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导学安排.docx
- 文档编号:7177158
- 上传时间:2023-01-21
- 格式:DOCX
- 页数:42
- 大小:46.72KB
关于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导学安排.docx
《关于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导学安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导学安排.docx(4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导学安排关于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导学安排关于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导学安排责任教师:
哈萨在防控“非典”期间,为了学员的健康,我们采取远程教学的方式完成教学任务。
为使大家学好中国法制史课程,在此就这门课程的性质、教学内容、课时安排以及后八周的学习内容和有关的教学活动、相关作业、测试题等系统地提供为大家,望对大家的学习能够有所帮助。
一、课程性质中国法制史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必修课,于第一学期开课。
中国法制史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
内容丰富,包括刑法、民法、婚姻家庭法、经济法、司法制度等各个方面的历史制度;时间跨度大,从第一个奴隶制国家的法律制度讲起,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四个历史阶段的法律制度。
本课程的重点是中国历朝历代法律制度的形成、演变与具体内容,特点是法律与历史、政治、文化紧密结合,这也是本课程的难点所在。
根据本课程的教学重点、难点与特点,学习本课程应该具备一定的历史常识,对我国传统文化有一定的理解,并且要对现行的主要部门法有一定的了解。
因此,具有法学专业专科学历是学习本课程的前提。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中国历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更好地领会和贯彻我国的现行法。
批判地吸收与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的精华,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依据;提高对我国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为学好各部门法学打好历史知识的基础;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信心。
二、教学内容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夏朝的法律制度;商朝的法律制度;西周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两汉的法律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隋唐的法律制度;宋元的法律制度;明清的法律制度;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三、课内学时安排(课内学时90):
章节教学内容课时导论2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3第二章商朝的法律制4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6第四章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5第五章秦朝的法律制度7第六章两汉的法律制度7第七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6第八隋唐的法律制度8第九章宋元的法律制度7第十章明清的法律制度8第十一章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8第十二章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4第十三章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8第十四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7四、中国法制史后八周学习内容指要在防控“非典”期间,根据直属学院的安排,结合本门课的特点,制定如下导学安排,仅供学员们参考。
第六章5月7日-5月14日(11周)1、两汉的立法概况。
2、两汉的法律形式。
3、两汉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4、汉文帝的刑制改革。
5、两汉的刑名与罪名。
6、两汉的继承制度。
7、两汉的司法制度第七章5月日-5月日1、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活动。
2、晋朝的法律形式。
3、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典编纂体例和内容的变化4、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司法制度。
(12周)第八章5月日-6月4日(13、14周)1、隋朝的开皇律。
2、唐朝的立法概况。
3、唐朝的法律形式。
4、唐律规定的刑法原则。
5、唐律疏议十二篇的主要内容。
6、唐朝的经济法律制度7、唐朝的刑罚制度8、唐律关于物权和债权的规定。
9、唐朝的司法制度。
(书面作业题:
唐律是如何维护封建贵族官僚特权的?
(要求每位学员将此题以书面形式答完交上来,教师批阅后将其成绩记入平时成绩)第九章月日-月日(15周)1、宋刑统及其它法律形式2、宋朝的“重法地法”与“盗贼重法”。
3、宋朝的典卖制度。
4、“折杖法”、“刺配之法”与“凌迟”入律。
5、宋朝皇帝对司法制度的控制。
6、元朝的主要立法。
7、元律的主要特点。
8、元朝的司法制度。
第十章月11日-月8日(16周)1、大明律与大诰及其它条例。
2、大明会典。
3、严惩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接。
4、严惩贪官污吏。
5、明律与唐律相比较,有哪些特点。
产生这些特点的原因是什么。
6、大清律例的制定。
7、清律的主要特点。
8、明清法律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摧残。
9、明清的司法制度。
第十一章月日-月8日(16周)1、清末的钦钉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
2、清末立法指导思想。
3、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
4、大清民律草案。
5、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十二章1、天朝田亩制度与资政新篇。
2、太平天国刑事立法。
3、太平天国婚姻制度。
第十三章月8日-月24日(7周)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法令。
3、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
4、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
5、北洋政府法律的主要特点。
6、广州、武汉的国民政府组织大纲。
7、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章月8日-月24日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2、工农民主主义政权的土地立法。
3、工农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4、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
5、抗日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17周)第周期末练兵6、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民事立法。
7、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8、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9、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
10、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
11、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镇反政策和刑事法令。
12、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审判制度。
相关内容请访问中央电大在线,网址是http:
/电话:
047146024156522209通信地址:
呼市赛罕区机场路34号,邮编:
010010附:
中国法制史网上教学活动视频直播
(一)吴丽娟:
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视频直播课堂,我们继续讲中国法制史的重点内容:
封建制法律制度,春秋、战国、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问:
汉承秦制,立法指导思想为什么变化那么大?
