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复习方法之历年真题解析学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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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复习方法之历年真题解析学习
2011年司法考试复习方法之历年真题解析学习
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一环扣一环的学习过程。
此前我建议大家在三月底完成基础教材的学习,并曾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赢在起跑线上》。
那么从四月份、最迟从五一开始,我建议大家去完成下一阶段的复习计划——历年真题解析的学习。
研习历年真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般认为三大本是司法考试最全面的教材、司法考试培训机构编写的教材是其实用版,而历年真题解析又是其权威精缩版。
研习历年真题,你可以知道司法考试考什么、怎么考;研习历年真题,可以培养自己的题感,学会寻找和锁定题眼,学会发现和破解陷阱,进而提高做题的速度和命中率。
对于历年真题,我建议这么来学:
一、先做题,后核对答案。
建议各位购买历年真题分类解析,这种解析是按知识点的分类将历年真题中涉及该知识点的试题集中到一起来解析的。
这种解析的好处有两点,一是从出题量和出题频率上可以让你一眼就看出哪个知识点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和高频考点;二是通过对该考点的反复梳理和解析,以重复记忆的方法将该考点刻在你的脑子里。
做题的时候,一定要先做题,后看答案。
对每一道题都要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断思路,做完后再去看解析者是通过哪种思路去解析的这道题。
做题的关键在于核对答案,核对答案的关键在于纠正错误以及加深对该考点的理解和记忆。
二、做题速度。
做题速度分两部分,一是整体的进度,二是做每道题的速度。
03至10年的历年真题解析共2450道题,我们以每天100道的速度完成一遍也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因此建议大家做题的进度不能低于每天100道,确保在7月中旬完成“历年真题两遍半”;对于每道题的做题速度我想说的是,看完题干后不要匆忙作答,要仔细发掘其中的题眼和陷阱,尽量提高做题的正确率(要知道,做对一道难题,可是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哦)。
做完后,不论对错都要详细的看一遍解析。
做对了的,要学习解析人对该题的解析思路,找到自己的思维偏差;做错了的,要重点纠正错误,对解析能理解的要尽量理解,实在不能理解的就强化记忆下来,不要跟答案和解析过于较真。
另外,我们每道题(包括详阅解析)的做题时间要尽量控制在4分钟以内,当然,在保证准确的同时,速度越快越好(提前完成,就可以挤出你对自己薄弱学科的补课时间),只有这样才能完成每天100道以上的计划。
做题的时候不要怕出错(此时的正确率如果能达到50%,已基本可以预测2011年是你的胜利之年了),更不要因为出错而放缓了自己的速度,要知道,做完这一遍以后你还要回过头来再做一遍又一遍。
三、完成方法。
我建议大家完成“历年真题两遍半”,具体的完成方法为:
第一遍和第二遍都要一字不漏的读题、读解析,每一道题都不能放过。
第一遍做的时候把做错的用三角号标出,第二遍把做错的用星号标出(标什么符号只是个人习惯,各位自然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予以变通),第三遍就只做标有三角号和星号的真题,并对这部分真题的解析重点记忆。
再次提示:
每做完一道题一定要认认真真的看解析,要着重纠正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做题的关键绝不在于你做了多少题,而在于你是否理解或记住了对每一道题的所做的解析。
对于做错的真题要这样处理:
能理解的尽力理解、能纠正的尽力纠正,实在不能理解或者无法理解的就强化记忆下来,不钻牛角尖,不跟真题答案较真,即使你认为它是错的。
历年真题阐述完毕,借此,再为部分同学打气加油。
直到今天,我发现仍有很多同学对司法考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再次奉劝这部分同学,请尽快把心收回来,立即投入的司法考试的备考之中,你只需以高三下半年的学习强度,拿出半年多的时间来就可以拿下这场考试,这是很划算而且是确定性极强的一场考试,半年时间眨眼就过去了,我不希望来年再看到你在司法考试上糟蹋心情、耗费生命!
