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剑河民族中学高考政治考点总结必修二3人教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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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剑河民族中学高考政治考点总结必修二3人教版
专题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考点27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图示如下:
注意
人大代表并不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我国县及县以下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以上(不包括县)的各级人大代表是由下一级人大代表间接选举产生。
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机关名称
法律地位
职权
人
民
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续表
表
大
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级人大的部分职权
都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国家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注意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区别:
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前者。
2.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
关(各级人民政府)、检查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审判机关(各级人民法院)、国家军事
机关等,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合成司法机关。
3.立法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关。
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
方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三、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权
内容
区分
立法权
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
四种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而不是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两个字。
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废、改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相关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的决定,则是监督权;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的决定则是决定权
决定权
依照法律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任免权
选举、任命、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注意
享有立法权的不一定是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是指有权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上述立法权,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地方各级人大虽有制定地方法规的职权,但不具备上述意义的立法权,不能叫立法机关。
我国法律体系中除了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之外,还有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地方法规等,后者的制定主体都不是立法机关,但依法享有一定的立法权。
四、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1.产生和任期: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 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级及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全国各级人大代表 每届任期五年。
2.人大代表的权利:
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人大代表 依照法律规定向人大提出议案)、质询权(人大代表依照法律规定,对政府、司法等机关的 工作提出质询并要求答复)
3.人大代表的义务: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 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 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
注意
区分人大代表的权利、人大的权力和公民的政治权利
人大代表的权利
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人大的权力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公民的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五、人民代表大会的含义、地位和基本内容
1.含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 国家的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2.地位: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 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 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
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
1.民主集中制的含义: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2.民主集中制的表现
(1)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的关系主要围绕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罢 免的知识展开。
(2)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存在着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协调一致的关系,不是相互监督的关系。
(3)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要求统一领导、合理分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注意
①国家机构一般由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组成。
不同国家在具体设置上有所不同,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大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并同其他国家机关共同组成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
②法院、检察院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仍要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同时接受党的领导。
七、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这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 真正保障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 主政治鲜明的特点。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
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它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它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它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
注意
(1)区分我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
社会制度
指社会生活中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总称
国家适度
广义上包括国体和政体,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2)区分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者仅有两字之差,但性质不同: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从联系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
考点28 我国的政党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
1.地位的确立: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不是自封的,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国人民的正确选择。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 坚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 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的宏伟目标。
注意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但是党并不是国家重大事务的决定者,国家重大事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党不负责具体国家事务的管理,管理国家具体事务的职能由“一府两院”行使。
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1.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
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解决
的问题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创造性地回答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
科学地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基本
内容
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一要义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立场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核心、
精髓、
本质
核心内容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核心立场是以人为本
联 系
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
三、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中国共产党不仅有历史和法律赋予的执政地位,也具有与时俱进的执政能力。
2.领导方式:
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 基本方式。
依法执政有利于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依法执政 的重要体现。
四、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
1.我国政治制度的内容、地位及优越性
内
容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亲密友党
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
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地 位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优越性
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和建设生态文明,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2.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
类别
中国共产党
各民主党派
区
别
性质
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它们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基础
工人阶级是阶级基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是群众基础
以民主党派的成员与各界知识分子为主
地位
执政党
参政党
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联
系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法律地位平等;组织上相互独立;监督上是相互监督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
3.比较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
类别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协
区
别
性质
国家权力机关
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属于国家机关
职能
(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监督
具有监督权,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具有法定约束力
是一种民主监督
续表
区别
组成
由人大代表组成,人大代表由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有政协委员组成,来自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政协委员由民主协商、推荐产生
联
系
二者都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共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都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注意
(1)全面正确理解我国的政党制度:
①我国实行多党合作制度并不意味着实行多党制。
②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并不意味着我国实行一党制。
③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并不意味着民主党派是执政党。
④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并不意味着各民主党派没有独立性。
⑤我国的政党制度根本区别于西方的多党制,并不意味着我国不可以借鉴西方在民主政治
建设中的文明成果。
(2)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不属于国家职能,不是政党。
考点29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
2.新中国成立后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二、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含义
原因
表现
民族平等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我国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我国各民族无高低优劣之分,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
历届全国人大都有少数民族代表参加
民族团结
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各民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
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东部加大对少数民族的对口支援
续表
各民族
共同繁荣
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成就越来越辉煌
注意
1.民族平等不等于民族无差别,并不意味着各民族之间发展程度是一样的,由于多种原因,
各民族之间存在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之间的差别,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衡,但我们消除了
民族不平等的阶级根源,实现了真正的民族平等。
实行民族平等与民族间的差别并不对立。
2.各民族共同繁荣并不意味着各民族同步繁荣,各民族共同繁荣不仅指各民族经济共同繁荣,
还包括政治、文化共同繁荣。
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优越性
1.全面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含义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地位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自治地方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自治机关
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权
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利。
自治权包括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及其他自治权
原因:
适
合国情
历史特点: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
现实情况:
“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注意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是领土完整、国家统一。
核心内容是自治权,但民族区域
自治是“一定的自治”,不同于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
(2)准确把握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审判机关
和检察机关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党委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体系。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族原则之间的关系。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实行我
国民族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我国处理民族关系基本原则的具
体落实。
(4)自治机关的权力具有双重性,既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又依法行使自治权。
四、我国的宗教政策
1.全面正确地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
(1)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也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3)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4)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
(5)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 。
2.弘扬科学精神
(1)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
(2)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对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
(3)中学生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注意
①宗教信仰是个人的私事与宗教无小事并不矛盾。
宗教信仰自由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
宗教无小事是指能否处理好宗教问题涉及民族关系,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安危与兴衰,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成败。
宗教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因为宗教是个人的私事而认为宗教问题是小事。
②封建迷信活动与正常的宗教活动不是一回事儿。
正常的宗教活动是在法律允许的宗教场所内进行的,是信教群众表达宗教感情、举行宗教仪式、共度宗教节日的各种活动。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封建迷信是利用人们的鬼神观念、使用欺骗手段、以索取钱财为目的的活动。
③邪教不是宗教。
邪教是冒用宗教的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
④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不是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五、中国发展进步的政治制度保障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构成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的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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