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作业队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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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队管理手册
蒲白矿务局沉陷综合治理马村矿拆迁安置楼工程
施工作业队管理手册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二零零七年九月
施工作业队管理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手册适用于本项目管理现场内任何施工作业队。
二、目的
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作业队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本公司项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了,实现本项的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手册。
三、进场须知
1、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持有本项目部的施工合同(协议)书;
(2)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
2)公司概况介绍。
3)参与本工程的组织系统表及通信联络表。
4)入场人员名单。
5)负责本项目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及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
6)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7)入场人员身体检查表。
8)与工人签订的安全协议。
9)入场人员3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办理各种证件,费用分包单位自理。
10)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合同谈判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的工作
(1)分包队伍有专人负责同有关部门办理入场的各项手续,安定后进行入场教育工作。
(2)分包队伍的花名册,组织系统图及联络表和相片送交项目安全员办理有关证件。
(3)分包队伍的企业资质证书、工人操作证、特殊工程上岗证等连同一份花名册和组织系统图、联系表送交安全员进行资质审查,并准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教育培训
为了确保分包队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部门进行教育培训,分包队伍负责人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参加。
2、培训计划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同有关部门及分包队伍共同制订。
3、由分包队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应作好记录并报至项目工程管理部备案。
4、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上岗。
5、任何教育培训都必须组织考试,安全、消防方面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否则对分包队伍罚款50元/人。
7、项目生产副经理每月底收集分包队伍本月教育记录,并进行检查讲评,无教育、无记录或分包队伍负责人不参加,罚款500元/次。
五、组织管理规定
(1)进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管理人员和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确定并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长住现场,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检查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才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住现场,必须执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由项目部现场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质量员等,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队伍罚款。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意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500元~5000元。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分包项目部管理者,对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处以罚款,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分包队伍应立即更换现场负责人。
(9)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以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我项目管理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1)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2)分包队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我公司的承诺,否则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13)分包队伍领导每月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
(14)分包队伍任何人员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5)分包队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项目生产副经理、总工批准的施工计划。
如须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部的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队伍处以500元罚款。
(16)对于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向下达者回复。
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次罚款。
(17)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8)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9)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0)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
项目只对分包队伍负责人,不对任何有关人员或单位。
(21)每月(周)分包队应将本期值班管理人员名单报项目部。
六、CI及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戴安全帽、佩戴胸卡、编制号码,安全帽、胸卡、登记表三号一致,其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程必须有明显的区别并予以保持,否则对违反者处以10~50元/人罚款,出现10人以上对分包队伍加以200元/10人。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审批。
(3)所有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急跑(特别是办公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有统一编号。
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否则我项目拒收。
(5)施工现场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灶。
违者罚款500元/人·次。
(6)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次。
(7)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否则每起罚款200元/人。
(8)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9)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20元/人。
(10)进入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停在现场内道路上,否则每起罚款200元/人。
(11)办公区、宿舍区严禁货车进入,违者罚款200元/次。
(12)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清洁。
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的长短,必须堆放整齐,否则每起罚款100元。
(13)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方包工队伍责任罚款200元/次。
七、施工管理
(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置齐备无隐患。
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违者罚款200元,以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重新按规定施工,损失自负。
(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我项目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各种齐全、有效的资料,否是返工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违反此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将责任人驱出现场。
(3)所有施工、质量、技术问题不经项目批准不得直接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直接接触,否则每起罚款200元/次。
(4)分包队伍必须管理好自己的人员,不得随意向业主、监理等有关人员、消息。
否则罚款500元,并将责任人驱出现场。
(5)分包队伍必须明确一名计划、统计员负责施工计划统计、计量工作,编制周、日报工作,每周计划及周、日报必须按我项目要求报出,否则罚款200元,所配人员必须能胜任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工作,否则必须更换。
(6)由于分包队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分包队伍不得拒绝,否则将分包队伍完不成部分,项目另行安排,并对分包队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项目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的限制。
(7)因分包队伍的原因导致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用赶工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队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队伍必须及时配置。
