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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综合讨论
「春秋繁露」第二次研讀會記錄
楊濟襄老師報告:
凌曙在《春秋繁露注》說明「春秋繁露」四字的命名意義:
史記上大夫董仲舒推《春秋》,頗著文焉。
《索隱》曰:
「繁露」,《逸周書˙王會解》:
「天子南面立,絻無繁露。
」注云:
「繁露,冕之所垂也。
」《博物志》:
「牛亨問崔豹:
『絻旒以繁露者何?
』答曰:
『綴玉而下垂,如繁露也。
』」《西京雜記》:
「董仲舒夢蛟龍入懷,乃作春秋繁露詞。
」《周禮˙大司樂》賈公彥疏:
「前漢董仲舒作《春秋繁露》,繁多露潤,為春秋作義,潤益處多。
」《玉海》云:
「董仲舒《春秋繁露》以屬辭比事,有連貫之象焉。
」
凌曙解釋「繁露」之義,列舉三種說法:
一是依《逸周書˙王會解》「天子南面立,絻無繁露」孔穎達注:
「繁露,冕之所垂也。
」,以及《玉海》言通貫春秋,屬辭比事的精神為說。
二是以古代冕之絻露垂象取名為說:
三是以繁多露潤之《周禮˙大司樂》疏為說,認為董仲舒對《春秋》解釋義理,並加以衍伸。
凌曙舉出三種說法,對「春秋繁露」一詞的由來有很詳盡的解說。
另外,在<楚莊王第一>的第二段末「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辭,以故用則天下平,不用則安其身,春秋之道也。
」下,蘇輿注云:
錢塘云:
「此春秋說開端大旨,當為首篇,如冕旒然。
繁露之名,或取於此。
今次於前三節,後而以楚莊王題篇,疑出後人掇拾,是否以此開章,不可臆定。
」錢疑此篇本名繁露,是而說名,篇義則鑿。
蘇輿也認為「繁露」二字有可能是首篇名,但因目前找到的版本是寫<楚莊王第一>開始,因此舉出一些例子代表個人的意見,以供後人參考。
<楚莊王第一>是《春秋繁露》卷首第一篇,以首三字「楚莊王」為篇名,內容共分三大段,以旁人提問,逐步衍伸深入,探討不同主題,其背後的涵義就是在探討孔子的春秋筆法。
以下試分述之:
《春秋繁露》<楚莊王第一>主題思想可分為:
第一段從「專討」問題出發,說明「專討」的涵義,以及其中衍伸的「禮信」問題,合乎禮信者,則予以肯定,否則即稱之為「專討」,口誅筆伐之。
並以「楚莊王殺陳夏徵舒」、「靈王殺齊慶封」二事相對照,說明「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春秋》多用譬喻的文辭,因此文字簡約,但是法理聖明,對於眾所皆知的道理,《春秋》不寫出來;對於大家不明白的事理,《春秋》就把他標舉出來。
另外,《春秋繁露》也舉「晉伐鮮虞」的例子,說明禮和信的重要,《春秋》重視禮節和信用,將禮節看得比生命重要,信用看得比土地重要,而遵守禮節和信用就是遵守天道。
如「宋伯姬疑禮而死於火」、「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二事,《春秋》讚美他們的行為,把他們的事蹟記載下來,作為天下人遵循的法則。
最後以有人問「公有疾」一事,以魯昭公不能任用孔子治理國事,本身又行為不正,導致困窮無援,禍福自取,說明「君子不恥其困,而恥其所以窮。
」的道理。
第二段是董仲舒對《春秋》一書寫法的闡發。
《春秋》是孔子根據魯國的歷史所寫成的一部編年體史書,從魯隱公元年(西元前七二二年)開始,到魯哀公十四年(西元前四八一年)為止,共二百四十二年,其中包括隱公、桓公、莊公、閔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哀公十二代國君的史實。