吴丽娟:
这是国内当时政治经济法律需要。
秦朝是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汉朝同样是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汉朝需要对中央集权进行巩固,所以汉朝继承了秦中央集权制的制度。
但同时汉朝统治者看到秦朝灭亡如此之快,有不得不寻找更好的统治思想,所以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有了变化。
分成了两个历史阶段,第一,汉初期体现在约法省禁的立法思想。
第二,到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的新儒学,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德刑并用,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导。
第三,顺天行刑。
在汉朝是秋冬行刑,被封建各王朝都采用。
问:
平时作业占15分,期末考试得多少分,总分能及格吴丽娟:
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是100分,卷面要占85%,自己计算。
问:
中国古代最有效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吴丽娟:
中国古代法律形式中效力最高先秦前是皇帝的命令。
虽然律是有普遍法律意义的,但效力不高于命令。
到三国两晋南北朝的西晋的晋律开始,律的法律效力开始高于令,到隋唐一直沿用西晋的习惯,确定了律、令、格、式四种基本法律形式,律的效力高于其他。
问:
西周的“三不去”挺文明的。
吴丽娟:
应该是挺文明的。
问:
教材按章编写,没有一条主线,学起来很盲目。
吴丽娟:
教材采用什么体例写只是传达内容的形式,如果教材中没有主线索,学习过程中自己可以找出主线索。
问:
古代的司法机关名称怎么来回变?
吴丽娟:
这很正常,我们现在很多名称也是来回变。
这时需要头脑清楚。
中国古代有三大司法机关:
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最高司法监察机关。
到明清时管辖发生变化。
清末时名称又发生变化了。
问:
还有一个月就考试了,老师该讲复习范围了吧。
吴丽娟:
所谓的复习范围就是重点内容,我已经讲了重点内容,不知道你是否按时听了,还有两次,要按时听。
问:
秦汉的罪名那么多,记不住?
吴丽娟:
首先要理解罪名分别指的对象是谁,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罪名。
根据当时的历史背景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或那种罪名,在理解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几个罪名。
问:
考试有法典名词吗?
吴丽娟:
应该会有。
所考的法典都是需要重点掌握的。
问:
名词解释按照学习指导书答行吗?
吴丽娟:
学习指导书是文字主教材的辅助教材,当学习指导书和文字主教材有差异时,以文字主教材为主。
问:
西周以后各个朝代的婚姻立法有很大变化吗?
吴丽娟:
西周以后婚姻的应该没有大的变化,但在某些方面应该出现了变化。
对婚姻律法重点掌握西周的,对其它的各朝代主要讲他的变化就可以了。
问:
中国古代最残酷的刑罚是什么?
吴丽娟:
中国古代最残酷的刑法是是宋朝的凌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千刀万剐。
问:
中国法制发生和发展的线索是什么?
吴丽娟:
应该是历史发展的需要,永远不要忘记法律是上层建筑,中国法制发生和发展的线索是随着经济的发生而变化的,上层建筑要为经济基础服务。
问:
礼教的名词是什么?
吴丽娟:
通俗讲是按照儒家的法律思想作为人类行为准则的。
儒家的法律思想核心是亲亲和尊尊。
礼教的主要核心内容应该是夫权、父权、神权、君权。
问:
唐律的内容那么多,考哪一部分?
