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学习总结B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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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学习总结B1
消防工程师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学习总结
B1
(升级版2015.11.14)
第一篇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消防职业道德
1、1998年9月1日起施行,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3、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众聚集场合投入使用前10个工作日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罚款3-30万;
5、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的罚款5-10万;主管人和直接人罚款1-5万;
6、不按照设计文件标准施工的、降低标准的罚款1-10万;
7、未备案的处5仟元以下罚款。
8、划拨与出让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9、失火罪立案标准: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处3-7年有期徒刑。
10、消防责任事故: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11、重大责任事故罪: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12、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7年有期徒刑。
14、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3-7年有期徒刑。
1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指建设单位、涉及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
1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每半年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按照预案进行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1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进行应急演练,其它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18、消防重点单位、公共娱乐场所每日对消防设施防火巡查一次。
其他社会单位每周对消防设施防火巡查一次。
19、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
20、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21、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22、其他单每年进行应急演练。
23、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24、简易调查程序,由1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
一般调查程序,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25、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申请。
26、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为:
爱法公公奉保提爱岗敬业、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奉献社会、保守秘密、提高技能。
27、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自我反思、向榜样学习、坚持“慎独”、提高道德选择能力。
第二篇第1章建筑防火检查
28、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29、: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都是不燃烧体A;
30、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A+B1,除吊顶为难燃烧体B1外,其余构件都是不燃烧体A;
31、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A+B1,除吊顶和隔墙体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都是不燃烧体;
32、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B1+B2,除防火墙体外其余构件可采用难燃烧体或燃烧体。
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耐火等级四级。
33、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处理:
1.改变建筑内的生产或使用性质,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房的储存物品的数量;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为防火墙;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建筑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防火墙;
34、营业厅:
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可设置在二层或首层,四级耐火等级只能布置在首层,经营和储存商品的火灾危险性不得为甲、乙类,营业厅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需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进行分隔;对确需局部连通的相邻区域,采取下沉式广场、防火隔间、避难走道和防烟楼梯间等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35、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不得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高差小于10m。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1.00h楼板+乙级防火门。
36、电影院、剧院、礼堂宜布置在地下一层,不得不在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37、消防控制室:
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远离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如单独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38、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1.50h楼板+乙级防火门。
二级耐火等级乙类厂房≤6层;三级耐火等级丙类厂房≤2层、丁戊类≤3层;四级耐火等级厂房只能单层。
39、仓库:
甲类仓库、三级耐火等级乙类仓库、四级耐火等级丁戊类仓库只能1层。
三级耐火等级丁戊类仓库≤3层。
第三篇防火防烟分区检查
40、中庭:
顶棚、墙面材料为A级,其他部位不低于B1级;防火隔墙或防火玻璃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防火卷帘不低于3.00h,甲级防火门、窗。
不得布置任何经营和用于人员通行外的任何用途。
41、防火阀:
安装在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为70℃,厨房竖向排油烟风管150℃,排烟防火阀280℃自动关闭。
42、排烟防火阀:
排烟风机入口处,平时开启,温度达280℃关闭。
43、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般要求为3.00h;P57页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为4.00h。
44、防火门的系统功能:
常闭式防火门启闭功能、
常开防火门联动控制功能、
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
现场手动关闭功能。
安装在较多楼层一侧,不得跨越变形缝。
45、防火门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
1.3-1.5m。
(1)用于分割防火区的防火卷帘由上限位一次下降到下限位。
(2)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
感烟报警上限位将至1.8m处、
感温报警后由中位降全闭至下限位。
(3)或者接到报警信号后将至1.8m处延时5-60S后继续下降至全闭。
46、安全出口、疏散门水平距离不小于5m。
47、P62页大型地下商店的防火间隔:
(1)建筑面积6.0m2。
面积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5%。
(2)防火隔间墙为耐火极限≥3h防火墙;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间隔的最小距离≥4m。
(3)内部装修A级材料。
(4)除人员通行外不得用作他途。
48、甲乙类厂房:
严禁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可以与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的厂房贴临建造。
49、甲乙类仓库:
严禁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并不得贴临建造。
50、厂房内丙类液体:
每个单独房间内储罐的量≤5m3;
中间罐的容量≤5m3;
51、消防救援口:
1.0m×0.8m,离室内地面1.2m;间距30m;2个/每个防火分区,逐层设置。
52、专用消防口:
0.75m×1.8m,设置阳台,二层开始向上架设钢梯。
53、疏散走道:
顶棚A级材料,隔墙一、二级耐火建筑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1.0h,三级0.5h,四级0.25h,其他部位应采用≥B1级的装修材料。
54、避难走道:
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必须为A级。
55、避难层:
5人/m2计算;防烟楼梯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上下层断开;P73页
56、大型地下商店防火隔间:
1)建筑面积≤6m2;
2)防火隔间墙耐火极限不低于3h;
3)装修材料全部采用A级;
4)不得用于除人员通行之外的其他用途。
57、避难间:
高层病房楼在二层以上设置;25m2/每个护理单元。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以及防御设施。
58、下沉式广场:
1)水平距离13m,净面积169m2;
2)一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
3)防风雨棚25%、高度大于1m,
4)百叶窗60%有效面积;
5)仅用作通行。
59、防火卷帘:
由两种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联动
A:
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由上限位一次降至下限位完毕;
B:
用于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
感烟:
上限位一次降至1.8m处;感温:
中位降至下限位;
或者接到信号后降至1.8m处延时5--60S后下降全闭。
第三篇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P86页
60、市场准入文件(质检认鉴):
强制认证证书、
技术鉴定证书、
型式检验报告、
质量保证文件。
61、质量验收判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A)严重缺陷项、(B)重缺陷项和(C)轻缺陷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
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检查项的10%,且B+C≤20%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
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
单栋建筑独立验收:
当A=0,且B≤1,且B+C≤4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P234页。
62、巡查的内容:
频次、内容和部位
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h组织1次综合巡查。
保证每日对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巡查一遍。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1次;
3.其他社会单位每周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1次;
4.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根据活动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巡查频次。
63、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每日24h不少于2专人值班.
