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秀山石提输变电工程线路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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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秀山石提输变电工程线路监理实施细则
35KV秀山石堤输变电工程
(线路部分)
监理实施细则
重庆渝电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火电监理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
1.工程概况
1.1线路部分
新建110千伏洞坪变电站至35千伏石堤变电站的35千伏线路(以下简称35千伏洞石线),双回,导线型号为LGJ-185/25mm2,地线为两根OPGW复合地线其型号为OPJW-12B1-50;线路全长17.405km,共用杆塔38基。
1.2光纤部分
从110千伏洞坪变电站出线,沿35千伏洞石线同杆架设至35千伏石堤变电站(即洞坪变—35千伏洞石线—石堤变),架空部分光缆长2×17.405KM,洞坪站侧的无金属光缆长2×0.5km,同石堤站侧的无金属光缆长2×0.5km。
2.监理依据
2.1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2本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3国家、电力部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程、规范
2.4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5设备、材料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
3.工程控制与协调
3.1质量控制
3.1.1质量管理职责
●审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建全情况,并跟踪监督施工过程的运行状态;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组织隐蔽工程验收,按W点|、H点、S点的分配实施质量跟踪检查。
3.1.2质量目标
●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单位工程达到优良。
竣工图纸完整、真实、准确、规范。
3.1.3设备质量控制
·做好设备安装前的保管工作,保管条件应能达到厂家要求。
设备到现场时,要作好防雨、防潮措施。
·现场开箱检验。
设备开箱施工单位需申请,填《主要设备开箱申请表》申请开箱。
检查数量清单、设备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说明书及有关设备图纸是否齐全合格;设备是否有缺损件(外观检查);核查到场的设备型号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
·做好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专用工具的保管和移交,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认可。
启用备品备件需申请。
·作好开箱记录。
3.1.4材料质量控制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主要材料或构配件、设备进场后,填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申请使用,并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在附件中应详列资料的名称。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描述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型号或规格、产地(生产厂家)、批号、数量等唯一性标识要素。
·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等。
·文件审查完毕后对实物质量进行验收。
·对于有复试要求的材料或构配件,施工承包单位应在材料或构配件进场,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在现场经监理工程师见证,进行取样送试,并在试验合格后将试验报告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项目监理部审查或验收不合格,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将不合格产品清出工地现场。
·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或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
·是否同意使用。
·对已用于工程的材料发现质量问题监理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整改。
3.1.5施工质量控制
3.1.5.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督促其不断完善。
·施工质量验评范围划分是否合理。
·专职质检员是否已到位。
·施工单位是否已编制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是否已报监理审核(专项施工方案需经建设单位审核)。
施工方案审核要点:
文件是否齐全,编制质量好坏;施工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先进,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针对性是否强,是否落实了工程创优方案;安全危险点分析或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准确、全面,应对措施是否有效;
·检查砂、石、水泥、钢筋是否已送检并合格;混凝土浇筑施工前钢筋是否经过验收,是否验收合格,混凝土是否已试配并试验合格;杆塔组立施工前,塔基是否通过转序验收;放线前杆塔工程是否通过转序验收,基础接地安装是否完成,软母线压接前是否已取样作拉力试验并合格。
各种试品/试件试验报告均需报监理部审核。
审核要点:
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或满足设计要求;试件所代表的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同意施工;试件所代表的部位和数量要明确。
·检查作业条件,如主要材料、机具及劳动力是否落实;气象不利时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施工过程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是否符合规定。
审核要点:
测量、计量器具是否能满足工程需求,是否有定检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在定检周期内使用。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填《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备案。
审核要点:
人员是否能满足工程需要,证件是否有效。
3.1.5.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按W点、H点、S点分配监督施工质量。
·核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定位放线核查,要求数据准确,测量依据有效。
·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各分项工程施工坚持施工人员自检,下道工序交检,安装单位专职质检人员专检,监理工程师复检,并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如基础施工:
土方开挖(验槽)→钢筋工程→模板工程→基础浇制→拆模检查→隐蔽。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是否按设计图纸、相应规范规定使用,所使用的材料是否是经过监理审核同意。
·基础浇制是否按试配并合格的配合比进行配料,是否进行称重计量。
·杆塔组立是否按设备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杆塔组立、放线是否照设计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核查施工方案是否得到执行。
3.1.6施工质量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安装工程施工方案;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施工图、图纸审查记录;作业技术标准;安装设备质量文件;安装作业交底资料。