依據時代遠近分為「見三世」、「聞四世」、「傳聞五世」三等,「於所見,微其詞,於所聞,痛其禍,於傳聞,殺其恩,與情俱也。
」對於親自見到事,孔子用隱約的言詞說出來;對於親耳聽到的事,他在言詞中痛惜當時人們遭遇的災禍;對於傳聞的事,因為時代距離較遠,孔子在言詞中所表現的恩情也就比較淡薄了;這些表達的方式,與人情是一致的。
因此,可以看出《春秋》包含遠近、親疏、貴賤、輕重、厚薄、善惡……等廣大的義理,觀察《春秋》的是非,可以得到公正的法度,從《春秋》含蓄的文辭中,可以知道其包含的意義。
第三段是說明《春秋》與民情風俗的關係,因為《春秋》的道理就是奉行天道,效法古代聖明帝王的作為,執政者除了明辨事理的心之外,也要採取古代聖王遺留下來的治國到哩,才能安定天下。
雖然天下的正道只有一種,但是表現的方式卻有很多,董仲舒也藉此發揮自己的君王思想,認為「王者必改制」但是董仲舒所說的改制不是改變先王施政的原理,而是在稱號、正朔、服色上作變更,以區別前朝。
以音樂為例,「樂者,盈於內而動發於外者也,應其制時,制禮作樂以成之。
」以虞、夏、商、周四個朝代為例,舜、禹、商湯、周文王都是人民愛戴的君主,但是當時天下人喜樂的事情不同,製作出來的樂章也不同。
「正朔服色之改,受命應天;制禮作樂之異,人心之動也。
二者離而復合,所為一也。
」可見董仲舒將「天」賦予人格化色彩,以及對鞏固軍權作了制度上的建立,董仲舒的儒家已不是純粹的先秦儒學,而是經由他的闡釋,結合了天人感應思想加以系統化的新的儒學思想。
鄭卜五老師則認為:
(一)凌曙、蘇輿注釋的比較
凌曙是清初乾嘉時期江都人,蘇輿是清末宣統時代平江人,就時代而言,凌曙較蘇輿早,屬於十八世紀末漢學興盛、偏重考據的時代;蘇輿則是十九世紀初,受到鴉片戰爭等西方資本主義侵略之後興起的實學,思想上較偏重經世致用;就地理位置而言,二人的戶籍地江都、平江都位於今江蘇省境內,凌曙、蘇輿二人可能因地緣關係之故,兼之以清代考據學風影響,二人在《春秋繁露》的研究上,都呈現出非常可觀的成果。
在蘇輿的《春秋繁露義正》自序中說:
余少好讀董生書,初得凌氏注本,惜其稱引繁博,義蘊未究。
已而聞有為董氏學者,繹其義例,頗複詫異。
乃盡屏諸說,潛心玩索,如是有日,始粗明其旨趣焉。
《繁露》非完書也。
而其說《春秋》者,又不過十之五六。
然而五比偶類,鑒緒屠贅,尚可以多連博貫,是在其人之深思慎述。
而緣引傅會,以自成其曲說者,亦未嘗不因其書之少也。
余因推思董書湮抑之繇,蓋武帝崇奉《春秋》本田平津,董生實與之殊趣。
生於帝又有以言熒異下吏之嫌,雖其後帝思前言,使其弟子呂步舒以《春秋》義治淮南獄,且輯用生《公羊》議,時複遣大臣就問政典,抑貌敬以為尊經隆儒之節耳。
史公稱公孫弘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天下學士靡然響風。
則當日朝野風尚可以概見。
其後眭孟以再傳弟子誤會師說,上書昭帝,卒被刑誅。
董云:
「難有繼體守文之君,不害聖人之受命。
」殆謂如孔子受命作《春秋》,行天子之事耳。
弘乃請漢帝索求賢人而退,自封百裡,是直俗禪位也。
故史獨稱贏公一傅能守師法。
當時禁綱嚴峻,其書殆如後世之遭毀禁,學者益不敢出。
乃到劭公釋《傳》,但述胡毋,不及董生,階此故已。
韻崇古學,今文益微,《公羊》且被譏議,董書更何自存?
是以荀爽對策,請頒製度分別;應劭撰集,中有斷獄之書。
則知易代幸存,都未流布,今並此而佚,惜哉!
非隋唐人時見徵引,則宋世且無從輯錄此書矣。
雖真贗糅雜,而珍共球璧,豈不以久晦之故與?
國朝嘉道之間,是書大顯,綴學之士,益知贊研《公羊》。
而如龔自珍、劉逢祿、宋翔鳳、戴望之徒,劉宋皆莊存與甥,似不如莊之矜慎。
闡發要眇,頗複鑿之使深,漸乖本旨。
承其後者,沿訛襲謬,流為隱怪,幾使董生純儒蒙世詬厲,豈不異哉!