(8)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自行完成,项目技术质量人员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技术的技术性问题。
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队伍书面通知我项目总工,项目总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颤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我项目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否则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将责任人驱出现场。
(9)分包队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我项目部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
(10)分包队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他分包队伍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罚款500~10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1)对于我项目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积极认真按时、保质的完成,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罚款500元,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出现此类事情项目均由各工程师直接发出指令,所需用签认认可在七天之内或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12)我项目安全员直接向分包队伍发出整改指令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八、函件处理规定
(1)项目资料员负责对分包队伍函件的收发工作。
(2)分包队伍必须重视我项目所发的正式函件即便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造成后果自负。
(3)我项目部所发指令性函件必须立即落实实施,并在接到函件两个小时之内予以;回复以便我项目部掌握情况,否则造成的后果完全由分包队伍自负。
(4)分包队伍必须保证函件的流通、渠道畅通,因分包队伍文件管理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分包队伍自负。
(5)分包队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质疑、进度计划表、材料审批申请,都必须以书面报至我项目部,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损失自负。
九、安全生产管理
(1)各分包队伍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安全样板工地,否则按合同有关条例执行。
(2)各分包队伍应控制:
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否则按分包队伍合同有关条例执行。
(3)以下重要防护用品必须使用认定厂家的产品,具体范围如下:
1)安全网;2)安全带;3)安全帽;4)漏电保护器;5)配电箱、开关箱;6)临时用电的电缆;7)脚手架扣件;8)安全标志。
(4)由项目经理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的,项目经理部应与分包单位输交接手续。
对上述设施,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需项目经理部和安全部批准。
(5)日常安全教育
分包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
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安全员。
各分包队伍不向总包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处以罚款50元/次。
(6)安全处罚制度附后。
(7)安全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总则:
A、分包队伍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队伍搭设,搭设的各种架子在2m以上15m以下由项目安全员、工程师验收,验收程序是分包队伍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项目安全员进行验收,大型或重要架子须经生产副经理、总工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搭设脚手架同时上报验收时间。
B、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要求支搭安全网,由项目有关人员、分包队伍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C、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
项目工程管理部在其它分包队伍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队伍,移交后分包队伍负责检查、维修。
D、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队伍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队伍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
2)脚手架
A、凡高度在2m以上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
B、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91)
3)安全网
A、凡是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防护。
B、关键部位凡大于1.5m×1.5m洞口等,应根据项目经理部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C、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h前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
4)洞口防护
A、凡一边超过20cm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B、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防护不得用预留钢筋。
C、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防护措施。
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5)处罚规定
A、应搭设脚手架而不搭设脚手架,处罚500元。
B、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或未经检验的脚手架,处罚200元。
C、不按项目经理部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高空作业,处罚500元。
D、洞口防护不到位不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每发现1处处罚100~500元。
(8)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项目经理部责任:
A、项目经理部提供种类配电设施。
B、项目部负责审查各分包队伍本单位施工用临时电设置的方案审核、设置的验收,负责监督各分包队伍的临电管理情况。
C、项目部电工负责一、二级电箱及整个配电线路系统日常维修。
D、项目部电工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用设施。
2)分包队伍责任
A、分包队伍必须从项目指定的三级配电箱接用电源。
B、分包队伍负责现场临电线路及三级电箱的日常维护,保证临电支路的安全和完好。
C、分包队伍负责定期(每日)检查自用临电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D、分包队伍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以经济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
(9)机械管理
1)责任划分
A、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安装安全由项目负责,各分包队伍在使用项目提供的机械设备过程中安全控制由分包队伍负责。
B、分包队伍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队伍负责。
C、分包队伍自带机械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检验合格产品,并提前通知项目经理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机械必须立即退场,严禁使用。
D、因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分包队伍独自承担责任。
2)过程管理
A、各分包队伍负责自己施工区域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的保护、小修、保养和安全检查。
B、各分包队伍每日负责检查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
C、项目安全员每周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
(10)分包队伍必须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纪律、安全奖罚的有关规定,否则按规定有关内容进行处罚。
一十、消防、保卫管理
1、治安保卫
(1)各分包队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规定。
(2)各分包队伍的人员必须符合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地方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3)吃住现场的分包队伍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因故离开现场必须有主管领导的批准。
(4)我们相信发包队伍或各人携带物出门需有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5)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时必须向门卫报告。
(6)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7)分包队伍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须经经理部批准并进行登记。
(8)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9)贵重工具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以防被盗。
(10)分包队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盗窃,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发生打架斗殴、盗窃行为,罚分包队伍2000~5000元。
(11)分包队伍应于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项目安全员,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