真诚的祝愿各位:
2011顺利通关
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一章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B.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职业特殊性
C.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和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
D.法律职业道德在一定层面上可以表现为特定的法律规范
正确答案:
C
2、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应当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制定发布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
A.法官开庭时发现一方的律师沈某是其过去的同事,没有主动回避
B.律师裘某约请主办法官童某吃饭,了解所代理案件的案情
C.某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所刊发表法官彭某的文章
D.某律师事务所举办法律实务研讨会,邀请法官周某出席演讲
正确答案:
B
3、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主体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
A.法官、检察官
B.律师、警察
C.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
D.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
正确答案:
D
4、下列哪种人员不能担任法官、检察官
A、李某毕业于某政法大学,现年25岁,已从事法律工作三年
B、陈某为法学博士,但曾因嫖娼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C、赵某系某高校讲师,讲授民法学,但个子只有一米六
D、张某系转业军人,自学法律,达到本科水平,在检察院工作了两年
正确答案:
B
5、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B.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
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
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
正确答案:
B
多项选择题:
1、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是哪些?
A.法律职业道德可以取代法律
B.法律可以取代法律职业道德
C.法律无法取代职业道德
D.一个人行为如果符合法律,也就一定不违背法律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
A,B,D
2、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了有关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规定?
A.律师陈某在接案时称该案主办法官是其大学同学
B.法官王某让被告去找律师田某咨询
C.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官杨某参加该所庆典
D.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某法院审判庭全体人员外出旅游
正确答案:
A,B,D
3、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
A、示范作用
B、规范作用
C、提升作用
D、辐射作用
正确答案:
A,B,C,D
4、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建议的必要性的正确说法有哪些
A、依法治国,促进司法公正
B、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议
C、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D、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正确答案:
A,B,C,D
5、关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责任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责任的基础
B.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责任的体现
C.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道德的保障
D.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责任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正确答案:
A,C,D
6、法律职业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我们通常讲“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时,法律职业的含义是在狭义上使用的,这种含义下的法律职业具体包括( )。
A.法官
B.检察官
C.律师
D.警察
正确答案:
A,B,C
7、下列哪些属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 )
A.示范性
B.规范性
C.约束性
D.关联性
正确答案:
A,B,C
2011年司法考试考前一个月如何利用司考真题
距离2011年司法考试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这个阶段很多考生会感到很迷惘,不知道应该继续做题还是看教材,做题,又做什么样的题呢?
根据往年的司考经验,我觉得这个时候最有效的复习方法就是做真题。
“真题是最好的复习资料”,相信几乎每个考生都不止一次听到过或看到过这句话。
那么真题到底好在哪些地方呢?
个人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真题中可以找出重点知识点。
越是重要的知识点在司考中出现的频率就越高,真题做了几遍以后,对于哪些是常考的、重要的知识点就了然于胸了。
另外,真题做的次数越多,这些知识点也就会记得越牢。
其次,通过真题可以把握司考的出题特点。
每个考试都有自己的风格,司考也不例外,把握司考风格的最好途径就是做真题。
同样一个知识点,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查,也许你做对了一个命题人出的题,却做错了另外一个命题人出的题,这是很正常的。
司考各科的命题人基本上是固定的,通过做真题,就能清楚的把握他们的出题角度以及容易设置陷阱的地方。
最后,做真题可以保持做题的感觉。
考试的技巧性很强,需要保持一种做题的感觉,否则,即使知识点掌握的很牢也可能会失败。
我有一个同学当初复习司考的时候就是这样,从开始到考试之前一直都在看教材,只是在考试前夕草草做了一套题。
这个同学基础挺好的,而且准备也很充分,可是由于做题太少,在考场上看到试卷时,一下子就懵了,最后没能通过那年司考。
既然司考真题如此重要,该如何好好利用呢?
