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行业实用标准汇总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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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行业实用标准汇总情况不锈钢行业实用标准汇总情况不锈钢行业标准汇总俄罗斯及欧洲废钢标准美国废钢铁标准介绍(1991年)日本废钢铁分类标准(JisG2401)中国新废钢铁国家标准介绍世界各国不锈钢标准钢号对照表(新版)锅炉用钢管及钢材料标准与安全薄壁不锈钢水管行业标准钢管标准中的常用术语钢管的分类及标准不锈钢小直径钢管标准号对照表中国与亚洲、北美诸国以及澳大利亚的不锈钢钢号近似对照表各国不锈钢团体标准对照表美国ASTM标准中200系列(CrMn系)奥氏体不锈钢薄壁不锈钢水管行业标准目前,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委员会已组织专家审查通过了薄壁不锈钢水管及不锈钢卡压式管件二项行业标准,且报批稿已上交建设部。
现将上述二项标准的要点介绍如下:
1薄壁不锈钢水管1.1本标准是参照采用了国家标准GB/T12771-2000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欧洲标准DINEN10312-1999液体(包括饮用水)输送用不锈钢管及管件、英国标准BS4127-1994主要输送水用薄壁不锈钢管和日本标准JISG3448-1997一般管道用不锈钢管,并根据国情制定的。
1.2范围:
DN150mm,工作压力1.6MPa可输送饮用净水、生活饮用水、热水和温度135的高温水。
1.3管材及适用场所见表1。
1.4管材的化学成分见表2。
表1管材及适用场所牌号用途0Cr18Ni9(304)饮用净水、生活饮用水、空气、医用气体、热水等管道用0Cr17N12Mo2(316)耐腐蚀性比0Cr18Ni9更高的场合00Cr17N14Mo2(316L)海水表2管材的化学成份%牌号CSiMnPSNiCrNo0Cr18Ni90.071.002.000.0350.0308.0011.0017.0019.00/0Cr17Ni12Mo20.0810.0014.0016.0018.002.003.0000Cr17N14Mo20.0312.0015.001.5力学性能管材的抗拉强度和延伸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管材的抗拉强度和延伸率牌号抗拉强度,MPa延伸率,%0Cr18Ni9520350Cr17Ni12Mo200Cr17N14Mo24801.6外观水管焊缝表面应无裂缝、气孔、咬边、夹渣,内外面应加工良好,不应有超出水管壁厚负公差的划伤、凹坑和矫直痕迹等缺陷。
断口应无毛刺。
其余应符合GB/T12771-2000标准中5.7条款要求。
1.7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1.7.1水管的基本尺寸见表4表4水管的基本尺寸mm公称直径DN管子外径DW平均外径允许偏差壁厚S重量W(kg/m)0Cr18Ni90Cr17Ni12Mo200Cr17N14Mo210100.100.60.6W=0.02491(Dw-s)W=0.02507(Dw-s)1215141620200.8222525.40.82832350.121.01.2384040420.155050.8540.181.265670.201.5708076.10.231.52.088.90.251001020.4%Dw1081251332.01501593.0注:
表中壁厚栏中厚壁管为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用1.7.2水管的壁厚允许偏差为名义壁厚的10%。
1.7.3水管长度为定尺长度,一般为30006000mm,根据需方要求,供需双方协议,也可提供其他定尺长度,其允许偏差为mm。
1.7.4水管的弯曲度为任意3000mm不超过12mm。
1.7.5水管的端部应锯切平整,水管端部的切斜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水管端部的切斜公称直径,DN切斜,201.520-502.050-1003.01005.01.8原材料及制造方法1.8.1水管的原材料为不锈钢冷(热)轧钢带,其要求应符合GB/T4239和YB/T5090的规定。
水管用不锈钢带在制管设备上用自动氩弧焊接或等离子焊接制成,焊后一般不进行热处理。
1.9压扁性能水管进行扁时试验时,将水管压至压板间的距离为水管外径1/3,压扁后不得出现裂纹和破损。
