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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八经部二十八
卷二十八经部二十八
卷二十八经部二十八
○春秋类三
△《春秋提纲》·十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旧本题“铁山先生陈则通撰”。
不著爵里,亦不著时代。
其始末未详。
朱彝尊《经义考》列之刘庄孙后、王申子前,然则元人也。
是书综论《春秋》大旨,分门凡四:
曰《征伐》,曰《朝聘》,曰《盟会》,曰《杂例》。
每门中又区分其事,以类相从,题之曰《例》。
然大抵参校其事之始终,而考究其成败得失之由。
虽名曰《例》,实非如他家之说《春秋》以书法为例者。
故其言闳肆纵横,纯为史论之体,盖说经家之别成一格者也。
其《杂例》门中论《春秋》为用夏正,犹坚守胡安国之说。
然安国解文公十四年“有星孛于北斗”,解昭公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全袭董仲舒、刘向之义。
则通《灾异例》中独深排汉儒事应之谬,则所见固胜於安国矣。
△《春秋集传释义大成》·十二卷(内府藏本)
元俞皋撰。
皋字心远,新安人。
初,其乡人赵良钧,宋末进士及第,授修职郎、广德军教授。
宋亡不仕,以《春秋》教授乡里。
皋从良钧受学,因以所传著是书。
《经》文之下,备列三《传》。
其胡安国《传》亦与同列。
吴澄《序》谓兼列胡氏以从时尚,而四《传》之名亦权舆於澄《序》中。
胡《传》日尊,此其渐也。
然皋虽以四《传》并列,而於胡《传》之过偏过激者实多所匡正。
澄《序》所谓“玩《经》下之释,则四《传》之是非不待辨而自明,可谓专门而通者”,固亦持平之论矣。
观皋《自序》,称所定十六例,悉以程子《传》为宗。
又引程子所谓微词隐义,时措时宜,於义不同而辞同、事同而辞不同者,反覆申明不可例拘之意。
又称学者宜熟玩程《传》均无一字及安国。
盖其师之学本出於程子,特以程《传》未有成书,而胡《传》,方为当代所传习,故取与三《传》并论之。
统核全书,其大旨可以概见,固未尝如明代诸人竟尊《胡传》为经也。
△《春秋纂言》·十二卷、《总例》·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元吴澄撰。
澄有《易纂言》,已著录。
是书采摭诸家传注,而间以己意论断之。
首为《总例》,凡分七纲、八十一目,其天道、人纪二例,澄所创作。
馀吉、凶、军、宾、嘉五例,则与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互相出入,似乎蹈袭。
然澄非蹈袭人书者,盖澄之学派,兼出於金谿、新安之间,而大亨之学派,则出於苏氏。
澄殆以门户不同,未观其书,故与之暗合而不知也。
然其缕析条分,则较大亨为密矣。
至於《经》文行款多所割裂,而《经》之阙文亦皆补以方空,於体例殊为未协。
盖澄於诸经率皆有所点窜,不独《春秋》为然。
读是书者取其长而置其所短可也。
明嘉靖中,嘉兴府知府蒋若愚尝为鋟木,湛若水序之。
岁久散佚,世罕传本。
王士祯《居易录》自云“未见其书”,又云“朱检讨曾见之吴郡陆医其清家。
”是朱彝尊《经义考》之注“存”,亦仅一睹。
此本为两淮所采进,殆即传写陆氏本欤?
久微而著,固亦可宝之笈矣。
△《春秋诸国统纪》·六卷、目录一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元齐履谦撰。
履谦字伯恒,大名人。
官至太史院使。
事迹具《元史》本传。
此书乃其延祐丁巳为国子司业时所作。
前有《自序》,谓今之《春秋》,盖圣人合二十国史记为之。
自三《传》专言褒贬,於诸国分合与《春秋》所以为《春秋》,概未之及。
故叙类此书,以备诸家之阙。
凡二十有二篇,首鲁、次周、次宋、次齐、次晋、次卫、次蔡、次陈、次郑、次曹、次秦、次薛、次杞、次滕、次莒、次邾、次许、次宿、次楚、次吴。
自内鲁尊周外,各以五等之爵为次。
其入春秋后降爵者,则随所降之爵列之,而楚、吴以僣王殿焉。
《目录》谓此皆国史具在,圣人据以作《春秋》者。
又以诸小国、诸亡国釐为二篇,附录於末。
《目录》谓此无国史,因二十国事所及而载者。
皆先於各国下列叙大势与其排比之意,题曰《某国春秋统纪》。
盖据《墨子》有百国《春秋》、徐彦《公羊疏》有孔子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之文,故不主因鲁史从赴告之义也。
案《春秋》如不据鲁史,不应以十二公纪年。
如不从赴告,不应僖公以后晋事最详,僖公以前晋乃不载一事。
此盖掇拾杂说,不考正经。
且鲁史不纪周年,内鲁可也。
履谦分国编次而鲁第一、周第二,不曰王人虽微加於诸侯之上乎?