·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材料,如原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明;试验检测资料、设备验收资料。
·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不合格品处理及返修、返工记录。
3.2进度控制
·在开工条件审查时,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仔细的审核,纠正偏差,使施工进度计划与业主要求的里程碑工期符合。
·按月审核工程量完成情况,检查形象进度的偏离情况。
·适时组织各阶段的质量验评工作和常规性的W点、H点、S点的见证、检查和旁站工作,以保证下道工序顺利进行。
·坚持以优质保工期的原则,督促施工每一道工序,力争一次做好,做好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对常见的施工失误应精心加以杜绝,避免返工的发生。
·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力和机具的使用监督,对工作不力的施工队伍、失控的施工进度及时加以制止。
·对验收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在启动之前全部处理完毕。
·提前做好验收后移交的准备。
主要内容包括:
●真实、正确、完整、规范的竣工资料;
●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准备;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准备;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签证书;
3.3投资控制
·定期统计投资完成情况,通过投资统计渠道反馈存在的问题。
比较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找出两者偏差,采取措施控制,实现将投资控制在预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内。
·审查施工单位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和投资完成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重点审查工程质量是否已经监理验收并签证,已完成工程是否与实际相符,完成投资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及行业规定。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有规定除外。
--合同中已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已有类似适用变更情况的价格,以此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款。
--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监理确认后执行。
3.4安全及职业健康控制
·协助组建工程项目部“安全工作委员会”。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实施重庆市电力公司发布的安全规程和文件。
·按“35kV线路工程施工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中划分的单位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严格审核编制内容。
·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会议和安全交底,组织和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工地有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必要时可发《停工令》,并报告项目法人。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点,查实施工单位安全网络是否完善及运转情况。
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检查施工现场,对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随时检查施工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正确。
施工现场的坑、沟、洞及危险点是否设置有防护围栏和危险、警告标志牌等。
·严格遵照现场用电规程,建立完善的用电制度,必须确保安全供电。
·督促工程项目部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措施。
·注意改善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
3.5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是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投资管理三个方面。
·进度管理是督促各方严格执行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其义务。
·质量管理主要包括:
检验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质量;半成品及构件质量;按合同约定的规范、规程、质量验评标准,监督、检验、评定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的工序验收隐蔽工程质量;主持质量验评;验收竣工工程质量。
·投资管理:
根据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的实际情况主要是工程变更,包括:
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
如果发生设计变更,要求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变更计量计价,监理审核。
若是进度变更和施工条件变更,则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报业主批准执行。
3.6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范围应覆盖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全部信息。
·信息管理内容:
包括信息名称、时间、类型、信息提供者和接收者、处理情况等。
·信息管理立足于规范化、现代化。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
·建立项目监理部档案目录
·建设依据文件:
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的有关规定、文件;项目前各类文件;项目法人的文件、指令;合同、会议纪要等。
·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及其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
·工程监理文件:
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设备商检、开箱文件;设备索赔文件等。
·施工文件:
开工报告;施工单位管理办法、技术措施、施工措施,施工方案;工程联系单;各类报表等。
·竣工文件:
竣工验收及签证等文件。
·内部质量管理文件:
监理大纲、规划、实施细则;监理工作计划;内部管理办法、岗位职责;内部质量审核记录等。
·文件和资料管理:
档案总目录、来文登记、发文记录等。
·信息传递方式:
送达、传真、电话等。
条件成熟时可采用计算机联网。
3.7组织协调
在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和其他单位为工程的有关单位。
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目的是为工程建设服务。
·工程调度会议:
在必要时召开。
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工程建设情况,涉及形象进度、工程质量状况和投资完成情况;通报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属于正常的工程组织协调,应签署调度会议纪要。
·工程专业协调会可视工程情况随时组织召开。
一般问题处理均属监理业务范围,重大问题应报项目法人审定,应签署工程协调会议纪要。
·工程质量分析会:
当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发生不合格项时,监理应采取指令整改,并进行整改检验;指令停工、检查停工整改的情况,审查复工是否具备条件;对于质量事故,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审查事故处理的方案,接受事故处理结果的检验。