64、消防救援口:
1.0m宽×0.8m高;距离室内地面≤1.2m;间距≤30m;2个/每个防火分区逐层设置;
65、专用消防口:
0.75m×1.8m要设置阳台,二层开始向上架设钢梯。
第二章消防给水(99页)
66、按水压分:
1.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压力流量,平时都高压;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灭火时启动消防泵;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车的消防泵加压;
4.稳高压消防给水系:
稳压设施保证消防时的水压,由联动装置启动消防泵。
67、消防水源的条件:
(1)、连续供水、
(2)、环状管网、
(3)、两条干管供水、
(4)、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两条供水。
68、消防增(稳)压设施:
气压水罐验收要求:
有效容积、调节容积、气压水罐气侧压力。
69、水泵接合器接口的位置:
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地下的距井盖不大于0.4m。
明显的耐久性指示标志。
70、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
71、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
72、消防水池/每月一次检测;
73、市政给水管网/每季度一次检测;
74、天然湖泊、水井/每年一次检测;
第三章消火栓系统117页
75、室外消火栓进水口连接形式可分为承插式(公称压力为1.0MPa)和法兰式(公称压力为1.6MPa)。
76、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77、消火栓安装:
向下或90°;栓口距离地面1.1m+2mm;阀门中心距箱侧面140mm距箱后100mm,垂直偏差+2mm;开启角度160°
78、灭火器箱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65°,翻盖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00°,手提灭火器顶部离地1.50m,底部不小于0.08m。
79、水流指示器:
试验压力0.14-1.2MPa,流量≤15L/min时不报警、15MPa-37.5Mpa时一定报警。
80、报警阀渗漏试验:
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的静水压力,保压时间不小于5min。
第四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子版169页)
8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撒水喷头的形式分为闭式系统和开式系统。
82、闭式系统: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
83、开式系统:
雨幕系统、雨淋系统
84、报警阀组:
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85、闭式喷头密封性能:
试验压力为3.0MPa,保压时间不少于3min
每批到场喷头中抽取1%,且不少于5只作为试验喷头。
当1只喷头试验不合格时,加倍检验:
再抽取2%,且不少于10只的到场喷头进行重复试验。
86、报警阀渗漏试验:
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的静水压力,保压时间不小于5min后,阀瓣处无渗漏。
87、末端试水装置密封性能,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1倍,保压时间为5min,无渗漏合格。
88、报警阀组的水力警铃启动时,警铃声(3m处)强度不小于70dB,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符合设计文件且不小于0.05MPa。
水压0.05MPa时发出警报。
89、湿式报警阀组:
调试时从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水压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动作,并反馈信号。
90、干式报警阀组:
91、雨淋报警阀组:
雨淋报警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0.05MPa,水力警铃发出报警铃声。
调试采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供水。
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报警阀,在联动信号发出或者手动控制操作后15s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报警阀,在60s之内启动。
第五章水喷雾灭火系统(书本154页)
92、自动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中的报警阀组:
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93、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阀,应在15s之内启动:
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报警阀调试时,应在60s之内启动.报警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0.05MPa,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样)。
报警阀安装地点的常年温度应不小于40C。
94、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dB。
95、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应每月检查一次;
96、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
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
97、试水阀和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放水试验,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98、供水能力的水源每年进行一次测定,应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
第六章细水雾灭火系统(P159页)
99、水喷雾喷头压力0.35MPa-0.8MPa(冷却防护0.2-0.6MPa);细水雾喷头压力1.2MPa。
100、在压力调节阀的两侧、供水设备的压力侧、自动控水阀门的压力侧应安装压力表;当供给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压缩气体压力大于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时,应安装压缩气体泄压调压阀门。
101、稳压泵频繁启动原因:
1、管道渗漏2、安全泄压阀密封不好3、测试阀未关紧4、单向阀密封垫上粘连杂质。
第七章气体灭火系统(177页)
102、灭火剂分类可分为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卤代烷烃灭火系统;(七氟丙烷、卤代烷1301、卤代烷1211)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氮气IG100、亚气IG01、氮气和亚气混合气体IG55、氮气和亚气加二氧化碳IG541。
统称洁净气体)
103、气体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储存压力符合设计文件,且不超过设计充装量1.5%。
104、干粉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不超过设计充装量3%。
105、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
106、气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
107、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不大于10%;大于10%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检漏装置应正确报警(低压报警压力设定值1.8MPa,高压报警压力设定值2.2MPa)
108、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容器上至少设置2套安全泄压装置:
高压泄压动作压力:
15.00+0.75MPa
低压泄压动作压力:
2.38+0.12MPa
109、多个驱动装置集中安装时其高度相差不宜超过10mm。
110、干粉灭火启动气体储瓶其高度相差不宜超过10mm。
111、(气体、干粉)储存容器其高度相差不宜超过20mm。
112、气体灭火系统的喷头的最大保护高度0.3M—6.5m,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300mm。
