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专项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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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专项评价
目录
前言1
一、评价范围1
二.评价依据2
二、评价过程简述2
三.评价结论3
第一章基本情况3
第一节矿井情况3
一、井田概况3
二、区域地质概况4
三、工作面基本情况5
四、煤层及瓦斯情况5
四、通风情况7
五、回采情况7
第二节瓦斯情况8
一.矿井瓦斯情况8
二、瓦斯赋量9
第三节矿井瓦斯抽放系统10
第四节其它10
一、防突机构10
二.防突管理10
三、防突培训12
四.突出事故应急预案12
第二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12
第一节区域防突预测12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13
一、区域防突措施选择13
二、开采保护层13
第三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15
一、残余瓦斯含量16
二、残余瓦斯压力16
第三章评价过程及依据16
一、评价过程16
二、评价依据18
第四章评价结论19
第五章问题及建议19
附件:
20
前言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三条、五十四及五十五条要求,我矿组织具有防突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评价组对8101工作面防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组成员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认真深入现场实际了解、调查和收集资料,并对8101工作面现场布置检验测点,并编制本报告。
一、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8号煤,详见下表
评价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X
Y
1
2919551.270
35589552.251
2
2919490.626
35589702.191
3
2919393.087
35589748.541
4
2919456.532
35589502.471
二.评价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
2、《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5-2006);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煤矿瓦斯预测方法》(AQ1018-2006)。
5、《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AQ1050-2008)
二、评价过程简述
1、项目可行性分析
根据已采取的区域防突措施,其措施的控制范围内的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均达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可进行评价。
2、成立评价组及评审组
普茂煤矿分别成立评价组和评审组对8101工作面进行评价。
1)评价组
组 长:
孙文仁
成 员:
付西庄蔡猛刘明柱韦学方
2)评审组成员
组 长:
王勇
成 员:
崔维站王自鹏谢佃秋
3、项目分工
评价组:
负责落实区域防突措施的实施、局部防突措施的实施、完善通风系统及防突设施的落实及贯彻,执行好安全防护措施;收集整理工作面瓦斯、地质资料及报告的编制;报告编制好后组长审核。
评审组:
负责评审报告,提出并落实报告中未完善的措施及资料,交组长审核后定稿。
三.评价结论
经实测评价范围内的残余瓦斯含量为4.502m3/t、瓦斯压力为0.19MPa。
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8101工作面评价范围已消除突出危险。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节矿井情况
一、井田概况
1、矿井位置及交通情况
普茂煤矿位于普定县城北东部猫洞乡佑奋村,矿区距普定县25km,距安顺市20km,距安顺电厂35km。
井口至安(顺)轿(子山)准轨铁路专用线直距6.5Km,有四级泥质碎石公路直达矿山,该矿煤炭运输及交通十分便利。
详见交通位置图。
矿区的地理坐标为:
东经105°52′42″~105°53′15″,北纬26°21′55″~26°22′32″。
2、地形地貌
矿区属中山斜坡地形,溶蚀~侵蚀沟谷地貌,地形起伏较大。
地势呈北低南高,矿区内最高标高1632.2m,最低标高为1306.3m相对高差325.9m左右。
交通位置图
二、区域地质概况
1、区域地层
矿区位于黔北煤田内,区域地层出露有第四系(Q)、三叠系下统安顺组(T1a)、三叠系下统大冶组(T1d)、二叠系上统长兴~大隆组(P3c+d):
、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二叠系中统峨嵋山玄武岩组(P2β)。
2、区域构造
矿区所在区域大地构造属杨子准地台、黔北台隆、遵义断拱、贵阳复杂构造变形区西部。
区域主构造线呈北东——南西向。
矿井位于普定向斜的南东翼。
在矿区西北部有一区域性大断层F1通过,倾向南东,倾角60°~65°,为逆断层,断距约200米,对矿山开采无影响。
地层产状:
断层南东盘,倾向南东,倾角3°~6°,北西盘:
倾向北西,倾角12°~15°,矿区内未发现破坏性断层,构造复杂程度为中等类型。
三、工作面基本情况
1、工作面位置及与临近工作面关系
该采面位于普茂煤矿东翼,工作面北部为我矿边界,西部为未采区,东部为我矿边界,南部为东翼采区运输、回风大巷。
2、工作面与地表关系
根据1:
2000井上下对照图,该采面地面为高原中山带山区,地表无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回采后对地面无影响。
地表标高为+1325m。