《義證》之作,隨時札錄,宦學多暇,繕寫成帙。
以呈長沙師,師亟取公錢刊行。
舛駁疏舛,自知不免,惟通識君子,恕其愚蒙,匡其闕誤,則幸甚。
宣統己酉十月,平江蘇輿敬識於宣武門內小絨線胡同寓廬。
蘇輿在自序中對自己著疏《春秋繁露義證》的淵源加以述說,並表明《春秋繁露義證》是在凌曙的《春秋繁露注》的基礎上,蒐集網羅而成。
凌曙《春秋繁露注》考證詳細,蘇輿更突破凌曙的研究成果,在凌曙的研究基礎上開創出另一條康莊大道,並大量加入自己的見解於後,也因此蘇輿《春秋繁露義證》中所引用的資料較凌曙《春秋繁露注》詳多,這是二人注《春秋繁露》最大的不同。
以下試就二人注解《春秋繁露》的風格特色加以舉例分析:
(二)凌曙詳輿解釋地名,蘇輿擅長講述歷史
因蘇輿是在凌曙的基礎上加以增添而成,而凌曙受清代考據學風影響,在名詞解釋上極其詳盡,引典甚繁,因此蘇輿在名詞解釋上,便不多下工夫,只做一般性的解釋,以二人對「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
」所下之注解為例:
凌曙《春秋繁露注》注云:
徐廣曰:
「楚在南郡。
」《枝江縣括地志》云:
「歸州,巴東縣東南,歸故城。
楚子熊繹之,始國也。
」《周本紀》注:
「帝舜後,遏父為周武王陶正,武王賴其器用,封其子媯滿於陳,都宛邱之側。
」
凌曙《春秋繁露注》首先引用徐廣之言解釋「楚」地名及楚國之由來,然後述及《春秋》所記「宣十一年(經),楚人殺陳夏徵舒。
」蘇輿《春秋繁露義正》則跳過解釋地名,直接切入歷史情節,專就「楚王殺陳夏徵舒」一事加以說明。
又如在注釋「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復見輿陳蔡之滅。
」凌曙注云:
《括地志》云:
豫州北上蔡縣,右蔡國,縣東有蔡岡,因名也。
凌曙說明「蔡」之所在及地名由來,蘇輿則未對「蔡」一地之地名加以解釋。
又如二人注釋「春秋曰:
晉伐鮮虞,奚惡乎?
晉而同夷狄也。
」凌曙注云:
《方輿紀要》:
北直真定府城東北四十里新市,故城鮮虞國都也。
凌曙舉記載中國古代地理位置沿革的《方輿紀要》為例,將歷史上已經湮沒的鮮虞國地理重現,蘇輿則未對「鮮虞」一地作解釋。
另外,在「宋伯姬恐不禮而死於火。
」下,凌曙注云:
《史記》:
「乃命微子開代殷,後國於宋。
」《世本》曰:
「宋,更曰睢陽。
」杜預注:
「宋,今梁國睢陽縣。
」
凌曙對宋國開國和地理位置加以解說,蘇輿則略過不談,可見凌曙注釋《春秋繁露》時,對古代地圖的考察甚為詳實,對古國的所在地空間概念清晰,對地理環境演變研究甚深。
不同於凌曙的重視地理位置,蘇輿則對於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有詳細的記載,例如在「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凌曙注云:
《史記》封尚父於營邱,曰齊。
《正義》曰:
「今臨淄縣,呂望所封,齊之都也。
營邱在縣北百步外。
」昭四年經,楚子以下伐吳,執齊慶封殺之。
凌曙偏重古代地理位置的講解,蘇輿則注云:
昭四年,楚子蔡侯、陳侯,許子、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執齊慶封殺之。
傳此伐吳也。
其言執齊慶封,何?
為齊誅也。
其為齊誅,奈何?
慶封走之吳,吳封之於防,然則何為不言伐防?