1.10扩口性能公称直径不大于DN50mm的水管进行扩口试验时,采用60的圆锥,其扩口率为25%,扩口后管壁不得出现裂纹和破损。
1.11弯曲性能公称直径不大于DN25mm的水管进行弯曲试验时,弯曲半径等于水管外径的4倍,弯曲角度为90时管壁不应出现裂纹和皱纹.1.12水压试验、气密试验1.12.1水管进行水压试验时,其试验压力为2.45MPa,在该压力下,持续10s后,水管应无渗漏和永久变形。
1.12.2水管进行水压气体介质或形式检验时应进行气密试验,用于液体介质的压力为0.6MPa,用于气体介质的试验压力为1.7MPa,水管完全浸入水中持续10s后,水管应无气泡出现。
1.12.3水管进行涡流探伤检验时,其人工标准缺陷(钻孔直径)应符合GB/T7735中的A级。
1.13卫生要求用户有要求时或进行型式检验时,用于饮用净水和生活饮用水的水管,浸泡后的卫生要求符合GB/T17219的规定。
2不锈钢卡压式管件2.1本标准的管件结构型式等效采用了日本水道协会标准JWWWAG116-1982水道用不锈钢管管件中的挤压式关件部分。
本标准管件的工艺性能非等效采用了日本不锈钢协会标准SAS3221995一般配管用不锈钢管管件性能基准。
2.2范围:
DN65mm,工作压力1.6MPa,可输入饮用水、生活饮用水、纯水、热水和温度不大于135的高温度。
2.3管件的种类、型式及代号见表6。
2.4管件的材料采用0Cr18Ni9(304)0Cr17Ni12Mo2(316)和Cr17Ni14o2(316L),采用挤压成型时,其材料应符合CJ/T薄壁不锈钢水管中的规定。
采用钢带冲压成型时,则应符合GB/T4239和GB/T5059中的规定。
表6管件的种类、型式及代号种类型式代号等径对接头-D(S)异径-D(R)等径三通接头-T(S)异径-T(R)90弯头A型A90EB型B90E45弯头A型A45EB型B45E管帽-C注:
1.A型接头两端均为承口。
2B型接口一端为承口,另一端为直管。
2.5管件配套用的O型密封圈一般采用丁基橡胶,当使用大于80时宜采用硅挂胶。
其基本尺寸、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
2.6管件外观具有清洁光滑,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咬边等缺陷,其外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模痕,纵向划痕不应大于名义壁厚的10%。
2.7管件的壁厚尺寸应不小于CJ/T薄壁不锈钢水管规定的相应壁厚负偏差尺寸的要求。
2.8水压性能每批产品应抽样5%(不少于五只)进行水压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2.45MPa,在该压力下,持续15s后,管件应无渗漏和永久变形。
2.9气密性能管件用于气体介质或型式检验时应进行气密试验,用于液体介质的气密试验压力为0.6MPa,用于气体介质的气密试验压力为1.7MPa,管件完全浸入水中持续10s后,管件应无气泡出现。
2.10连接性能用户要求时或型式检验时应进行连接性能试验,试件为等径对接头两端分别与适当长度的薄壁不锈钢水管卡压连接,组成一组试样,进行耐压试验、拉拔试验、振动试验和压力波动试验。
2.10.1耐压试验进行耐压试验时,试验压力为2.45MPa,在该压力下,持续2min后,管件和管子连接部位应无渗漏和脱落现象。
2.10.2拉拔试验进行拉拔试验时,以1-4mm/min的速度进行拉伸,直至管件与管子脱离为止,此时的拉伸力应大于最小抗拉阻力,管件的最小抗拉阻力见表7。
2.10.3进行振动试验时,试验压力为1.75MPa,在该压力下,持续10万次振动数,管件和管子连接部位应无渗漏和脱落现象。
2.10.4压力波动试验进行压力波动试验时,用于要求时或型式试验时,用于输送饮用净水和生活饮用水的管件,浸泡后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T1721的规定。
表7管件的最小抗拉阻力公称直径DNmm最小抗拉阻力N106501510002019002532003245004072005093006516400不锈钢小直径钢管标准号对照表国家标准号牌号CSiMnPSCrNiTi中国GB3090-821Cr18Ni9Ti0.031.002.000.0350.03017.0019.008.0012.005(C%-0.02)0.80美国ASTMA908-91TP3040.080.752.000.0400.03018.0020.008.0011.00ASTMA632-90TP3040.080.752.000.0400.03018.0020.008.0011.00ASTMA632-90TP3040.080.752.000.0400.03017.0020.009.0013.005C%0.60俄罗斯OCT14162-7908X18H10T0.080.82.000.0350.02017.0019.009.0011.005C%0.7012X18H10T0.120.82.000.0350.02017.009.0011.005C%0.8019.00俄罗斯及欧洲废钢标准1GOST分类1.1次铁金属分为:
a)含碳一分为两个等级;废铜和废钢。
b)含有合金元素一分为两类;A-碳,B-处理过的合金。
c)质量分类-28种类型。
d)含有合金元素-67组。
1.2通过等级、种类、类型以及相应的名称和代码来描述次铁金属如表1.2。
等级种类类型代码A1号废钢11AA,B2号废钢22A,2BA,B3号废钢33A,3BA,B4号废钢44A,4BA,B超标废钢55A,5B2技术要求2.1送入炉内的次铁金属要按种类、组别或等级以及相应的标准要求进行分门别类,这些金属要使机器能够正常运作。
2.2含碳废钢(包括含锰和硅的低合金废钢,但不包括在此标准中处理过的合金废钢类型里),要与处理过的合金废钢、废铁,有色金属及合金分开。
合金化的废钢与含碳废钢,有色金属及合金分开。
2.3因其化学成份不同的合金化废钢要与不合规格的废钢区分开来。
2.4不允许将标准尺寸与超标准尺寸的混合物出售给买主。
可熔的各种次铁金属及各种熔化设备一览化。
2.5次铁金属5次铁金属安全运输、处理、熔炼、不含易燃及放射性物质。
从化工生产线上拆下的废料需不含化学物质。
2.6如果最终买方有更高的标准要求,与已确立的技术标准文件一致的次铁金属的供给将受到影响。
2.7有关次铁金属的组成、等级、大小和重量的分类应与表4指定的要求一致。
3标志包装运输存储3.1每批次铁金属都应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与所需废钢标准相符。
a)船运公司的说明。
b)种类、型号、组别或等级,所给每批废钢的总量和金属的重量。
c)装运日期。
d)船箱的数量。
e)通过实际分析得出合金元素的组成及含量(对合金化合金而言),对重工业纯铁来讲,还要有碳、磷的含量及镍和铜的最大含量分析。
船运证明应包括此条目:
对合金化的废钢而言,合金化的废钢可再熔化或合金化的废钢可再处理;对含碳废钢而言,含碳废钢可再熔或含碳废钢可再处理。
1号=废钢级别08KP,08,05KP,08YU,08PS和08FKP含铬不超过0.1%;不同其他的含碳废钢。
2号=应最终买方的要求,废钢中硫和磷的含量各自不超过0.05%。
3号=含杂质不超过5%的废钢在装运时不得与其他的废钢混合装运。
4号=要适合吸尘炉的大小,提高的废钢大小至少为303030毫米。
5号=含杂质不超过5%的废钢在装运时不得与其他废钢混合装运,提供含杂质超过5%的废钢要经双方的同意才行。
组成等级大小和重量便于熔炼的块状废钢。
金属丝和金属物除外。
1号废钢不含有色金属。
含碳废钢不可与合金化废钢混在一起。
金属不可有严重的烧过酸化过或腐蚀过的痕迹。
(但允许有一层薄锈)。
含有的无害不纯的杂质不超过2%块的大小应不超过300200150毫米,每块重至少0.5千克,但不超过40千克。
块状废钢,便于熔炼的重工业纯铁。
金属丝和金属物除外。
2号废钢不含有色金属。
合金化的废钢不可与含碳废钢混合,而且必须是一组或一等级的合金钢。
金属不可有严重的烧过酸化过或腐蚀过的痕迹。
(但允许有一层薄锈)。
含有的无害不纯的杂质不超过2%块的大小应不超过600350250毫米,如双方同意,废弃的重型工业纯铁和合金化重铁可至少为8mm。
直块长不超过100毫米,管状外直径不超过150毫米,壁厚至少为8毫米。
管状直径较大的应用生产线轧平或切断,块重至少为2千克。
便于熔炼的块状废钢及碎钢。
金属丝和金属物除外。
3号废钢不含有色金属。
合金化的废钢不可与含碳的废钢混合,而且必须是一组或一等级的合金钢。
金属不可有严重的烧过酸化过或腐蚀过的痕迹。
(但允许有一层薄锈)。
含有的无害不纯的杂质不超过1.5%块的大小应不超过800500500毫米,如双方同意,金属片最大不超过1000毫米,厚度至少为6毫米,壁厚大于4毫米小于6毫米弯管和棒状的废钢数量不超过整批的20%,管的外直径不超过150毫米,壁厚至少为6毫米。
管的最大直径应用生产线轧平或切断,直块长不超过100毫米,弯块偏差不超过250毫米,块重至少为1千克。
便于熔炼的小块的废金属及其他生产线上的碎金属(长钉,螺钉,螺母等)。
金属丝和金属物除外。
4号废钢不含有色金属。
合金化的废钢不可与含碳的废钢混合,而且必须是一组或一等级的合金钢。
金属不可有严重的烧过酸化过或腐蚀过的痕迹。
(但允许有一层薄锈)。
含有的无害不纯的杂质不超过0.5%块的大小不超过200150100毫米,厚度至少为6毫米,块重至少为0.025千克,但不超过20千克便于熔炼的块状废钢及碎钢。
金属丝和金属物除外。
超长超重废钢不含有色金属。
合金化的废钢不可与含碳的废钢混合,而且必须是一组或一等级的合金钢。
金属不可有严重的烧过酸化过或腐蚀过的痕迹。