上巷1301~1319,下巷1283~1313;该工作面与地表最大高差为42m,最小高差为12m。
四、煤层及瓦斯情况
1、煤层情况
本矿区的含煤地层,厚约350m左右,含煤10~15层,可采煤层为M0、M8、M9煤层,属较稳定型煤层,总体倾向南东,倾角3°~6°,平均4°。
M8、M9煤层变化不大,全矿区范围内均可采。
(1)M0煤层:
位于龙潭组(P3l)上部,距龙潭组顶部约40m左右,厚约2.05m。
此层煤已有矿权设置,为远洋煤矿。
(2)M8煤层:
位于龙潭组(P3L)中部,上距M0煤层约150m,下距M9煤层10m左右。
是矿区内的可采煤层,M8煤层厚1.4~1.7m,平均厚1.5m,含1-2层夹矸,厚0.01-0.30m不等。
厚度变化不大,属较稳定性煤层。
煤层直接顶板为页岩,底板为炭质页岩。
(3)M9煤层:
位于龙潭组(P3L)中部,M9煤层厚1.3~1.8m,平均厚1.57m,无夹矸,煤层直接顶板为粉砂质粘土岩。
煤层直接底板为粘土岩。
全区可采煤层。
可采煤层特征见表。
主要可采煤层特征一览表
煤层
编号
煤厚(m)
层间距
(m)
煤层
结构
顶、底板岩性
稳定性
倾角
(°)
容重
(t/m3)
煤种
顶板
底板
M8
1.5~1,7
1.5
10
含夹矸1-2层
页岩
碳质
页岩
较稳定
3~6
4
1.5
无烟煤
M9
1.3~1.8
1.57
无夹矸
粉砂质粘土岩
粘土岩
稳定
1.5
2、瓦斯情况
根据贵州冠中矿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一月提供的《普定县猫洞乡普茂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安全设施设计》。
M9煤层在最低开采标高+1204m时的瓦斯压力为1.314Mpa。
瓦斯含量为13.8m3/t。
3、煤尘爆炸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8年11月和2009年7月提交的《普定县普茂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结论:
本矿的M8和M9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煤尘爆炸性指数详见下表。
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表
项目编号
水分Mad(%)
灰分Ad(%)
挥发分
Vdaf(%)
火焰长度(mm)
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量(%)
焦渣特征
爆炸性结论
M8
2.92
17.39
7.99
0
0
2
煤尘无爆炸性
4、煤层自燃倾向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8年11月和2009年6月提交的《普定县猫洞乡普茂煤矿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结论:
本矿的M8和M9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级,即为不易自燃煤层。
矿井可采煤层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如下表。
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表
项目编号
水分Mad(%)
灰分Ad(%)
挥发分
Vdaf(%)
焦渣特征
真相对密度TRDd
全硫St,d(%)
煤吸氧量cm3/g
自燃倾向性分类
M8
2.92
17.39
7.99
2
1.58
0.95
1.04
Ⅲ级
M9
4.16
21.06
7.68
2
1.66
0.63
1.13
四、通风情况
该矿采用的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
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法为抽出式。
新鲜风流:
主井→付井→九煤运输上山→8101工作面。
乏风风流:
工作面→九煤回风上山→总回风巷→地面。
五、回采情况
1、普茂煤矿M9号煤的9101工作面和9103工作面于2013年3月前回采完。
2、M8煤的8101运输巷、中巷、回风巷及切眼在掘进过程中放炮后最高瓦斯深度为为0.28%,瓦斯涌出量最大为0.7423m/min,检测K1值最高为0.37mL/g.min1/2,钻屑量S最大为2.4kg/m。
从未发生过瓦斯超限现象,也未发生过突出预兆等动力现象。
3、根据M9煤9101、9103工作面的回采,8101运输巷、中巷、回风巷及切眼掘进揭露的资料分析,该区域无大的地质构造影响。
第二节瓦斯情况
一.矿井瓦斯情况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安顺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局<关于安顺市煤矿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请示>的批复》(黔能源煤炭[2012]4号):
普茂煤矿:
全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8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4.49m3/t;鉴定结论为突出矿井。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安顺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局<关于安顺市煤矿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请示>的批复》(黔能源煤炭[2012]496号):
普茂煤矿:
全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3.32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6.40m3/t;鉴定结论为突出矿井。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对安顺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请求审批普定县普茂煤矿M8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请示》的批复”(黔能源发[2010]25号),M8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M9煤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根据贵州冠中矿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一月提供的《普定县猫洞乡普茂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安全设施设计》。
