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关于落实四条红线管控要求加强升级管理管控措施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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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关于落实四条红线管控要求加强升级管理管控措施工程部关于落实四条红线管控要求加强升级管理管控措施doc兰州*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领域落实“四条红线”管控措施及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关于强化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事故的通知(中*质安2019475号)及公司关于强化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的通知(兰*安20199号)文件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营造稳定的施工环境,公司工程建设的高危作业和风险作业按项目作业内容由各项目经理部分别进行管控,每个项目的风险管控责任人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将具体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四条红线”管控小组兰州*公司工程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领域落实“四条红线”管控小组:
组长:
姚殳副组长:
邢学东杜永前石生福王复武成员:
王银满郑伟金晔马耀堂侯杰谢尊肃马天鹏高华贾瑜霍红岩吴铭华冯军帅安文米贤中邵景新来志武管控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安全质量科,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高危作业和风险作业管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各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是管控主要责任人。
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能量意外释放的高危作业和风险作业”管控:
(一)排查等级1.高危作业:
(1)在带有可燃(助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工业下水井、污水池等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能量意外释放的施工作业;
(2)单次起吊大于等于100吨的吊装作业;(3)高度大于30米,单台重量大于等于50吨的拆除作业;(4)在用装置控制室控制系统的软件组态下装和在用控制系统机柜内接线施工作业;(5)高度超过50米和用于支持起重荷载的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6)挖掘深度超过6米且有坍塌危险的挖掘作业;2.风险作业:
除以上6项高危作业之外的其余受限空间、挖掘(动土)、高处、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动火、断路等可能导致危险的作业全部属于风险作业。
(二)管控要求1.在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项目属地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按照项目的施工内容和周边环境,对每个项目的所有施工环节或施工过程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由施工单位列出高危作业和风险作业清单,并针对所有高危作业和风险作业制定相应的风险消减措施,明确风险消减措施落实责任人。
同时将高危作业和风险作业清单、风险消减措施及措施落实责任人报工程部进行备案。
2.针对以上6项高危作业,在作业过程中除监理单位总监、HSE专业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亲自到现场值班值守外,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及现场代表(或专业代表)也要亲自到现场值班值守,并监督检查风险消减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3.对于上述6项高危作业之外的所有风险作业,监理单位总监、HSE专业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亲自到现场值班值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及现场代表(或专业代表)应不定期到现场检查督导风险消减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4.针对所有高危作业和风险作业,工程部安全质量科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相关人员到位及履职情况,检查督导风险消减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6项高危作业应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制定的专项风险消减措施,项目管理责任人员还应检查落实以下具体管控措施:
1.在带有可燃(助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工业下水井、污水池等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能量意外释放的施工作业;管控措施:
(1)作业前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项目属地单位工艺、设备、安全负责人及监理单位和作业单位相关负责人针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工艺及作业风险削减措施和具体落实责任人。
(2)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测,非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的*体检测由属地单位取得分析资质的人员使用双表检测,将分析数据填写到作业许可证上并签字;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的*体检测由质检部分析人员取样分析,分析数据经属地单位安全技术人员确认后,由分析人员填写到作业许可证上并签字,车间负责人核查确认签字,分析单附在作业许可证存根联后;现场使用便携式检测仪检测的数据,由现场检测人员填在作业许可证上并签字。
(3)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签发不动火;制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内容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的四不动火管理规定。
(4)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作业区域。
动火现场应放置灭火器,并对现场的移动及固定式消防设施全面检查,必要时动火现场应配备消防车及医疗救护设备和器材。
2.单次起吊大于等于100吨的吊装作业;管控措施:
(1)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编制专项吊装方案,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最终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专业代表及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审定,必要时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吊装作业前,由吊装单位负责人及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组织吊装单位专业管理人员一起对吊装设备的维护保养、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指挥人员明显标志的佩戴、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设备设施的机械性能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3)由吊装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对吊装全过程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及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专业代表及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对交底情况进行现场见证。
(4)由吊装作业单位安排专人对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落实,并对吊装实施过程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负责人及HSE负责人、属地单位车间负责人及监护人在吊装结束前应在现场值班值守,并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风险消减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3.高度大于30米,单台重量大于等于50吨的拆除作业;管控措施:
(1)由拆除作业单位负责编制专项拆除方案,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最终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专业代表及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审定,必要时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拆除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及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对施工所用设备的维护保养、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指挥人员明显标志的佩戴、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设备设施的机械性能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3)由拆除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对拆除全过程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及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专业代表及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对交底情况进行现场见证。
(4)由作业单位安排专人对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落实。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负责人及HSE负责人、属地单位车间负责人及监护人在吊装结束前应在现场值班值守,并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风险消减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4.在用装置控制室控制系统的软件组态下装和在用控制系统机柜内接线施工作业;管控措施:
(1)由作业单位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软件组态下装由控制系统厂家或维护单位编制软件组态下装方案,方案必须考虑不会引起生产装置波动。
方案由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最终由生产单位、维护单位、工程部、机动处、生产处审定后方可实施。
(2)进入装置控制室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有有效资质,并且经过维护单位认可。
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进入控制室。
维护单位、装置生产单位派监护人员全程进行监护。
