、经营、金融等行业,因而更具广泛性。
3、GMP是专用性、强制性标准,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GMP具有法律效力,它的实施具有强制性,其所规定内容不得增删。
ISO9000的推进、贯彻、实施是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的,可进行选择、删除或补充某些要素。
我国开展GMP认证情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发文:
一、2004年6月30日以前,我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符合GMP要求,并取得“药品GMP证书”。
二、生产血液制品、粉针剂和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企业,若在我局分别规定的1998年12月31日(国药管安〔1998〕110号)、2000年12月31日(国药管安〔1999〕261号)、2002年12月31日(国药管安〔1999〕261号)后,仍未取得该剂型或类别“药品GMP证书”的,一律不得生产该剂型或类别药品。
生产其它剂型、类别药品的企业,自2004年7月1日起,凡未取得相应剂型或类别“药品GMP证书”的,一律停止其生产。
有关《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应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凡申请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03年12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自2003年1月1日起,药品生产企业若有未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类别或剂型(包括生产车间、生产线),并准备申请药品GMP认证的,应一次性同时申报,我局将不再受理同一企业多次GMP认证申请。
五、体外诊断试剂、中药饮片、药用辅料、医用氧气、药用空心胶囊等生产企业应按GMP要求组织生产,其认证管理规定另行通知。
六、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包括新增生产范围、新建生产车间)必须通过GMP认证,取得“药品GMP证书”后,方可生产。
七、申请仿制药品的生产企业,若未取得相应剂型或类别“药品GMP证书”,我局不受理其仿制药品生产申请。
八、申请新药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若在我局规定的药品GMP认证期限后,仍未取得相应剂型或类别“药品GMP证书”,我局将不予核发其相应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九、凡未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接受相应剂型药品的委托生产。
十、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工作中,应优先选购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
GMP"是英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氧气瓶安全检查表
说明
使用氧气瓶必须选用合格的气瓶,按规定检查检验氧气瓶,剔除强度降低的、混有易燃气体或其它可燃物质的氧气瓶。
氧气瓶必须与易燃、易爆、聚合气体气瓶分开储存。
人的错误操作和管理不善是气瓶伤人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加强对操作者的安全操作知识教育是消除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
1设备检查
1.1氧气瓶需经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
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的厂才能生产。
1.2氧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漆色为天蓝,黑颜色“氧”字,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1.3氧气瓶外观有裂纹、变形、鼓疤等缺陷,其弯曲度超过2/1000,垂直度超过1/1000,安全附件不全,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未经妥善处理,不准使用。
1.4氧气瓶每三年检查一次,由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的充气单位或专业检查单位检验。
如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5氧气瓶严禁过量充装。
1.6瓶体
1)瓶体表面不得有裂纹或重皮等缺陷,不得有严重腐蚀或损伤。
1)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或重量损失超过5%应予报废或降级使用。
1)禁止撞击,碰撞和沾染油脂。
1.7瓶体上两防震圈(厚25~30mm)应齐备,完好。
一只安装在离底部200mm,另一只离瓶颈250mm左右的位置上。
1.8瓶阀
1)瓶阀完好,与瓶体旋装牢固,不漏气。
1)瓶阀密封采用的填料,必须是不燃烧,抗氧化和无油脂的材料。
1)瓶阀上应有安全片,当受压面积的直径为5mm时,采用0.15mm的磷铜片。
受压
面积直径为7mm时,采用0.2mm的磷铜片。
1.9瓶帽必须完整无损,与瓶体旋合紧密,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
1.10减压等
1)减压器精度为1.5级,表面清晰醒目,表计指示灵敏、准确。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减压器。
2)接头螺纹完好,旋装牢固,无泄漏现象。
2.1安放与储存
1)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
与明火相距不小于10m,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遮护和屏蔽措施。
2)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
3)要防止气瓶带电。
1)氧气瓶应直立使用,并用栅栏或支架固定牢靠。
不能直放时,应卧放枕高瓶头,严
禁倾倒,滚动。
1)氧气瓶库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有防火器材,库内有安全通道及装卸平台。
1)氧气瓶不得与其它易燃易爆品同室存放。
1)氧气瓶卧放应固定,瓶头朝同一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5层。
1)用肥皂水检查氧气瓶是否漏气,检查瓶内有无易燃气体,可用皮球吸出瓶内气体检
验。
2.2运输
1)旋紧瓶帽,固定好防震圈,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
1)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摔下或向下滚滑,或地面滚运。
1)严禁与易燃易爆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手上严禁烟火。
1)汽车装运气瓶应横向放置,瓶头朝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并妥善
固定。
2.3使用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不得沾油污。
1)开启瓶阀时人要站侧面,缓慢地启开。
1)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50kPa以上),并关紧瓶阀。
1)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炽热金属烘烤,不准敲打或撞击,可用热
1)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
与明火相距不小于10m,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遮护和屏蔽措施。
2)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
3)要防止气瓶带电。
1)氧气瓶应直立使用,并用栅栏或支架固定牢靠。
不能直放时,应卧放枕高瓶头,严
禁倾倒,滚动。
1)氧气瓶库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有防火器材,库内有安全通道及装卸平台。
1)氧气瓶不得与其它易燃易爆品同室存放。
1)氧气瓶卧放应固定,瓶头朝同一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5层。
1)用肥皂水检查氧气瓶是否漏气,检查瓶内有无易燃气体,可用皮球吸出瓶内气体检
验。
2.2运输
1)旋紧瓶帽,固定好防震圈,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
1)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摔下或向下滚滑,或地面滚运。
