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 文档编号:712407
- 上传时间:2022-10-12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53.50KB
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doc(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
考核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安监管[2011]64号
横琴新区警务和综合管理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各]全生产培训学校: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安监人事〔2011〕15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珠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的部署,结合实际,抓紧落实好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专项检查各项相关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将此通知及时转发至辖区高危行业(领域)企业。
联系人:
林婵娟,电话:
2155683。
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表(由企业填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
抄送:
市安监局各科室、执法支队、应急指挥中心、宣教中心,市安全生产协会。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7月19日印发
附件1:
珠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严格考核发证程序,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安监人事〔2011〕1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规定,通过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和无证上岗的行为。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规和标准,健全培训规章制度,规范考核发证程序,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止违规用工、违规培训、违规考核和违规发证等现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专项检查工作,市安监局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安监局张菠局长任组长,邝乃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宣教中心、执法支队、安监二科、安监三科负责人和各区(经济功能区)分管宣教工作的领导及市安全生产协会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宣教中心,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专项检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安全培训机构,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
1、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0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8〕423号)和《关于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安监〔2010〕327号)等法规文件,认真开展检查以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严肃查处不按资质许可范围和相关要求组织培训并记录考勤、不按规定程序申请考核和组织考核、不按规定审批程序和范围办理资格证(操作证)的行为;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执法检查,打击和查处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操作证)或无证上岗行为的情况。
2、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或我省统一的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组织实施培训,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勤记录,推行教考分离,规范培训报班与考核申请程序,建立培训档案等情况。
3、企业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责任情况;安全生产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落实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及参加年度继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自7月19日至8月15日,采取企业和安全培训机构自查、各区(经济功能区)排查、市安监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和培训、考核机构自查(7月19日-8月9日)。
各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要求,做好本单位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自查工作,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备查;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详细填写《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检查记录表》,连同自查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宣教中心;市安监局宣教中心对考核发证情况进行自查,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备查。
(二)区安监局排查(7月19日-8月9日)。
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对查出的问题,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处罚的要依法严厉处罚。
排查结束后,详细填写《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汇总表》,连同自查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宣教中心。
(三)市安监局抽查(8月10日-8月15日)。
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市局安监二科、安监三科、执法支队、宣教中心及市安全生产协会抽调专人组成若干个检查小组,对各安全培训机构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对未经过安全培训、考核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超范围发证的单位,超资质范围和不按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的机构,不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存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操作证)或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级安监部门、各安全培训机构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专项检查方案,抓紧落实开展自查、排查和抽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落到实处。
(二)严格检查。
要严格按照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自查,做到自查不敷衍了事,抽查不走过场。
检查前要充分准备,检查中要严格程序,填写表格要认真细致。
(三)整改提高。
各安全培训机构、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违规用工,不违规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和标准,健全培训规章制度。
各检查组要督促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培训机构和企业落实整改,切实解决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健康发展。
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各安全培训机构要按时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内容详实,有数据、有实例,注意总结安全生产培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推动培训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市宣教中心汇总全市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省局,并牵头做好迎检工作。
9
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表
公司名称(加盖印章):
企业类型:
填报时间: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类型
从业
人数
持证人数及持证率
检查结果及查处情况
主要负责人
持证率(%)
分管负责人
持证率(%)
安全管理人员
持证率(%)
特种作业人员
持证率(%)
查出
隐患
(条)
已整改数
(条)
行政
处罚
(起)
经济
处罚
(元)
备注
非煤
矿山
危险
化学品
烟花
爆竹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备注
注:
1、附件2由企业填写;2、非危险化学品企业则只需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栏目中填写;3、“检查结果及查处情况”如没有则不需填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珠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关于 印发 珠海市 2011 安全生产 培训 考核 工作 专项 检查 实施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