有些考生认为只要闷着头做就行了,其实不然,做真题必须要注意几个方面。
首要的就是要调整好心态,能够沉下心来,不急躁、不浮躁。
题做的多了,你会发现很枯燥、很无聊,再加上天气比较热,很容易就会懈怠,这个时候必须要有定力,熬过去一切都会好的。
其次,还要心中有个计划。
每个人做题习惯不同,每天的学习时间长短也不同,做完一套题需要的时间当然也就会不同。
每个考生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计划一下到考试之前能把真题做几遍。
另外,提醒一下,真题做五年的就够了,不需要做太多。
第三,做题时要认真,当做是在真的考试,这样在考场上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水平,千万不要认为这只是平时的练习,就马马虎虎的对待,否则,养成不好的习惯就会影响最终的考试。
做完题,看答案解析的时候不能只是为了看答案对错。
一道题可能只是考查一个知识点,但是却可以涉及到很多相关、甚至不相关的知识点。
例如,刑法中给你一道题让你判断是哪种罪,正确答案只有一个,你不能只是掌握了这一种犯罪的构成要求,对其他三个犯罪的构成要件也要掌握。
总之,要学会“拓展知识范围”。
这样,在做题过程中,将涉及到的知识点再回到书上温习一遍,次数多了,你会发现自己提高的很多。
最后,要提醒大家一点的是,同样的题做了几遍以后依然会做错,这是很正常的,千万不要气馁。
复习司考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只要认认真真准备了,成功就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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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11年司法考试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这个阶段很多考生会感到很迷惘,不知道应该继续做题还是看教材,做题,又做什么样的题呢?
根据往年的司考经验,我觉得这个时候最有效的复习方法就是做真题。
“真题是最好的复习资料”,相信几乎每个考生都不止一次听到过或看到过这句话。
那么真题到底好在哪些地方呢?
个人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真题中可以找出重点知识点。
越是重要的知识点在司考中出现的频率就越高,真题做了几遍以后,对于哪些是常考的、重要的知识点就了然于胸了。
另外,真题做的次数越多,这些知识点也就会记得越牢。
其次,通过真题可以把握司考的出题特点。
每个考试都有自己的风格,司考也不例外,把握司考风格的最好途径就是做真题。
同样一个知识点,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查,也许你做对了一个命题人出的题,却做错了另外一个命题人出的题,这是很正常的。
司考各科的命题人基本上是固定的,通过做真题,就能清楚的把握他们的出题角度以及容易设置陷阱的地方。
最后,做真题可以保持做题的感觉。
考试的技巧性很强,需要保持一种做题的感觉,否则,即使知识点掌握的很牢也可能会失败。
我有一个同学当初复习司考的时候就是这样,从开始到考试之前一直都在看教材,只是在考试前夕草草做了一套题。
这个同学基础挺好的,而且准备也很充分,可是由于做题太少,在考场上看到试卷时,一下子就懵了,最后没能通过那年司考。
既然司考真题如此重要,该如何好好利用呢?
有些考生认为只要闷着头做就行了,其实不然,做真题必须要注意几个方面。
首要的就是要调整好心态,能够沉下心来,不急躁、不浮躁。
题做的多了,你会发现很枯燥、很无聊,再加上天气比较热,很容易就会懈怠,这个时候必须要有定力,熬过去一切都会好的。
其次,还要心中有个计划。
每个人做题习惯不同,每天的学习时间长短也不同,做完一套题需要的时间当然也就会不同。
每个考生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计划一下到考试之前能把真题做几遍。
另外,提醒一下,真题做五年的就够了,不需要做太多。
第三,做题时要认真,当做是在真的考试,这样在考场上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水平,千万不要认为这只是平时的练习,就马马虎虎的对待,否则,养成不好的习惯就会影响最终的考试。
做完题,看答案解析的时候不能只是为了看答案对错。
一道题可能只是考查一个知识点,但是却可以涉及到很多相关、甚至不相关的知识点。
例如,刑法中给你一道题让你判断是哪种罪,正确答案只有一个,你不能只是掌握了这一种犯罪的构成要求,对其他三个犯罪的构成要件也要掌握。
总之,要学会“拓展知识范围”。
这样,在做题过程中,将涉及到的知识点再回到书上温习一遍,次数多了,你会发现自己提高的很多。
最后,要提醒大家一点的是,同样的题做了几遍以后依然会做错,这是很正常的,千万不要气馁。
复习司考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只要认认真真准备了,成功就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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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考试中,卷四是比较容易丢分的,字迹潦草、卷面不整洁、错别字,都可能是丢分的原因,往往一分之差,就会让你与成功擦肩而过。
那么,怎么才能更好的答好第四卷呢?
