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结尾怎么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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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结尾怎么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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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结尾怎么写
请示报告结尾怎么写
篇一: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写法
格式
一直以来我都在从事这方面的写作。
下面我就将此问题作下面几个心得:
1987年国务院发布第一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时候就已经明确没有“请示报告”这一文种,请示与报告是两种不同的文种,各有不同的使用特点。
请示是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在公文往来中经常用到的重要评议体之一。
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请示批准某一事项。
一是时间性较强。
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
二是要一事一请示。
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在请示的同时又抄送下级机关。
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报直接主管部门。
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不同,
请示分为三类
第一类
请求指示的请示。
此类请示一般是政策性请示,是下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作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作出审查认定,对如何处理突发事件或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指示等请示。
第二类
请求批准的请示。
此类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第三类
请求批转的请示。
下级机关就某一涉及面广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需各有关方面协同办理,但按规定又不能指令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办理,需上级机关审定后批转执行,这样的请示就属此类。
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
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请示时应将理由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
请示与报告的注意事项
除其特点中所述之外,还应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事先与其进行协商,必要时还可联合行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出来;另外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姓名。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请示是事前行文,报告是事后行文。
请示报告制度的由来
制度由来
始建于解放战争时期的请示报告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一项重要政治组织制度。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长期处于被分割的游击战争环境,各地的情况又千差万别,中共中央难以制定统一的政策,不得不高度发展“地方自治”,使各地的党组织和军队保持很大的“自治权”。
这既帮助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度过艰苦的8年抗战,同时也造成某种分散主义、地方主义和无纪律无政府状态。
全国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形势,要求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在政治、经济、军事政策上实现完全统一,要求克服分散主义、地方主义和无纪律无政府状态,适当缩小各地方和各兵团的权力,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
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中共中央开始着手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1948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书记(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除向中央作临时的报告和请示外,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政策性综合报告;要求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必须随时请示报告外,每两个月向军委主席作一次政策性综合报告。
2月,中共中央又发出指示,要求军队的各兵团首长也要向军委主席写综合报告。
此后,除东北局书记、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林彪外,其他单位的领导人都按规定写了综合报告。
中共中央于5月和8月两次对林彪进行严肃批评,并于9月4日发出指示,要求地方的地委和军队的军分区及旅以上单位,就执行请
示报告制度问题作出检讨,并写出明确决议。
中共中央决定将一切可能与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并不意味着要取消下级的一切权力。
为了界定中央与下
级的权限,中共中央于1948年9月8日至13日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对何种权力属于中央,何者必须事先请示并得到中央批准后才能实行,何者必须事后报告中央备审,都作了明确规定。
