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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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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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学校要设专人管理,实验教师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二、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妥善保存仪器帐及各种簿册,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
教学仪器保管帐必须做到记帐规范、增减有据、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三、教学仪器要设专用仪器室保管,仪器室应干燥通风。
四、仪器应分类入柜摆放,不能进柜的仪器要有防尘措施。
仪器摆放要做到分类存放、整齐清洁、陈列有序、取用方便。
仪器柜外边要有分类大标签,仪器柜内要有仪器位置卡。
五、实验室装备要作计划,按计划采购,并在三日内验收、建帐、贴标、立卡,做到帐、物、卡、证四相符,并及时向任课教师通报。
六、实验教师应根据教学仪器的技术要求,定期做好防潮、防腐、防锈、防蛀、防冻、防尘等保养工作。
实验结束后,实验教师要及时检查和维修,努力提高仪器的完好率。
对仪器要定期通电、擦洗、上油、密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七、药品的保存量要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
危险药品要设专柜,实行“五双”管理,使用要有记录,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学生代领代送。
八、对于教学仪器的使用,在中小学实行《实验教学记录》制度。
教师演示实验需提前三天,学生分组实验需提前一周由任课教师通知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应按照通知单内容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
九、对新品种的教学仪器,应在充分掌握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后,方可用于实验教学。
十、教学仪器外借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限期归还,实验教师应认真填写《教学仪器外借登记簿》做到:
发放有登记,回收有签收,按时发放,限期收回校内一般情况当堂借当堂还,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十一、实验教学中,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仪器损坏,由当事人赔偿,赔偿金额应视情节轻重而定,实验教师要认真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
十二、教学仪器的更新报废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低值耐久类仪器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主管校长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固定资产类仪器经有关人员鉴定后,由区教育局批准,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报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备案,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要及时注销。
十三、仪器室必须有可靠的防火、防盗措施。
十四、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专用场所,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
十五、对实验室的门要加锁,窗上加护栏。
安全用电,防火、防毒、防爆,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十六、完成课标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放实验室,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
教学仪器验收制度
一、领取或采购教学仪器,应由实验教师亲自前往。
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实验室。
二、仪器在转运过程中,实验教师自始至终不得离开仪器,以防丢失,仪器放置不得挤压。
三、仪器购回后,由学校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教师组成验收小组,对仪器进行验收。
四、验收时应以购货单据为依据,逐件查对核实,不但要验收数量还要验收质量,对仪器的主件、附件、零配件要一一清点。
必要时对仪器进行组装、调试。
五、玻璃仪器及药品要开箱对照装箱单验收。
容器是否破损,标签是否贴牢,塞子是否塞紧,药品是否变质,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对验收时发现问题的仪器,提出处理意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教学仪器借还制度
一、教师和学生要树立爱护国家财产的自觉性,认真掌握仪器的性能、构造、原理、用途和使用方法,使用好各类仪器药品。
二、演示实验要提前三天通知实验室,分组实验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室,按要求认真填写好实验通知单,必要时可画出实验装置图。
三、任课教师做演示实验用的仪器、标本、模型、药品等,用完及时送还实验室,不得私自转借以免丢失、损坏。
四、丢失仪器应主动声明登记,注明原因,根据情况,按制度酌情处理。
五、实验完毕,教师要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药品。
如有其他教师借用时,要和实验教师做好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六、外校借用仪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用,实验教师无权私自借用。
七、凡外借的仪器设备实验教师应及时追回。
归还时,必须认真逐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和丢失要按价赔偿。
八、非有关教学实验,一律不得借用教学仪器。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组就位,做到定组、定台、定位,组别和座位不得任意调换。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和试剂,切忌擅自开启水、电、燃气等实验设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三、学生在实验前要复习有关知识,认真听取老师指导,明确实验的目的和要求,熟悉实验方法和步骤,知道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实验要求认真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设施、设备和试剂、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及时报告教师。
四、实验时要节约水、电和药品。
五、实验中态度要严谨认真,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分析、思考、记录实验结果。
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报告,不抄袭别人的实验成果。
六、人人动手操作,自己得出实验结论。
七、实验产生的废液、固体废物应倒入指定的容器里,不得倒入下水道或随意乱放。
八、佩戴好相关必备的防护用具,培育自我保护意识。
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如有意外,听从老师指挥。
九、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不准喧哗打闹,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十、爱惜仪器设备,对仪器要轻拿轻放,损坏仪器、设备等要及时报告老师,填写《仪器丢损报告单》。
仪器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者按制度赔偿。
十一、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摆列整齐,做好清扫工作,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室。
