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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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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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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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
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简介;
二:
《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项目变更厂址的环保审查意见》琼土环资监字[2004]86号;
三:
《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工程变更选址的批复》琼发改投资[2004]969号;
四:
《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177号;
五: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琼发改投资[2006]1236号;
六: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复核会议纪要》中国环境规划院,2007.2.12;
七:
《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申请用电的复函》,海南电网昌江供电公司;
八:
《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申请用电的复函》,昌江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前言
海南是我国第二大岛屿,是我国生态环境保存良好的地区之一,有着独特的旅游资源,同时又是一个后发展地区。
面临着既要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经济综合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时又必须以不牺牲生态环境为建设代价的双重难题。
1999年海南省决定建设海南生态省,并制定了2005年、2015年和2030年的近、中、远期规划,用30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发达的生态经济,形成布局合理、生态景观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使经济综合竞争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2001年2月海南省制定的《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了经济发展以热带高效农业、新兴工业、旅游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海洋资源开发、信息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中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九个发展重点。
2004年8月海南省又提出了《关于加快海南省新型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调整产业结构,打造环境、产业、体制三大特色的新型工业省的指导思想。
制定了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三不”原则。
重点发展炼化、天然气、浆纸、汽车。
加快发展医药、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石英砂与玻璃制造工业。
调整电力、水泥、钢铁、橡胶、钛铁矿加工等产业。
海南建省以来,已加强了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3万t/d,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增加了21.7万t/d,工业废气处理能力增加了367.5m3/h。
取缔和关停了“15小”企业(项目)75家(个),共削减工业废水4.3%,对431家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老污染企业作出了限期治理的决定。
从1984年开始,全省实行封山护林和封山育林,1994年率先全面停止采伐天然林,天然林面积从1979年的40.5万公顷增加至现在的61.3万公顷。
建省以来累计人工造林28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从建省初期的38.3%上升到51.5%,比全国高37.6个百分点。
积极防治土地退化和荒漠化,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万公顷。
建成自然保护区72个,面积268.5万公顷。
建立珍稀濒危物种繁育基地46处。
目前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良好状态,是全国环境质量最好的省份之一。
但是,海南省的生态环境仍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
“三废”污染程度随经济发展而有所增加。
1998年与1990年相比,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增长了3.1倍,废水排放量增长了35.4%。
工业废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在全国处于落后水平。
工业固体废弃物累计堆存量达2106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
由于排放总量不断增加,污染治理措施没有跟上,部分区域的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
生态公益林遭受破坏,生态服务功能不断下降。
原始林覆盖率从1950年的35%,下降到现在的4%左右。
土地退化严重。
海岸带和近海资源屡遭破坏。
近50年来,红树林面积已减少一半多,珊瑚礁分布面积和岸礁长度分别减少了55.5%和59.1%。
生物多样性不断丧失。
目前,海南省已建设了一批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但对全省的危险废物没有做到安全处置。
为加快海南省环境污染的治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规范全省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从根本上改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现状已迫在眉捷。
按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海南省积极筹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选址昌江县,集中处置海南省危险废物和部分县市的医疗废物。
项目建成后,可以基本解决海南省危险废物和昌江县近五县市所产生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问题。
全面提高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
有利于海南省生态建设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04年5月12日发“关于建设我省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琼土环资函[2004]175号文,同意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做为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业主。
2004年7月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委托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007年2月11日至12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在海口市主持召开了《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复核会议,参会代表和专家通过现场踏勘并听取了可研编制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汇报后,形成了专家复核意见(复核意见附后)。
根据专家意见,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可研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1总论
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项目名称: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