吴丽娟:
唐律的内容实际上封建制法典的内容,里面基本的封建法律内容是要考的。
同时唐律的特点与历史也需要掌握。
问:
封建社会的重点是什么吴丽娟:
从今天这节及下节课都是讲封建社会的重点,需要你准时来视频直播。
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提问。
问:
中国古代也制定了不少法典,怎么就没有法治历史呢?
吴丽娟:
要从法典是怎么制订及内容是什么来看是否是法治国家?
法制国家的法律是民主、文明、进步的,中国古代法典虽多,从体例、内容来说缺少文明、民主,缺少法治应有内涵。
所中国古代是法制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
问:
子产是铸刑鼎还是铸刑书?
吴丽娟:
严格意义上说是铸刑书于鼎。
因为是历史史料的记载,所以铸刑书与铸刑鼎都可以。
问:
商鞅变法的影响?
吴丽娟:
一个直接的影响:
让秦国强大,吞并六国统一中国。
应该可以说没有商鞅变法秦国是不可能迅速强大起来吞并六国的。
因为教材讲的不是很多,所以关于这一点也就不讲很多内容了。
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一、成文法的公布
(1)郑国公元前536年,郑国的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公元前501年,郑国公布由邓析私造并写在竹简上的竹刑。
二、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
战国时期采取的是法家的指导思想: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律论罪处刑。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
3、“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
三、法经1、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
法经共有盗(侵犯统计阶级财产权)、贼(侵犯统计阶级人身权)、囚、捕、杂、具六篇,其阶级本质是:
锋芒指向劳动人民;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封建等级制。
法经的作者是李悝。
2、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其次,法经促进了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
秦国的法律制度一、立法指导思想1、法令由一统,全国都要实行统一的法律令,并且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2、事皆决于法,要求凡事皆有法式,这是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依法治国”的主张。
3、以刑杀为威,主要表现在法网严密和严刑重罚。
秦始皇把法家的立法指导思想推到了极端。
二、云梦秦简: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城关睡虎地十一号墓地发掘出大量记载秦朝法律令的竹简,共1155枚。
竹简上记载的法律文书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
云梦秦简是我们研究秦朝法律的第一手资料。
三、刑名与罪名1、死刑
(1)具五刑,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
(2)族刑,因一人犯罪而诛灭其亲族。
(3)定杀,将患有麻风病的罪犯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
(4)阬,活埋。
2、肉刑,沿用墨、劓、剕、宫、笞,增加了肉刑和劳役刑并用的刑名。
3、作刑,对犯罪者施以强制劳作的刑罚。
(1)城旦、舂,五年、四年刑。
(2)鬼薪、白粲,三年刑。
(3)司寇、作如司寇,二年刑。
(4)罚作、复作,一年刑。
书上讲了很多罪名,请自己进行归纳。
四、定罪量刑的原则:
关于责任年龄:
秦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
五、经济立法1、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
早在两千年前封建统治者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自然生态的规律,同时采取了周密的管理措施,通过法律令加以保护。
2、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
奖励农耕,发展农业生产,是封建地主阶级早在变法革新时就已提倡的事业。
秦始皇即位后,用法律令对农业生产加以规定促进农业的发展。
3、关于官营手工业方面
(1)关于产品规格(产品规格要一致;为保障产品质量,秦朝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和产品检查评比制度。
)