十二、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损坏丢失仪器应立即报告老师。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一、实验教师要不断学习维修技术,经常维修仪器,保证仪器完好。
二、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维修,做到小修不出校。
三、每次实验前后,要对仪器进行一次检查,防患于未然,以便及早发现问题。
四、妥善保管维修工具,一律不得作为他用。
五、学校每年从经费中拨出一定的资金用于仪器的维修,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六、每半年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次仪器的维修情况。
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审批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报废的条件
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常规仪器设备为22年、通用仪器设备同其它工业产品,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
2、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严重降低或丧失,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
3、先天不足,无法改造利用的仪器设备。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仪器设备。
5、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的仪器设备。
二、教学仪器报废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室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品名、数量与金额,经主管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即可。
2、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仪器、石膏模型、标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主管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即可。
3、属固定资产单价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实验仪器损废审批表》,再由教导处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教学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对淘汰报废仪器进行技术鉴定,并留下书面意见,经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凡报废仪器单价在500元以下的由学校领导审批,单价在500元以上的由区教育局审批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履行相关手续,经批准后由管理和财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最后报区教育局仪电站备案。
4、对审批报废的仪器,可将其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实验教师担负着保护国家财产的任务,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守岗位。
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二、要妥善保管好实验设备,保管好仪器帐目、仪器说明书等各类档案。
三、使用交流电源做实验时,要严格按仪器使用注意事项操作,实验完毕立即关闭电源,避免发生漏电事故。
用电线路、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技术要求,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防漏电。
四、使用玻璃仪器、电热仪器、化学药品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爆炸、烧伤、腐蚀、中毒等事故。
五、配制的化学试剂,必须标明名称、符号、规格,避免发生错药和失效药事故。
六、实验教师不得私自外借各种仪器、设备,更不准将仪器带回家中。
七、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件,熟悉安全用具的使用方法及放置地点,并妥加保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他用。
备有消防器材工具如砂箱、贮水桶、泡沫或干粉灭火器和急救药箱常用割伤、烧伤等外用药品和纱布。
灭火器悬挂或放置的位置和高度,应考虑使用时的方便,里面所装的药品应定期检查、更换,以防失效,每次到有资质单位更换后要贴上标签。
八、实验室、仪器库应有防盗措施,门窗要加固,有安全措施。
电源、火源、水源随时检查,下班前要断开电源、关闭实验室水源总阀和水龙头、熄灭火源、锁好门窗。
九、实验室专室专用,不准挪作它用,学校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实验室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但必须保护室内的一切设备。
十、危险药品要存入专柜或专库,存放环境应具备阴凉、通风、防潮、干燥、避光等条件。
互相可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要隔离存放,确保安全贮存。
十一、对过期、变质、无用的药品,应及时调出或销毁,消除潜在危险。
十二、在做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时,要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防护屏,并准备好急救措施。
十三、绝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四、对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浓酸浓碱的使用要特别小心,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十五、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吃饮食物,实验完毕要仔细洗手。
十六、水、电、灯一经用完,就应立即关闭。
十七、实验后的废物废液要妥善处理,有毒的废液要处理成无毒的物质方可倒弃。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二、做好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贯彻执行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熟悉教材,了解各年级教学进度,按照教材、教学计划和按实验通知单及时准备实验,实验准备好后应先做实验,确保实验万无一失。
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应配合任课教师做好组织、管理、指导工作,不得离开实验室。
四、严格执行有关实验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记录,丢损仪器坚持按赔偿制度办理,了解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构造、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五、管理好仪器药品,每年定期清点,核对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并且按仪器药品配备标准,就增减情况,提出下学年度所需经费报请分管校长审批后上报购置计划,并对所购入的仪器、药品和材料进行验收。
六、建立健全实验教学管理档案,健全仪器药品帐目,每年定期结算校对,记录好各种表、册、卡,学期末统计好实验开出率。
七、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悉各种仪器、药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和组织课外科技活动。
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做好教具自制和维修工作,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工作水平,及时向任课教师介绍新的教学仪器。
八、配合任课教师经常对学生进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爱护公物的教育,同时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库整洁。