怎样才能避免丢更多不必要的分值呢?
下面是帮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考八大“丢分”因素及对策。
希望对备考的同学所有帮助。
司法部为了保证卷四的阅卷质量,采取了三地同时电子网上阅卷的办法阅卷:
这几年的基本分工是上海华东政法大学阅第一题简答题、第二题刑法题、第七题论述题;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阅民法题和商法题;西安的西北政法大学阅刑事诉讼法题和民事诉讼法题。
我们先了解一下2010年卷四阅卷的一些情况:
2010年司法考试卷四人工阅卷工作历时十来天。
阅卷工作时间基本上是从早上8:
30—晚上9:
30,阅卷老师的工作是超负荷运转的,非常辛苦;试卷四的评改工作均在电脑上操作,眼睛必须超长时间盯在电脑屏幕上,辐射严重,两眼昏花;除了阅卷首日的前一小时阅卷老师要熟悉答案要点及阅卷方式阅卷速度较慢外,以后阅卷的速度基本是25—48秒阅改一份试卷的一道试题的答案,阅卷速度很快;每个老师只能且始终阅同一道试题的答案,答案扫描的位置是固定的。
下面,结合2010年的卷四的阅卷规则详细阐述卷四得扣分的基本原因,就考生的答卷实际情况具体分析考生的主要技术丢分的原因及对策。
一、字迹潦草丢分
诚如有的阅卷老师所说,大多数考生都是“书法家”:
第一、二题的答案是楷体书写,第三题的答案是行楷书写,第四题的答案是行书书写,第五题的答案是草书书写,第六题的答案是狂草书写,第七题的答案书写就不知道是什么字体了,乱七八糟!
改卷老师很累,每天盯着电脑看弄得两眼冒金星且阅卷时间紧迫,如果你的字很潦草,看不清楚、无法识别,这时你就开始大量丢分了!
最多可以让你丢10—20分!
造成以上丢分的原因是答卷时间不够了。
对很多考生而言考前没有真正训练过卷四的答卷技巧和培养过答卷能力。
原因很多,有的是因为懒惰,有的是因为恐惧答卷,有的是因为没有训练意识等等原因吧,造成在考场上答卷时“心中有着千言万语,不知从何下笔”的窘况,浪费大量时间,单位时间内不能完成相应的试题的作答,最后潦草了事,丢了许多不应当丢的分。
你一招:
每到题的答卷时间是该题分值的1.4倍。
如一道题的分值是20分,那么此题的答卷时间就是28分钟。
如此把握每一道题的答卷时间就不会造成后来因为时间紧迫而字迹潦草的丢分现象。
当然最根本的办法是强化卷四的模拟训练,提高答题速度,尽量用楷书答完所有题目。
二、卷面混乱丢分
你书写的试题的答案必须条理分明、层次清晰。
按照问题的序号给出相应答案的1、2、3……的序号或小标题。
如果你的答案没有层次,就算你将可能的知识点全部都答上了,但由于没有段落、没有句号,甚至一“逗”到底。
更有甚者,答案弄得像蜘蛛网一样:
上一个插入符号,下一个替换符号;东牵一根线,西搭一根线;上一行勾勾画画,下一行涂涂改改……那么我很肯定地告诉你,这道题一般是没有得高分的可能了。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阅卷规则(评分标准)》和“2010年阅卷教师感言”,你就知道得不到高分的原因了!
