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电子商务外包运营合作协议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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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电子商务外包运营合作协议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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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电子商务外包运营合作协议范本淘宝电子商务外包运营合作协议范本编号:
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淘宝电子商务外包运营合作协议范本甲方:
_乙方:
_日期:
_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店铺地址: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旗舰店淘宝商城(以下简称*旗舰店)提供运营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一、合作内容一、合作内容甲方拥有*品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见附件一)授权资质,甲方以自有之*品第1页共14页牌出售的产品(统称甲方品牌产品);乙方是一家专业的为电子商务提供服务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服务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以甲方名义运营淘宝商城及通过淘宝商城销售甲方品牌产品,为甲方*旗舰店的电子商务运营提供外包服务。
双方合作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二、合作前提和条件二、合作前提和条件1、甲方应拥有上述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具备通过互联网从事批发零售上述品牌产品等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合法从事经营活动,诚信经营。
2、甲方了解并同意,乙方在代理甲方运营*旗舰店的过程中,将以甲方名义与相应软件或服务提供商签订相应协议。
乙方代甲方签订之协议如涉及到要由甲方承担任何费用的则乙方在代为签署前需经甲方出具书面授权或书面确认,经甲方同意之后才有权利签订。
三、合作方式1、甲方通过*旗舰店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可授权的品牌产品,甲方委托乙方对*旗舰店提供外包运营服务,包括(以甲方名义销售甲方品牌产品、促销推广、客户服务、收款结算等)。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开立*:
品牌之淘宝网上商城,授权乙方在互联网上的网络销售代理营销权,并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但该服务费中不包括与第三方签订的推广合作协议中涉及的费用,购买第三方软件产生的费用,支付给淘宝公司的推广费用以及技术服务费用。
2、在运营甲方*旗舰店过程中,如需要甲方支付除以上条款中的其他的相关费用,乙方需在支付前获得甲方的许可,如未获得甲方许可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利不支付该费用。
四、沟通和管理机制要求四、沟通和管理机制要求双方建立项目组为甲方项目提供运营服务,人员名单和项目组组织结构和分工将作为合同附件。
乙方对甲方配备的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如果有不能达到要求的,有建议更换的权利。
双方业务具体分工及衔接流程由双方根据本协议进一步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合作区域:
中国大陆五、合作区域:
中国大陆第二章权利及义务第二章权利及义务A.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保证:
(1)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其向乙方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是真实、合法和准确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且其通过本合同下的服务从事或拟从事的行为限于甲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之内;
(2)拥有合法的权利和授权可以销售甲方发布的信息资料中所涉及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3)其经第三方认证的主体资格信息有任何变动时,及时联系乙方并授权乙方就变动内容委托第三方认证;(4)不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资料,不对其公司和/或产品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造成的后果应由甲方承担。
2.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甲方运营*旗舰店的过程中,有权自行任意设定可供修改的初始信息或软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淘宝商城功能栏目、页面风格等。
如系不可更改的信息,则乙方在设定前应征得甲方指定联系人同意,甲方同意乙方无须就此初始信息的设定承担任何责任。
若乙方擅自更改,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有权依照其品牌视觉识别系统(VI)提出网站的品牌视觉识别系统(VI)要求,乙方需遵照执行,甲方同时有权与其传统零售同步更新这一系统,乙方也将按照新的品牌视觉识别系统更新淘宝商城页面。
4.甲方拥有*旗舰店运作的品牌相关部分的知识产权。
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给淘宝商城买家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5.甲方作为*旗舰店销售产品的卖家,应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产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若因网上销售的甲方商品涉嫌侵权的,与乙方无关,甲方应自负费用解决并使乙方免于遭受损失。
6.甲方负责制定*旗舰店的产品零售价格,乙方可根据网上销售数据提供参考价格。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制定的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旗舰店会员的促销及推广原则,乙方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及推广计划,推广计划中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免费资源的发布所产生的人员成本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该促销及推广计划的执行需向第三方支付费用的,在计划制定前获得甲方的确认之后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不包括在本协议所述服务费用中。
7.甲方负责提供*旗舰店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每款在网店里出售的产品有不低于1件的稳定库存及负责*旗舰店所销售甲方产品的发送和退换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在内的费用。
若*旗舰店买家索要发票的,甲方应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公司及甲方产品知识的培训,并提供为开设及运营*旗舰店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及完整产品信息表;9.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甲方商城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并负责处理线下客户纠纷;10.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1.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代理甲方*旗舰店运营的过程中,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自行任意设定可供修改的初始信息或软件功能。
