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初设说明12大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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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初设说明12大壮
第六章电气篇
6.1设计依据
6.1.1本院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等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6.1.2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及建设方的设计要求。
6.1.3设计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2)《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1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其他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6.2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6.2.1本工程G地块用地面积为59529㎡,总建筑面积166808.2m²,地上面积148121.2m²,G1~G4栋高层下方设置一层地下室,面积为18687m²。
其中北侧由G1~G4栋高层塔楼,其中G1~G3栋为宿舍、公寓楼,G4栋为办公楼。
G1、G2栋标准层高为3m,建筑总高为59.8m;G3、G4栋标准层高为4.5m,建筑总高为79.7m;西侧及南侧由G5~G9的低层商铺组团组成。
G1~G4栋裙楼及G5~G9栋商铺组团首、二层通过架空平台相连,形成一个整体的主题式商铺街区,商业建筑首二层5m,三层以上4.2m,G5~G9栋建筑总高为23.9m。
6.2.1本设计包括建设红线内的10/0.4kV变、配电系统及应急供电系统;电力系统;照明系统;防雷保护、安全措施及接地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6.2.2设计分工与分工界面。
电源分界点为地下室高压配电室电源进线柜内进线开关的进线端。
并预留高压开关房位置、市电电源进入本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后至高压开关房的路径、及由高压开关房至高压配电室电源进线柜的线缆路径。
6.310/0.4kV变、配电系统及应急供电系统
6.3.1负荷等级及各类负荷容量
6.3.1.1负荷等级
本工程消防设备用电,走道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用电,安防系统用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用电,塔楼客梯用电,排污泵、生活水泵用电等负荷为一级负荷;
商场客梯及自动扶梯用电及其他部分重要部位的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
其它普通办公、照明及空调动力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
6.3.1.2各类负荷容量如下:
1)负荷统计:
对空调、水泵、风机、电梯等用电设备按其设备安装容量进行统计,对照明等设备的用电负荷按单位容量法进行统计。
2)①商铺用电:
100W/m2;②每间公寓面积为17~50㎡,按甲方要求公寓厨卫全用电,卫生间采用即热式热水器,每套按6kW设计。
3)用电负荷统计表详附表。
6.3.2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
本工程由一路10kV市电电源供电,总装机容量为12800kVA;高压侧采用单母线方式运行;并选用一台80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自备电源,主要提供一、二级负荷的保障、应急供电。
以满足供电局对用户保安电源的要求,并可满足部分对供电要求高的商户的需求。
6.3.3.低压供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
6.3.3.1每两台变压器为一组,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方式运行,设置母联开关。
联络开关设自投自复/自投不自复/手动转换开关。
自投时应自动断开非保证负荷,并保证变压器可正常运行。
主进开关与联络开关之间设电气联锁,任何情况下只能有两个开关处在闭合状态。
6.3.3.2当市电停电或同一变压器组两台变压器同时故障时,从市电/发电联络柜、市电进线开关前端取柴油发电机的延时启动信号ZRKVV-5x1.5至柴油发电机控制柜,信号延时0~10s(可调)自动启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20s内达到额定转速、电压、频率后,投入额定负载运行。
6.3.3.3应急母线与主母线之间设有自动转换开关(ATS),当市电母线失电后,由ATS切换至柴油发电机组电源,保证重要负荷用电;当市电恢复30~60s(可调)后,由ATS自动恢复市电供电,柴油发电机组经冷却延时后,自动停机。
6.3.3.4低压配电系统采用~220/380V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地面以上各栋单体建筑按防火分区分别采用照明、动力母线式供电至楼层箱。
6.3.3.5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消防负荷采用专用两路电源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6.3.4变、配电所
6.3.4.1变配电房设在地下室,建筑层高为5.5m,电房区内(除发电机房)采用轻质陶粒混凝土填高,采用电缆沟方式。
6.3.4.2设备安装容量
本工程安装八台800kVA、四台1600kVA户内干式变压器,合计容量约12800kVA。
6.3.4.3设备选型
1)变压器选用环氧树脂真空浇注节能型干式变压器,设强制风冷系统;接线为D,Yn11。
2)高压配电柜选用金属铠装真空开关柜,具备五防功能,真空断路器额定电流630A,分断能力31.5kA;采用直流操作。
高压柜电缆采用下进下出接线方式,柜下设0.8~1m深电缆沟。
3)在10kV出线开关柜内装设氧化锌避雷器作为真空断路器的操作过电压保护。
4)低压配电柜选用抽屉式开关柜,主进线断路器分断能力不小于50kA,其它出线断路器分断能力不小于35kA,进出线电缆采用上进下出的接线方式,柜下设0.8m深电缆沟。
5)柴油发电机机组为应急自启动型。
选用一台800kW机组,电压为400/230V,转速为1500n/m,频率为50Hz,具有自启动功能,独立控制,带PC接口,开放协议,自然加机械通风方式。
应急启动装置及相关成套设备由厂家配套供货。
6.3.5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6.3.5.110kV继电保护方式及信号装置的设置
继电保护采用微机综合继保装置。
10KV电源进线设速断、定时限过流、零序保护带时限低电压保护,出线设电流速断、定时限过流、零序保护,联络采用过流、速断保护,变压器设置高温报警、超高温跳闸保护。
6.3.5.2低压保护装置
变压器出线总开关设长延时、短延时、瞬动三段保护和接地保护。
母联开关设长延时、短延时、瞬动三段保护,各出线回路低压断路器设置过载和短路(瞬动10Iz)二段保护。