(2)关于产品定额、劳动力计算方法(根据季节、劳动工种、性别、年龄、熟练程度用不同的折合办法计算产品数量。
)4、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
(1)出售商品要明码标价
(2)货币的比价与使用(在秦朝,有三种货币,分别是钱、金、布。
三者之间有一定的换算比例。
)(3)关于度量衡的使用与管理六、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廷尉”为全国最高司法审判机关,他的主要任务有:
(1)负责皇帝诏令审理的案件
(2)审理地方送来的疑难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的复审。
(二)诉讼制度1、诉讼形式,包括“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所谓“公室告”,即控告他人的犯罪行为,官府予以受理。
而所谓“非公室告”,如父母对儿女盗窃自己财产的行为提出控告,儿子对父母、或者奴婢对主人加在自己身上的刑罚提出控告的,官府不予受理。
2、秦的司法机关对当事人对多次改变口供,不老实认罪服罪者,施加刑讯。
但秦统治者不主张司法官吏使用刑讯逼供。
他们把审讯效果分为“上”、“下”、“败”。
两汉的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1、约法三章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在攻进秦都咸阳后,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即: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与繁苛的秦法相比简便易懂,受到百姓欢迎。
这是两汉最初的立法。
2、九章律汉王朝建立后,刘邦命萧何参照秦律作律九章。
即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户律(主要规定户籍、赋税和婚姻之事)、兴律(主要规定征发徭役、城防守备之事)、厩律(主要规定牛马畜牧和驿传之事),合为九章。
这是汉朝最主要的法典,通常所说的汉律主要是指九章律。
二、刑制改革文帝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
其方案是:
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右趾者,弃市。
奴隶社会以来的五刑制度由此发生变化。
但又出现新问题:
一是斩右趾改为弃市扩大了死刑范围;二是以笞代替劓刑、斩左趾,结果受刑者“率多死”。
因此景帝即位后,两次下诏减少笞数,并规定了刑具规格、受刑部位以及施行时中途不得更人。
大家重点掌握:
春秋经义汉朝在断案时,如遇到律无正条又无适当判例可依的情况下,便以春秋经义附会汉律作为断案的依据。
汉朝出现诸子均分财产、出现遗嘱继续,这些都是民事历史的一个发展。
商朝确立了继续制度,西周确立了婚姻家庭制度,汉朝是民事法律制度的一个发展。
汉朝的其他内容自己看书。
吴丽娟:
期末考试不会出文字教材以外的题,基本上都是文字教材上的某一问题,答案在文字教材中是比较明确的。
中国法制史网上教学活动视频
(二)吴丽娟:
今天进行中国法制史封建法律制度后半部分内容。
隋唐、宋元、明清、鸦片战争后的法律制度。
问:
宋朝为什么出现“编敕”?
吴丽娟:
因为宋朝的宋刑统制定后,要求终宋之世,用之不改,不能随便进行改变。
皇帝每个皇帝针对不同的事、不同的人不得不发布敕令弥补它的不足。
敕令越积越多而且相互之间就有了矛盾,于是对饬令进行修改统一制订修改,就出现了编敕。
先进行修改,再进行编订。
问:
开皇律很重要吗?
吴丽娟:
很重要,这是隋朝立法上非常重要的法典。
它在内容体例上都体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问:
会考唐律吗?
吴丽娟:
因为试题不知道考什么,所以不太清楚,但唐律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不管考与不考都应该重点掌握。
问:
吴老师,你在线吗?
请问元朝的法律制度考什么?
吴丽娟:
考元朝的主要立法有哪些及元典章(是地方对法律制度的汇编)和元朝法律的特点有哪些。
问:
你认为唐律的重中之重是什么?
吴丽娟:
唐律的重中之重是那些封建法制内最基本的内容以及唐律的特点。
问:
考试有案例吗?
主要是那些方面的?
吴丽娟:
没有案例,中国法制史考试主要要求记忆中国历史上的确定的事实、制度。
问:
如何解释南京国民政府的特种刑事法庭?
吴丽娟:
主要是针对共产党的,它所做的判决不能上诉和抗告,一审终审,它是反动的。
当时国民政府是三审终审制,而这是一审终审。
问:
在案例中提到了三法司。
请问老师是什么意思?
吴丽娟:
三法司是三个司法机关(法司就是古代的司法机关或官员),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官员。
问:
老师九卿会审是什么意思啊?
吴丽娟: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官员会同吏户理兵工刑等六部和通政史共同审理疑难案件。
问:
明朝立法指导思想具体都有哪些?