据此,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和前委会,都详细制定了县委和团以上单位向上级请示报告的制度。
从此,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党全军普遍建立起来。
中共中央关于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
为适应目前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保证全党全军所执行的各种政策的完全统一。
及军事计划的完满实施,克服目前党内军内存在着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起见,关于各项工作中何者决定权属于中央,何者必须事前请示中央,并得到中央批准后才能付诸实行,何者必须事后报告中央备审,特作如下之规定:
(子)总的方面:
(一)决定并公布(在党内或党外)党的总路线与总的政策方针,及在党的总路线与总的政策方针下决定并公布(在党内或党外)全国性的各种具体政策和方针。
例如,军队建设、作战及其与外界关系的各项军事政策;减租减息或分配土地的土地政策;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解放区的经济政策与工运政策;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和政权的建设政策;为人民服务的文化教育政策;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严禁多捕滥捕,乱打乱杀及肉刑逼供的司法政策;宽待释放与争取改造俘虏官兵的处俘政策;对国民党政府机关、经济机关、官办企业的处理方针;对国民党统治区学校与文化机关的处理方针;对国民党三青团及其他反动党派和特务机关之处理方针等。
(二)决定并公布(在党内或党外)全国各解放区(老区或新区)党政军及民运工作的基本方针和任务,国民党统治区党与群众工作的基本方针和任务,少数民族与海外华侨工作及国际活动的基本方针和任务。
(三)各解放区党政军的组织系统的建立事项。
(四)在党政军中有关统一施行的各种重要条例、法规的决定,例如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及各级政府的组织法规、劳动法规、刑事民事法规、土地法规、征税法规、婚姻条例、政治工作条例、军队的等级制度、士兵委员会条例、党委会工作条例等。
(五)涉及两区或两区以上的事项。
(六)各解放区全年的工作任务、方针和计划,及各项重要工作的单独计划。
(七)召开全区全军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或重要的干部会议,及全区人民代表大会所应取的方针。
(八)十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中的重要设施和全盘工作计划。
以上一至五项的决定权,完全属于中央。
但各地得向中央提出建议。
六至八项的决定权仍归地方,但必须事先请示中央,经中央批准后,才能公布和执行。
本条各项规定,对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党务各方面工作,一般都是适用的。
下面再就各方面的特殊问题,分别规定。
(丑)关于政治方面的:
(一)对于时局及关于全国性问题公布党的态度方针的发言和文告。
(二)我党与全国性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建立合作,及向他们提出有关全国性的政治活动的意见及其他交涉事项。
(三)全国性的战争罪犯及反革命罪犯的处理。
(四)对外国的外交通商关系的建立,关于外侨、外商与外人经营的学校、教堂、医院、慈善和救济机关及其他涉外事项的处理方针(具体执行可委托地方办理,但必须事先请示中央)和外事工作人员之派遣。
(五)国际活动事项的处理及其人员的派遣。
(六)省级以上的人民代表会议及政府组成中我党与他党及非党候选名单的配备。
(七)对具有犯罪行为的少数民族首领、社会名流、大中工商业家及省级以上民主政府中的党外人士的处理。
(八)对国民党省市(中央直属市,下同)政府、省市党部及其他反动党派的省市级以上主要负责人之处理。
对国民党军统站长以上,中统省市室主任以上的重要特殊份子及重大特殊案件的处理。
以上一至五项的决定权,完全属于中央,但各地得提出建议。
六至八项的决定权,仍归地方,但必须事先请示中央,得到中央批准后,各地始得执行。
(寅)关于军事方面的:
(一)战略方针及战略计划。
(二)野战军或兵团的作数计划。
(三)军区及野战军或兵团的整训计划。
(四)师以上军队的编组,野战军和兵团的组成及一、二级军区的划分。
(五)军制的建立及军事教育方针的决定。
(六)地方动员、扩兵、补俘的计划,及后备兵制度的建立。
(七)机要通信制度的统一规定,特种情报机构的建立及调度。
(八)后勤系统的建立,兵工生产计划的确定,重要兵工原料及技术人员的调剂,弹药基数的规定,军械收集和保管制度的确立,各种重要军工器材和弹药的统一分配,整个供给计划的审核、批准和调剂,运输兵站线的建设及各大军区之间的配合、调节和指挥。
(九)一、二级军区的工作计划。
(十)扩兵数目及后备兵补充计划的批准。
(十一)师(旅)及师(旅)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十二)作战中对我技术上不能修复的重要桥梁及其他交通设备的破坏,重要矿山工厂的破坏,及重要大工厂的迁移。
(十三)部队在新区作战中筹粮筹款的原则及办法,部队攻占大中城市后军事管理时期的各种重要设施。
(十四)处俘工作中对敌军将级军官,敌方专员以上官员及其他特殊人物的处理与释放。
(十五)我军归俘的审查、训练及处理。
(十六)全般的与特殊的政治工作计划。
以上一至八项,决定权完全属于中央军委,但各地各军区野战军或兵团得向中央军委提出建议。
八至十六项,由各军区、野战军或兵团提建议,请示中央军委批准执行。
(卯)关于经济方面的:
(一)全国各解放区通用的经济、财政、金融、贸易政策的制定。
(二)各大解放区之间的财政调剂,货币贸易关系的调整,纸币的发行,白银、白洋等硬币的用途和分配。
(三)对外贸易(包括对外国和对国民党统治区在内)的方针及统一管理。
(四)全国性工矿企业的兴办。
(五)全区脱离生产人员的数量与人口数量的比例,全年财政预算及供给标准的提高或降低。
(六)货币发行计划(包括发行数量、用途分配和准备情形)。
(七)税收政策,农业税、工业税、商业税、盐税(包括食盐管理办法)、及进口税的征收条例,对其他解放区货物来往的限制和管理办法。
(八)工资政策,公营企业的、民营企业的和合作社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乡村工资制度和标准。
(九)区内铁路及重要工矿的恢复及建设计划,重要公路及河道的修筑疏浚的计划。
以上,一至四项的决定权完全属于中央,但各地仍得提出建议。
五至九项,由各地事先请示中央批准后,决定执行,或由中央征询各地意见后做出决定。
(辰)关于文教宣传方面的:
(一)在党内或党外发表带有全党性质的文章、讲演和谈话。
(二)对民主党派的全国性的报纸杂志之处理。
(三)对国民党和其他反动党派的全国性的报纸杂志广播台及其他一切全国性的文化机关事业之处理。