(2)项目筹建单位: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3)项目业主:
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
(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工程咨询证书编号:
工咨甲2031823002
1.2编制依据及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1.2.1编制依据
(1)《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试行),2004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3)《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
(4)《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厅文件,琼发改投资[2004]435号;
(5)《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琼土环资函[2004]175号;
(6)《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变更厂址的环保审查意见》,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琼土环资监字[2004]86号;
(7)《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工程变更选址的批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厅文件,琼发改投资[2004]969号;
(8)《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选址问题的批复》,海南省建设厅,琼建规函[2004]190号;
(9)《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综合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昌江黎族自治县建设与国土环境资源厅,昌建土环资函[2004]54号;
(10)《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昌江县叉河镇唐村场地水文地质调查报告》,2005年7月,海南地质综合勘察院;
(11)《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2005年7月,海南地质综合勘察院;
(12)《海南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叉河唐村)初步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05年2月,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3)《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2005年8月,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14)《关于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2005年9月,国环评估书[2005]620号;
(15)昌江县叉河镇“海南省海南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1:
1000地形图;
(16)《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琼发改收费[2004]1854号;
(17)“关于上报我省危险废物产生量情况的函”,2006年1月,琼土环资便函[2006]39号;
(18)《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复核会议纪要,2007年2月12日。
1.2.2采用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
(6)《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
(7)《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7-2005);
(8)《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75号;
(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10)《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GB19218-2003);
(11)《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
(12)《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号;
(1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99号);
(1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15)《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
(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9)《空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3编制原则和范围
1.3.1编制原则
(1)本项目各功能单元处理技术应能集中体现国内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的先进水平,同时结合本地区危险废物的现状,做到工艺先进、投资省、成本低、运行可靠、管理方便。
(2)本项目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消除危险废物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遵循的技术路线应符合“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
(3)鉴于危险废物组分复杂、性质各异,不允许直接填埋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各自的特性采取焚烧、物/化、稳定化/固化等不同的处理工艺进行预处理后才可进入安全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4)本项目从规划、设计到使用管理均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工作。
(5)在投资合理、确保优质的前提下,将“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设计和建设得美观实用、安全、卫生,使场区环境与周围的美丽景色融为一体。
1.3.2编制范围
本可研的编制范围主要包括全海南省危险废物以及昌江县、儋州市、琼中市、东方市、白沙县等五县市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的生产设施,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及生活管理设施等,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设施:
包括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物/化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综合回收车间、焚烧车间及其冷藏库、安全填埋场、污水处理车间以及暂存设施。
(2)公用设施包括场内、场外给排水、供配电、供(天然)气、通风空调、通信、建构筑物工程等。
(3)辅助设施包括地磅房、化验及试验研究室、(机)汽修车间、备件及材料库、仪表自动化等。
(4)生活管理设施包括综合楼、职工宿舍、门卫等。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
由于危险废物在或自然界不能被降解或具有很高的稳定性、或能致命或因累积引起有害的影响、或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传播疾病、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
危险废物往往通过土壤、地面水、地下水、大气等途径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随着海南国民经济的发展,目前海南省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
海南中西部的儋州市、澄迈县、昌江县为产生危险废物的集中区域。
海南省危险废物以石化类的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为多,造纸业的废碱液、渣次之,制药业也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危险废物。
目前海南省危险废物的主要问题如下:
海南省虽然已建立海口、三亚两处医疗废物焚烧厂,但全省并没有专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
部分企业将难回收利用或难处理的危险废物随意堆存、堆放、乱丢乱弃,或混在生活垃圾中填埋,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了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些企业在进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时,设施陈旧,技术落后,操作人员专业水平参差,管理不善,易造成二次污染;
少数环保意识较强的企业为避免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在厂区内暂时保存危险废物,但因最终无处理处置出路而导致废物堆积过多,使企业的生产受到影响,甚至有可能被迫停产;
企业、群众甚至部分政府官员对危险废物(名录)种类的认识、理解不足,如废家用电器、废电池,机修、汽修废油渣等按生活废物对待,从而加大了这部分危险废物收集工作的难度。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企业自身投资建设单一废物处理设施,规模小,投资高,利用率低,造成设备闲置、资源浪费。
因此,建设一座规范的综合性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基地是非常有必要的。
(2)适应国内国际形势发展需要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
在逐渐步入小康社会的今天,优良的环境质量已成为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环境也成为当今现代化城市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因此,迅速实现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理处置的现代化,彻底消除危险废物所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疾病流行隐患,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对于促进海南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目前有许多省区已经建设或正在筹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包括对危险废物进行焚烧等处理,并已积累了一定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国务院批复了一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并要求建立各省、地区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海口医疗废物焚烧厂、三亚医疗废物焚烧厂和海南省医疗危险废物(部分医疗废物)本处置中心已被列为规划项目之一。
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适应市场竞争,企业不仅需要注重产品的质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而且需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以保护环境和增加企业的品牌效应,提高竞争优势。
企业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企业确立环境方针,规范工业废物的排放、处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潜在的环境风险,树立企业形象。
在这一形势下,有必要按国际标准建设大型的综合性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基地。
(3)改善投资环境
按海南省发展规划及省委关于新型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海南省将重点发展以石油业、汽车制造、浆纸制造、制药、水泥、橡胶等工业。
这些工业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很好地解决,将会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恶化投资环境,制约、拖后其发展速度。
综上所述,建设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该中心可以解决企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问题,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区域整体环境质量;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无害化处理效果;有利于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效率,促进危险废物资源化;有利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改善海南省的投资环境,提高国际竞争力。
1.5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布局及场址建设条件
1.5.1处置中心的布局
按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试行)(下简称“复核大纲”)中对项目布局的复核要求:
(1)集中处置、合理布局。
严格控制在项目表外新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点。
(2)鼓励城市交通发达、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联合建设、共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3)鼓励危险废物与医疗处置设施统筹建设。
可在同一场址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选择能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统筹处置的工艺设备。
(4)坚持“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原则上要求新建省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必须在同一地点同时配备综合利用、焚烧和安全填埋等工艺装置。
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海南省的规划项目有海口市的“全省危险废物和全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处置量6444t/a)、三亚的“全市医疗废物”焚烧项目(处置量1000t/a)和儋州的“全市医疗废物”焚烧项目(处置量1000t/a),三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在危险废物调查和初选场址时,考虑到如果将危废处置中心布局在海口,则三亚等地的危险废物将要直穿海南省,并且要较多地使用东部旅游路线,这对于海南省旅游会有着干扰作用。
且海南省的危险废物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儋州市、东方市的工业危险废物量占总调查量的70%以上。
因此,选择将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布局在昌江县,一方面因为昌江县位于工业危废相对集中的西部中段,再则大部分市县的危废运输路线都是“横向”行走或走西部路线,减少了对东部旅游线路的干扰和海南省三条纵惯海南省的高速路。
鉴于以上几点,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卫生厅分别下文,调整海南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场址与规模。
①海口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已建),规模2900t/a,处置海口全市及周边6市县的医疗废物。
②三亚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已建),规模1000t/a,处置三亚全市及周边5市县的医疗废物。
③昌江建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处置中心”),规模20000t/a,其中昌江县及周边5市县的医疗废物1000t/a。
在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好之前,海口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负责处置海口、定安、文昌、澄迈、临高、屯昌、琼海等市县及辖区内的农垦医院的医疗废物。
三亚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负责处置三亚、陵水、万宁、保亭、乐东、五指山等市县及辖区内的农垦医院的医疗废物。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拟建在昌江县叉河镇西线高速公路旁。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区域位置图见图1-1。