1)严禁与易燃易爆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手上严禁烟火。
1)汽车装运气瓶应横向放置,瓶头朝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并妥善
固定。
2.3使用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不得沾油污。
1)开启瓶阀时人要站侧面,缓慢地启开。
1)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50kPa以上),并关紧瓶阀。
1)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炽热金属烘烤,不准敲打或撞击,可用热
水蒸汽或红外线辐射解冻。
5)氧气瓶起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邻近建筑或或燃物着火,应迅速将氧气瓶移至安全地点。
医用气体GMP认证检查项目
说 明
1、医用气体GMP认证检查项目共76项,其中关键项目15项(条款号前加“*”),一般项目61项。
2、结果评定
项目
结果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通过GMP认证
0
≤12
0
13-24
限期6个月整改后,追踪检查
≤3
≤12
≤3
>12
不通过GMP认证
>3
条款
检 查 内 容
*0301
企业是否建立医用气体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0302
是否配备与医用气体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0401
主管生产和质量的企业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应的管理经验。
0501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医用气体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0502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相互兼任。
0601
从事医用气体生产操作的人员是否接受医用气体生产特定操作的有关知识培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0604
从事医用气体质量检验人员是否经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后持证上岗。
0701
从事医用气体生产的各级人员是否按GMP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0801
医用气体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是否整洁,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等是否对医用气体生产造成污染。
*0802
医用气体生产区域总体布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医用气体站设计规范》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是否取得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验收鉴定证书。
0901
厂房是否按医用气体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并有通风、照明、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等设施。
0902
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之间与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是否相互影响。
1101
医用气体充装区内表面是否平整、无脱落物、不长霉、耐磨防滑、易清洁。
1201
生产区和储存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1205
医用气体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气瓶是否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1207
医用气体充装是否有专用充装区域。
2901
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是否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他外界因素影响的措施。
*3104
医用气体压缩设备是否未使用氟塑料材料制活塞密封的压缩机和水润滑压缩机。
*3105
医用气体充装是否使用专用设备,冲装夹具是否有防错装装置。
3106
用液态氧汽化充装医用气体,是否使用低温液氧泵,加压汽化后充装。
3301
与设备连接的主要管道涂色是否符合国家GB16912-1997的规定;是否标明管内物流名称及流向。
3501
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器、衡器等适用范围、精密度是否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是否有明显状态标志,是否定期校验。
3601
生产设备是否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3602
设备是否定期维修和保养,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是否影响产品质量。
3605
自有气瓶是否有档案,是否由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单位定期检验,检验结果是否归入档案。
3606
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是否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自有气瓶,是否充装自有气瓶。
3607
液态气体储罐是否定期检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3608
是否定期检查医用液化气体储罐中乙炔含量,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701
生产、检验设备是否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有专人管理。
*3901
医用气体的分装企业是否向具有医用气体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文号的企业购进液态氧,是否在分装前做全检。
3904
当低温医用液化气体灌装到低温容器中发放给用户时,每个容器是否都作鉴别和含量测定。
4202
不合格产品是否专区存放,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411
医用气体容器是否具有能与其它气体容器区分的明显状态标志,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12
是否建立自有气瓶报废制度。
如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是否提前检验。
是否有报废处理记录。
*4601
医用气体标签、说明书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801
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是否制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4904
可重复使用的自有气瓶,每次充装前,是否按GB1419-93规定检查;是否消毒。
4905
可重复使用的自有气瓶,每次充装前,是否释放瓶内全部余气,再用充装气清洗气瓶至合格,或者抽真空大于-80kpa。
5101
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是否设更衣室。
5201
医用气体生产企业员工是否根据生产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品。
5301
医用气体充装车间是否有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的措施和制度。
5601
医用气体生产和质量人员是否有健康档案,色盲患者是否从事医用气体的生产和质量检验工作。
*5701
企业是否进行验证,是否根据验证对象建立验证小组,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
*5702
医用气体生产是否对低温空分设备,充装设备、充装容器的处理及清洗、产品检验进行验证。
5801
生产一定周期后是否进行再验证。
5901
验证工作完成后是否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6001