况天王也?
至於隐公八年葬蔡宣公,宣公十七年葬蔡文公,并《经》有明文。
履谦漏此二条,乃於桓公十七年葬蔡桓侯,谓诸国皆僣称公,惟蔡仍旧章。
反引《左传》为证,殊为疏舛。
又《经》书桓公三年夫人姜氏至自齐,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其事更无疑义。
《穀梁》“传疑故志之”之说,已为不核事实。
履谦乃竟以庄公为齐侯之子,尤为乖谬。
以其排比《经》文,颇易寻览,所论亦时有可采,故录存之。
吴澄《序》称其缕数旁通,务合书法。
间或求之太过,要之不苟为言。
盖瑕瑜不掩,澄已有微辞矣。
△《春秋本义》·三十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元程端学撰。
端学字时叔,号积斋,庆元人。
至治元年举进士第二,官国子助教,迁翰林国史院编修官。
事迹附载《元史·儒学传·韩性传》中。
是书乃其在国学时所作。
所采自三《传》而下凡一百七十六家,卷首具列其目。
《宁波府志》及《千顷堂书目》均称所采一百三十家,未喻其故也。
首为《通论》一篇、《问答》一篇、《纲领》一篇。
其下依《经》附说,类次群言,间亦缀以案语。
《左传》事迹,即参错於众说之中,体例颇为糅杂。
其大旨仍主常事不书,有贬无褒之义。
故所徵引,大抵孙复以后之说。
往往缴绕支离,横加推衍,事事求其所以贬。
如《经》书“纪履緰来逆女”、“伯姬归于纪”,此自直书其事,旧无褒贬。
端学必谓履緰非命卿,纪不当使来迎,鲁亦不当听其迎。
夫履緰为命卿,固无明文。
其非命卿,又有何据乎?
纪叔姬之归酅,旧皆美其不以盛衰易志,归於夫族。
端学必以为当归鲁而不当归酅,斯已刻矣,乃复诬以失节於纪季。
此又何所据乎?
至於宋儒之驳《左传》,不过摘其与《经》相戾,如《经》曰:
“楚子麇卒”,而《传》曰“遇弑”之类耳。
端学乃事事皆云未知信否,则天下无可据之古书矣,以其尚颇能纠正胡《传》,又所采一百七十六家,其书佚者十之九,此书犹略见其梗概,姑录之以备参考焉。
△《春秋或问》·十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元程端学撰。
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历举诸说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
盖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
其中最纰缪者,莫过於坚执周用夏正一条。
反覆引譬,至於一万馀言,无一不郢书燕说。
甚至於隐公元年不书即位,亦谓即位当在前年十一月,故正月不书,以为改正不改月之证。
其陋殆不足与辨。
然其他论说,乃转胜所作之《本义》。
盖《本义》由误从孙复之说,根柢先乖,故每事必穿凿其文,务求圣人所以贬。
即本条无可讥弹,亦必旁引一事或旁引一人以当其罪,遂至於支离轇轕,多与《经》义相违。
此书则历举诸家,各加抨击。
虽过疑三《传》,未免乖方。
至於宋代诸儒一切深刻琐碎之谈、附会牵合之论,转能一举而摧陷之。
然则《本义》之失,失於芟除纠结之后又自生纠结耳。
若此书所辨订,则未尝尽不中理也。
弃短取长,固亦未可竟废焉。
△《春秋三传辨疑》·二十卷(永乐大典本)
元程端学撰。
是书以攻驳三《传》为主。
凡端学以为可疑者,皆摘录《经》文、《传》文而疏辨於下。
大抵先存一必欲废《传》之心,而百计以求其瑕颣。
求之不得,则以不可信一语概之。
盖不信三《传》之说创於啖助、赵匡(案韩愈《赠卢仝》诗,有“《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之句,仝与啖、赵同时,盖亦宗二家之说者。
以所作《春秋摘微》已佚,故今据现存之书惟称啖、赵),其后析为三派。
孙复《尊王发微》以下,弃《传》而不驳《传》者也;刘敞《春秋权衡》以下,驳三《传》之义例者也;叶梦得《春秋谳》以下,驳三《传》之典故者也。
至於端学,乃兼三派而用之,且并以《左传》为伪撰。
变本加厉,罔顾其安,至是而横流极矣。
平心而论,左氏身为国史,记录最真。
公羊、穀梁去圣人未远,见闻较近。
必斥其一无可信,世宁复有可信之书?