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盗、防毒及实验废物处理等工作,节约用电,保护好国家财物。
十、实验室新建和改建时要主动向领导建议。
十一、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
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熟知火警、触电、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教学仪器设备交接制度
为了管理好教学仪器,杜绝教学仪器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实验人员的变动,要经过校长的同意,并报区级教育装备部门批准、备案。
要求有领导和交接双方在场,清理核查仪器,办好交接手续,不办交接手续擅自离岗者要追究学校分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1、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移交人必须收回借出去的所有物品,办理好所有遗失手续、赔偿手续和报废手续,整理好仪器账本和各种资料。
2、移交内容
所有仪器账本、实验室各种资料及仪器设备。
3、移交手续
移交人员和接交人员须以证对账,根据凭证号数、以入库凭证分配单、调拨单、发票及发票明细的复印件和出库凭证为原始凭证,逐号、逐件进行对账,证、账不符者查明原因,并认真登记。
证、账相符后,按账点物,逐柜、逐件仪器进行移交,账、物不符者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
教学仪器的移交严禁以物记账,要做到证、账、物相符。
对于证、账、物不符,且不明原因的移交人员,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赔偿有关损失,不得调离实验人员岗位。
移交完毕后,须作书面报告及教学仪器设备交接登记表要有教学仪器明细由移交人、接交人、主管领导、区仪电站长签字,一式三份,实验室留存一份,学校领导留存一份,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备案一份。
中小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组就位,做到定组、定桌、定位,组别和座位不得任意调换。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和试剂,不得擅自携带非实验仪器、药品进入实验室,切忌擅自开启水、电、燃气等实验设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三、学生在实验前要复习有关知识,认真听取老师指导,明确实验的目的和要求,熟悉实验方法和步骤,知道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实验要求认真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设施、设备和试剂、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及时报告教师。
四、实验时要节约水、电和药品。
五、实验中态度要严谨认真,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分析、思考、记录实验结果。
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报告,不得臆造或抄袭他人的实验数据。
六、人人动手操作,自己得出实验结论。
七、实验产生的废液、固体废物应倒入指定的容器里,不得倒入下水道或随意乱放。
八、佩戴好相关必备的防护用具,培育自我保护意识。
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如有意外,听从老师指挥。
九、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不准喧哗打闹,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十、爱惜仪器设备,对仪器要轻拿轻放,损坏仪器、设备等要及时报告老师,填写《仪器丢损报告单》。
仪器、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者按制度赔偿。
十一、实验完毕,学生应清洗仪器,整理药品,摆列整齐,由组长向任课教师交点清楚,经实验员验收合格,并做好清扫工作,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二、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2、《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对实验员的要求,应挂在实验员办公室的适当位置。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学校要设专人管理,实验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二、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妥善保存仪器帐及各种簿册,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
每学期末清点一次,做到记帐规范,增减有据,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学年末与总账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三、教学仪器要设专用仪器室保管,仪器室应干燥通风。
四、仪器应分类入柜摆放,不能进柜的仪器要有防尘措施。
仪器摆放要做到分类存放、整齐清洁、陈列有序、取用方便。
仪器柜外边要有柜卡,仪器柜内要有仪器位置卡。
五、实验室装备要作计划,按计划采购,并在三日内验收、建帐、贴标、立卡,做到帐、物、卡、证四相符,并及时向任课教师通报。
六、实验员应根据教学仪器的技术要求,定期做好防潮、防腐、防锈、防蛀、防冻、防尘等保养工作。
实验结束后,实验员要及时检查和维修,努力提高仪器的完好率。
对仪器要定期通电、擦洗、上油、密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七、高中、完中和有条件的初中要设立药品室。
药品的保存量要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
危险药品要设专柜,实行“五双管理”(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即管、取、用、锁、帐)。
另外涉及运输时也必须双人,使用要有记录,严格遵守《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的使用和保管》的有关规定,严禁学生代领代送。
八、对于教学仪器的使用,在中小学实行《实验教学记录》制度。
教师演示实验需提前三天,学生分组实验需提前一周由任课教师通知实验员,实验员应按照通知单内容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
九、对新品种的教学仪器,应在充分掌握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后,方可用于实验教学。
十、教学仪器外借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限期归还,实验员应认真填写《教学仪器外借登记簿》,做到发放有登记,回收有签收,按时发放,限期收回(校内一般情况当堂借当堂还),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十一、实验教学中,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仪器损坏,由当事人赔偿,赔偿金额应视情节轻重而定,实验员要认真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
十二、教学仪器的更新报废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低值耐久类仪器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主管校长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固定资产类仪器经有关人员鉴定后,由区教育局批准,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报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备案,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要及时注销。
十三、仪器室必须有可靠的防火、防盗措施。
十四、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专用场所,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
十五、对实验室的门要加锁,窗上加护栏。
安全用电,防火、防毒、防爆,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十六、完成课标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放实验室,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