(四)全区文教事业出版计划,对专科以上学校以及著名的文化学术机关和历史文物之处理。
(五)编印中央负责同志的著作(即使是曾经发表过的)及有关党史与红军历史的书籍。
(六)各区直属的党校、大学的教育方针和计划。
(七)各区办理党报的方针和计划。
(八)各区办理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的方针和计划。
(九)关于电影、戏剧及其他艺术事业的管理方针。
以上,除第一项决定权完全属于中央外,其余各项由各地事先请示中央批准后,决定执行。
各地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中央的路线和政策,并不得在宣传中将中央和受中央委托执行中央的路线政策和任务的机关(即各中央局、分局、军委分会和前委会)处于平列的地位。
相反的,必须公开向党内外声明:
各受中央委托的机关,是执行中央的路线政策和任务的。
各中央局、分局、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在发出自己的决议、指示、命令和训令时,亦必须注意到此点,不得将自己和中央处于平列的地位,甚或向党内军内将自己造成高出中央的影响。
至于在对外及对内的宣传中,将任何党员个人与党及党的中央处于平列的地位,造成个人高出于党及党的中央的影响,则更是不允许的。
(已)关于党务方面的:
(一)中央局、分局、军委分会和前委会的组成,与委员的任免,决定权完全属于中央。
(二)区党委或省委委员、地委书记、行署正副主任及其以上的干部之任免和涉及党籍的处分。
(三)区党委或省委委员以上干部,对有关政策和策略性质的原则性的不同意见和争论,以及对于这些不同意见和争论的处理(地委级以下干部之重要不同意见包括在内)。
(四)整顿地方党组织所采取的一般方针和办法。
(五)有关建党原则、制度、机构等问题,凡党章上没有原则规定者,或虽有原则规定,但因情况特殊,必须变通办理者。
(六)全区的职工、农民、青年、妇女等群众运动的方针和计划。
(七)建立青年团的工作计划和步骤。
以上二至七项,必须事先向中央请示,经中央批准后,始得决定执行。
(午)以上各条中,凡属决定权完全属于中央的事项,中央已有决定指示者,各地必须严格遵守,正确执行。
在执行中遇有困难及特殊情形,或有不同意见时,均可向中央说明理由,提出意见,等候中央批示,但不允许擅自修改。
中央尚未作出决定指示者,各地有权向中央建议,并得根据本区情况和经验,向中央提出处理的方案,拟出决议或条例的草案,请求中央决定公布,或由中央批准,用地方名义发表。
除以上各条所规定应由中央决定及须经过中央批准后方能实行之各事项外,其他各事项,各中央局、分局及军委分会、前委会有自己决定实行之权。
如将来在工作中发现其中仍有若干事项须经中央决定或批准者,中央以后再行决定,通告执行。
各级党委对中央发布之决定、指示及条例等,得定出在本地执行的具
篇二:
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写作格式范文
常见公文(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写作格式与范文
一、函的写作格式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
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
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
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
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
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
2、主送机关。
(二)正文。
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三)结尾。
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
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四)结语。
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
如“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
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五)结尾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函的写作,首先要注意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
无论是平行机关或者是不相隶属的行文,都要注意语气平和有礼,不要倚势压人或强人所难,也不必逢迎恭维、曲意客套。
至于复函,则要注意行文的针对性,答复的明确性。
其次,函也有时效性的问题,特别是复函更应该迅速、及时。
像对待其他公文一样,及时处理函件,以保证公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羊毛产销和质量等问题的函
国办函[1993]2号
国家计委、经贸办、农业部、业部、经贸部、纺织部、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羊毛生产,搞活羊毛流通,提高羊毛质量,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抓紧抓好草场改造和羊种改良工作。
(略)
二、技术监督局要加强羊毛的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
(略)
三、要尽快组织直接进入国际羊毛拍卖市场。
(略)
四、为了促进国内养羊业的发展,支持纺织工业生产和扩大出口创汇。
(略)
上述有关政策,请有关部门、各地区特别是羊毛生产区认真研究落实,执行中的问题,由国家计委和经贸办协调,并督促落实。
一九九三年一月三日
二、通知的写作格式
通知是下行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服从安排的文种。
通知讲究时效性,是告知立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
一、标题:
制发机关+事由+通知。
二、正文:
㈠通知前言:
即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
例如“为了解决×××的问题,经×××批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㈡通知主体:
写出通知事项,分条列项,条目分明。
三、结尾(三种写法)
㈠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
㈡在前言和主体之间,如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为过渡语,结尾可用“特此通知”结尾。
㈢再次明确主题的段落描写。