不與諸侯專討也。
案:
直稱楚子,傳無文,本書之於傳,闢發為多,亦有推補之者,如此,及非逢丑父之類是也。
有救正之者,如賢齊襄,復賢紀侯之類是也。
有特略之者,如殺子赤弗忍書日,外不用時月日,例是也。
蘇輿將整件事的淵源始末明言,並以此類推,說明《春秋》體例,正可見他對歷史事實的還原求真求實的態度,以及對《春秋》的了解和體悟。
另外,在「春秋常於其賢德者,見其不得也。
」下,凌曙注云:
「春秋見其不得,所以別賢明疑」。
蘇輿則注云:
莊王以賢君討重罪,嫌於得褒;靈王懷惡而討,與慶封同罪,故不嫌也。
《春秋》別嫌疑,明是非,常於眾人之所善,見其惡焉;於眾人之所忽,見其美焉。
隱七年,傳云:
「貴賤不嫌同號,美惡不嫌同辭。
」蓋不嫌者可同嫌者,則纖微不相假借。
在禮,女君嫌舅姑為婦,故于妾無服,而妾為女君,期妾不嫌,兒女君嫌也;燕不以公卿為賓,而以大夫為賓,大夫不嫌而公卿嫌也;尸不以子而以孫,孫不嫌而子嫌,皆此例也。
故曰:
《春秋》源於禮。
蘇輿不但對歷史事件說明清楚,並比類相推,舉其他例子為證,使讀者對《春秋》所記之事有更深入的了解,也對董仲舒寫作《春秋繁露》一書的體例多所發揚,使得《春秋》義理顯而易見。
凌曙和蘇輿在註解《春秋繁露》時,一人詳於地理沿革,一人詳於歷史敘述,正好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使後人在研究《春秋繁露》時,能得到非常詳細的資料,對於重現《春秋》事件,進一步了解《春秋》義理,有很大幫助。
(三)凌曙較注重字音、字義的解釋,蘇輿較重視文意的闡發
凌曙受清初考據學風影響,除了對地名多加考據之外,對文字的讀音、字義都有很詳細的說明。
例如注釋「犯大禮而取同姓」,凌曙注:
師古曰:
「取,讀曰娶。
」
凌曙引顏師古的注,利用「取」、「娶」二字於聲音、意義上的相同點相互訓解。
在「國家治則四鄰賀」下,凌曙注云:
師古曰:
「以禮物相慶曰賀。
」
「困之志也」下,凌曙注云:
<釋文>:
「困,窮也。
」
在「亦知其貴貴而賤賤,重重而輕輕也。
」下,凌曙注云:
<釋名>:
「貴,歸也,物所歸養也;賤,踐也,卑不見踐履也。
」
在「有知其厚厚而薄薄,善善而惡惡也。
」下,凌曙注云:
<司馬遷傳>:
「善善惡惡,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非獨譏刺而已也。
」師古曰:
「善善者,謂褒寵善人也。
」
在「於是自斷貍首,縣而設之。
」下,凌曙注云:
鄭元曰:
「縣音元。
」師古曰:
「此本古之縣字耳,後人轉用為州縣字,乃更加心以別之,非當借音。
」
鄭元即鄭玄,是為避清朝康熙皇帝玄燁之諱而改。
所以此處的「縣」即是「懸」,音「玄」,凌曙在此還舉顏師古的注釋說明「縣」字的本音及後來的假借引申,可見凌曙在訓詁和聲韻上,頗有研究。
在「且以興德天下,未徧合和」下,凌曙注云:
<釋文>:
「徧,古遍字。
」
由以上可見,凌曙對文字的聲韻,訓詁上頗有研究,也常引用《爾雅》、司馬遷史傳、顏師古等對字義的注釋作補充,藉由字音字義的說明,讓後代學者對古字古音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以便藉由字音字型探討字義。
蘇輿的做法則明顯不同,可能因為凌曙已將字音字義解釋得很詳盡,因此蘇輿鮮少在字音字型上作訓詁,若有加訓之處,多半從字義出發,偏重解釋事件背後意義的解說,以求鑒史知今,經世致用,例如在「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貶,熟知其非正經。
」下,凌曙並未作注,但蘇輿注云:
春秋以經輔治,以權濟變,使人心不迷於正經,則天下可得而理矣。
蘇輿從義理出發,說明《春秋》的標準是要端正人心,使天下有一規範可循。
又如在「此楚靈王之所以稱子而討也」下,蘇輿注云:
楚莊王之賢,不與專討,則楚靈之不予可知,雖稱子以討罪人,不嫌矣。
蘇輿對楚莊王之賢加以說明,雖然楚莊王討夏徵舒,但是與楚靈王殺齊慶封的情形不同,因此還是肯定楚莊王的行為。
又如注釋「春秋之詞多況是也。
」,凌曙注云:
《說文》:
「況,譬也。
」
蘇輿注云:
詞多以況譬而見所謂比例。
凌曙比較偏重從工具書的角度訓字義,蘇輿則是以引申義的方式闡揚文句的涵義。
又如「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
」凌曙未加以解釋,蘇輿則注云:
昭四年,慶封之罪何?
