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原复习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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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复习要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知识要点
绪论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反映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真理,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是彻底、完整、科学的思想理论体系。
2、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1)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产物:
首先,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及其矛盾运动为马克思主义产生提供了经济、社会历史条件。
其次,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趋激化,对科学理论的指导提出了强烈的需求。
(2)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实践和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与创新:
马克思主义吸收了几千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的一切优秀成果,尤其是批判地继承、吸收人类在19世纪所创造的优秀成果——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合理成分。
(3)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马克思晚年,面对时代主题的转换,适应工人阶级合法斗争的需要,他与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面对时代的前进、革命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以列宁为主要代表的俄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推进到了列宁主义阶段。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并在长期奋斗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先后产生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3、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
马克思主义体现了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1)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2)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
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是马克思主义始终保持蓬勃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4)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实现物质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
第一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1、什么是哲学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1)什么是世界观?
世界观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观点总的看法。
(2)什么是方法论?
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的理论。
思想家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发形成的世界观、方法论加以理论化、系统化就是哲学。
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2、什么是哲学基本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恩格斯提出的。
其原始形态就是“肉体与灵魂的关系问题”。
(1)基本问题: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又可以表述为物质与精神(或意识)的关系问题。
(理解基本问题应注意: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非“思维和存在”的问题。
)
(2)包含的内容:
①第一方面:
第一性问题。
思维与存在谁为第一性,谁为第二性。
对谁为第一性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惟一标准。
唯心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精神,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唯物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物质,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②第二个方面:
同一性问题——思维能否正确认识现实、世界是否可知的问题。
(认识论)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导致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斗争。
可知论认为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是不能被人所认识或不能被完全认识的。
3、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及其重大意义
恩格斯:
19世纪80年代恩格斯就对物质观作了科学说明,指出:
“实物、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这说明“物质”作为哲学范畴,它是对各种具体实物共性的概括。
列宁:
在恩格斯的基础上,列宁又总结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自然科学新成就,制定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惟一“特性”就是:
“客观实在性”,即它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
客观实在性,包含客观性和可感知性两层含义。
客观性:
指物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地存在于意识之外的性质;可感知性:
指物质具有可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为意识所反映的实在形式,人的感觉可以获得这些实在形式的信息,从而感知它。
意义:
第一,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物质这一客观存在是可以认识的对象。
第三,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主张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的共性,既肯定了哲学物质范畴同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的联系,又把它们区别开来,从而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4、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
具体含义如下:
首先,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上无限丰富的事物和现象统一于物质,它们都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的具体形态、结构层次或属性。
世界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统一体。
(唯物观点)
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最终原因都在于物质自身,都服从于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
最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多样性、变动性中的统一。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以无限多样的差别性和可变性为前提的。
世界是多样性的物质统一体。
(辨证观点)
总之,世界是自我存在、自我运动的物质统一体,又是无限多样的;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多样性前提下的统一性,世界的无限多样性是物质统一性基础上的多样性。
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的基本含义。
5、社会的物质性及其表现
答:
人类社会是否具有物质性,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长期没有得到正确的解决。
旧唯物主义不理解人的实践活动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不理解物质生产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历史过程看成是人的主观意志的产物,因而得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错误结论。
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实践的客观实在性,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主要表现在:
第一,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第二,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
第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6、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实践是人与世界联系的中介。
(1)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
实践定义: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和探索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
实践是感性的、对象性的物质活动。
实践的基本特征:
首先,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
其次,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体现了自觉的能动性。
最后,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点。
实践的基本形式:
包括物质生产劳动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等。
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首先,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
其次,实践集中表现了人的社会本质。
最后,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是对象性的活动。
(2)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①实践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分化和统一的历史前提与现实基础
②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社会生活是对人们各种社会活动的总称,社会生活的实践性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7、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
要理解对立统一规律,首先要正确理解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
①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
一提到矛盾,我们很自然地想起韩非子那个“自相矛盾”的寓言故事。
这个矛盾,是逻辑矛盾,与我们要讲的辩证法的矛盾不是一回事。
逻辑矛盾是违反形式逻辑的矛盾律所造成的逻辑错误。
形式逻辑的矛盾律要求人们在思考和论证问题时,要保持首尾一贯,不能互相打架。
形式逻辑的矛盾存在于不正确的思维之中,是主观的。
唯物辩证法所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所固有的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的因素和倾向。
简而言之,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矛盾。
②矛盾的基本属性: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性质和趋势。
它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其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为对立双方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的。
任何矛盾对立双方总是既同一,又斗争。
只有同一性没有斗争性,或者只有斗争性没有同一性的矛盾是没有的。
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联结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同一之中有斗争,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
其二,斗争之中有同一,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
总之,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
“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联系之中,反过来说,它们的联结,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分离之中。
它们的相互依存,只存在于它们的对立之中。
”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范畴不仅反映了事物内部对立统一的本质联系,而且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机制和动力。
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变化和发展,从根本上说,都是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的结果。
矛盾的同一性的作用其表现是: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事物得以存在和发展。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矛盾斗争性作用表现在:
矛盾斗争性使事物的发展变为现实
第一,矛盾斗争性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推动事物的量变。
第二,矛盾斗争性推动事物的质变。
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性起着决定性作用。
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①矛盾的普遍性:
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意义——矛盾分析法:
一分为二地看问题
既然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我们就必须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并解决矛盾。
对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要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
既然事物都有两面,我们就必须既看到这面,又看到那面,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
但也应防止简单地“二分法”看问题,可以一分为多。
如,传统善恶二分法的观念就有许多局限性,使社会缺少宽容性,忽视了社会生活复杂性。
“善——正当——可容许——恶”。
②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不仅是普遍的,而且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
含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矛盾的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是世界上的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