(3)软件组态下装前维护单位应进行软件备份;(4)控制室接线工作由施工单位提出明细、施工范围,控制室属地单位审核明细、施工范围,确保明细、施工范围无影响控制室其他设备正常运行的作业。
(5)工程部主管领导、项目现场代表、监理单位负责人及HSE负责人、属地单位车间负责人及监护人必须在现场检查风险消减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作业结束前应在现场值班值守,并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5.高度超过50米和用于支持起重荷载的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管控措施:
(1)由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作业单位负责编制专项方案,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最终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专业代表及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审定,必要时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2)脚手架搭设或拆除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在作业前,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必须对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认。
(3)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健康条件须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严禁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进行脚手架作业,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必须对作业人员的体检证明逐一进行检查确认、备案。
(4)作业前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必须组织作业单位、属地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部专业代表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工作前安全分析时应考虑但不限于:
a.高处作业。
b.现场存在的电力线路或工艺设备。
c.危险区域划分。
d.作业环境。
e.邻近作业人员的相互影响。
f.基础或邻近区域挖掘作业的影响。
g.*候的影响。
(5)脚手架搭建完成,须有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作业单位、使用单位、属地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部现场代表等相关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6.挖掘深度超过6米且有坍塌危险的挖掘作业;管控措施:
(1)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m且有坍塌危险的挖掘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由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根据土质的类别设计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方案。
对于部分支护难度较大的支护方案,应由作业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支护设计。
(2)在挖掘开始之前,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应严格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3)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
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
(4)挖掘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
必要时由挖掘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如果挖掘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建(构)筑物的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
(5)作业场所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6)当允许员工、设备在挖掘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7)雷雨天*应停止挖掘作业,雨后复工前,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监督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
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8)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方可进行挖掘作业。
(9)在危险性*体的场所或遇到和地漏、下水井、阀门井相连时,要增加挖掘作业相关安全措施(如进行*体检测等)。
(10)遇可燃、有毒物质相通的上述设施时,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挖掘作业需要用火时,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1)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m的挖掘作业的安全措施及防坍塌措施,由工程部项目主管领导组织作业单位、属地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部现场代表等相关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待所有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挖掘作业。
(四)其他风险作业管控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及兰州*公司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2.严格执行施工单位各项操作规程;3.严格落实各项风险消减措施。
三、“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包括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的施工作业”管控
(一)严格执行制度。
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兰州*公司关于强化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的通知兰*安20199号文件的要求及管控措施。
(二)作业计划及管控措施管理。
如项目建设需要,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需要进行高危或风险作业的项目,由项目施工单位提前制定作业计划,作业计划制定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提报的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并由施工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升级管理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现场代表进行审批,工程部现场代表审批同意后,由甲方现场代表将作业计划报工程部安全质量科,由安全质量科汇总后统一报安全环保处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报*板块备案后实施。
(三)升级危险作业管理。
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进行的高危或风险作业,作业审批级别须提高一级,并做到措施升级、监督升级。
属地单位、作业单位项目主要责任人必须在现场组织作业。
危险作业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HSE负责人亲自现场指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HSE负责人亲自现场旁站;监理单位总监和HSE负责人亲自到现场监理;甲方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和现场代表或专业代表亲自到现场督查。
在作业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总监、总包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HSE负责人不得离开现场,离开现场必须经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批准。
(四)升级承包商现场作业人员管理。
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尽量减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由施工单位负责必须对每个班次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五)升级事故事件管理。
在升级管理期间,所有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对所有事故事件都实行升级调查。
因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事件的,对事故事件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事故事件处理规定升级处理。
四、总体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充分认识特殊时期的工作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政府、*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各项目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
(二)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巡检管理。
各单位要加大施工组织力度,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任务,严格落实巡检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加强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结合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点,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和监督,特殊时期实施的施工作业,除严格执行作业许可管理外,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总承包、施工等参建单位必须有领导现场办公并不定时巡视施工现场。
在厂区实施的技术改造工程、罐区隐患治理项目,项目所属单位必须安排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全过程监管施工单位作业活动;现场无项目所属单位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时,施工单位不得组织施工作业。
五、检查与考核兰州*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四条红线”的检查考核工作由工程部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四条红线”管控小组负责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执行兰州*公司相关规定。
兰州*公司工程部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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