此真妄构虚辞,深诬先哲。
至於褒贬之义例,则左氏所见原疏。
公、穀两家书由口授,经师附益,不免私增,诚不及后来之精密。
端学此书,於研求书法,纠正是非,亦千虑不无一得,固未可恶其刚愎,遂概屏其说也。
《通志堂经解》所刊,有《本义》,有《或问》,而不及此书。
据纳喇性德之《序》,盖以残阙而置之。
此本为浙江吴玉墀家所藏,第一卷蠹蚀最甚,有每行惟存数字者,然第二卷以下则尚皆完整。
今以《永乐大典》所载校补其文,遂复为全帙。
吴本於《左氏》所载诸轶事,每条之下俱注“非本义,不录”字。
疑为端学定稿之时加以签题,俾从删削,而缮写者仍误存之也。
以原本如是,今亦姑仍其旧焉。
△《春秋谳义》·九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元王元杰撰。
元杰字子英,吴江人。
至正间领乡荐。
以兵兴不仕,教授乡里以终。
昔程子作《春秋传》未成,朱子之论《春秋》亦无专书。
元杰乃辑其绪言,分缀《经》文之下,复删掇胡安国《传》以尽其意。
安国之书在朱子前,而其说皆列朱子后。
欲别所尊,故不以时代拘也。
其间如隐公四年“州吁”条下,备录朱子《邶风·击鼓篇传》,於《春秋》书法无关,亦以意所推崇,一字不欲芟削耳。
三家之末,元杰以己意推阐,别标曰《谳》,如桓公四年“纪侯大去”条下,程子以大为纪侯之名,意主责纪不责齐。
元杰之《谳》则委曲恕纪,不从程子之说。
而全书之内,於朱子无一异辞,其宗旨概可见矣。
恭读御题诗注,以程朱之重佁目之,允足破乡曲竖儒守一先生之锢见。
又其书袭叶梦得之谬,以“谳”为名,亦经御题严辟,尤足以戒刻深锻炼以法家说《春秋》者。
以其谨守旧文,尚差胜无师瞽说,故仍录存之,而敬述圣训,明正其失如右。
原书十二卷,久无刊本。
今诸家所藏皆佚脱其后三卷,无从校补,亦姑仍之焉。
△《春秋诸传会通》·二十四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元李廉撰。
廉字行简,庐陵人。
明杨士奇《东里集》云“廉於至正壬午以《春秋》举於乡,擢陈祖仁榜进士。
官至信丰令。
遇寇乱,守节死。
时南北道梗,未及旌褒。
明初修《元史》时,故交无在当路者,有司又不知采录以闻,故史竟遗之。
”则廉实忠义之士,非以空言说《经》者矣。
此书以诸家之说薈萃成编。
《自序》谓:
“先《左氏》,事之案也。
次《公》、《穀》,传《经》之始也。
次三《传》,注专门也。
次疏义,释所疑也。
总之以胡氏,贵乎断也。
陈、张并列,择其长也。
又备采诸儒成说及他传记略加疏剔,於异同是非始末之际,每究心焉。
”然是编虽以胡氏为主,而驳正殊多。
又参考诸家,并能掇其长义。
一事之疑,一辞之异,皆贯串全经以折衷之。
如谓仲子非嫡,隐公不得谓之摄;齐桓之霸基於僖、襄;三桓之盛兆於鲁僖;不书吴败越夫椒,责其不能复雠;书葬昭公,罪鲁不以季氏为逆;书葬刘文公,罪畿内诸侯之僣;书筑蛇渊囿,责定公受女乐而荒:
持论俱明白正大。
《总论》百馀条,权衡事理,尤得比事属辞之旨。
故,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多采录焉。
廉《自序》题“至正九年己丑”,又称:
“读《经》三十年,窃第南归,叨录剧司,乃成是书。
”考元史陈祖仁榜在顺帝至正二年。
盖廉於乡举之岁即登进士第,而通籍颇晚。
闭户著书,故得潜心古义,不同於科举之学也。
△《春秋经传阙疑》·四十五卷(浙江鲍士恭家藏本)
元郑玉撰。
玉事迹详《元史·忠义传》。
其体例以《经》为纲,以《传》为目。
叙事则专主《左氏》,而附以《公》、《穀》。
