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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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一、基本规定------------------------------------------2
二、强制性条文----------------------------------------3
三、设备、材料等的质量要求-----------------------------5
四、建筑电气安装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8
五、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12
六、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13
七、电缆敷设、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20
八、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24
九、普通灯具安装--------------------------------------25
十、专用灯具安装---------------------------------------27
十一、开关、插座、风扇安装-----------------------------27
十二、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29
十三、接地装置安装-------------------------------------29
十四、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30
十五、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31
十六、建筑物等电位联结---------------------------------32
一、基本规定
1、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等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设计单位未同意的情况下变更设计。
2、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建筑安装工程所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配件等必须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产品应抽查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有效性及真实性。
4、主要材料、设备器具等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型号及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现场监理人员核查确认。
需要按照省、市规定进行试验检测的,必须在现场监理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取样,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才能在施工中使用。
新型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抽样检测:
对于母线槽、导管、绝缘导线、电缆等,同厂家、同批次、同型号、同规格的,每批至少应抽取1个样本;对于灯具、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同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应各抽检3%,自带蓄电池的灯具应按5%抽检,且均不应少于1个(套)。
(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而抽样检测:
对于母线槽、绝缘导线、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导管、型钢、镀钵制品等,同厂家、同批次、不同种规格的,应抽检10%,且不应少于2个规格;对于灯具、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同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数量500个(套)及以下时应抽检2个(套〉,但应各不少于1个(套),500个(套)以上时应抽检3个(套)。
(3)对于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批次、同类型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时,其抽检比例宜合并计算。
(4)当抽样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时,则该批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
(5)应有检测报告。
5、主要设备和器具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力调试等人员应持证上岗;
⑵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且使用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7、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
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各类管线,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前进行旁站监理试验,合格后再进行隐蔽验收。
与土建工程同时施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的隐蔽验收一起进行,但须单独形成隐蔽验收记录。
8、工程竣工后,应将暗敷的电气线路按户分别绘制成图,线路图应包括暗敷在地面、墙面、顶棚的线路走向、相对位置等,以便竣工后交于住户识别。
二、强制性条文
1、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2、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4、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应连接可靠,且母线槽全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不应少于2处;
(2)分支母线槽的金属外壳未端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3)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5、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梯架、托盘或槽盒全长不大于30m时,不应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m~30m应增加一个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
⑵非镀锌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保护联结导体,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镀锌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不跨接保护联结导体时,连接板两端不应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6、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7、金属电缆支架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8、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独穿于钢导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合磁路。
9、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
10、塑料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饰面内。
11、灯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
(2)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做强度试验,且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5min。
12、普通灯具的Ι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采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
13、专用灯具的Ι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
14、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当无围拦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5m;
(2)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15、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对于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应与相线连接,左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PE)应接在上孔。
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端子不得与中性导体端子连接。
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序应一致;
(3)保护接地导体(PE)在插座之间不得串联连接;
(4)相线与中性导体(N)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
16、接地干线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17、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必须采用焊接或卡接器连接,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三、设备、材料等的质量要求
1、高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UPS柜、EPS柜、低压成套配电柜(箱)、控制柜(台、箱)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
