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五金杂件电镀件检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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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五金杂件电镀件检验标准
五金杂件电镀件检验标准
1目的
适应本公司金属物五金车件铜套、弹簧、弹片、螺钉及其它五金电镀件物料检验的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公司IQC所有金属五金车件、铜套、弹簧、弹片、螺钉及其它五金电镀件来料。
3引用文件
《物料认可书》、BOM、ECO。
4定义
4.1CRI(致命缺陷):
违反相关安规标准,对安全有影响者。
4.2MAJ(主要缺陷):
属功能性缺陷,影响使用或装配。
4.3MIN(次要缺陷):
属外观、包装轻微缺陷,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5抽样方案
5.1依据MIL-STD-105EII一般检查,从不同的包装箱(包)内随机抽取来料,其中外观项6.2.3.4和功能测试项抽样数、判定按测试项说明。
5.2AQL取值(抽样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CRI(致命缺陷)=0;
MAJ(主要缺陷)=0.65;
MIN(次要缺陷)=2.5。
5.3检验抽样方案转换原则(针对同一供应商同一型号的部品):
5.3.1正常检查到加严检查的条件:
①连续5批中有2批(包括检验不到5批已发现2批)检验不合格;②主管者认为有必要。
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5.3.2加严检查到正常检查的条件:
连续5批合格。
5.3.3正常检查到放宽检查的条件:
①连续10批检验合格;②10批中不合格品(或缺陷)总数在界限个数以下;③生产正常;④主管者认为有必要。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5.3.4放宽检查到正常检查的条件:
①1批检验不合格;②生产不正常;③主管者认为有必要。
只要满足以上三条件之一。
5.3.5加严检查到暂停检查的条件:
具体依质量预警处理。
5.4抽样开箱(包)率要求:
当同种物料来料>5箱(包)时检验开箱(包)率必须达到80%且不能小于5箱(包);当同种物料来料≤5箱(包)时检验开箱(包)率必须达到100%。
6检验步骤:
6.1外包装检验:
6.1.1货品检验单:
要求货品检验单上的供应商、送检单号、来货数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等与实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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