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是否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是否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6101
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记录和文件。
6201
生产管理文件主要有:
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以及批生产记录。
6202
医用气体的生产是否有生产记录,生产记录是否具有可追踪性,主要内容是否包括:
品名、自有气瓶号、生产日期、批号、数量、生产过程记录、操作者、空瓶检验记录和成品检验报告。
6301
产品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
医用气体申请和审批文件;成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批检验记录。
6401
生产企业是否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消及保管的管理制度。
6402
分发、使用的文件是否为批准的现行文本。
已经撤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是否在工作现场出现。
6501
文件的制定是否符合规定。
*6601
医用气体生产是否按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
规程执行,如需更改时,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修订、审批手续。
6801
批生产记录是否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6802
批生产记录是否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批生产记录填写错误时,是否按规定更改。
批生产记录是否按批号归档,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6901
医用气体生产批号的划分是否以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中充装的氧气为同一个批次,是否可追踪。
6803
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在线监测生产医用气体的质量和杂质的措施,并有监测记录。
7009
医用气体放行前,是否按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全检。
每个容器都是否帖有合格证,合格证上是否注明:
品名、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氧气数量、压力、执行标准,医用气体的有效期是否大于钢瓶的有效期。
7022
是否按工艺、质量要求设立的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检查制度,并定期进行监控与检查、记录完整。
7023
所有已充装气瓶是否都贴有标签和涂有颜色标记,标签内容和颜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401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
7402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
7403
是否有与产品生产规模、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
7505
医用气体成品放行前是否由质量管理部门对记录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7512
医用气体产品是否按现行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7513
检验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并整理归档,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7701
每批产品是否均有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能追查每批产品的售出情况,必要时应能及时全部追回。
销售记录内容是否包括:
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
7702
医用气体的运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并相关证件。
7801
销售记录是否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7901
企业是否建立医用气体退货和收回的书面程序并有记录。
8101
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产品质量投诉制度,对用户的产品质量投诉是否有详细记录并及时调查处理。
8201
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是否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301
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检。
自检是否按照预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8401
自检是否有记录。
自检报告是否符合规定的内容。
说明
1、医用气体认证检查项目共76项,其中关键项目15项(条款号前加“*”),一般项目61项。
2、结果评定
项目
结果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通过GMP认证
0
≤12
0
13-24
限期6个月整改后,追踪检查
≤3
≤12
≤3
>12
不通过GMP认证
>3
医用气体认证检查项目补充说明
医用气体分为:
液态、气态
0302
相应专业指:
医药、化工、空分、制冷
0401
相应专业指:
医药、化工、空分、制冷、企管
0501
相应专业指:
医药、化工、空分、深冷、制冷
0601
医用气体生产操作人员的上岗证。
0604
医用气体质量检验人员的上岗证书。
可以是相关部门或本企业培训后发证上岗。
*0802
符合《医用气体站设计规范》,并取得省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验收鉴定证书。
液态气体分装企业是否取得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验收鉴定证书。
技术监督局不发证书,消防局有证书。
1101
内表面指六个面
1201
企业应有存储区,
3301
国家关于管路色标的规定:
GB16912-1997
3605
企业须有自有气瓶档案及定期验收报告档案。
3607
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证明文件指《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专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
3608
国家有关规定中的标准:
0.1ppm,GB16192-1997
*3901
生产证明文件指:
许可证和批准文号
4411
状态可分为:
空瓶区和实瓶区,空瓶又可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实瓶分为待检、合格
4904
规定指GB14194-93。
4905
真空度应大于-80kpa
6901
生产批号的划分原则:
必须可追踪。
7009
医用气体的有效期不得大于钢瓶的有效期。
*7512
因药典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建议执行国家标准GB8982-1998。
设备先进的配有在线仪器自动全检,需与药典方法对比的验证?
7701
目前销售记录的内容所有企业均做不到
7702
相关证明文件指:
危险品运输证,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GB16912-1997
1、医用气体充装必须取得有关管理部门发给的《气体充装站安全注册许可证》和消防,环保管理部门验收证明。
2、气瓶使用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年版)。
3、医用气体生产企业为乙类防火企业,企业应有安全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管理。
4、气体充装压力应在国家规定压力范围内。
GB14194-93
5、气瓶必须由取得有关部门发给《气瓶定期检验资格证》的单位定期进行技术检验,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不得使用。
*3105
合资、独资企业均有此装置,一些小企业无,应鼓励企业购买该装置。
*4601
须有说明书,形式不限。
7009
根据标准可以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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