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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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章制度细则
(1)
一、主席团职责
(2)
二、分团委副书记职责
(2)
三、主席、副主席职责(3)
四、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4)
五、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5)
六、分团委学生会人事任命制度(6)
七、分团委学生会活动开展经费申报制度(7)
八、分团委学生会财务制度(8)
九、分团委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9)
十、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11)
十一、分团委学生会关于“优秀部门”评选方案(12)
十二、分团委学生会关于“优秀团支部”评选方案(13)
十三、分团委学生会关于“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评选方案
(15)
十四、分团委学生会关于“团日活动组织开展”若干意见
(16)第三章各职能部门工作细则(2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
一、组织部思想教育组(20)
二、宣传部(25)
三、通讯站(28)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学生会
四、组织部志愿服务组(32)
五、文体部(35)
六、学习部(39)
七、网络部(43)
八、生活部(46)
九、秘书部(50)
第四章附则(53)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是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和计算机系党总支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团委学生会是先进的学生群体性组织,团委学生会成员要在学生中发挥着重要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团委学生会干事应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团委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四条团委学生会干事应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五条团委学生会成员应该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团委学生会的相关责任制度,利用可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是以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书记为核心,设主席团、组织部(思想教育组、志愿服务组)、文体部、学习部、宣传部(包括通讯站)、网络部、生活部、秘书部七大部门。
第二章规章制度细则
主席团职责
第一条主席团成员由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投票产生。
第二条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上级组织领导的工作指导。
第三条根据分团委书记的提议,对学生会重大事情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第四条批准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第五条协助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第六条负责各部通知的传递和公布;
第七条负责院、系举办各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八条督促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并及时向分团委书记反馈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进展情况。
第九条带领学生会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第十条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每位主席分管两或三个部门,并确保这几个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负责学生会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
第十二条集思广益,积极引导学生会内部的改革与创新工作。
第十三条完成上级领导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分团委副书记职责第一条协助分团委书记处理分团委的一些日常工作。
第二条在分团委书记的委托下,领导分团委的具体日常工作。
第三条和学生会主席一起参与学生会的重大日常工作。
第四条积极与院团委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反馈我系分团委信息,及时下达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安排与通知。
第五条收缴各部门的活动经费预案,并交与分团委书记审批,做好学生会及各部门的经费支出情况,并定期向分团委书记汇报。
第六条完成上级领导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和传达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方针,带领全体学生干部团结、有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抓好学生会自身建设。
第三条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制订每学期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检查各部们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
第五条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会议,对各部工作进行评议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推广先进经验,表扬优秀干部。
第六条学期终给各部做工作鉴定,进行工作考核。
第八条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完成上传下达的任务,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
第九条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做好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工作。
第十条代表学生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全体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条主席与副主席要分工明确,及时交流沟通。
四、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总结工作和预定计划,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第二条分团委学生会定期召开全系学生干事会议,汇报近期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情况,通报分团委学生会下阶段工作计划。
第三条主席团成员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总结近期工作情况,并把有关意见向上级团组织汇报。
第四条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第五条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第六条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第七条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会议期间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状态,保持会场安静
五、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准备阶段:
(一)各部门须在学期初两周内向秘书部递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书。
并由秘书部递交分团委书记审批。
(二)对于全校性的活动,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一个月向秘书部递交活动申请表,其中必须包括活动大体介绍、可行性分析、预期效果,活动经费报与分团委副书记处。
并由秘书部递交分团委书记审批。
(三)各部门在活动开展的前两周需向秘书部递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
并递交分团委书记审批。
(四)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五天内必须与将参加此次活动的校领导、老师、单位及校外嘉宾联系,并在活动开展的前两天做最后确认。
(五)各部门在活动开展时,如有需要出展板或发布通讯稿须在活动开始之前两天内向宣传部递交详细宣传计划,并由宣传部递交分团委书记审批。
(六)各部门在预定时间内对活动涉及的各类事项做全面充分的准备。
第二条活动进行阶段:
(一)活动进行中,分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由分团委副书记、主席团监督。
(二)对于活动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及时处理,以尽量达到活动计划的预期效果。
第三条总结阶段:
(一)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各部门应及时到分团委副书记处报销帐目,如需推延,须说明理由,否则逾期不予办理。
(二)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秘书部上交详细的活动总结。
六、分团委学生会人事任命制度
第一条为了推进学生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有更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减少学生会人浮于事的现象,从而提高学生会的战斗力水平,学生会每年对干部举行一次换选活动以及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
第二条在分团委学生会招新之前,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实际用人需要,向分团委书记递交人员招新计划,审批通过后,可以根据本部门特色对全系新生进行统一、公开招新。
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组织机构具体职位成员配置为:
分团委副书记1名;主席1名;副主席两名。
各职能部门:
原则要求为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干事6—8人;志愿服务组鉴于其工作性质及职能原因,可以酌情分配:
部长1人、副部长2—4人、干事10—20人。
第四条被录用的学生会干事实行试用制和任期制:
试用期限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学生工作组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做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分团委学生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辞退;任期时限按照学期划分,依照任期内工作表现,经考核并经主管上级提议,决定其解职或续职。
第五条分团委学生会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各职能部门部长均由演讲竞选,全体师生投票产生。
第六条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理由。
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七、分团委学生会活动开展经费申报制度
第一条开展的活动必须在法律及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且有利于加强计算计系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提前递交活动策划案。
策划的内容应包括主题、目的、意义、时间、地点、人数、组织形式、活动流程、物资需求、活动预算,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支持与配合的事项等。
第三条策划被否决必须无条件服从;策划一经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策划书的内容执行,如需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应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第四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对活动进行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由秘书部存档,一份由本部门存档。
第五条每学期初各部门需提交本学期活动经费预算,写明活动名称及预计所需经费,以合理安排学生会活动经费。
八、分团委学生会财务制度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第二条分团委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第四条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上交于分团委副书记处。
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正规发票和收据上交分团委副书记处,由上级组织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第五条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正规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
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
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六条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
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获得上级领导批准方可。
九、分团委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考核办法
(一)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
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二)考核对象:
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三)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的将免去其职务。
第三条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系部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2、认真参加分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
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3、分团委学生会干事做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分团委学生会各部们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5、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
3~5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
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
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
扣1分。
7、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A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B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第四条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一)本部门工作出色:
加5~10分。
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二)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
查属实的扣2~5分。
三)其他部门部长认为某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第五条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
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一)本部门工作出色:
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
扣3~5
分。
(二)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第六条秘书部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予以公
布。
第七条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办理。
十、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惩标准如下:
(一)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并计入下月考评。
(二)惩罚: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2、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3、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
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4、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5、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6、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各次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十一、分团委学生会关于“优秀部门”评选方案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将在每学年末对分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第二条各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将由主席团成员负责落实执行。
第三条主席团将根据《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