M9煤层在最低开采标高+1204m时的瓦斯压力为1.314Mpa。
瓦斯含量为13.8m3/t。
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均大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二、瓦斯赋量
工作面范围内瓦斯赋存量计算
1、煤层原始瓦斯含量
8101工作面煤层原始瓦斯含量为13.8m3/t。
2、煤层储量:
煤层储量按下式计算
V=S·h·d
V—储量,单位:
万t。
S—面积,单位:
m2。
H—煤厚,单位。
d—视相对密度(容重):
单位t/m3 取1.5。
则:
V=39040×1.6×1.5
=93696t
根据地质煤炭储量,结合矿井瓦斯地质条件,得出各块段煤炭储量后,得出各煤层资源储量。
煤层资源储量乘上该煤层的煤层气含量系数,即得出该煤层的煤层气资源储量:
Q气=Q煤×W×K
式中Q气—煤层气资源量(m3)
Q煤—煤层资源储量(t)
W—煤层气含量(m3/t)
k—围岩瓦斯涌出系数,取1.15。
则 Q气=93696×13.8×1.15
=1486955m3
第三节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普茂煤矿地面已建立高、低负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抽放泵型号为2BEC-420型。
瓦斯抽放泵参数:
极限真空72783Pa,最大抽速112.6m3/min,电机功率132Kw,转速360rpm。
抽放主管管径为10寸(DN250mm),支管管径为6寸(DN150mm)抽放管路敷设由瓦斯抽放站→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工作面。
第四节其它
一、防突机构
普茂煤矿成立防突队作为专职的防突机构,共33人。
其中管理人员3人,钻探工8人、封孔工3人、抽放工9人、防突考察工3人、抽放泵工3人、管路安装及杂工4人。
二.防突管理
普茂煤矿已建立《普茂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在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同时制定防突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在掘进和回采前严格执行考察批采制度,普茂煤矿采用综合指标法进行防突检验。
具体操作方法为:
1、防突检验方法
(1)验证指标为:
(a)钻屑瓦斯解吸指标:
K1值
(b)钻孔钻屑量指标:
Smax
2、布孔及检验规定
a、布孔要求
在采面回风巷往下10m和运输机巷往上10m布置考察孔,其余地段沿采面倾斜方向每隔10m布置一个验证孔,若余下区段小于20m,大于10m时,则在中间再打一个验证孔,若有软分层时,验证孔应布置在软分层中。
验证孔采用ф42mm的钻头进行施工,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布置钻孔均可,验证孔必须垂直于煤壁施工,倾角为零度,验证孔深度8~10m,保留4m安全煤柱。
(b)从第一米开始用专用工具收集每米段排粉量,打孔速度控制在0.5m/min(量其体积或称其重量)。
。
(c)从开孔后每施工2米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其测定时间必须在5min内完成。
(d)将以上所测的各组数据与钻屑瓦斯解吸标法各项临界指标值对比,如各顶指标不超,则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并在措施验证孔投影内,保留4米安全超前保护距离,该循环可推进4-6米。
(e)当以上各组数据收齐后,进行必要的分析比较,二个参数中,只要有一处(次)达到或超过临界指标,判定为防突措施无效,应补充防突措施。
钻屑瓦斯解吸标法各项临界指标值
钻屑量SmaxKg/m
K1
ml/g.min1/2
钻屑温差Δt
℃
区域验证结果
≥6
≧0.5
≥4
措施无效
<6
<0.5
<4
措施有效
(f)当煤厚超过3m时,煤层结构发生变化或采面遇构造带时,可考虑适当增加验证孔的数量,其检验方法和临界值指标不变,钻孔的位置和参数应根据现场情况认真确定。
(g)当施工检验钻孔过程中有顶钻、喷孔等动力现或有明显的突出预兆时,将判定为防突措施无效,应补充防突措施。
三、防突培训
防突队管理人员、抽放工、防突考察工和电钳工均由县级以上培训中心组织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防突考察操作技能、防突基本知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章制度、突出的危害及规律、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及突出预兆等。
现有防突考察工3人,全部县级以上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四.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普茂煤矿已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编制2013年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应急预案》,本预案符合有关规定。
适用于本工作面。