立论则先以《公》、《穀》,而参以历代诸儒之说。
《经》有残阙则考诸《传》以补其遗。
《传》有舛误,则稽於《经》以证其谬。
大抵平心静气,得圣人之意者为多。
所著《师山集》中有《属王季温刊春秋阙疑书》,至被执就死之时,惟惓惓以此书为念,盖其平生精力所注也。
其《序》谓:
“常事则直书而义自见,大事须变文而义始明。
盖《春秋》有鲁史之旧文,有圣人之特笔。
不可字求其义,如酷吏之刑书;亦不可谓全无其义,如史官之实录。
”又曰:
“圣人之《经》,词简义奥,固非浅见臆说所能窥测所以。
岁月既久,残阙滋多,又岂悬空想像所能补缀?
与其通所不可通,以取讥於当世,孰若阙其所当阙,以俟知於后人。
”其论皆洞达光明,深得解《经》之要。
故开卷周正、夏正一事,虽其理易明,而意有所疑,即阙而不讲,慎之至也。
昔程端学作《春秋本义》等三书,至正中官为刊行,而曰久论定,人终重玉此书。
岂非以玉之著书主於明《经》以立教,端学之著书主於诋《传》以邀名,用心之公私迥不同哉?
玉字子美,歙县人。
元末除翰林待制,以疾辞。
明兵入徽州,守将迫之降,玉不屈死。
与宋吕大圭及同时李廉均可谓能明大义,不愧於治《春秋》矣。
明郎瑛《七修类稿》乃谓玉既不受元爵,自当仕明,谓之当生而不生。
其说殊谬。
伯夷、叔齐岂尝受殷爵哉?
瑛所云云,所谓小人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者也。
△《春秋集传》·十五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元赵汸撰。
汸有《周易文诠》,已著录。
是书有汸《自序》及其门人倪尚谊《后序》。
尚谊称是书初藁始於至正戊子。
一再删削,迄丁酉成编。
既而复著《属辞》,义精例密。
乃知《集传》初稾,更须讨论。
而《序》文中所列史法经义,犹有未至。
岁在戊寅,重著是《传》。
草创至昭公二十八年,乃疾疢难厄,阁笔未续。
至洪武己酉,遂卒。
自昭公二十八年以下,尚谊据《属辞》义例续之。
《序》中所谓策书之例十有五、笔削之义八者,亦尚谊更定,而原本有讹误疏遗者咸补正焉。
则此书实成於尚谊之手。
然义例一本於汸,犹汸书也。
汸《自序》曰:
“学者必知策书之例,然后笔削之义可求。
笔削之义既明,则凡以虚辞说经者皆不攻而自破。
”可谓得说经之要领矣。
△《春秋师说》·三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元赵汸撰。
汸常师九江黄泽。
其初一再登门,得《六经疑义》十馀条以归。
已复往留二载,得口授六十四卦大义与学《春秋》之要。
故题曰《师说》,明不忘所自也。
汸作《左传补注序》曰:
“黄先生论《春秋》学以左丘明、杜元凯为主。
”又作泽《行状》,述泽之言曰:
“说《春秋》须先识圣人之气象,则一切刻削烦碎之说自然退听。
”又称:
“尝考古今礼俗之不同,为文十馀通,以见虚辞说《经》之无益。
”盖其学有原本,而其论则持以和平,多深得圣人之旨。
汸本其意,类为十一篇。
其门人金居敬又集泽《思古十吟》,与吴澄二《序》及《行状》附录於后。
《行状》载泽说《春秋》之书,有《元年春王正月辨》、《笔削本旨》、《诸侯取女立子通考》、《鲁隐不书即位义》、《殷周诸侯禘祫考》、《周庙太庙单祭合食说》、《作丘甲辨》、《春秋指要》。
盖即所谓为文十馀通者。
朱彝尊《经义考》又载有《三传义例考》。
今皆不传。
惟赖汸此书,尚可识黄氏之宗旨。
是亦读孙觉之书,得见胡瑗之义者矣。
△《春秋属辞》·十五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元赵汸撰。