北京积水潭医院关于××××××的通知
各科室:
××××××××××××××××××××××××××××××××
×××××××××××××××××××××××××××。
北京积水潭医院
二○○五年三月十日
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国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交易市场有了很大发展,证券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交易市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合配比例,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国务院决定,自1997年1日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与地方各50%,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
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关于×××××××××××××××会议的通知
各职能处室:
定于×月×日召开××××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议题××××××××××××××××××××××××××××。
参加人员××××××××××××××××××××××××××××。
会议时间×月×——×日(会期×××,×××××报到。
)
会议地点××××××××××××××××××××××××××××。
有关事宜
(一)××××××××××××××××××××××××××××。
(二)××××××××××××××××××××××××××××。
(三)×××××××××××。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北京积水潭医院
××××年×月×日
关于召开全区宣传部长会议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柳铁党委宣传部:
定于9日9-10日召开全区宣传部长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传达学习中宣部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宣传部长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我区前八个月宣传思想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参加人员各市委宣传部长、柳铁党委宣传部长。
三、会议时间9日9-10日。
四、会议地点报到及住宿地点:
南宁市七星路广西宣传干部培训中心。
会场:
区党委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有关事项
(一)请参加会议人员准备约15分钟的发言。
请将发言材料打印50份,在报到时交会务组。
(二)请各市委宣传部长、柳铁党委宣传部长安排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准时出席会议。
在外出差、学习的,加无特殊情况,务请回邕参加会议。
(三)请各市委宣传部、柳铁党委宣传部于9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二○○三年九月四日
二、报告的写作格式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用的陈述性公文。
一、标题:
制发机关+事由+报告;报告前可加“紧急”。
二、正文:
㈠事由:
直陈其事,把情况及前因、后果写清楚。
㈡事项:
写工作步骤、措施、效果。
也可以写工作的意见、建议或应注意的问题。
三、结尾:
可写“特此报告”、“专此报告”,后面不用任何标点符号,或“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或“以上报告,请指示”等语。
注意事项:
概述事实,重点突出,中心明确,实事求是,有针对性。
关于××××××的报告
院领导:
根据×××××××××××××××××××××××××××××××××××××××××××××××××××××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
二、××××××××××××××××××。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
北京积水潭医院××处
××××年×月×日
关于开展强化免疫活动消灭脊髓灰质炎的报告
国务院:
篇三:
关于请示的格式及范文
关于请示的格式及范文关于××××的请示
院领导:
××××××××××××××××××××××××××××××××××××××××××××××××。
此文是否提交院办公会讨论,请指示。
积水潭医院××处
×年×月×日
《请示》写作要点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呈请性、期复性公文。
一、标题:
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二、正文:
一请示的原因:
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二请示的事项:
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三、结尾语:
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
“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
注意事项:
一文一事;一个主送机关;逐级请示。
关于在XX市举办\“XX洽谈会\”的请示
XX市经贸委:
为了扩大我XX商品的知名度,向全国推广,繁荣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拟于今年X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XX市举办\“XX洽谈会\”。
洽谈会摊位共XXX平方米,展团由我公司及生产厂家派人组成,经费自理。
妥否,请批示。
XXX公司
X年X月X日
请示报告范文:
资金经费申请的请示报告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
县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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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示 报告 结尾 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