改卷是很累很辛苦的差事,起早贪黑,每天盯着白花花的电脑屏幕看,做着无聊的重复性体力劳动……心情如何是可想而知的。
这个时候如果看到一份字迹工整、没有涂改、层次清晰的答案,眼前豁然开朗,心情舒畅,即使你可能没有完全答到要点上,但肯定比你字迹不好的情况得分要高的很多分。
这值得你关注!
三、错别字丢分
一般性的文字错误(如“的”与“地”等的使用)或多字、落字不扣分,但法律术语错误会适当扣分。
考生要注意常见法律术语的书写和使用。
如,权力(公权)、权利(私权)、瑕疵、犯罪既遂、得逞、猥亵、淫秽、渎职、管辖、犯罪嫌疑人、赠与合同、篡改、临摹、倒塌、坠落、行纪合同、交通肇事、教唆、盗窃、煽动、颠覆、诽谤、斡旋等等法律术语一定要书写正确。
当法律术语不会写时,可以用名词解释的方式(使用该法律术语的含义答卷)规避该法律术语。
但罪名的第一次出现很难规避,那就用拼音替代,虽然要扣分但最少让阅卷人明白你的意思,以后的答案中再次出现该罪名时就用“本罪”、“该罪”、“此罪”等代词来替代,减少丢分的机会。
四、政治观点错误丢分
主要指的是简答题和论述题涉及政治观点问题。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要求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指导原则等内容,并相应加大考查分量和分值比例,加强对考生法律实践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查,确保考生符合法律职业的要求和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
所以在作答简答题和论述题时要有正确的政治观点,不可把偏激的观点答在试卷上。
对于法律制度是可以进行正反两方面分析的,政治观点绝不可以反动。
五、字数不足的丢分情况
对于简答题和论述题而言答案有字数要求,四百字也好五百字也好,字数是概括的字数。
只要字数超过答案纸中提示的字数就符合字数的要求了,给2—3分,字数不足的扣去2—3分,评卷教师酌情给扣分。
凑字数是最简单的事:
当字数不足时就把核心观点再最后重复一次,这叫“首尾呼应”嘛,字数就足了嘛。
六、法条引用的技巧
法条的引用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律文件名称引用,一是法律条文内容引用。
前者概括引用即可,后者意思引用即可。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引用为“《刑法》”或“刑法”。
如果法律文件名称记不清了或可能混淆,此时可以使用万能词汇概括引用,就写“根据有关规定”或“根据相关规定”。
法律条文内容的引用只要说出大致的意思即可,不要求原文引用。
七、答案中有“参见”的丢分
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答案理由重复的情况时。
如果后一问题的答案理由与前面某问题的答案理由相同,此时切不可书写为“本问题的理由部分参见某某问题的理由部分”
八、笔迹过细会丢分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要求中强调,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目的是为了保证扫描后的图片文件中的字迹清晰,免得阅卷教师看不清。
有的考生没有注意到这个要求,卷四答案的书写就用0.28mm或更细的笔答卷了,如果书写极其用力,写的清晰不会影响得分,但如果字迹不是十分清晰,那你就会丢些你想不到的分数了。
以上就考生普遍存在的且考生又不知道的丢分情况进行了一些必要的阐述,以期引起您的注意。
还有好多具体的得扣分原因不便于在公开出版物上详细阐述或提及,请谅解。
推
2011年司法考试备考应试作答三注意方法
学习要有好的方法,方法对才会事半功倍。
那么,司法考试备考中最应该注意哪些呢?
应试作答时又应该注意哪些方法呢?