汸於《春秋》用力至深。
至正丁酉,既定《集传》初稿。
又因《礼记·经解》之语,悟《春秋》之义在於比事属辞,因复推笔削之旨,定著此书。
其为例凡八:
一曰存策书之大体,二曰假笔削以行权,三曰变文以示义,四曰辨名实之际,五曰谨内外之辨,六曰特笔以正名,七曰因日月以明类,八曰辞从主人。
其说以杜预《释例》、陈傅良《后传》为本,而亦多所补正。
汸《东山集》有《与朱枫林书》曰:
“谓《春秋》随事笔削,决无凡例,前辈言此亦多,至丹阳洪氏之说出,则此段公案不容再举矣。
其言曰:
《春秋》本无例,学者因行事之迹以为例。
犹天本无度,历家即周天之数以为度。
此论甚当。
至黄先生则谓鲁史有例,圣《经》无例。
非无例也,以义为例,隐而不彰。
则又精矣。
今汸所纂述,却是比事属辞法。
其间异同详略,触事贯通,自成义例,与先儒所纂所释者殊不同。
然后知以例说《经》,固不足以知圣人,为一切之说以自欺而漫无统纪者,亦不足以言《春秋》也。
是故但以《属辞》名书。
”又有《与赵伯友书》曰:
“承笔削《行状》,作《黄先生传》,特奉纳《师说》一部、《属辞》一部。
尊兄既熟《行状》,又观《师说》,则於六经复古之学,艰苦之由,已得大概。
然后细看《属辞》一过,乃知区区抱此二十馀年,非得已不已,强自附於传注家,以徼名当世之谓也。
其书参互错综,若未易观。
然其入处只是属辞比事法,无一义出於杜撰”云云。
其论义例颇确,其自命亦甚高。
今观其书,删除繁琐,区以八门,较诸家为有绪。
而目多者失之纠纷,目少者失之强配,其病亦略相等。
至日月一例,不出《公》、《穀》之窠臼,尤嫌缴绕,故仍为卓尔康所讥(语见尔康《春秋辨义》),盖言之易而为之难也。
顾其书淹通贯穿,据《传》求《经》,多由考证得之,终不似他家之臆说。
故附会穿凿虽不能尽免,而宏纲大旨则可取者为多。
前有宋濂《序》,所论《春秋》五变,均切中枵腹游谈之病。
今并录之,俾凭臆说经者知情状不可掩焉。
△《春秋左氏传补注》·十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元赵汸撰。
汸尊黄泽之说,《春秋》以《左氏传》为主,注则宗杜预。
《左》有所不及者,以《公羊》、《穀梁》二《传》通之。
杜所不及者,以陈傅良《左传章旨》通之。
是书即采傅良之说,以补《左传集解》所未及。
其大旨为杜偏於《左》,傅良偏於《穀梁》。
若用陈之长以补杜之短,用《公》、《穀》之是以救《左传》之非,则两者兼得。
笔削义例,触类贯通;传注得失,辨释悉当。
不独有补於杜解,为功於《左传》,即圣人不言之旨,亦灼然可见。
盖亦春秋家持平之论也。
至杜预《释例》,自孔颖达散入《疏》文,久无单行之本。
《永乐大典》所采录,得见者亦稀。
陈傅良之《章旨》,世尤罕睹。
汸所采录,略存梗概。
是固考古者所亟取矣。
△《春秋金锁匙》·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元赵汸撰。
其书撮举圣人之特笔与《春秋》之大例,以事之相类者,互相推勘,考究其异同,而申明其正变。
盖合比事属辞而一之。
大旨以春秋之初,主於抑诸侯。
春秋之末,主於抑大夫。
中间齐晋主盟,则视其尊王与否而进退之。
其中如谓圣人贬杞之爵,降侯为子;与毛伯锡命称天王、称锡为以君与臣之词;召伯赐命称天子、称赐为彼此相与之词。
虽尚沿旧说之陋,而发挥书法,条理秩然。
程子所谓“大义数十,炳如日星”者,亦庶几近之矣。
考宋沈棐尝有《春秋比事》一书,与此书大旨相近。
疑汸未见其本,故有此作。
然二书体例各殊,沈详而尽,赵简而明,固不妨於并行也。