3、其它制度或要求:
中小学实验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员要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二、做好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贯彻执行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熟悉教材,了解各年级教学进度,按照教材、教学计划和按实验通知单及时准备实验,实验准备好后应先预做实验,确保实验万无一失。
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应配合任课教师做好组织、管理、指导工作,不得离开实验室。
四、严格执行有关实验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记录,丢损仪器坚持按赔偿制度办理,了解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构造、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五、管理好仪器、药品,每学期定期清点,核对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并且按仪器药品配备标准,就增减情况,提出下学年度所需经费报请分管校长审批后上报购置计划,并对所购入的仪器、药品和材料进行验收。
六、建立健全实验教学管理档案,健全仪器药品帐目,每年定期结算校对,记录好各种表、册、卡,学期末统计好实验开出率。
七、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悉各种仪器、药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开放实验室和组织课外科技活动。
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做好教具自制和维修工作,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及时向任课教师介绍新的教学仪器。
八、配合任课教师经常对学生进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爱护公物的教育,同时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库、仪器库、药品库和危险药品库整洁。
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盗、防毒及实验废物处理等工作,节约用电,保护好国家财物。
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
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熟知火警、触电、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十一、因工作调整的实验员调进调出,必须办好交接手续,确保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
化学试剂使用制度
一、绝不允许将试剂任意混合。
不准用手直接取用试剂。
固体试剂要用洁净的药匙或镊子取用;液体试剂从试剂瓶中倾倒出后要及时塞好瓶塞;同时取用几种试剂时切记不可搞错瓶塞;用移液管或滴管取用液体试剂时,必须一管取一种试剂,不准用同一滴管同时取用几种液体试剂。
二、在严禁试剂入口,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液体时用洗耳球操作,不得用嘴。
用鼻鉴别试剂气味时,应将试剂远离鼻子,用手轻轻扇动,稍嗅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鉴别。
三、必须按实验规定量取用试剂,不得随意增减。
没有指定试剂用量时,尽可能用最小量,既可节约药品,又可缩短反应时间。
四、取用的试剂未用完时,不得倒入原试剂瓶,应倾倒在指定的其它容器中。
五、使用危险品时要特别谨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如:
白磷在水中用镊子和小刀切取,放入盛水的试剂瓶备用。
金属钠、钾应在盛煤油的瓶中备用。
六、开启易挥发的液体试剂瓶时,特别是有腐蚀性液体,如硝酸、盐酸,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面部,以防大量气液冲出,造成伤害事故,在室温高的情况下最好先在冷水中浸一段时间后开启。
七、对于有毒的气体和液体,如氮的化合物、溴、氯、汞、磷、氰化氢、硫化氢等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氯的制备课堂演示实验,必须密封实验系统加尾气吸收装置。
八、药品一律不允许外借。
九、危险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控制用量,并及时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
中小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实验室的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财产,实验员和任课教师、学生都负有保护的责任,如有故意或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而导致损坏教学仪器的情节,学校领导要令责任者作出检查、赔偿。
二、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损坏者,应负担40-70%的修理费,如导致仪器报废,则应赔偿仪器价值的15-30%。
三、凡故意损坏仪器的学生,一般仪器按2倍价格赔偿,贵重仪器按3—5倍价格赔偿。
并责令其检查,如追查不出具体责任人,则应由实验小组或实验班级负担。
四、由于任课教师或实验员失职而造成损失者,所有损失均由任课教师、实验员负担。
五、凡外单位借用的仪器损坏或丢失,不论什么原因,负担全部的修理费,或按价赔偿。
六、凡属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将由学校领导会同区仪电站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七、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事故发生后,管理人员要立即写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随同“仪器丢损报告单”送学校领导批准执行。
八、任课教师、实验员和学生在实验中,正常使用时损坏仪器,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丢损报告单”。
九、赔偿仪器的资金,不得随意挪用,必须用来购置仪器。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实验员担负着保护国家财产的任务,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守岗位。
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二、要妥善保管好实验设备,保管好仪器帐目、仪器说明书等各类档案。
三、使用交流电源做实验时,要严格按仪器使用注意事项操作,实验完毕立即关闭电源,避免发生漏电事故。
用电线路、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技术要求,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防漏电。
四、使用玻璃仪器、电热仪器、化学药品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爆炸、烧伤、腐蚀、中毒等事故。
五、配制的化学试剂,必须标明名称、符号、规格,避免发生错药和失效药事故。
六、实验员不得私自外借各种仪器、设备,更不准将仪器带回家中。
七、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件,熟悉安全用具的使用方法及放置地点,并妥加保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他用。
备有消防器材工具(如砂箱、贮水桶、泡沫或干粉灭火器)和急救药箱(常用割伤、烧伤等外用药品和纱布)。
灭火器悬挂或放置的位置和高度,应考虑使用时的方便,里面所装的药品应定期检查、更换,以防失效,每次到有资质单位更换后要贴上标签。
八、实验室、仪器库应有防盗措施,门窗要加固,有安全措施。
电源、火源、水源随时检查,下班前要断开实验室的总电源、关闭实验室水源总阀和水龙头、熄灭火源、锁好门窗。
九、实验室专室专用,不准挪作它用,学校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实验室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但必须保护室内的一切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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