吴丽娟:
朱元樟认为他所处的社会是乱世,要求用重刑来治理整个国家,这所以重典治世是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问:
老师,关于元律在婚姻缔结方面有何规定?
吴丽娟:
因为元朝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在婚姻上不同于汉朝。
如有妻更娶妻,良贱通婚等。
问:
清末以后的立宪很重要吗?
吴丽娟:
很重要。
因为它宣告中国封建法律的破产,开始进入中国近代化,开始注重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开始限制君主的权利。
问:
宋刑统重要吗?
吴丽娟:
应该说是重要,它是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形式上采取新的立法形式,所以需要重点掌握。
问:
对于近代史部分在教学中应如何把握重点?
应指导学生从哪些方面着手复习?
吴丽娟:
近代史主要是宪政制度和其他主要的立法,一些重要的法典都应掌握。
问:
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制度的确立,本期考试是否涉及.吴丽娟:
是比较重要的内容。
中国司法权被帝国主义所侵略,体现在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制度,是否会考到,只有考试时才知道,但问题是很重要的。
问:
太平天国刑法的特点。
吴丽娟:
主要知道由于战争的需要,太平天国只规定了死刑、杖刑和枷刑,还应知道太平天国的刑法是比较残酷的。
问:
清末以后的立宪很重要吗?
重要。
吴丽娟:
下面介绍隋唐、宋元、明清、鸦片战争后的法律制度第八章隋唐的法律制度一、隋朝的法律制度。
1开皇律承前启后,承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法典,启唐朝的法律制度、法典,是一部重要的法典。
更定刑名为笞、杖、徒、流、死;规定八议之制;将重罪十条发展为十恶。
封建时期十种最大的犯罪称为十恶,这十类罪是不可以赦免的。
具体内容中发现这十类犯罪上是直接针对封建王朝的夫权、妇权、神权。
还要理解它的用途和意义。
2大业律隋炀帝时期制定颁行,共18篇500条,内容与开皇律基本相同。
此外,还制定了大业律、大业令、新律、开皇令。
二、唐朝立法概况唐朝是封建王朝的鼎盛时期。
是封建法律制度的极大成者。
总结归纳了封建法律制度的成果,制定了在中国法制史上很重要的法典唐疏律义。
亚洲周边各国都以它为范本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
唐朝的立法很频繁,主要有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唐六典唐玄宗开元年间制定,内容涉及国家机关职掌和活动的各个方面,是中国封建时代最早的一部综合性行政法典。
大中刑律统类唐宣宗时张戣编定。
所谓刑律统类即将同一性质的律、令、格、式混合编在一起的法典形式。
宋朝完全继承这种形式,建立了宋刑统。
三、唐律的主要内容规定了从名例律至断狱律等十二篇的刑律体例。
1名例律为刑律的总则,防在首篇,指导分则各篇的运用。
包括五刑、八议、十恶、定罪量刑的原则等内容。
大家需要认真掌握、认真看书。
2从第二篇卫禁律开始,直到第十篇杂律共计10篇,为刑律分则的实体法部分,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打击各类犯罪。
知道每一篇规定的基本内容即可。
3最后两篇分别是捕亡律与断狱律,为刑律分则的程序法部分。
它的作用为专门解决罪犯的逮捕与审理囚禁与行刑等问题。
五、唐律的主要历史地位和主要特点。
(一)唐律的历史地位1、唐律是一部完备的具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在漫长的封建法制发展史中,处于承先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
2、唐律对亚洲许多国家的封建立法也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唐律的主要特点1、规范详备、科条简要2、中典治国、用刑持平3、诸法合体、以刑为主4、依礼制刑、礼法合一。
坚持以礼为纲的指导思想;其法律条文皆“一准乎礼”。
大家结合唐律疏义的具体条文看它的特点是比较好的方法。
教材中讲的比较详细,希望大家认真看书。
问:
在中国古代时期哪一种法律形式是最有效的?