△《春秋胡传附录纂疏》·三十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元汪克宽撰。
克宽有《礼经补逸》,已著录。
是书前有克宽《自序》,称“详注诸国纪年谥号,可究事实之悉;备列《经》文同异,可求圣笔之真。
益以诸家之说,而裨胡氏之阙疑;附以辨疑权衡,而知三《传》之得失。
”然其大旨,终以胡《传》为宗。
考《元史·选举志》,延祐二年定经义、经疑取士条格,《春秋》用三《传》及胡安国《传》。
虞集《序》中亦及其事。
盖兼为科举而设。
吴澄《序》俞皋《春秋释义》所谓以胡《传》从时尚者也。
陈霆《两山墨谈》讥其以鲁之郊祀为夏正,复以鲁之烝尝为周正,是亦迁就胡《传》,不免骑墙之一证。
然能於胡《传》之说一一考其援引所自出,如《注》有《疏》。
於一家之学,亦可云详尽矣。
明永乐中,胡广等修《春秋大全》,其《凡例》云:
“纪年依汪氏《纂疏》,地名依李氏《会通》,《经》文以胡氏为据,例依林氏。
”其实乃全剿克宽此书。
原本具在,可以一一互勘也。
△《春王正月考》·二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张以宁撰。
以宁字志道,古田人。
元泰定丁卯进士,官至翰林侍讲学士。
入明仍故官。
洪武二年奉使册封安南王,还,卒於道。
事迹具《明史·文苑传》。
史称以宁以《春秋》致高第,故所学尤专《春秋》,多所自得。
撰《胡传辨疑》最辨博,惟《春王正月考》未就。
寓安南逾半岁,始卒业。
今《胡传辨疑》已佚,惟此书存。
考三正叠更,时月并改。
《经》书正月系之於王,则为周正不待辨。
正月、正岁二名载於《周礼》。
两正并用,皆王制也。
左氏发《传》,特曰“王周正月”,则正月建子,亦无疑。
自汉以来,亦无异议。
至唐刘知几《史通》,始以《春秋》为夏正,世无信其说者。
自程子泥於“行夏之时”一言,盛名之下,羽翼者众。
胡安国遂实以夏时冠周月之说。
程端学作《春秋或问》,遂坚持门户。
以梅赜伪书为据,而支离蔓引以证之,愈辨而愈滋颠倒。
夫《左氏》失之诬,其间偶尔失真,或亦间有。
至於本朝正朔,则妇人孺子皆知之,不应《左氏》误记。
即如程子之说,以左氏为秦人,亦不应距周末仅数十年,即不知前代正朔也。
异说纷纷,殆不可解。
以宁独徵引五经,参以《史》、《汉》,著为一书,决数百载之疑案,可谓卓识。
至於当时帝王之后,许用先代正朔,故宋用商正,见於长葛之《传》。
诸侯之国,亦或用夏正。
故《传》载晋事,与《经》皆有两月之差。
古书所记,时有参互。
后儒执为论端者,盖由於此。
以宁尚未及抉其本原。
又《伊训》、《泰誓》诸篇皆出古文,本不足据。
以宁尚未及明其伪托。
而《周礼》正岁、正月之兼用,仅载郑《注》数语,亦未分析畅言之,以祛疑似。
於辨证尚为未密。
然大纲既得,则细目之少疏,亦不足以病矣。
△《春秋钩玄》·四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明石光霁撰。
光霁字仲濂,泰州人。
张以宁之弟子也。
洪武十三年以荐为国子监学正,擢《春秋》博士。
《明史·文苑传》附载《张以宁传》中。
史称“元故官来京者,危素及以宁,名尤重。
素长於史,以宁长於经。
素宋元史稿俱失传,而以宁《春秋》学遂行。
门人石光霁作《春秋钩玄》”云云,则此书犹以宁之传也。
大旨本张大亨、吴澄之意,以《春秋》书法分属五礼。
凡失礼者则书之以示褒贬。
因考《周礼》经注,详录吉、凶、军、宾、嘉五礼条目。
其有五礼不能尽括者,如年月日时、名称爵号之类,则别为杂书法以冠於首。
每条书法之下,采集诸《传》之词,以切要者为纲,发挥其义者为目。