图1-1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区域位置图
1.5.2场址条件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位于海南省昌江县叉河镇唐村。
该场址经环评、地质、水文等专家在对多个预选场址进行综合比较论证,并征得当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村民同意后选定。
场址地形为台地,远离居民密集区,具有场地宽阔,汇水面积较小,地下水水量不大,地层产状简单,含水性透水性差,地质稳定性良好,以及交通和供电、供水条件较好等诸多有利因素,比较适合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1.5.3技术条件
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在国外起步较早,且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和焚烧技术目前在发达国家应用较为广泛,特别是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已积累了大量的工程设计和运营管理经验,可以引进借鉴。
我国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通过科技攻关,在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预处理、安全填埋以及危险废物的焚烧技术和运营管理等方面亦已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
如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沈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福建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场等一些已建工程和在建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设施,为将来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
1.5.4资金条件
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3年内,全国将投资149.2亿元,基本实现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置。
本项目为该计划的建设项目之一,工程总投资:
12251.57万元,其中计划70%申请国债,另外30%由业主自筹。
1.6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路线
1.6.1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总体设想
针对海南省国民经济发展纲要,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加快海南省新型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目标主要是:
(1)妥善解决海南省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问题,减轻环境污染,改善投资环境;
(2)通过研究、开发、总结、积累,全面提高全省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技术、综合利用水平和运营管理水平;(3)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措施,树立示范作用,带动全省环保产业的发展。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任务不仅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行处理、焚烧和安全填埋处置,而且对可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将尽可能进行综合利用或进行回收处理,以达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
根据全省危险废物的产生状况及其分布特点,结合海南省近期及中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和目标等,确定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收集的危险废物范围为全省,医疗废物收集范围为昌江县及周边5市县。
各系统设计处理废物种类及处理规模详见表1-1。
表1-1处置中心各系统设计处理危险废物种类及处理规模
序号
处理系统名称
废物种类
废物量(t/a)
1
焚烧
医疗、医药废物、废矿物油渣等有机废物
6000
2
物/化
酸、碱废液、废乳化液
1500
3
稳定化/固化
重金属污泥、焚烧飞灰
6000
4
直接填埋
工业废渣等
4000
5
综合利用及回收
废矿物油及有机溶剂等
2500
合计
20000
1.6.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路线
本项目将要接纳并进行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主要分五大部分:
(1)废酸、废碱和废乳化液等需经物/化预处理后再进行深度处理的危险废物;
(2)表面处理废物和重金属污泥等需经稳定/固化预处理再进行安全填埋的危险废物;
(3)废矿物油、废漆染料、精(蒸)馏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废塑料、医疗废物和部分医药、农药废物等进行焚烧处理的废物;
(4)焚烧处理的残渣、焚烧飞灰经固化处理再填埋;
(5)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等需进行综合回收的废物;
(6)经TCLP验证后,可直接填埋的废物。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总路线图见图1-2。
图1-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总路线图
1.7工作制度
1.7.1收集运输系统
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
全年工作330d,每天1班,每班8h,连续工作制。
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
全年工作365d,每天2班,每班8h,连续工作制。
1.7.2生产系统
(1)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暂存、物/化处理、稳定化/固化:
全年工作330d,每天工作1班,每班工作8h,采用连续工作制;
(2)焚烧车间:
全年工作300d,每天3班,每班工作8h,采用连续工作制;
(3)安全填埋场:
由于雨天不考虑作业,因此全年工作200d,每天工作1班,每班工作8h,采用连续工作制;
(4)废水处理系统:
全年工作365d,每天3班,每班工作8h,采用连续工作制。
1.8劳动定员
本工程的劳动定员为工人117人,管理人员11人,共128人。
1.9建设进度
建设进度为一年,包括考察调研、工艺试验、勘察设计、设计审查、工程招标、设备定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联动试车、试运行等全过程。
1.10投资及经济评价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12741.57万元(含流动资金700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其中70%申请国债
另外30%由业主自筹
年运行总成本费:
2734.48万元(不含财务费用)
财务净现值:
2778.10万元
财务内部收益率:
8.98%
全部投资回收期:
10.26a
2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处理处置规模的确定
按照“复核大纲”中对建设规模的要求:
(1)项目覆盖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的详细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
要求70%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量落实到具体的产生源。
并附主要产生源清单,分地区、行业、处置途径、现状处置情况分析。
(2)医疗废物产生量,通过不同类型的代表性医疗机构实际调查,区分病床和门诊医疗废物产生量。
参考国内外经验数据,综合分析全部医疗废物产生量,并将医疗废物产生量全部折算到病床上。
(3)危险废物性质调查:
要求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特性分析。
尽可能考虑废物来源和性质的不确定性,应使处置设施具有一定的适应性。
2.1危险废物产生现状分析
2.1.1海南省工业产业结构等特点
在《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九五”实际完成情况和“十五”预期达到的目标,国内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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