脅齊君而亂齊國也。
蘇輿以提問方式說明慶封之罪。
又例如在「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
」下,蘇輿云:
輿謂《春秋》用辭,有簡有復。
大美大惡之所昭,愚夫婦之所與知者,則一明而不贅,所謂壹譏而已者也。
嫌於善,而事或鄰於枉,嫌於惡,而心不詭於良,則必推齊隱曲,往復聯貫,或變文以起別義,或同辭以致其湛思。
故孔子曰:
「書之重,辭之復,不可不察也。
」
蘇輿常對文義加以引申解說,觸類起興,說明《春秋》體例,闡揚孔子微言大義。
又如「公子慶父之亂,魯危殆亡。
」蘇輿注云:
殆亡言幾於亡。
以上明顯可見出,即使是在文字的解釋上,蘇輿比較偏重字義的內涵,而非聲韻、訓詁的說明,這也可看出清代學術思潮由考據轉向經世致用的轉變。
凌曙和蘇輿偏重的角度不同,難免也會出現不同的看法。
例如在「亂國之臣,雖不篡殺。
」下,凌曙注云:
《廣韻》:
「臣,伏也。
男子賤稱。
」《春秋說》曰:
「正氣為帝,間氣為臣,一切經音義,篡,又患反。
」《說文》:
「逆而奪取曰篡,字從ㄙ,音私,算聲。
算,桑管反。
」《倉頡篇》:
「自營為ㄙ。
弒君之法理無外,聲故字,從ㄙ也。
」按:
殺當作弒,《白虎通》引春秋讖曰:
「弒者,試也,欲言臣子殺其君父,……」《釋文》云:
「弒從式,殺從殳,不同。
君父言弒,積漸之名;臣子云殺,卑賤之意,字多亂,故時復音之。
」<鹽鐵論>:
「威厲而不殺,殺音弒。
」<石經>:
「弒作試。
」蓋古通用也,今則昉《釋文》之例,弒殺二字,每別白言之。
凌曙在對「弒」、「殺」二字舉了許多古例,說明二字之不同,認為此處以臣弒君,當作「篡弒」,而非「篡殺」。
蘇輿注只云:
凌曙云:
「當作弒。
」案:
弒、殺,一字兩讀,殺君作弒,由後改。
蘇輿認為「殺」、「弒」本意是一樣的,後來的人將殺君這種特殊狀況以「弒」稱之,所以才使得「殺」、「弒」二字稍有分別。
但是蘇輿並未舉古書為證,說服力較弱。
另外,在「時難而治簡,行枉而無救,是其所以窮也。
」下,凌曙注云:
師古曰:
「簡,謂簡於仁義也。
」
凌曙強調的是執政者本身就應修養的品格,執政者以仁義行天下,以仁心待人,以道義行事,自然不會淪落到困窮的地步。
蘇輿注則云:
上無禮,故曰治簡;左右無賢,故曰無救,夫得賢猶足補失禮之,為治者可知所務矣。
《詩》曰:
「人之云亡,邦國殄瘁。
」
蘇輿認為「簡」不是「簡於仁義」,不是執政者本身待人處世上的人格特質,而是「無禮」,失去了應有的規矩制度,是由內心不正表現出來的行為。
蘇輿的說法與《春秋繁露》中「昭公逢此時,茍不取同姓,詎至於是;雖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輔,亦不至如是。
」文意相呼應,肯定善用賢人的重要。
在注《春秋繁露》時,蘇輿對凌曙的版本並非只是研究方向的轉彎,或意見相左的辯駁而已,二人也有英雄所見略同的時候,在這種狀況下,蘇輿通常會針對凌曙的注釋加以補充說明,例如在「公受亂陵夷,而無懼惕之心。
」下,凌曙注云:
師古曰:
「陵,邱陵也;夷,平也;言其頹替,若邱陵之漸平也。
」
凌曙偏重字義的訓詁,蘇輿則注云:
亂端由來者漸,不知懼惕,遂至無救。
《漢書˙竇田灌韓傳》贊:
「陵夷以憂死。
」顏注:
「陵夷即凌遲,漸卑替也。
」案:
《說文》:
「夌,夌遲也,是本字作夌。
」《淮南》泰族訓山:
「以陵遲,故能高。
」言由平易積漸至高也。
盧云:
懼讀為瞿。
以上可知,蘇輿在注釋《春秋繁露》時,不但會在凌曙的研究上再予以解釋,並舉出《說文》及史書為例,以加強自己的論點;但是二人意見不同,或是蘇輿認為凌曙的解釋不夠充分時,蘇輿往往解上加解,加入自己蒐集的資料,旁徵博引,用意在藉由歷史的教訓,從中學習,希望能為當世之鑒,俾使後世讀者能對《春秋繁露》有更充分的了解。
