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总体规划.docx
- 文档编号:714469
- 上传时间:2022-10-12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7.77KB
潼南县总体规划.docx
《潼南县总体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潼南县总体规划.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潼南县总体规划
潼南县总体规划(2002-2020年)
第一条潼南的发展要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入世贸组织、扩大内需三大发展机遇;利用好重庆市在西部地区独具的直辖效应、老工业基地改造和三峡开发建设的三大契机;发挥好区位优势、生态优势和旅游优势。
根据近几年迅猛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对今后若干年内潼南大发展的预期,对潼南96总规进行修编,以进一步开拓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城市发展步伐,缓解人地矛盾,改善人居环境。
第二条本次规划是对1996年潼南县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原规划对当时潼南县城市经济发展规律和城市特点作出了较为正确的总结,对县城及周边城镇发展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原规划确定的限制旧城、开发新区的建设模式仍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原规划对县城的历史遗迹保护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
但是原规划编制于重庆直辖之前,缺乏从市域角度对全县经济地位的分析认识,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当前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要求对原总规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三条本次总规修编的重点:
1.根据目前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城市规模。
2.进一步明确城市性质,突出城市的自身特点。
3.在研究县域城镇关系的基础上,注重外部交通条件对城市用地布局的影响,对城市发展方向作出科学合理地调整。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尊重自然和历史,创造宜人的人居环境。
5.重视城市防灾和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
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5.《潼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6.《潼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相关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及资料。
第五条规划期限
结合重庆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
1.近期:
2002年——2005年;
2.中期:
2006年——2010年;
3.远期:
2011年——2020年;
第六条本规划由《潼南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各种规划图纸及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本规划具体由潼南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潼南县建设委员会是潼南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本规划进行管理。
第一章规划目标、城市性质及规模
第七条规划目标
到2020年把潼南县城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生活舒适、环境优美的富有山水园林特色的中等城市。
第八条城市性质潼南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重庆市渝西经济走廊上的重要增长极,是以发展商贸、旅游、工业为主的,富有山水园林特色的中等城市。
第九条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近期:
2005年12.5万人,其中,梓潼组团11.5万人,双江组团1万人;
中期:
2010年16.9万人,其中,梓潼组团15.6万人,双江组团1.3万人;
远期:
2020年22.5万人,其中,梓潼组团20万人,双江组团2.5万人;
2.用地规模
近期(2005年):
11平方公里,其中梓潼组团10平方公里,双江组团1平方公里;
中期(2010年):
16.1平方公里,其中梓潼组团14.8平方公里,双江组团1.3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
22平方公里,其中梓潼组团19.5平方公里,双江组团2.5平方公里;
第十条城市规划区范围:
包括梓潼组团和双江组团,并把位于江北郭家冲的铁路站场区域和桂林的无公害蔬菜基地一并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该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128Km2。
东至江北城区的老寨子、大田湾,江南城区的水屋基、黎家湾、老爷坡、龙家沟一线,北靠康家桥、米家沟、庙沟、大中坝、小中坝、状元屋基、双江的李家湾,西以遂渝高速公路外500米范围为界。
第十一条规划城市建设区:
梓潼组团东至江北城区的雷打岩、徐家坡和江南城区的黄桷树坡、干坝子、仙岩洞、贾家坪;南至邓家湾;西至大佛寺;北至白庙子、干湾、马家湾。
由城区周边的几条较大的冲沟界定建设区范围,规划城市建设区面积19.5平方公里。
双江组团东起柏木沟,北至涪江,西抵银龙寺、猪槽湾,南以遂渝高速公路外500米范围为界,规划城市建设区面积2.5平方公里。
第三章城市形态与功能布局
第九条控制城市规模,防止城市无序发展,充分利用山体、水面、冲沟等
自然地形地貌,划定规划城市建设区及外围生态保护区,将绿色楔入城市,形成结构清晰、定位鲜明、联系便捷的组团式城市。
第十条潼南县城按其地理位置和结构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梓潼组团和双江组团。
其中,梓潼组团用地结构由“一环、一带、三片区”组成。
“一环”即外围生态保护区;“一带”即以涪江及两岸湿地及防护绿化为主的绿色生态走廊;由“一环”、“一带”将城市界定为三个片区,即旧城片区、江北片区、凉风垭-哨楼片区。
第十一条城市外围生态保护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是包括河流、冲沟、丘陵、农地组成的,有相当宽度的复合生态系统,以蔬菜基地、林地为主,是城市的郊区。
第十二条以涪江及两岸湿地及防护绿化为主的绿色生态走廊;面积6平方公里,包括涪江两岸100-200米范围内的河流、滩涂湿地及岸线绿化。
第十三条旧城片区规划建设区面积约3.9km2,人口5.5万人。
该片区是潼南县的商业中心,城市建设以旧城改造为主,不宜进行大拆大建,并严格控制城市向旧城区以南的发展规模。
第十四条江北片区规划建设区面积约8.83km2,人口7.2万人,是潼南县新的政治、文化中心及商业副中心,是城市的重要发展方向。
第十五条凉风垭-哨楼片区规划建成区面积约6.77km2,人口7.3万人。
该组团是以民营经济为主体,集高新技术产业、商贸、信息、交通、生活为一体的综合经济园区;在该组团内建设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兴工业园区。