大概以《左传》、《公》、《穀》、胡氏、张氏为主。
义有未备者,亦间采啖、赵诸儒之说,而总以己意折衷之。
其所称张氏,即以宁也。
史称以宁长于《春秋》,著有《春秋胡传辨疑》及《春王正月考》。
今《辨疑》已佚,赖光霁能传其说。
是编所引以宁之言为最多,尚可见其梗概。
前有序文一篇,无撰人名氏。
言“啖、赵之《纂例》,详於《经》而略於《传》。
《纂疏》、《会通》之书,备於《传》而略於《经》。
兹能损益其所未备。
”其称许颇当。
朱彝尊《经义考》作四卷。
此本不分卷数,疑传写者所合并。
今从彝尊之说,仍析为四卷著录焉。
△《春秋大全》·七十卷(内府藏本)
明永乐中胡广等奉敕撰。
考宋胡安国《春秋传》,高宗时虽经奏进,而当时命题取士,实兼用三《传》。
《礼部韵略》之后所附条例可考也。
《元史·选举志》载延祐科举新制,始以《春秋》用胡安国《传》定为功令。
汪克宽作《春秋纂疏》,一以安国为主,盖遵当代之法耳。
广等之作是编,即因克宽之书,稍为点窜。
朱彝尊《经义考》引吴任臣之言曰“永乐中敕修《春秋大全》,纂修官四十二人。
其《发凡》云:
纪年依汪氏《纂疏》,地名依李氏《会通》,《经》文以胡氏为据,例依林氏。
实则全袭《纂疏》成书。
虽奉敕纂修,实未纂修也。
朝廷可罔,月给可糜,赐予可邀,天下后世讵可欺乎”云云,於广等之败阙,可谓发其覆矣。
其书所采诸说,惟凭胡氏定去取,而不复考论是非。
有明二百馀年,虽以《经》文命题,实以《传》文立义。
至於元代合题之制,尚考《经》文之异同。
明代则割《传》中一字一句,牵连比附,亦谓之“合题”。
使《春秋》大义日就榛芜,皆广等导其波也。
迨我圣祖仁皇帝钦定《春秋传说汇纂》,於胡《传》谿刻不情、迂阔鲜当之论,始一一驳正,颁布学宫。
我皇上又刊除场屋合题之例,以杜穿凿。
笔削微旨,乃灼然复著於天下。
广等旧本,原可覆瓿置之。
然一朝取士之制,既不可不存以备考;且必睹荒途之蒙翳,而后见芟芜除秽之功;必经歧径之迷惑,而后知置邮树表之力。
存此一编,俾学者互相参证,益以见前代学术之陋,而圣朝经训之明也。
△《春秋经传辨疑》·一卷(内府藏本)
明童品撰。
品字廷式,号慎斋,兰溪人。
弘治丙辰进士。
朱彝尊《经义考》称其官至兵部员外郎。
朱国桢《涌幢小品》则称其登第后为兵部主事,仅两考,引年致仕。
家居十九年,以读书丧明而卒。
其学问行谊,不后於章懋,而以有传有不传为惜。
所述本末甚详,知《经义考》以传闻误也。
是书前有《自序》,题“成化戊戌冬十一月”。
末又有弘治壬戌二月《跋》,云“是岁品以儒学生教授於陆生震汝亨之家,成此一帙,距今二十五年”云云。
考国桢所纪品以成化丙午始举於乡,是书之成在前八年,故自称曰儒学生。
其登第在弘治丙辰,下距壬戌七年,正仅满两考之岁。
盖《序》作於未第时,《跋》作於致仕后也。
《春秋》三《传》,《左氏》采诸国史,《公》、《穀》授自经师。
草野传闻自不及简策之记载,其义易明。
是编论《左氏》所载事迹凡九十三条,於三《传》异同者,大抵多主《左氏》而驳《公》、《穀》,盖由於此。
然於宋师围曹,则疑《左氏》所载不甚明晓;於华元出奔晋一条,亦有疑於《左氏》:
则亦非坚持门户,偏党一家者也。
刻本久佚,故朱彝尊《经义考》注云“未见”。
此盖传钞旧本,幸未佚亡者,固宜亟录而存之矣。
△《春秋正传》·三十七卷(礼部尚书曹秀先家藏本)
明湛若水撰。
若水有《二礼经传测》,已著录。
此书大旨以《春秋》本鲁史之文,不可强立义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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