(四)在考證上,蘇輿《春秋繁露義證》引用典籍較多,解釋較詳
凌曙、蘇輿在注釋《春秋繁露》解釋條文互有所長,二人相異之處近乎九十餘處,大部分都是蘇輿在凌曙的研究基礎上,加以考證解說,因此舉例較繁多,也較詳實。
以二人在<楚莊王第一>下的注釋為例:
凌曙《春秋繁露注》云:
樓四明云:
「潘氏本楚莊王篇為第一,他本皆無之,然則為潘氏附著無疑。
」
蘇輿注云:
樓郁云:
「潘氏本楚莊王篇為第一,他本皆無之,然則為潘氏附著無疑。
」輿案:
此取篇首字為名,獨異他篇,疑本名繁露,後人以避總書改今篇名。
《玉海》載八十二篇目云:
「始《楚莊王》,終《天道施。
》」則王深甯所見本亦如此。
樓郁即樓四明。
凌曙和蘇輿都對<楚莊王第一>的篇名有所懷疑,但是凌曙只舉樓四明之言為證,並未詳加解釋,而蘇輿則在引用樓四明的話之後,又加上自己的見解,並舉《玉海》為例,說明自己的立場。
另外,在<楚莊王第一>的第二段最後「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辭,以故用則天下平,不用則安其身,春秋之道也。
」下,蘇輿注云:
錢塘云:
「此春秋說開端大旨,當為首篇,如冕旒然。
繁露之名,或取於此。
今次於前三節,後而以楚莊王題篇,疑出後人掇拾,是否以此開章,不可臆定。
」錢疑此篇本名繁露,是而說名,篇義則鑿。
又有關宋伯姬死於火一節,蘇輿的版本是「宋伯姬疑禮而死於火。
」凌曙的版本為「宋伯姬恐不禮而死於火。
」,其下注:
原注「恐不」,一作「疑」。
凌曙對「恐不禮」、「疑禮」保持中立態度,但蘇輿則加上自己的意見云:
然則疑禮疑信,謂止於信禮,雖死身失地而不遷也。
《詩˙桑柔篇》:
「靡止所疑。
」毛傳:
「疑,定也。
」《荀子˙解蔽篇》:
「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無所疑止之。
」疑止及止疑,疑亦止也。
《儀禮˙公食大夫禮》:
「賓立於階西。
疑,立。
」注:
疑,正立也,自定之貌。
又見<士昏禮˙鄉飲酒>,注:
疑,古義通作凝。
《詩》:
「止疑」齊作「止凝」《易˙坤文言》:
「陰疑於陽必戰。
」荀虞姚信蜀才本作「凝」。
《莊子˙達生篇》:
「用志不分,乃凝於神。
」《列子黃帝篇》作「疑」《韻會》:
「凝,或作疑。
又引<大雅>:
『靡所止凝』注:
音屹,讀如。
《儀禮》:
『疑立之。
』疑,定也。
」是疑、凝、屹同義,此古訓之僅存者。
「疑禮」,明天啟孫曠評本作「恐不禮」注云:
「一作疑禮。
」俞云:
「下句疑下亦當有不字,疑亦猶恐也。
」《禮記˙雜記》結為疑死。
鄭注:
「疑由恐也疑與恐同義,此文上言恐不禮,下言疑不信,文異而義同。
」案:
俞說非,今從盧校。
蘇輿從「疑」自再古籍上的涵義用法切入,舉證繁多,說明自己為何選擇「疑禮」而非「恐不禮」的原因,另凌曙本僅提供另種說法的注詳細得多,可信度也較高。
另外,在「有知其陽陽而陰陰,白白而黑黑也。
」下,凌曙注云:
《後漢˙馮衍傳》注:
「白黑猶賢愚也。
」《淮南子》曰:
「聖人見是非,若黑白之別於目。
」
凌曙在訓解白、黑引申義之外,引用《淮南子》一書為證。
蘇輿在這段話下的注釋云:
有與又同,陽陰謂尊卑,本書多以陰陽況君臣。
《荀子˙儒效篇》:
「修百王之法若辯白黑。
」《後漢˙馮衍傳》注:
「白黑猶賢愚也。
」司馬遷傳:
「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經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即董生說。
」韓愈<行難篇>:
「陸先生之賢聞于天下,是是而非非。
」語意本此。
蘇輿在注釋上不但也用《後漢書˙馮衍傳》的注,另外還引用司馬遷、韓愈的文章和說法,補充材料豐富,說明詳細。