高压和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UPS柜、EPS柜等成套柜应有出厂试验报告;
(2)核对产品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外观检查:
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设备内元器件应完好无损、接线无脱落脱焊,绝缘导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应无泄漏。
2、进场梯架、托盘和槽盒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齐全:
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2)外观检查:
配件应齐全,表面应光滑、不变形;钢制梯架、托盘和槽盒涂层应完整、无锈蚀;塑料槽盒应无破损、色泽均匀,对阻燃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铝合金梯架、托盘和槽盒涂层应完整,不应有扭曲变形、压扁或表面划伤等现象。
3、进场绝缘导线、电缆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⑵外观检查:
包装完好,电缆端头应密封良好,标识应齐全抽检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
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
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
⑶检测绝缘性能:
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或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4)检查标称截面积和电阻值:
绝缘导线、电缆的标称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导体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的导体》GB/T3956的有关规定。
当对绝缘导线的电缆的导电性能、绝缘性能、绝缘厚度、机械性能和阻燃耐火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检测项目和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进场导管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场导管应查验合格证:
钢导管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塑料导管应有合格证及相应检测报告;
(2)钢导管外观应无压扁现象,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不应有锈蚀,油漆应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塑料导管及配件不应碎裂,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3)应按批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对机械连接的钢导管及其配件的电气连续性有异议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民管系统》GB20041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5)对塑料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进场母线槽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安装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CCC型式试验报告中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导体规格及相应温升值应与CCC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导体规格一致,当对导体的载流能力有异议时,应送有资质的试验室做极限温升试验,额定电流的温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耐火母线槽除应通过CCC认证外,还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其耐火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3)保护接地导体(PE)应与外壳有可靠的连接,其截面积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当外壳兼作保护接地导体(PE)时,CCC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外观检查:
防潮密封应良好,各段编号应标志清晰,附件应齐全、无缺损,外壳应无明显变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应平整、镀层覆盖应完整、无起皮和麻面;插接母线槽上的静触头应无缺损、表面光滑、镀层完整;对有防护等级要求的母线槽尚应检查产品及附件的防护等级与设计的符合性,其标识应完整。
6、进场照明灯具及附件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齐全:
合格证内容应填写齐全、完整,灯具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要求;新型气体放电灯应随带技术文件;太阳能灯具的内部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反向放电保护、极性反接保护等功能性试验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外观检查:
1)灯具涂层应完整、无损伤,附件应齐全,I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具有专用的PE端子;
2)固定灯具带电部件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部位应为绝缘材料,且应耐燃烧和防引燃;
3)消防应急灯具应获得消防产品型式试验合格评定,且具有认证标志;
4)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5)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对其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6)内部接线应为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积应与灯具功率相匹配,且不应小于0.5mm2。
(3)自带蓄电池的供电时间检测:
对于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应现场检测蓄电池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4)绝缘性能检测:
对灯具的绝缘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Ω,灯具内绝缘导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应小于0.6mm。
7、进场开关、插座、风扇及其附件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
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2)外观检查:
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应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应元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应适配。
(3)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
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应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不应小于3mm,爬电距离不应小于3mm;
2)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5MΩ;
3)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应小于8mm,绝缘材料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应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应无损坏现象;
4)对于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后,应仍然能正常使用。
(4)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面板等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8、进场金属镀锌制品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质量证明书:
应按设计要求查验其符合性;
(2)外观检查:
镀钵层应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金具配件应齐全,无砂眼;
(3)埋入土壤中的热漫镀钵钢材应检测其镀悻层厚度不应小于63µ.m;
(4)对镀辞质量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建筑电气安装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套配电柜(台)、控制柜安装前,室内顶棚、墙体的装饰工程应完成施工,无渗漏水,室内地面的找平层应完成施工,基础型钢和柜、台、箱下的电缆沟等经检查应合格,落地式柜、台、箱的基础及埋入基础的导管应验收合格;
(2)墙上明装的配电箱(盘)安装前,室内顶棚、墙体、装饰面应完成施工,暗装的控制(配电)箱的预留孔和动力、照明配线的线盒及导管等经检查应合格;
(3)电源线连接前,应确认电涌保护器(SPD)型号、性能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线与PE排连接可靠;
(4)试运行前,柜、台、箱、盘内PE排应完成连接,柜、台、箱、盘内的元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应正确且交接试验合格。
2、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安装前,应先测量定位;
(2)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前,应完成支架安装,且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应基本完成。