答:
在先秦时期应该是皇帝的命令最有效,到西晋时晋律要求律的地位高于令,从此最有效的法律形式是律,而不是皇帝的命令,到唐朝时最终确立了四种基本法律形式律、令、格、式。
这四种法律形式是中国最基本、最核心的法律形式,他们根据自己的性质从不同的方面进行规定。
律是刑事法规,相当于近代的刑法典。
令是关于国家体制和基本制度的法规。
格是国家机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据以办事的行政法规。
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
唐朝的司法制度,基本司法制度是对前朝封建王朝的一个发展和完善,大家自己看书。
第九章宋元的法律制度一、宋朝的法律制度
(1)在宋刑统是中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律制度。
出现了终宋之世,用之不改。
这部国家大法中,增加了皇帝个人敕令,反映出皇权对立法的控制。
(2)制定编敕(3)制定盗贼重法,当是农民起义频繁,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制定了刑事特别法盗贼重法。
在宋朝是出现了土地所有权的凭证。
二、元朝法律的特点第十章明清的法律制度一、明朝法律制度朱元璋重提倡重点治国,典治乱世的法律思想。
朱元璋遵循古训,提出:
“吾治乱世,非猛不可”的思想,形成影响明朝的“治乱世用重典”的治世思想。
大明律按照行政六部安排起体例,封建法典体例由此进行了改变。
还制订了明大诰,先后颁布了四部。
编集了很多案例。
二、清朝法律制度清朝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与汉朝的没有大的区别。
在清朝制订了大清律例,内容是沿用大明律按照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进行编制的。
大清律例是旧中国起草的最后一部法典(这是它的历史地位)。
还有清汇典也是按照明汇典制订的。
清朝与明朝的法律制度没有大的区别。
司法制度也是沿袭明朝的制度。
在司法审判方式上明清两个朝代共同发展了会审制度。
会审制度发展的比较完善。
有九卿会审、秋审、朝审、热审。
书中比较详细,请大家看书。
死刑犯有斩立决和绞秋綰S第十一章清末法律制度1840之后帝国主义和国内进步人士使得清政府改变统治方式,采纳了进步人士的意见,开始立宪,进行宪政的改革。
宪法的进步意义在于规定政权体制,要求三权分立。
它的立宪是虚伪的、不彻底的、不完全的。
只是形式的立宪没有实质上的立宪。
制订了钦定宪法大纲包括两部分,正文(规定皇帝的权利和义务)和附录(规定臣民的权利和义力)。
武昌起义后,清王朝在国内势力的包围下不得不制订新的纲领,制订了十九宪条。
关于两者的区别大家仔细看教材。
清末还制订了刑事、民事、商事、法院组织法等。
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
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是两部重要的法典。
大清新刑律是一部过渡性法内,采用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废除了许多残酷的法典。
过渡到大清新刑律,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法典,采用资产阶级的最新法定原则,采用了资产阶级的刑法体例。
旧中国第一部民法典是大清名律草案。
它是日本人和中国法学家共同起草的,分为五编,总则、债权和物权、亲属、继承。
体现了不同的立法指导思想。
由日本法学家起草的总则、物权、债权,体现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民法思想。
亲属和继承保留了中国封建法典的性质。
在清末开始制订商事法典,没有形成最终的法典。
期末的法院编制法,规定了法院的审判方式采用资产阶级的制度。
规定了当时清末的审级制度(四级三审)。
还要知道修订法律馆,受命于清王朝。
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影响
(一)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
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开始被打破。
宣告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破产,
(二)清末变法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三)清末变法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
其它内容大家自己看书。
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考书上的内容,太平天国的两部纲领性文件,(资政新编和天朝天亩制度)天朝天亩制度是太平天国前期的纲领性文件,资政新编是是后期的纲领性文件。
指导思和内容上都有所区别,具体要知道第一,土地立法,采用平均土地政策,要求绝对平等,按产量的高低进行化分,分成九类,目的是为了达到绝对的平均。
第二关于经济立法。
也是根据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原则规定了国库制度。
二十五家为一国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中国 法制史 课程 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