度》中各项条例对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有:
(一)各部门日常工作是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是否到达到预期目标。
(三)各部门部长,成员是否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本部门所有工作。
第四条由秘书部提供资料,对各职能部门年度积分进行核算,积分达到要求的部门将获取“优秀部门”提名。
第五条召开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代表及全系各班级代表会议,集中听取各位代表关于“优秀部门”评选的意见,由主席团在会议上公布获得“优秀部门”提名的部门,代表投票决议,如果赞成票超半数,将把“优秀部门”提名单上报上级团组织。
第六条经过上级团组织综合审批,最终确定“优秀部门”名单。
第七条获得“优秀部门”荣誉称号的部门将获得物质奖励,并由主席团在下次全系分团委学生干事会议上通报表扬,号召各部门向优秀部门学习。
十二、分团委学生会关于“优秀团支部”评选方案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将在每学年末对全系所有团支部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第二条各团支部年度工作考核将由思想教育组及主席团成员负责落实执行。
第三条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团支部组织健全,支部委员会成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团组织生活正常,效果良好,按时缴纳团费,团员发展程序严谨认真,团员登记健全。
(三)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四)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且资料保存完好(主要为団课报告及总结的上交情况)。
(五)定期针对时事热点、专业特点开展主题团课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与时俱进,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六)注重学风建设,团支部成员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均无挂科现象。
(七)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年度无受团纪或校纪处分记录。
(八)班级挂科率,班级量化考评分数和团课开展出席率,班级在参加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名次。
第四条由组织部思想教育组按第三条各考核标准对全系团支部进行考核,符合标准的团支部将获得“优秀团支部“提名。
第五条由主席团和思想建设组召集全系团支部代表会议,公布考核标准及各班级团支部年度工作情况。
发布“优秀团支部”提名名单,各代表投票选取“优秀团支部”候选团支部。
第六条经过上级团组织综合审批,确定“优秀团支部”名单。
第七条获得“优秀团支部”班级将获得物质奖励,并由主席团在下次全系分团委学生干事会议上通报表扬,号召全系团支部向“优秀团支部”学习。
十三、分团委学生会关于“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评选方案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推动我院的校风和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团员“评选标准如下:
(一)政治上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哀
(二)积极参加马列(党章)小组的学习活动,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口身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团的纪律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礼貌,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
(四)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深入实际,了解社会,锻炼能力。
(五)为人诚恳,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完成团组织
交给的任务,有奉献精神
(六)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上进,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话等方面都能较好地发挥視范带头作用「
(七)积极参加团内或团外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加学雷锋等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八)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
第三条“优秀团干“评选标准如下:
(一)具备优秀团员的全部评选条件,并从事团的工作满一年。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活跃,作风扎实,实事求是,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青年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和号召力。
(三)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对共青团的工作有较大贡献。
(四)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
第四条以上关于“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将由各团支部或部门民主投票产生,并向上级团组织递交提名单。
由上级团组织最终确定。
第五条获得“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的人员名单将在下次全系分团委学生会干事会议上由主席团通报表扬,并号召全系学生向“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学习。
十四、分团委学生会关于“团日活动组织开展”若干意见
第一条团日活动意义:
团日活动就是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的一系列有益于德智发展的活动,其活动围绕一定的主题展开。
团日活动的现实意义是团结支部成员,并扩大支部影响力,加强支部与社会的联系,提升成员的整体素质。
好的团日活动可以让成员体验乐趣的同时收获一定社会认可,创造一定的社会价值。
第二条团日活动主要有一下内容:
(一)教育活动。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和党的政策学习为中心,包括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在内的各种思想教育。
(二)科技活动。
以学习科技知识,进行发明、技术革新为内容的活
动,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科技活动和非生产过程的科技活动。
(三)公益活动。
以绿化祖国、美化生活、服务人民、方便社会为宗旨的不计报酬的社会公益活动,也就是习惯上说的“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四)组织活动。
以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包括发展组织、整顿组织和组织生活会等。
组织活动不同于一般思想教育活动。
(五)文娱活动。
以文化娱乐为目的的活动,例如唱歌、跳舞、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旅游、书法、绘画、集邮等,均属此类活动。
(六)体育活动。
就是组织青年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帮助青年增强体质。
第三条分团委系将根据实际情况,由组织部思想教育组召开个团支部成员会议,会议相关规定如下:
(一)团支书例会每月一次,时间地点待定。
(时间要确定)如有特殊情况,组织部成员应另行通知。
各班团支书不得无故迟到、旷会。
确实有事不能出席者,须提前向组织部长请假。
(二)禁止替会,如若发现,按规定处理。
(三)会议中,禁止大声喧哗。
对会议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会后向组织部成员提出,经共同商议后作出最后决定。
第四条分团委将对个团支部的团日活动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事项如下:
(一)各班在开展团课前,要对教室进行卫生清扫。
(二)黑板上要认真规范的写好团课主题。
(包括主题、主办支部、时间地点及节目流程等)
(三)开展团课时,严禁在团课上翻看各类书籍或与开展与团课无关的内容。
(把相关的扣分标准细化,让他们知道看无关书籍也是要扣分的)
(四)当团课需要同学们讨论时,要确保教室的秩序,严禁大声喧哗。
对于确实有事,不能参加团课的同学,要向辅导员请假。
(开展活动前需上交假条给负责检查的组织部成员,否则缺席处理。
)
(五)各团支部要做好团课活动记录在团支书工作笔记上。
(定期检查)
(六)对于组织部安排的检查人员,各支部团支书要积极配合工作。
第五条各团支部举办活动的申报程序如下:
(一)各团支部举办活动应先写好申请,包括相应的活动计划、活动方案,经组织部思想教育组同意后方可举办。
(二)各班组织思想教育组开展的活动与校、院团委的活动相冲突时,应服从大局,各班活动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活动开展时间应提前三天向组织部思想教育组上报,否则因不可抗拒原因,组织部思想教育组有理由拒绝参加考核。
(四)活动前得准备情况应在活动开展前一天向组织部思想教育组汇报审阅,以活动保证质量。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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