3、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管前,除埋入混凝土中的非镀钵钢导管的外壁外,应确认其他场所的非镀铸钢导管内、外壁均已做防腐处理;
(2)埋设导管前,应检查确认室外直埋导管的路径、沟槽深度、宽度及垫层处理等符合设计要求;
(3)现浇混凝土板内的配管,应在底层钢筋绑扎完成,上层钢筋未绑扎前进行,且配管完成后应经检查确认后,再绑扎上层钢筋和浇捣混凝土;
(4)墙体内配管前,现浇混凝土墙体内的钢筋绑扎及门、窗等位置的放线应已完成;
(5)接线盒和导管在隐蔽前,经检查应合格;
(6)穿梁、板、柱等部位的明配导管敷设前,应检查其套管、埋件、支架等设置符合要求;
(7)吊顶内配管前,吊顶上的灯位及电气器具位置应先进行放样,并应与土建及各专业施工协调配合。
4、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安装前,应先清除电缆沟、电气竖井内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并应对支架进行测量定位;
(2)电缆敷设前,电缆支架、电缆导管、梯架、托盘和槽盒应完成安装,并已与保护导体完成连接,且经检查应合格;
(3)电缆敷设前,绝缘测试应合格;
(4)通电前,电缆交接试验应合格,检查并确认线路去向、相位和防火隔堵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绝缘导线、电缆穿导管及槽盒内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施工作业应已完成,检查导管、槽盒安装质量应合格;
(2)导管或槽盒与柜、台、箱应已完成连接,导管内积水及杂物应己清理干净;
(3)绝缘导线、电缆的绝缘电阻应经测试合格;
(4)通电前,绝缘导线、电缆交接试验应合格,检查并确认接线去向和相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6、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安装前,应确认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及吊杆、吊顶上安装嵌入式灯具用的专用支架等已完成,对需做承载试验的预埋件或吊杆经试验应合格;
(2)影响灯具安装的模板、脚手架应已拆除,顶棚和墙面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及地面清理工作应已完成;
(3)灯具接线前,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
(4)高空安装的灯具,应先在地面进行通断电试验合格。
7、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利用建筑物基础接地的接地体,应先完成底板钢筋敷设,然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接地装置施工,经检查确认后,再支模或浇捣混凝土。
(2)对于人工接地的接地体,应按设计要求利用基础沟槽或开挖沟槽,然后经检查确认,再埋入或打人接地极和敷设地下接地干线。
(3)降低接地电阻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接地模块降低接地电阻的施工,应先按设计位置开挖模块坑,并将地下接地干线引到模块上,经检查确认,再相互焊接;
2)采用添加降阻剂降低接地电阻的施工,应先按设计要求开挖沟槽或钻孔垂直埋管,再将沟槽清理干净,检查接地体埋人位置后,再灌注降阻剂;
3)采用换土降低接地电阻的施工,应先按设计要求开挖沟槽,并将沟槽清理干净,再在沟槽底部铺设经确认合格的低电阻率土壤,经检查铺设厚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安装接地装置;接地装置连接完好,并完成防腐处理后,再覆盖上一层低电阻率土壤。
(4)隐蔽装置前,应先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覆土回填。
8、照明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前,应检查吊扇的吊钩己预埋完成、导线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已完工。
9、防雷引下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利用建筑物柱内主筋作引下线时,应在柱内主筋绑扎或连接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经检查确认,再支模;
(2)对于直接从基础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暗敷埋入粉刷层内的引下线,应先检查确认不外露后,再贴面砖或刷涂料等;
(3)对于直接从基础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引出明敷的引下线,应先埋设或安装支架,并经检查确认后,再敷设引下线。
10、接闪器安装前,应先完成接地装置和引下线的施工,接闪器安装后应及时与引下线连接。
11、防雷接地系统测试前,接地装置应完成施工且测试合格;防雷接闪器应完成安装,整个防雷接地系统应连成回路。
12、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绝缘电阻测试应在导线接续前完成;
(2)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在器具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3)通电试验前,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应测试合格,当照明回路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检测合格;
(4)备用照明电源或应急照明电摞做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应卸除负荷,有载自动投切试验应在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后进行;
(5)照明全负荷试验前,应确认上述工作应已完成。
13、等电位联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总等电位联结,应先检查确认总等电位联结端子的接地导体位置,再安装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然后按设计要求作总等电位联结;
(2)对于局部等电位联结,应先检查确认连接端子位置及连接端子板的截面积,再安装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然后按设计要求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3)对特殊要求的建筑金属屏蔽网箱,应先完成网箱施工,经检查确认后,再与PE连接。
五、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
1、柜、台、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
2、柜、台、箱、盘等配电装置应有可靠的防电击保护;装置内保护接地导体(PE)排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接地导体的端子,并应可靠连接。
当设计未做要求时,连接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定。
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mm2)
相导体截面积
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
保护导体与相导体使用相同材料
保护导体与相导体使用不同材料
≤16
S
>16,且≤35
16
>35
注:
1S-相导体截面积;
2k1-相导体的系数,应按本规范表A.0.7的规定确定;
3k2-保护导体的系数,应按本规范表A.0.2~表A.0.6的规定确定。
3、柜、箱、盘内电涌保护器(SPD)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SPD的型号规格及安装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SPD的接线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导线的位置不宜靠近出线位置;
(3)SPD的连接导线应平直、足够短,且不宜大于0.5m。
4、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盘)内配线应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应紧密、不伤线芯、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应相同,同一电器器件端子上的导线连接不应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应齐全;
(2)箱(盘)内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3)箱(盘)内宜分别设置中性导体(N)和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汇流排上同一端子不应连接不同回路的N或PE;
(4)箱体开孔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应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应完整;
(5)箱(盘)内回路编号应齐全,标识应正确;
(6)箱(盘)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7)箱(盘)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六、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
㈠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
电缆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直线段钢制或塑料梯架、托盘和槽盒长度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梯架、托盘和槽盒长度超过15m时,应设置伸缩节;当梯架、托盘和槽盒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
2、电缆梯架、托盘和槽盒转弯、分支处宜采用专用连接配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梯架、托盘和槽盒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当设计无要求时,梯架、托盘、槽盒及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梯架、托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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