第二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防突预测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对安顺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请求审批普定县普茂煤矿M8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请示》的批复”(黔能源发[2010]25号),M8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M9煤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根据贵州冠中矿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一月提供的《普定县猫洞乡普茂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安全设施设计》。
M9煤层在最低开采标高+1204m时的瓦斯压力为1.314Mpa。
瓦斯含量为13.8m3/t。
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均大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因此,该工作面为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
一、区域防突措施选择
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为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
根据AQ1050—2008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附录A,A3层间的保护范围。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有效垂距。
M8号煤层距离M9号号煤层间距为10m,则说明开采M8号煤层作为保护层是符合要求的。
因此普茂煤矿采用了开采保护层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二、开采保护层
1、保护层的开采情况
a、普茂煤矿M9号煤的9101工作面和9103工作面于2013年3月前回采完。
b、M8煤的8101运输巷、回风巷及切眼在掘进过程中放炮后最高瓦斯深度为0.28%,瓦斯涌出量最大为0.7423m/min,检测K1值最高为0.37mL/g.min1/2,钻屑量S最大为2.4kg/m。
从未发生过瓦斯超限现象,也未发生过突出预兆等动力现象。
c、根据M9煤9101、9103工作面的回采,8101运输巷、中巷、回风巷及切眼掘进揭露的资料分析,该区域无大的地质构造影响。
3、保护范围的确定
1)保护层作用有效范围的圈定
根据AQ1050—2008《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附录A、《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附录D确定。
2)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
开采保护层后,开采层周围的岩层和煤层向采空区方向移动、变形,根据卸压程度的大小,在垂直保护层层面方向可划分为三个带:
①岩石混乱移动带(冒落带);②岩石完整性破坏移动带;③岩层弯曲带(弹塑性变形带)见下图。
因此,保护层的有效层间垂距,实际上就是第Ⅲ带的边界到保护层的层间垂距,在抽放瓦斯时,有效层间垂距可扩大。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应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对暂无实测资料的矿井可参照AQ1050—2008《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附录A、《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附录D确定。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
煤层类型
最大有效垂距/m
上保护层
下保护层
急倾斜煤层
<60
<80
缓倾斜和倾斜煤层
<50
<100
3)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
保护层沿倾斜的保护范围,可按卸压角划定,卸压角的数值同煤层倾角、开采深度、地层岩性等因素有关。
矿井煤层平均倾角按4°,根据AQ1050—2008《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附录A、表A.1保护层沿倾斜方向的卸压角。
查得卸压角分别为δ1=80°δ2=80°δ3=75°δ4=75°。
详见《8101采面与9101、9103采面关系图》。
(附件)
4)沿走向的保护范围
对停采的保护层工作面,停采时间超过3个月、且卸压比较充分,该保护层工作面的始采线、采止线和煤柱留设对被保护层沿走向的保护范围可按卸压角56°~60°划定。
目前普茂煤矿9101与9103采面已于2013年3月前回采结束。
停采时间已超过3个月,卸压比较充分。
目前,根据保护层开采条件与普茂煤矿相近的矿井考察资料,可按60度划定沿走向的保护范围。
详见《8101采面与9101、9103采面关系图》。
(附件)
第三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消除突出危险性效果验证,
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和残余瓦斯压力进行区域验证。
一、残余瓦斯含量
采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生产的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实际测得残余瓦斯含量为4.502m3/t。
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详见“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测试报告单”。
(附件)
二、残余瓦斯压力
采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生产的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实际测得残存瓦斯压力为0.19MPa。