非消防回路设分励脱扣器,这些回路既可以在自动互投时,卸载部分负荷,防止变压器过载,又可以在火灾时,切断火灾场所相关非消防设备电源。
6.3.6为防止由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每栋公寓楼层电源总进线处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0mA漏电断路器,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小于或等于0.4s。
普通插座回路装设防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其剩余动作电流为30mA,瞬动型。
6.3.7采用高压集中计量,在每路10kV电源进线处设置专用计量装置,并根据需要设置低压电力分表,实现负荷分类计量。
电房设独立电力检测系统,自动监测集中管理,系统全数字化。
公寓每户一表集中设置于每层楼层配电间,公寓公共场所照明和电梯的计量设于低压屏上。
电度表选用带有远传通讯功能接口的直读式高过载电度表,其容量按负荷标准选取。
6.3.8采用低压集中自动补偿方式,在变配电所低压侧设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装置;补偿后功率因数不小于0.9。
6.3.9谐波治理
由于谐波分布的多变性和谐波工程计算的复杂性,在初步设计阶段就完全解决谐波问题非常困难,因此在进行变电所设计时适当预留滤波设备安装位置,待系统正式运行后根据对谐波的实测和分析,再采取相应的、有效的谐波治理措施。
对于变频等谐波含量超出标准的设备,可采取就地设置谐波吸收装置。
6.3.10操作和信号电源
真空断路器选用弹簧储能操作机构,采用直流220V/40Ah铅酸免维护电池作为操作、继电保护及信号用工作电源。
6.3.11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6.3.11.1高压电缆采用ZRYJV-8.7/15kV阻燃交联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电力电缆。
6.3.11.1消防设备供电干线采用耐火型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其它低压220/380V负荷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线、电缆,环境温度:
40℃。
6.3.11.2控制电缆为ZRKVV型电缆,与消防设备有关的控制电缆为NHKVV耐火型电缆。
6.3.11.3除消防用电设备外,电力照明干线电缆采用桥架或线槽敷设,支线采用穿镀锌钢管暗敷或在吊顶内明敷。
6.3.11.4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暗敷设时,穿管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6.3.11.5向同一负荷供电的两回路电源电缆、应急照明和其他照明的电缆、电力和电信电缆,当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桥架上时,用隔板隔开。
6.3.12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6.3.12.1灯具开关均选用250V、10A、86式跷板开关。
除注明外,暗装,底边距地1.3m。
应急照明开关应带电源指示灯。
6.3.12.2插座选用安全型插座。
除注明外均为250V、10A、两极+三极插座,暗装,底边距地0.3m。
6.3.12.3大型设备配电采用控制柜落地安装,小型动力箱、控制箱除设备房内、车库、剪力墙上、防火分区隔墙上明装外,其它均为暗装。
6.3.12.4各层照明配电箱,除设备房内、剪力墙上、防火分区隔墙上明装外,其它均为暗装,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5m。
6.3.12.5消防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6.3.12.6无障碍厕位底距地0.5m设求助按钮,门外处底距地2.5m设求助音响装置。
6.3.12.7设备安装高度以装饰完成面为基准。
6.3.13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6.3.13.1小于30kW的电动机采用直接启动方式启动;30kW及以上的电动机采用降压启动方式启动。
6.3.13.2给、排水泵的启停由液位计自动控制。
6.4照明系统
6.4.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主要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
6.4.1.1照明种类:
设置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或警卫照明。
照度标准、主要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执行。
房间名称
照度标准(lx)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m)
照明功率密度值
UGR
Ra
普通办公室
300
0.75(水平)
11W/m²
19
80
高档办公室
500
0.75(水平)
18W/m²
19
80
商店
300
0.75(水平)
11W/m²
19
80
公寓起居室、卧室
75~300
0.75(水平)
7W/m²
80
门厅
200
0.75(水平)
8W/m²
80
电梯厅
150
地面
7W/m²
80
休息室、休息厅、洗手间、走廊
100
地面
7W/m²
80
地下停车库
75
地面
3W/m²
28
60
设备用房
100~200
地面
5~8W/m²
25
60
6.4.1.2光源、灯具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如下:
1)一般公共场所选用荧光灯(T5、T8)或节能型光源,有装修要求的场所视装修要求而定,但其照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用于应急照明的光源采用能快速点亮的光源。
2)办公室、会议室采用铝隔栅荧光灯,嵌入式安装,就近控制(有条件时可引入智能控制方式);大堂、走道采用筒灯,嵌入式安装,集中控制;车库采用开敞式荧光灯,吸顶或吊装,集中控制,机房采用开敞式荧光灯,吸顶或吊装,机房内控制。
3)公共走廊照明选用智能式集中自动控制。
6.4.1.3景观/室外照明设计如下:
1)本工程设泛光照明,兼作景观照明;预留景观照明用电。
2)室外灯采用220V,集中控制。
1.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如下:
1)照明、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除注明者外,支路导线采用2.5mm²阻燃聚乙烯绝缘电线穿MT20管敷设;所有插座支路(空调插座除外)均设剩余电流保护器;应急照明支路采用2.5mm²耐火聚乙烯绝缘电线穿MT20管敷设。
2)所有照明回路增设一根PE线。
3)室外线路采用2.5mm²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线穿SC20管敷设,金属灯杆、灯具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做保护接地。
6.4.1.5应急照明:
1)在建筑物内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等场所设置疏散照明;防烟楼梯间地面照度不低于5lx;其它场所地面照度不低于0.5lx;采用蓄电池供电时;持续时间不少于30min。
2)安全照明:
在出纳厅等场所设置安全照明;工作面照度不低于75lx:
采用蓄电池供电时;持续时间不少于30min。
3)备用照明:
在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场所设置备用照明;不低于正常照度;采用自备发电机供电;持续时间为3小时。
4)建筑物内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安全出口标志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OO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5)消防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并应满足《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的要求。
6.5防雷
6.5.1本工程根据建筑物面积及高度,及地区的平均雷暴日Td=87.6,计算得出年预计雷击次数Ng=0.72>0.25次/a,按二类防雷措施设防;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为C级。
6.5.2防直击雷措施:
(1)在屋面设置避雷短针和避雷网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由在女儿墙明装的避雷带和屋面整筑层结构主筋组成,并在整个屋面形成不大于10mx10m或12mx8m的网格。
(2)利用砼柱主筋作引下线,相邻两条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18m。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3)利用结构砼基础内钢筋网作自然接地体。
防雷接地、安全接地、工作接地共用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
(4)屋面的金属物与屋面防雷装置连接。
6.5.3防侧击雷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1)45米及以上外墙上的金属拦杆、金属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金属门窗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
(2)均压环:
八层以上每层利用建筑物周边的圈梁内的钢筋设置一圈均压环,建筑物内的各种金属管道与均压环相连,均压环与所有防雷装置专设引下线连接。
(3)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4)局部等电位联结要求在住宅内的卫生间洗手盘下距地面0.3m处预留暗装等电位端子板盒,该板与本层楼板钢筋、均压环、引下线焊接连通。
6.5.4防感应雷及雷电波侵入措施:
(1)凡进出建筑物的铠装电缆金属外皮,金属线槽和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就近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
(2)为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线路的反击,在变压器高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
6.5.5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
(1)各层配电箱及重要设备配电箱进线或跨越防雷区的线路装设电涌保护器并在防雷区分界处作等电位连接。
(2)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和电脑网络系统等弱电系统的强电,弱电进线端装设电涌保护器。
(3)信息设备置于安全磁场强度区内。
(4)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SPD)标称放电电流值:
第一级≥50kA(8/20µs),第二级≥20kA(8/20µs)。
(5)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或直击雷防护区与第一防护区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6.6接地及安全措施
6.6.1本工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采用TN-S系统。
6.6.2防雷接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及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等共用统一的接地装置,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Ω,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在室外增设人工接地体。
6.6.3本工程采用总等电位联结。
6.6.4强、弱电系统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6.6.5所有外露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插座接地孔、穿线钢管、金属桥架、金属线槽及母线槽等,均应按规范接地。
6.7电气节能和环保
6.7.1建筑电气节能的原则是:
在充分满足、完善建筑物功能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损耗,提高能源利用率,而不是简化建筑物的功能要求,降低其功能标准。
节能的途径之一是合理配置建筑设备,并对其进行有效、科学的控制与管理。
6.7.1.1供配电系统的节能
1)合理确定变压器容量,变压器均采用D,yn11型结线、低损耗、低噪声节能的SCB10系列干式变压器,运行中合理调配负荷,使变压器大部分时间内运行在最佳负荷曲线,以提高变压器的技术经济效益,减少变压器能耗。
2)变电所尽量深入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级数,供电半径控制在150米以内,可以减少低压侧线路长度,适当增大配电电缆截面,能源输送损耗控制在2%以内。
3)无功功率因数的补偿采用集中补偿和分散就地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变电所低压处设置集中补偿,补偿后高压侧的功率因数不能小于0.9。
荧光灯、金卤灯等采用就地补偿,选择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高功率因数电感镇流器,荧光灯单灯功率因数不小于0.9;气体放电灯单灯功率因数不小于0.85。
采用合理的功率因数补偿及谐波抑制措施后,可减少变频器等电子设备对低压配电系统造成的谐波污染,提高电网质量,降低对上级电网的影响,并降低自身损耗。
4)末端设备选用节能设备,正确选定装机容量,减少设备本身的能源损耗,提高系统的整体节能效果。
选用绿色、环保且经国家认证的电气产品。
在满足国家规范及供电行业标准的前提下,选用高性能变压器及相关配电设备,选用高品质电缆、电线降低自身损耗。
6.7.1.2电气照明的节能
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照明设计标准》50034-2004关于照明功率密度值的有关规范条文,特别是在装修设计阶段,建筑照度标准值应从节能上考虑,按实际需求来选择照度标准值,不追求或攀比高照度,对于有高照度要求的地方,设置局部照明。
2)选用高效节能的光源及灯具,非必要情况下,室内外照明均不应采用白炽灯,选择荧光灯光源时。