第十九条双江组团规划建设区面积约2.5km2,人口2.5万人,是以发展旅游、商贸、轻工机械为主的旅游组团。
规划形成以旧城为中心,各组团密切联系的组团式布局结构。
新城建设应脱开老城,跳过碉楼堡、金龙寺,向高速路接口方向发展,严格控制长滩子、三星堡地区,保护老镇及其周边环境。
第二十条梓潼组团以北的郭家冲地区为潼南火车站及附属设施用地,规划面积1.5km2。
严格控制火车站与县城之间的用地,主干道两侧20米范围内严禁修建任何建筑物。
第四章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第二十一条居住用地规划
潼南县城梓潼组团的居住区分为旧城居住区、凉风垭居住区、哨楼居住区、城北居住区等四个片区。
居住区建设应控制旧城改造的强度,加强新区开发的力度。
旧城区的改造要着重功能的完善,加快危旧房改造,疏散部分居住人口,降低建筑密度,留出足够的绿化用地及公共活动空间,注重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新区开发应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保证配套设施和环境质量。
至2005年,城市居住用地达到257.2公顷,至2020年,达到525.82公顷。
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居住区设计规范》公建配套标准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如中学、小学、农贸市场等。
在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均应坚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合理布局、先建后拆”的原则。
切实保证各级各类学校用地,加强对现有学校用地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学校用地,禁止将现有学校教学用地挪作非教学用途。
第二十二条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的原则是净化旧城的功能性质,将行政办公用地置换出旧城,突显旧城的商业特色;并在江北城区建设相对集中的行政中心,在对外交通便利的地区布置专业批发市场。
第二十三条行政办公用地
逐步迁出旧城的行政办公用地,在江北城区建设潼南县新的行政中心,各单位原址可根据建设需要置换为其它功能用地,用于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改善人居环境。
至2005年,城市行政办公用地达到38.28公顷,至2020年,达到60.28公顷。
第二十四条商业金融业用地
根据潼南县城组团式布局的特点,商业金融业用地采用“均衡服务,突出特色”的原则,在各组团均有相应比例的分布,并根据各组团功能的不同,在具体的定位及规模上有所不同。
至2005年,城市商业金融业用地达到98.67公顷,至2020年,达到153.65公顷。
旧城片区为潼南县城的商业中心,商业用地主要沿老街两侧布置,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南开辟商业内街,减轻老街的交通压力。
在旧城西部临大佛寺景区规划旅游商品市场,将其建设成为潼南最大的旅游商品交易中心。
凉风垭-哨楼片区的凉风垭部分其商业用地应突出民营经济特色,重点发展特色小商品市场等。
凉风垭-哨楼片区的哨楼部分应重点发展各类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等大型商业设施。
江北片区为潼南县城的金融中心和商业副中心,位于江北城区行政中心以北,采取商业街与格栅式地块结合的方式,沿32m次干道两侧呈“L”形布置,该区应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等事业,并注意满足该组团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在城区北部建设大型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面积30公顷。
本规划所确定的商业金融业用地可由市场进行调节,相应置换为其它类型的公共设施用地或与之兼容,如文化娱乐、行政办公等。
第二十五条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按照“合理布局,分期实施”的原则,建设完善的城区文化娱乐设施;逐步改造、扩建、重建一批现有的文化设施,如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川剧院、县电影院、县新华书店等;逐步择址兴建科技馆、县科技人才交流中心等设施。
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侵占文化设施用地。
动用文化用地必须事先征得文化主管部门同意。
规划新区社区中心应按现代化城市建设要求留足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第二十六条体育用地
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健全的群众体育组织。
体育用地按照“区域覆盖”和“重点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城区体育设施为中心的体育设施网络。
2010年前完成江北新城体育中心建设。
至2005年,城市体育用地达到18.95公顷,至2020年,达到23.30公顷。
第二十七条医疗卫生用地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对现有医疗卫生用地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侵占医疗卫生用地。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应按国家标准,留足医疗卫生用地。
维护完善旧城区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等单位。
近期在江北城区建设综合性医院一所,逐步在该片区新建血站、中医院门诊部一处,在凉风垭片区新建门诊部一处。
至2020年,城市医疗卫生用地达到14.94公顷。
第二十八条教育科研用地
大力发展特色技术教育,进一步扩大现有职中规模,并在旧城区及北部新区各新建一处职业中学。
在江北城区北部预留一处科技研发用地,占地40公顷。
至2005年,城市教育科研用地达到11.02公顷,至2020年,达到53.05公顷。
第二十九条工业用地
巩固提高能源、化工、建筑建材、轻纺工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规划限制工业在旧城的发展。
对旧城区部分生产条件差、经济效益不好、环境污染严重的粗放型工业实行关、停、并、转、迁等处理;对保留企业也应限制其规模,搞好污染治理。
新建工业用地集中布置于哨楼工业园区和江北城区东部,并以绿化隔离带与城市生活区分开,减少干扰。
哨楼工业园区应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形成潼南县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江北片区工业以能源、化工等工业为主。
至2005年,城市工业用地达到165.53公顷,至2020年,达到302.45公顷。
第三十条仓储用地
规划保留旧城区内的现状仓储用地,并限制其规模扩张,另在哨楼工业园区和江北城区城市出入口处各规划一处仓储用地,占地106.32公顷。
至2005年,城市仓储用地达到28.08公顷,至2020年,达到116.32公顷。
第三十一条市政设施用地
哨楼220KV变电站占地3.0公顷,110KV江北变电站占地0.6公顷。
关马沟新建天然气储配站,占地2.0公顷。
江北水厂远期规模为6.0万m3/日,预留发展用地6.0公顷;近期保留旧城水厂规模为2万m3/日,远期扩建至规模为4.0万m3/日,予留发展用地4.0公顷。
江北新区涪江下游地区设置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规模为5.0万m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潼南县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