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第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第三,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现实存在的每一事物都是极为复杂的矛盾群体。
在复杂的矛盾群体中,各种矛盾之间和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
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发展过程本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则是不能规定事物及其过程的基本性质,也不一定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的矛盾。
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关系也是辩证的:
一方面,两者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作用。
主要矛盾规定、制约着非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也影响、反作用于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的解决为非主要矛盾的解决创造必要的前提,非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为主要矛盾的解决创造有利的条件。
另一方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在用主要力量抓主要矛盾时,对次要矛盾也不能忽视,也要注意解决。
再次,就每一矛盾内部对立的双方而言,又可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总是不平衡的,它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
其中,在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评价一个人尤其是历史人物,也要看他的主要方面,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
矛盾特殊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③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共性和个性)是辩证统一的,它们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具体地说,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之间是互相区别、互相对立的。
矛盾的共性只是概括了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而没有包括每个事物的全部内容和特点。
所以,共性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具体特性即个性比共性要丰富多彩得多。
第二,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又是统一的,两者互相依赖、互相联结。
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统一。
一方面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个性一定与共性相联结而存在。
另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它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第三,个别和一般、个性和共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共性和个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可以转化。
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另一方面,从时间上看,在一定阶段上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阶段上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④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首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
其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
再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
(3)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事物是质和量的统一
事物的质:
质就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事物的量: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和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事物的度:
任何事物都既有质又有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和量的这种统一,就是“度”。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和质变的涵义:
所谓量变就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所谓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在于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界限。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新的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又引起新的质变,如此交替,循环往复,不断转化,这就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质量互变规律。
在这一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辩证的: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之中有质变,质变之中有量变。
总而言之,量变和质变相互依存、相互贯通,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渐进与飞跃的统一。
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渐进与变革相结合的原则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渐进与飞跃的统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渐进与变革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由于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要把远大的理想和埋头苦干的精神结合起来,把一生的追求与每天的行动结合起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小事不为,大事不成,要想做成一件大事,必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
另一方面,由于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所以要把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与勇于开拓创新的改革精神结合起来。
既要脚踏实地,又要高瞻远瞩;既要有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又要有勇于进取的精神。
步子要稳,胆子要大,锐意改革,敢于创新,努力促进事物向更高阶段转化。
在实际工作中,要反对两种倾向:
一是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一心幻想事业成功,这是不务实际的幻想家。
工作中“急于求成”,企图“毕其功于一役”,凡事都想“立竿见影”、“一蹴而就”,就是这种错误倾向的具体表现。
二是满足于微小进步,在量的积累已经成熟的时候,不善于抓住时机,把事物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优柔寡断”、“畏首畏尾”,坐失良机,就是这种错误倾向的具体表现。
(4)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
肯定和否定:
肯定因素,是指维持事物存在的趋势,是事物中维持存在的方面。
而否定因素是促使该事物灭亡的趋势,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
唯物辩证法的科学否定观——辩证的否定:
第一,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第二,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第三,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第四,辩证的否定其实质是扬弃。
辩证的否定是包含着肯定的否定,是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
事物的辩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事物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成自己的一个有规律的过程:
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是事物自我运动的全过程,这一过程经过两次质变才能完成。
①否定之否定是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完整过程与统一,是事物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过程。
②从表现形态和发展态势上看,否定之否定过程是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的发展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在更高阶段上达到原来出发点的辩证过程,从表现形式上看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辩证统一。
首先,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其次,否定之否定规律又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和迂回的。
总之,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是事物发展的具体特征。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迂回的、曲折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坚持否定之否定规律,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正确对待前进与曲折。
第二,要具体分析事物的发展过程,合理地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反对循环论和直线论。
8、意识的能动作用
第一,意识是能动的,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第二,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
第三,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
即“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世界”
第四,意识还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9、主动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
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
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最后,尊重事物发展的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
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第二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1、认识和实践的辩证关系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认识中起决定性作用,认识对实践又有能动作用。
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的表现是:
(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4)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认识一经形成,又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
2、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3、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
①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真理作为一种主观的思想形式,最根本的特征就在于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揭示,在于思想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致性。
②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认识就是真理。
真理的客观性原理,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即反映论的一般原理在真理问题上的贯彻。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
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
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特定实践活动中的特定认识对象来说,只能有一种认识是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状态、本质和规律相一致的,这种认识就是真理。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
真理的绝对性即具有绝对性的真理,是指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
首先,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
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其次,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真理的相对性即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指真理的有条件性、有限性。
首先,真理所反映的对象是有条件的、有限的。
任何真理由于都会受到人类实践水平和范围以及认识能力的限制,它只能是对无限的物质世界发展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某一层次的认识。
认识有待于扩展。
其次,真理反映客观对象的正确程度也是有条件的、有限的。
任何特定的真理不仅所反映的对象在范围上是有限的,而且其正确程度也是有限的。
由于条件的限制,任何真理对认识对象的反映只能是相对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
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真理的相对性之中,也包含着绝对性的颗粒。
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真理的绝对性通过相对性表现出来,无数具有相对性的真理之总和构成具有绝对性的真理。
第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
真理永远处在由相对向绝对的转化和发展中,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
4、真理的检验标准
实践之所以能够作为真理的检验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从真理的本性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
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
主观认识本身不能自称自己正确,而客观事物本身无所谓正确和错误的问题。
所以,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不能是思想理论本身,也不能是客观事物,而只能是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社会实践。
其次,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
就是说,人们遵循着一定的认识去实践,就可以引出现实的结果,把主观的东西变为客观的东西。
一般说来,如果在实践中达到了原来预想的结果,那么人的认识就被证实了,就可以称之为真理性的认识;如果失败了,并且不是由于认识之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那就是错误的认识。
所以,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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