4.监理措施
4.1事前控制
(1)审查建设单位及其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现场管理制度、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证书、上岗证书,审查程序及要求按《从业资质验证实施细则》办理。
(2)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完好状态,计量器具的精密度和校验证件是否符合规定,审核计量管理制度;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安全用具完好状态,是否经过相关机构试验合格。
(3)审查输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大件吊装方案、重要项目的作业指导书。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检查施工准备情况、施工机具到位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状况、设备运输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
(5)审核专业施工进度网络图是否和一级网络图相一致,对其可施实性提出意见,明确各关键工序的里程碑进度,确保合同工期按期实现。
(6)对输电安装工程,参加并协调解决定货中所存在的问题,对设备监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7)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和施工图会审,对施工图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8)参加重要设备开箱验收,对设备箱件、装箱清单、设备外观、设备缺件、装箱文件资料(图纸、说明书、质量保证文件、出厂试验报告等)进行见证。
(9)对建筑和安装用原材料、外构件、半成品、加工件进行进料抽查,验证其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证明材料,对新产品应检验其鉴定资料和检验报告,对合金钢材料及大众钢材要进行复检。
对线路工程重点检查项目如下:
a)混凝土杆的外观质量检查及配套元器件外观质量检查。
b)铁塔(横担及各构件)镀锌质量和焊接质量检查以及配套元器件检查。
c)导线质量检查。
d)金具质量检查。
e)绝缘子质量检查。
(11)按《电力建筑消除质量通病导则》审查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特别是对土方回填、混凝土结构表面、二次灌浆、接地埋设等工程质量通病提出可行的防止措施。
(12)审核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对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的管理是否到位。
检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落实,各级安全职责是否明确,设备、器具、材料是否齐备。
4.2事中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提交输电工程建筑和安装作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工程“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及质量检验计划。
(2)坚持施工质量实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三级管理制度和执行由施工单位班组、施工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级验收程序。
监理单位负责四级验收,在监理单位四级验收前,先由施工单位班组和施工单位进行一、二、三级验收,监理单位认为由必要应对一、二、三级验收进行抽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各单位工程安装施工“质量见证点清单”,分别列出停工待检点(H),现场见证点(W)、文件见证点(R),旁站见证点(S)。
本清单在建设单位、质监站协调一致后,通知施工单位配合实施。
按确定的质量监控点和见证方式进行见证和记录。
对停工待检点H,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验确认,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4)对于所有隐蔽工程应列为H点,在进行隐蔽前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并签证,下列项目列为隐蔽工程:
a)地基处理;
b)基础工程(坑深、验槽、底拉卡盘的预制质量、垫层、混凝土浇注、预埋件);
c)架线工程(连接器材料规格尺寸、导线和避雷线压接管的压接及补修处理损伤情况);
d)接地装置(接地体、降阻剂埋设、引下线、接地电阻);
(5)对于隐蔽后难于检查或出现质量问题难于返工,或返工影响很大的重要过程或部位,虽未列入隐蔽工程但应列入H点。
对重点项目要实行旁站监理,未经验收不得覆盖封闭或进入下道工序。
下列项目作为重要部分及重要过程:
a)基础工程:
基础地脚螺栓、基础立柱、整套基础位移及扭转;
b)杆塔:
结构倾斜、拉线吃力、拉线棒角度、本体弯曲倾斜、螺栓紧固度;
c)架线:
导线及避雷线展放、弧垂偏差、悬垂绝缘子串倾斜、杆塔在架线后的倾斜与绕曲、驰度观测、引流线连接、接头、防震锤、间隔棒线路及导线对地距离、铁塔保护帽浇制、塔腿地脚水泥封固、线路走廊清障;
d)接地(引下线与杆塔连接)。
(6)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加强对控制桩的管理,要求对下述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确认:
a)对测量放样的结果要检查确认;
b)对重大、特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方位和垂直度提出测量控制方位;
c)对测量放样所用的水准点、坐标点要有保护措施、明显标志、定期检查复核。
(7)监理工程师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对重大质量问题与业主、建设单位代表联系,征得同意后,下达停工整改命令,待质量缺陷消除后,条件满足后,下达复工令;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报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a)对停工待检点(H点)未经检验签署擅自进行下道工序;
b)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虽已采取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
c)特殊工种无证操作,致使质量不能保证;
d)擅自采取未经监理批准认可得材料;
e)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而未向监理报告,或报告后未经监理批准的;
f)擅自将工程转包而未经项目法人同意的,或虽经项目法人同意,但未经监理验资;
g)采用的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批准而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或不安全倾向。
(8)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出现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对不合格项将跟踪检查并落实。
(9)发生质量事故后,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报告总监,由总监先出停工令和质量事故通知单报告业主,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事故调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监理意见,审查处理方案,事故处理后进行验收签证,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业主。
(10)严格设备缺陷管理,审查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并督促进行消除。
(11)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总监主持的现场设备材料管理大检查,对已经领用的尚未安装的设备应由保护措施,对已经安装就位的设备,要认真保管确保安装期间不损伤、锈蚀、冻坏。
当发现设备堆场、组合场及库房保管存在不合格作业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与有关单位协调解决,督促办理。
(12)按规定的程序确认设计变更,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材料代用等工程变更要严格审查和控制,及时答复不拖延,对重大工程变更或变更费用较大中,要严格审查程序,须经建设单位批准。