但如系不可更改的信息,则乙方在设定前应征得甲方指定联系人同意。
若乙方擅自更改,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拥有非甲方提供的*旗舰店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3.乙方不得在线下销售甲方提供的甲方品牌产品。
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立即停止销售,甲方有权随时解除该合同。
4.在*旗舰店由乙方接手之后,乙方负责进行*旗舰店的页面整体修改、代理甲方进行*旗舰店运营、*旗舰店推广等事项。
5.乙方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每周、月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6.乙方负责*旗舰店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在实施前应征得甲方同意,并且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策划与实施的过程中甲方应全力参与并配合。
7.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本协议所述品牌形象的行为。
8.在本协议合作期内,乙方应妥善保管其为甲方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仅按本协议约定使用。
10.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
11.本协议及附件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服务费第三章服务费3.1本协议有效期为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年基础运营费用RMB元,同时按甲方产品在乙方代理营销*旗舰店订单交易额的%收取销售提成。
基础运营费用包括*旗舰店的页面设计、淘宝商城活动以及广告设计、淘宝商城日常运营、商城数据分析等淘宝商城运营相关服务内容。
3.2服务费用结算3.2.1基础运营费用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首期款项元。
3.2.2销售提成的计算方式为:
甲乙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第二日(休息日顺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甲方财务人员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3个工作日内将对帐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也应在该3个工作日内提出;若甲方未在该3个工作日反馈,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对帐金额。
双方对账的金额以买家确认收货即甲方的支付宝账户确认货款到账为准。
3.2.3双方对对账结果有异议的,则双方可通过重新对帐的方式进行核对;仍有异议的,则双方同意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以审计所确认的甲方的*淘宝商城产生的线上订单交易额为准,审计费由错误方承担。
3.2.4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章约定的销售提成比例将对账完成的金额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3.2.5甲方对于*旗舰店的广告推广预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前六个月不得少于万元,之后的每月广告费用另议。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双方约定进行对账的财务人员如下:
甲方:
姓名: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姓名: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第四章第四章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4.1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协调小组,该小组包括:
项目经理:
甲乙双方设置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市场小组:
乙方负责与甲方协商制定并实施*旗舰店推广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推广页面的设计及投放,方案制定完成需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此市场推广涉及到的广告费由甲方承担。
技术小组: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旗舰店技术规范负责运营,甲方负责监督。
财务小组:
甲乙双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旗舰店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服务费金额。
客服小组:
甲乙双方共同制订*旗舰店的客户服务规范。
乙方负责执行,甲方负责监督。
4.2客户退换货服务4.2.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甲方产品。
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产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产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
甲方通过其*旗舰店由乙方代销的甲方产品,由乙方以甲方名义代理甲方为买家提供在线退换货流程服务,退换货服务流程中涉及的物流部分在乙方的协调下由甲方与买家进行对接。
甲方应进行全力支持。
4.2.2甲方向买家发货的物流配送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买家承担,按本章第4.2.1退换货规定,买家向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物流运输费用由买家与甲方各负责单程费用。
即退换货时,买家将货物寄至甲方的物流运输费用由买家承担,甲方将货物寄至买家的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2.3退货时,乙方在与甲方及买家确认后,直接将货款从甲方的支付宝账户中退还给买家。
退款金额将不按本协议约定计提服务费。
第五章商业保密及排他条款第五章商业保密及排他条款5.1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5.2保密:
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且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终止本协议。
5.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第六章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6.1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的,则每延期付款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作为违约金,若延期付款达5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些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2在本协议期限内,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立即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服务费用外,还应按乙方代理营销之甲方网上商城已产生交易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提供虚假公司或产品信息资料的;
(2)利用本协议下的服务从事欺诈、诈骗或其他违法或犯罪活动的;(3)因甲方故意而违反互联网监管部门或其它服务提供方之间的约定而被终止相应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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