113、气体储压系统:
全淹没灭火喷头最大安装高度7m;局部灭火喷头最大安装高度6m。
114、气体储气瓶系统:
全淹没灭火喷头最大安装高度8m;局部灭火喷头最大安装高度7m。
115、预制灭火装置同一防护区设置多台(不超过10台)灭火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同时启动时差≤2S。
116、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2m范围内不得有阻碍气体释放的障碍物。
117、系统功能验收:
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118、一个分区检自动喷气试验比例为20%、模拟切换、称重检查不小于设计的90%,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
铭牌、铅封、标志应完好。
119、气体灭火系统高压储存装置间的环境温度:
高压氩气氮气:
-10-50℃;
高压二氧化碳:
0-49℃;15MPa+0.75MPa
低压储存装:
-23-49℃;2.38MPa+0.12MPa
第八章泡沫灭火系统
120、低倍数(体积膨胀倍数)小于20;
121、中倍数(体积膨胀倍数)介于20-200;
122、高倍数(体积膨胀倍数)大于200;200-2000倍。
一般600倍
123、液上喷射系统是目前国内采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形式,适用于各类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和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或内浮顶储罐。
124、液下喷射系统仅适用于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不适用于水溶性液体和其它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
也不适用于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
125、半液下喷射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
126、泡沫液的现场检验(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低低蛋合高6366
6%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7.0t;试验喷射时间≥1min;
3%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3.5t;试验喷射时间≥1min;
6%蛋白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2.5t;试验喷射时间≥1min;
6%合成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2.0t;试验喷射时间≥1min;
高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1.0t。
试验喷射时间≥30S;
合同文件规定的需要现场取样送检的泡沫液。
127、送检泡沫液主要对其发泡性能和灭火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发泡倍数、析液时间、灭火时间和抗烧时间。
128、泡沫炮系统作为主要灭火设施或辅助灭火设施适用于下列场所:
1、直径小于18m的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
2、围堰内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3、室外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4、甲、乙、丙类液体汽车槽车栈台或火车槽车栈台;
5、飞机库。
第九章干粉灭火系统(电子版273页)
129、干粉灭火系统分为:
1)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
2)储压瓶型干粉灭火系统
3)预制干粉灭火系统
4)干粉炮灭火系统
130、干粉充装量不小于设计充装量,不超过设计3%。
131、启动气体储瓶高差不超过10mm。
132、储压型系统:
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7m;当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喷头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6m;
133、贮气瓶型系统:
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8m;当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喷头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7m。
134、干粉灭火系统调试在系统验收进行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放试验(干粉用量30%设计量)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第十章建筑灭火器配置
135、箱体开启力不大于50N;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65°,箱盖开启角度不小于100°。
嵌墙式灭火器箱和手提式灭火器的安装高度:
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1.50m,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小于0.08m。
136、每个配置单元内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多于5具;托架能承受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的静荷载。
137、住宅楼每层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的,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1A:
轻危险级;2A:
中危险级;3A:
严重危险级;)同一配置单元配置的不同类型灭火器,其灭火剂类型应相容。
138、建筑灭火器材按单栋建筑独立验收,局部验收按照规定要求申报。
其项目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灭火器配置验收的合格判定条件为:
A=0,且B≤1,且B+C≤4;否则,验收评定为不合格。
139、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分批次向灭火器维修企业送修:
1、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2、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送修数量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时,需要选择相同类型、相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且其灭火级别不得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140、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予以报废处理: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6年;
2、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10年;
3、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12年。
第十一章防排烟系统
14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距墙边≤200mm。
142、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能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
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关闭。
风管与风机宜采用法兰连接3mm垫片。
风机仅用于防烟排烟时不宜采用柔性连接。
143、余压值:
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80N。
第十二章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
144、消防用电一级负荷时30S自动启动,二级负荷时可以手动启动。
145、消防配电进行独立系统设置,每个分支回路所供的作用相同、性质相同、流量较小视为同一组设备,不要超过5台,总设计容量不要超过10KW。
146、消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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