(13)检查工程配合和工程衔接,对土建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在工序交接和交叉作业中所出现的不协调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向总监报告。
(14)参加质监站和质监中心站主持进行的重要阶段性监督检查,按其下达的质监大纲进行预检,提出报告发出整改通知,在确认整改合格后,参加正式检查。
(15)每周主持召开综合协调会,协调解决现场各施工单位以及设备供应、图纸供应存在的问题按网络计划检查安装进度月计划,协调纠偏措施,调整网络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动态管理;在拖延施工进度,影响合同工期时,应进行分析,提出责任归属,报总监理工程师。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
(16)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将信息反馈于技术经济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投资控制。
(17)经常进行现场巡检,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月底进行考核,作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现场管理不断提出改进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对不安全状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时,口头责令停工,立即向总监报告,妥善处理;在出现安全事故后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写出报告。
(18)配合技术经济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总监。
(19)根据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参加对调试方案的审查,提出建立意见报告总监。
(20)及时填写“监理日记”,及时向总监报告专业建立信息。
4.3事后控制
(1)作好单位工程、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并报质监站确认
(2)按照质监站所编制的《送、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在条件完善后,由总监报质监站验收。
(3)按照《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配合总监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检查,进行工程盘点,做好竣工验收准备:
a)中间验收检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b)障碍物的处理情况
c)杆塔上的固定标志;
d)临时接地线的拆除;
e)各项记录正确齐全;
f)遗留未完项目;
g)竣工试验(线路绝缘电阻、线路相位、线路参数)。
(4)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文件等质量记录和竣工图,并按档案规定进行审查,验证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正确性,并按规程要求及时移交文件。
其中包括以下资料:
a)修改后的竣工图;
b)设计变更通知单;
c)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
d)代用材料清单;
e)工程试验报告和记录;
f)未按设计施工的项目名及说明;
g)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塔杆的偏斜和扭曲、架线弧垂、导线和避雷线的接头和修补位置及数量、引流线、弧垂及对杆塔各部的电气间隙、线路对跨越物及建筑物的距离、接地电阻测量记录)。
(5)督促施工单位清理备用配件,整理造册后向项目法人移交。
(6)做好质保期的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缺。
4.4施工图会审
本工程施工图会审由业主主持并出纪要(如受业主委托,监理出纪要),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施工图纸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设计的重大技术方案是否与现场条件相符,设备组合,大件吊装、现场的条件是否可能和安全可靠。
·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在电力工程中得到确证;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是否有困难。
·能否满足生产运行的安全经济的要求和将来运行维护和检修的合理需要。
设计与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新规定、反事故措施以及省的特殊规定有无矛盾。
4.5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审查
开工报告报审施工单位应附上单位工程施工方案,审查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图纸已进行会审。
·施工单位的人力、机具、材料能够满足安装要求。
·质量体系已建立并能正常运转,各项管理制度已完善。
·施工组织已完善。
·特殊工种,施工用仪器、仪表,试验室及试验人员资质已报审。
·相应的单位工程施工方案已报审并通过监理审核。
4.6设备开箱
设备开箱,施工单位填《主要设备开箱检查申请表》申报监理,监理签署意见后进行。
开箱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参加,必要时通知设备供应商,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箱号、箱数及包装情况
·设备的名称、型号和规格
·装箱清单、设备技术文件、资料及专用工具
·设备有无缺损件,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等
·备品、备件及零部件情况
·其它需记录的情况
4.7设计修改程序
一般设计修改执行下列程序:
设计提出设计修改通知单→经监理审查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即为有效的设计修改)→向施工单位发送设计修改通知单。
重大设计修改,设计院提出重大设计变更的原因和申请报告→报建设单位,经初步设计主审单位批准→通知设计院和施工单位
4.8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当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当施工质量问题已出现,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措施,并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监理工程师对其补救措施进行确认,跟踪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4.9整改、停工、复工
4.9.1发生如下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施工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不按经审查的图纸施工;
·特殊工种无证操作;
·发现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机具设备有问题。
·隐蔽工程未经检验签证。
·发现施工质量有严重问题;
·发现严重违反施工安全的施工行为;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9.2整改不力时,可向承包单位发出《工程暂停令》并报项目法人批准后生效。
停工视存在的问题严重性采用全部停工或部份停工。
4.9.3经整改后需要复工的,则由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说明已具备复工的条件。
并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4.10质量验评
验评可按35kV线路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进行,由施工单位对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三级自检合格后通过书面形式报监理,并附三级自检报告。
a.整体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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