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讲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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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讲学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矿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相关法规、规章及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重大事故,是指在我矿辖区内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重、特大及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矿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1.1编制目的
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1.3.1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范围内的矿难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1.3.2启用条件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性质特别严重,对社会和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启动本预案。
(1)当矿井发生事故,本预案即作为施救方案,依据预案进行组织救援工作。
(2)井下发生灾难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指挥中心。
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应迅速了解事故准确位置、事故性质等有关情况。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指挥部总指挥,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并将事故情况在5分钟内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3)指挥部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指挥部和事故现场。
(4)应急预案启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绝对执行指挥部的命令。
1.4预案体系
我矿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水灾、火灾、煤尘与瓦斯、顶板事故、斜巷运输事故、重特大机电事故及其它事故应急预案,具体明细如下:
(1)、矿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井下瓦斯、煤尘爆炸(包括炸药库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重大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重、特大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8)、井下中毒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9)、井巷(井筒、平巷、斜巷)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0)、触电急救应急预案
(11)、煤仓溃泄事故应急预案
(12)、矿井抽风机运行故障应急预案
(13)、锅炉事故应急预案
(14)、工伤救护工作预案
(15)、雨季“三防”预案
(16)、通讯安全应急预案
(17)、计算机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我矿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集团公司和矿领导的领导下、实行全矿有关单位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矿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煤矿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指挥步骤
指挥要有条不紊、沉着冷静,集中精力于重大问题的决策上。
救灾过程中,不能形成无人指挥或多头领导、乱指挥,出现指挥上的失误,导致灾情扩大。
(1)、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应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
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有关矿级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对主通风机房、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进行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有关单位、矿灯房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的人数及其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其分布。
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总指挥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和副井,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不准下井。
(4)、根据灾情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
设置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得知人员受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6)、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总指挥应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害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
(7)、总指挥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应命令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依据本预案,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并在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同时派人检查核实。
(8)、准备工作落实无误后,即可立即投入抢救。
总指挥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当遇灾情变化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
二、煤矿概况
矿井位置:
五沟井田位于淮北市濉溪县境内,北距淮北市约50km,东北距宿州市约35km。
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6′07″~116°39′58″,北纬33°30′05″~33°33′36″。
井田范围:
北以五沟断层为界,南至102煤层隐伏露头线及F9断层,东、西均以102煤层隐伏露头线为界。
南北走向长约3.3km,东西宽3~5km,面积约15km2。
采区划分:
以断层为界将全矿井划分为南一、南二、西翼三大采区块段。
设计能力和服务年限:
根据0.60Mt/a矿井生产能力,全矿井共获得可采储量40339.5kt,考虑1.3的储量备用系数,矿井计算服务年限为52.0a。
2009年经核定生产能力为1.5Mt/a。
开拓方式:
本矿井采用立井、主要大巷及石门开拓方式。
瓦斯状况:
根据《安徽省濉溪县煤矿勘探地质报告》所提交的瓦斯资料,预计矿井瓦斯涌出量在移交时为28.32m3/min,最大涌出量为43.38m3/min。
因此,本矿井属高瓦斯矿井,并按高瓦斯矿井设计。
2009年经审查鉴定为高瓦斯突出矿井。
井田范围内的31和52为不自燃煤层,51为不自燃~不易自燃煤层,71、72、81、82和102煤层为不自燃~易自燃煤层。
各煤层均具有煤尘爆炸危险。
通风方式:
根据确定的井筒数目和位置,矿井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式;副井、主井进风,中央风井回风;通风方式采用全负压抽出式机械通风。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煤矿井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救护队大队长、党委书记、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矿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
生产副总及调度指挥中心、安全质量监察部、技术部、医院、通防事业部、开拓(掘进)事业部、机运事业部、政工部保卫组、工会、人力资源部、动力物资保障部供应组、事故发生单位和矿办公室等单位的行政正职。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
3999624、3999093
3.2应急职能部门职责
事故应急由以下主要单元组成:
指挥部、总指挥、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质量监察部、现场抢险组、综合小组、事故调查和现场警戒小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小组。
(1)指挥部:
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组织制定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
(3)应急救援办公室:
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
(4)安全质量监察部:
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是否符合规定;负责收集、整理、微机录入各种危险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处置方法;组织检查、落实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5)现场抢险组:
组长由实施抢险任务的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救护队和指挥部指派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①负责现场抢险、救援。
②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具体实施办案,并在批准后实施。
③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6)综合小组:
由调度指挥中心、安全质量监察部、技术部、医院和矿办公室等单位的行政正职组成,调度指挥中心主任任组长。
主要职责:
①负责与各行动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
②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③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汇总和上报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及救援工作情况。
④通讯班负责各地点的通讯联络,确保畅通。
⑤负责将指挥部请求救助的意见上报集团公司。
⑥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7)事故调查和现场警戒小组:
由安监部、通风区、技术部、政工部等部门组成,矿长任组长。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的勘察,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数量、危害程度和事故涉及范围;
②负责事故现场拍照、录像、并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
③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和资料;
④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⑤负责初步的事故原因分析、追查;
⑥负责处理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后勤副矿长担任,成员由机运事业部运输队、政工部、经管部供应组、办公室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是:
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9)善后处理小组:
矿工会主席任组长、人力资源部长任副组长。
成员由矿工会、人力资源部、安监部、医院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伤员和医疗救治;
②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
③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
④负责遇难者遗体、遗物的处理;
⑤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3相关单位的职责:
(1)、调度指挥中心:
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按规定要求通知有关单位,根据总指挥的安排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并在第一时间内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安排清点入井人数和遇险、遇难人数。
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并做好完整记录。
(2)、当日总值班:
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总指挥到达前,代行总指挥职权,综合协调、调遣矿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全力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3)、救护队:
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在井下救灾基地指挥员的指挥下,实施抢险救援。
指挥部指派的井下人员,根据基地的要求配合救援工作。
(4)、政工部保卫组:
负责组织地面(或地面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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