(12)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分包队伍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交项目工程管理部备案。
2、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安全员检查、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操作。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分包队伍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有序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4)不经项目经理部允许不得在建筑物内做仓库使用,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在施工场地的易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量进入,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分包队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
(6)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取暖,易燃库内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功率在60W以上的灯具。
(7)库房管理人员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锁进行认真检查。
十一、文明施工管理
1、项目经理部自查
(1)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各分包队伍要根据通知准时参加,接受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整改,进行自我考评和诊断,并做好记录对本施工专业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并督促落实。
(2)每周日项目组织现场综合大检查,对一周的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评比。
2、文明施工处罚
(1)文明作业施工处罚规定:
参照有关标准,检查中分包队伍作业区存在一项违章或重大隐患,对该分包队伍罚款50~200元;存在三项(含三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对该分包队伍罚款500~1000元。
(2)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上述现象,将加倍处罚,对于一般问题,需立即整改,如整改不及时罚款200元。
(3)保分包队伍搞好现场内的文明施工,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把建筑垃圾运至项目部设置的垃圾站内,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否则对分包队伍罚款100元/次。
(4)分包队伍应遵守我公司现场《文明场容管理制度》否则按我公司及项目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质量管理规定
(1)质量目标:
质量总目标为:
AAA工程
结构工程:
结构优质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6%以内,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因此各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我项目确认,方可执行。
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2)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考试,并定期报到项目技术质量部,否则将对分包队伍质量员、工长分别进行50~100元的罚款。
(3)分包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创优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4)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根据项目部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对作业人员做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将罚款50~100元/次。
(5)对不按图纸、洽商、方案施工、自行组织的方案未报项目审批,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负。
(6)本项目质量管理原则:
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
即:
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质量员质量控制,项目总工进行质量控制。
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队伍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监督,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质量员把关验收。
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部技术质量部统一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7)分包单位实现不了我项目质量目标,严格按合同执行处罚。
(8)项目将经常检查分包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的掌握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清退出现场,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自己负责。
(9)分包单位质量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质量员的验收工作,否则项目质量员有权不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罚款100~200元,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队伍罚款200~500元,质量员累计超过三次者清退出场,分包单位必须另外安排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10)分包单位质量员必须配合我项目部组织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否则对分包单位质量员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1)未经我项目检验程序一律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必须拆掉重新施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12)本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程序是:
“三检制”+“监理验收”。
1)首先分包单位要做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
2)其次分包单位组织内部的质量验收,其质量验收达到规定标准后,才可报到项目质量员验收,报验资料与施工同步,资料齐全。
3)项目质量员在审核资料符合有关要求后,到现场验收,分包队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合格后报项目技术质量部验收。
4)项目总工在审核所报资料齐全有效,符合程序后,根据情况进行现场验收。
分包队伍有关人员必须参加,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
5)监理验收时,分包单位及项目有关人员共同参加,有问题及时整改。
凡是不履行此程序,资料不齐全或不组织人员参加验收的一律不进行质量验收,所造成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
(13)分包队伍报验计划必须提前报项目部技术质量人员,否则造成不能按时验收的责任及后果自负。
(14)对我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监理所提出的质量问题,不积极整改的,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负,并对分包队伍相关质量员、工长处以200元/次罚款。
(1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向项目技术质量人员报告,否则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5000元/次罚款,并将有关责任人清退出现场。
(16)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都由项目总工的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了修复、纠偏工作。
违者罚款200元/次。
(1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项目有关人员提出后应该立即组织整改后答复,如果在验收时还没有整改则对分包队伍工长和质量员处以100元/次罚款。
并且项目技术质量人员有权不进行验收,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则自己负责。
(18)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对待我项目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整改,否则罚款200~2000元,一切后果自负。
(19)在本工程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坚持以样板引路,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要先做好样板,填写样板记录单,经项目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不得进行施工,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失自负。
(20)认真组织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学习我项目下发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做到心中有数,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21)分包队伍质量员必须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22)分包队伍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获得项目总工的批准,否则不得进行施工,强行浇筑者必须砸掉重做,一切损失由分包队伍自负。
(23)“混凝土浇筑令“的办理由分包队伍在通过钢筋隐检或混凝土浇筑的前一工序时办理,我项目由总工负责管理。
(24)任何部位拆除模板支撑前必须取得我项目签发的“拆模指令书”如造成质量缺陷达不到AAA工程质量要求,必须全部砸掉重来,一切损失自负,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25)质量通病处罚规定
1)钢筋质量通病处罚规定:
1钢筋绑扎不到位每三处罚款10元;
2钢筋锚固不到位每一处罚款20元;
3钢筋搭接未绑扎三扣的每一处罚款5元;
4钢筋绑扎缺口超过规范规定的罚款20元;
5钢筋偏位每一处罚款20元;
6钢筋保护层不到位每一处罚款10元;
7钢筋绑扎未按图纸施工,多筋少筋的罚款100元/次。
8梁筋平直长度必须达到10d,且满足135°弯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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