一、在司考复习中应当注意
1、迅速抓住考试重点
根据有关统计,2009司法考试的知识点在以前的考试和司法考试中,有80%以上出现过,如果将以前考试的内容加以总结,则能迅速抓住考试重点。
100分的试卷往往考相关知识的20%,如果我们只花很少的时间复习好这20%的80%,那该多么轻松。
但很多人却往往花费很大的精力,去复习只占20%分数的80%的知识,这两种方法的效果,差别有多大,大家自然明白。
2、培养正确的解题思路
仅仅抓住知识或抓住重点,并不等于就能取得好分数,取得好分数还需要大家将掌握的知识恰当和正确地反映在试卷上要求答题的地方。
有很多人基本知识学得很好,考试分数却让人失望,原因就在于此。
这就需要大家在考试题库复习做题时,要仔细对照答案和评析,理清解题思路。
清晰的解题思路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可以帮助大家克服迷迷糊糊的答题状态,“稳、准、狠”地找出并写上正确的答案。
3、锻炼有效的复习和记忆方法
复习和记忆方法直接影响考试的成绩,但是很多人并不在这方面多做努力,甚至还有一些人在使用效果极其低下的方法,比如,只拿一些复习资料泛泛而看,不挑重点,不做习题,即使做题,也是在脑袋中大致过一下,却不动手;这种复习方法,曾普遍存在。
大量的复习题便是克服这一缺点的有效办法,特别将考试题改编成复习题的方式,采用按学科分类的方法,让大家通过做题,并通过对照评析中的知识点,记住常考的内容。
经验和科学研究都表明,将要记忆的内容抄写一遍,可以达到看若干遍不能达到的效果,而将有关的知识设计成考试题,通过做题的方式来记忆,则比抄写的效果更好,记忆更深刻。
二、在司考应试中应当注意
1、注意分析试题
分析试题在应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一个根本的方法就是要做到知已知彼,分析试题就是知己知彼最主要的方法。
对于司法考试来说,分析试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试题的题型,因为不同的知识点适合用不同的题型考试,不同的题型也有不同的命题规律和应试方法。
(2)分析考试的重点。
在考试中,大家会发现,有一些知识点会不断的重复考试,这些内容,就是重点中的重点,重复做这些试题,记不住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3)分析命题规律。
要出好一份试题,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而是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这些原则,就是命题规律。
对于司法考试来说,命题首先要考察法务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规;其次要考察大家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这在案例分析题所占分数中体现出来);最后,哪些知识点适合考什么题型,也要很好地安排。
2、分析答题思路和技巧
很多人往往忽视这一环节,但我们在这里特别提醒的是,这一环节才是应试中最为重要的地方。
有些人走出考场,感觉考得不错,但等到分数下来,发现差距很大,原因即在于此。
比如,有些题目只须用一句话就可以答好,有人却答了一大篇,还不着边际,有些人根本就没有搞清楚考什么,就欣然提笔作答,结果答非所问,丢了分数。
3、从命题者的角度进行复习
通过做真题和总结命题的规律,大家在复习时,一定要养成“猜题”的意识,即在复习时,首先要想一想,如果自己是命题者,这一知识点会不会考?
如果会考的话,它又会以什么样的题型考?
经常以这样的意识复习,不但使枯燥的复习变得饶有趣味,而且在应试时还会惊奇地发现,真的猜对了一些题。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高分通过者的考试经验
422分,虽然不是去年司法考试的最高分,但也足以让人叹为观止。
那么他是如何以如此高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的,我们不妨一起来看看他关于司法考试的经验之谈。
考过了,似乎便有了谈谈经验的资格。
其实每一个跋涉者都有其独特的体验。
司考的艰辛因为有了苦难的存在,其更是一种“为伊消得人憔悴”的艰难跋涉,在此过程中,我们不但积累知识,更是在积累一种人生经历。
司考是艰难的,当你历经千难万险后,不管失败的苦痛还是胜利的喜悦,都将因这份苦难而倍感复杂,此种体味未足与外人道,但在同行之中,你所说的一切,或总有人感到温暖和慰藉,因为你们曾在同一条路走过。
体验虽有差别,困境却基本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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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 复习方法 历年 题解 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