小于《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详见“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测试报告单”。
(附件)
第三章评价过程及依据
一、评价过程
1、残余瓦斯含量的测定
采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生产的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实际测定M9号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一)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工作原理
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是根据煤样瓦斯解吸速度随时间变化符合幂函数关系,利用瓦斯解吸特征指标V1值,计算出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的原理而设计。
按照《防突规定》采煤工作面区段宽度(两侧回采巷道间距加回采巷道外侧控制范围)未超过120m沿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一个测点的要求,本次评价共布置4个测点。
详见《8101采面区域验证钻孔设计图》和《8101采面区域验证钻孔竣工图》。
(附件)
检验结果见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测定结果表。
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测定结果表
孔号
孔深(m)
残余瓦斯含量(m³/t)
备注
1
25.5
4.502
2
45.6
3.864
3
50.2
3.842
4
30.5
0.572
以上所测瓦斯含量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小于8m3/t)。
2、残存瓦斯压力测定
采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生产的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实际测定M9号煤层残存压力。
测定方法同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检验结果见煤层残存瓦斯压力测定结果表。
孔号
孔深(m)
残存瓦斯压力(MPa)
备注
1
25.5
0.19
2
45.6
0.14
3
50.2
0.138
4
30.5
0.096
煤层残存瓦斯压力测定结果表
以上测得的瓦斯含量值均小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3条的规定(小于0.74Mpa)。
在实测过程严格按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的规定进行操作,所得数据真实有效。
因此消除煤层突出危险性措施可靠。
详见“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测试报告单”。
(附件)
二、评价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
2、《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5-2006);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煤矿瓦斯预测方法》(AQ1018-2006)。
5、《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AQ1050-2008)
第四章评价结论
综合各评价结果,评价范围内残存瓦斯压力0.19MPa、残余瓦斯含量4.502m3/t。
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第4.1条、4.2条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8101工作面评价范围已消除突出危险。
详见下表。
评价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X
Y
1
2919551.270
35589552.251
2
2919490.626
35589702.191
3
2919393.087
35589748.541
4
2919456.532
35589502.471
第五章问题及建议
1、在回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突规定》认真执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严禁超批超采(掘),同时,认真执行好安全防护措施。
若考察任何一项指标超限,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打钻孔进行抽放)。
2、在区域防突措施效果验证过程中,矿应加强现场监督,并作为入井带班领导的重点工作,严防弄虚作假。
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验证报表的相关参数的填写要齐全,并严格执行会审和总工程师审批制度,严禁超批超采。
4、建议该煤矿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瓦斯治理工程基础管理,尽量收集相关参数和完善基础管理台账,强化瓦斯管理,提高瓦斯治理水平。
5、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地质资料收集工作,随时掌握采面煤厚变化情况,当煤层增厚或变薄时要及时修改区域验证孔、工作面防突考察孔设计参数,使防突符合现场实际。
附件:
1、WP-1井下煤层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测试报告单。
2、《8101采面区域验证钻孔设计图》;
3、《8101采面区域验证钻孔竣工图》;
4、《8101采面与9101、9103采面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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