又如「禮無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也。
」下,蘇輿注云:
數,猶道也。
《呂覽˙壅塞篇》:
「寡不敵眾,數也。
」高注:
「數,道數也。
」本書數字多如此用。
<玉杯篇>:
「與天數相終始。
」謂與天道相終始也,「弗繫人數而已」謂弗繫人道也。
本篇「得大數而治,失大數而亂」大數,猶言大道也,此例甚多。
哀七年,《左傳》:
「制禮上,物不過十二,天之大數也。
」《潛夫論˙班祿篇》引作天之道,又其證也。
蘇輿引用《呂氏春秋》、《左傳》、《潛夫論》為證,舉例甚繁,解釋清楚,說服力高。
又如在「言之不好」下,蘇輿注云:
謂不予褒稱。
《楚辭》:
「余令鸩為媒兮,鸩告余以不好。
」二字所本。
蘇輿直接點出「言之不好」即出自《楚辭》,這是凌曙在注解時比較少注意到的。
其他如引用《詩經》、《楚辭》、史書、子書等文本之處,亦俯拾即是,蘇輿在資料的整理和蒐集上的成就,相當值得肯定。
凌曙《春秋繁露注》中提供相當多的資料供讀者參考,但是多半只是列舉條例,較少表達出自己的意見,因此,蘇輿認為「凌氏注本,惜其稱引繁博,義蘊未究」,於是在凌曙的基礎上,加上許多自己蒐集來的資料作為見解,希望能對《春秋繁露》作闡揚啟發。
如「今春秋恥之者,昭公有以取之也,臣陵其君,始於文而甚於昭。
」下,凌曙未注,蘇輿注云:
文之失由於厭政,專任行父。
案:
僖三十年,傳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
傳云:
「公不得為政爾。
」是公羊以為始於僖也。
《後漢˙樂恢傳》:
「政在大夫,孔子所疾;世卿持權,春秋以戒,聖人墾惻,不虛言也。
」
蘇輿喜好用史傳為注,又可見於「義不訕上,智不危身,故遠者以義諱,近者以智畏,畏與義兼,則世愈近,而言愈謹矣。
」凌曙未注,蘇輿注云:
孔子曰:
「畏大人。
」又曰:
「邦無道,危行言孫。
」哀十四年,何注:
「託記高祖以來,事可及問聞,知者猶曰:
『我但記先人所聞』辟制作之害。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
「孔子明王道,干七十餘君,莫能用,故西觀周室,論史記舊文,興於魯,而次《春秋》,上記隱,下至哀之獲麟,约其辭文,去其煩重,以制義法王道,備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授其傳,指為有所刺譏,褒諱挹損之文辭不可以書見也。
」《漢書˙藝文志》:
「《春秋》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
」又云:
「《春秋》所褒損,大人當事有威權勢力,其事實皆形於傳,史以隱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
」
蘇輿舉例將孔子「義不訕上,智不危身」的用意作詳細說明,對孔子著《春秋》隱曲沉痛的心情作最佳的表白,這是蘇輿與凌曙註解《春秋繁露》的最大不同。
蘇輿這種詳盡的引用歷史材料,舉證說明《春秋》微言大義的要旨,也正是蘇輿《春秋繁露義正》最大的價值所在。
由此可見,蘇輿喜歡藉由傳記上作者的贊語作為自己對春秋史實的感慨,對春秋的微言大義,投射個人情感,表達自己獨特的歷史觀與時代感,以史為鑒,使讀者感到心有戚戚焉,更能體會孔子寫作《春秋》的苦心。
綜合討論:
凌曙和蘇輿是注釋《春秋繁露》的二位大家,蘇輿因為年代較後,因此能在凌曙的研究基礎上加以發揮,成果自然也較凌曙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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