选用三基色细管径荧光灯(T8、T5)或节能灯,节能灯比白炽灯节能70%以上,在适合的场所推广使用高光效、长寿命的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及LED灯。
3)选用电子镇流器及节能型电感镇流器,采用的镇流器应符合该产品的国家能效标准,谐波含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镇流器自身消耗的功率不大于灯功率的8%。
4)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选用高效率的灯具,多采用开敞式或透明玻璃罩灯具,采用格栅灯具时,灯具效率不应低于60%。
5)应根据建筑特点、建筑功能、建筑标准、使用要求等具体情况,对照明系统进行分散集中手动自动经济实用、合理有效的控制:
设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不同场所可采用适当的节电开关,走廊、前室、楼梯间及公共部分的灯光控制采用定时控制、集中控制及调光和声光控制灯方式;条件许可时,可随室外自然光的变化自动调节室内照度,或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如光导管将天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明。
6.7.1.3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对空调、给排水、电梯等建筑设备进行智能监控,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减少设备运行故障,达到电气节能控制的目的。
6.7.1.4电力监控系统提供各类负荷的分项计量与管理,通过一段时间运行和数据的收集,在分析各类负荷耗能情况的基础上,找出对系统节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节点,调整系统的运行状况,使整个系统在最节能的状态下运行。
对单位内部的照明、空调、信息等系统根据用电性质分类计量。
6.7.1.5有条件地开展对太阳能、风力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6.7.2发电机房采用吸音降噪、除尘过滤、消烟、减震底座措施和设备,以确保符合环保的达标要求。
6.8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6.8.1防护等级:
本工程为一类高层防火建筑。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
6.8.2本工程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在首层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由智能型的集中报警控制器和相应的消防控制设备组成,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控制、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的控制、电梯的控制、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控制、消防通讯设备及其它消防联动联控设备、消防喷淋泵和消火栓泵等。
6.8.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电梯运行监视控制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及消防系统接地、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6.8.4消防控制室
6.8.4.1消防控制室设在首层,其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隔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8.4.2消防控制室内设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台、应急广播设备、中央电脑、CRT显示器、打印机、电梯运行监控盘及消防专用电话总机、UPS电源设备等,均由承包商成套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6.8.4.3消防控制室内设有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6.8.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8.5.1本工程为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对全楼的火灾信号和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及控制。
6.8.5.2在展览厅、办公室、走道、门厅、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间)、变压器室、,电梯机房弱电机房等场所设置感烟探测器;在车库、自备发电机房等场所设置感温探测器;在中庭等高大空间设置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
6.8.5.3点型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和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设置要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的要求。
6.8.5.4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大于30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一般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为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6.8.5.5在消火栓箱内设置消火栓泵启泵按钮。
6.8.5.6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可接收感烟、感温探测器等的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检修阀、湿式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的动作信号;还可接收排烟阀、加压阀的动作信号。
6.8.5.7在楼层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楼层显示器。
6.8.5.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每个回路地址编码总数预留15%~20%的余量。
6.8.6消防联动控制
6.8.6.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联动控制台,其控制方式分为自动/手动控制、手动直接启动控制。
通过联动控制台,可实现对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高压细水雾系统、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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