(一层薄锈可接受)。
含有的无害不纯的杂质不超过3%钢管标准中的常用术语
(1)通用术语交货状态是指交货产品的最终塑性变形或最终热处理的状态。
一般不经过热处理交货的称热轧或冷拔(轧)状态或制造状态;经过热处理交货的称热处理状态,或根据热处理的类别称正火(常化)、调质、固溶、退火状态。
订货时,交货状态需在合同中注明。
按实际重量交货或按理论重量交货实际重量-交货时,其产品重量是按称重(过磅)重量交货;理论重量-交货时,其产品重量是按钢材公称尺寸计算得出的重量。
其计算公式如下(要求按理论重量交货者,需在合同中注明):
钢管每米的理论重量(钢的密度为7.85kg/dm3)计算公式:
W=0.02466(D-S)S式中:
W-钢管每米理论重量,kg/m;D-钢管的公称外径,mm;S-钢管的公称壁厚,mm。
保证条件按现行标准的规定项目进行检验并保证符合标准的规定,称做保证条件。
保证条件又分为:
A、基本保证条件(又称必保条件)。
无论客户是否在合同中注明。
均需按标准规定进行该项检验,并保证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
如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表面质量以及探伤、水压实验或压扁或扩口等工艺性能实验,均属必保条件。
B、协议保证条件:
标准中除基本保证条件外,尚有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
quot;或当需方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还有的客户,对标准中基本保证条件提出加严要求(如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等)或增检验项目(如钢管椭圆度、壁厚不均等)。
上述条款及要求,在订货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签署供货技术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
因此,这些条件又称为协议保证条件。
有协议保证条件的产品,一般均要加价的。
批标准中的批是指一个检验单位,即检验批。
若以交货单位组批,称交货批。
当交货批量大时,一个交货批可包括几个检验批;当交货批量少时,一个检验批可分为几个交货批。
批的组成通常有下列规定(详见有关标准):
A、每批应由同一牌号(钢级)、同一炉(罐)号或同一母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
B、对于优质碳素钢结构管、流体管,可以不同炉(罐)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
C、焊接钢管每批应由同一牌号(钢级)、同一规格的钢管组成。
优质钢和高级优质钢在GB/T699-1999和GB/T3077-1999标准中,其牌号后面带有A字者,为高级优质钢,反之为一般优质钢。
高级优质钢在下列的部分或全部优于优质钢:
A、缩小成分含量范围;B、减少有害元素(如硫、磷、铜)含量;C、保证较高纯净度(要求非金属夹杂物含量少);D、保证较高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纵向和横向标准中称纵向是指与加工方向平行(即顺加工方向)者;横向是指与加工方向垂直(加工方向即钢管轴向)。
做冲击功实验时,纵向试样的断口因与加工方向垂直。
故称横向断口;横向试样的断口因与加工方向平行,故称纵向断口。
(2)钢管外形,尺寸术语公称尺寸和实际尺寸A、公称尺寸:
是标准中规定的名义尺寸,是用户和生产企业希望得到的理想尺寸,也是合同中注明的订货尺寸。
B、实际尺寸:
是生产过程中所得到的实际尺寸,该尺寸往往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
这种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的现象称为偏差。
偏差和公差A、偏差: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实际尺寸难于达到公称尺寸要求,即往往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所以标准中规定了实际尺寸与公称尺寸之间允许有一差值。
差值为正值的叫正偏差,差值为负值的叫负偏差。
B、公差:
标准中规定的正、负偏差值绝对值之和叫做公差,亦叫公差带。
偏差是有方向性的,即以正或负表示;公差是没有方向性的,因此,把偏差值称为正公差或负公差的叫法是错误的。
交货长度交货长度又称用户要求长度或合同长度。
标准中对交货长度有以下几种规定:
A、通常长度(又称非定尺长度):
凡长度在标准规定的长度范围内而且无固定长度要求的,均称为通常长度。
例如结构管标准规定:
热轧(挤压、扩)钢管3000mm12000mm;冷拔(轧)钢管2000mmm10500mm。
B、定尺长度:
定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是合同中要求的某一固定长度尺寸。
但实际操作中都切出绝对定尺长度是不大可能的,因此标准中对定尺长度规定了允许的正偏差值。
以结构管标准为:
生产定尺长度管比通常长度管的成材率下降幅度较大,生产企业提出加价要求是合理的。
加价幅度各企业不尽一致,一般为基价基础上加价10%左右。
C、倍尺长度:
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合同中应注明单倍尺长度及构成总长度的倍数(例如3000mm3,即3000mm的3倍数,总长为9000mm)。
实际操作中,应在总长度的基础上加上允许正偏差20mm,再加上每个单倍尺长度应留切口余量。
以结构管为例,规定留切口余量:
外径159mm为510mm;外径159mm为1015mm。
若标准中无倍尺长度偏差及切割余量规定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倍长尺度同定尺长度一样,会给生产企业带来成材率大幅度降低,因此生产企业提出加价是合理的,其加价幅度同定尺长度加价幅度基本相同。
D、范围长度:
范围长度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当用户要求其中某一固定范围长度时,需在合同中注明。
例如:
通常长度为300012000mm,而范围定尺长度为60008000mm或800010000mm。
可见,范围长度比定尺和倍尺长度要求宽松,但比通常长度加严很多,也会给生产企业带来成材率的降低。
因此生产企业提出加价是有道理的,其加价幅度一般在基价上加价4%左右。
壁厚不均钢管壁厚不可能各处相同,在其横截面及纵向管体上客观存在壁厚不等现象,即壁厚不均。
为了控制这种不均匀性,在有的钢管标准中规定了壁厚不均的允许指标,一般规定不超过壁厚公差的80%(经供需双方协商后执行)。
椭圆度在圆形钢管的横截面上存在着外径不等的现象,即存在着不一定互相垂直的最大外径和最小外径,则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即为椭圆度(或不圆度)。
为了控制椭圆度,有的钢管标准中规定了椭圆度的允许指标,一般规定为不超过外径公差的80%(经供需双方协商后执行)。
弯曲度钢管在长度方向上呈曲线状,用数字表示出其曲线度即叫弯曲度。
标准中规定的弯曲度一般分为如下两种:
A、局部弯曲度:
用一米长直尺靠量在钢管的最大弯曲处,测其弦高(mm),即为局部弯曲度数值,其单位为mm/m,表示方法如2.5mm/m。
此种方法也适用于管端部弯曲度。
B、全长总弯曲度:
用一根细绳,从管的两端拉紧,测量钢管弯曲处最大弦高(mm),然后换算成长度(以米计)的百分数,即为钢管长度方向的全长弯曲度。
例如:
钢管长度为8m,测得最大弦高30mm,则该管全长弯曲度应为:
0.038m100%=0.375%尺寸超差尺寸超差或叫尺寸超出标准的允许偏差。
此处的尺寸主要指钢管的外径和壁厚。
通常有人把尺寸超差习惯叫公差出格,这种把偏差和公差等同起来的叫法是不严密的,应叫偏差出格。
此处的偏差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负的,很少在同一批钢管中出现正、负偏差均出格的现象。
(3)化学分析术语钢的化学成分是关系钢材质量和最终使用性能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编制钢材,乃至最终产品热处理制度的主要依据。
因此,在钢材标准的技术要求部分,往往第一项就规定了钢材适用的牌号(钢级)及其化学成分,并以表格形式列入标准中,是生产企业和客户验收钢及钢材化学成分的重要依据。
钢的熔炼成分一般标准中规定的化学成分即指熔炼成分。
它是指钢冶炼完毕、浇注中期的化学成分。
为使其具有一定代表性,即代表该炉或罐的平均成分,在取样标准方法中规定,将钢水在样模内铸成小锭,在其上刨取或钻取样屑,按规定的标准方法(GB/T223)进行分析,其结果必须符合标准化学成分范围,也是客户验收的依据。
成品成分成品成分又叫验证分析成分,是从成品钢材上按规定方法(GB/T222)钻取或刨取样屑,并按规定的标准方法(GB/T223)进行分析得来的化学成分。
钢在结晶和以后塑性变形中,因钢中合金元素分布的不均匀(偏析),因此允许成品成分与标准成分范围(熔炼成分)之间存在有偏差,其偏差值应符合GB/T222之规定。
钢材的成品成分主要是供使用部门或质量检验部门验收钢材质量使用的,生产企业一般不做成品分析(用户要求者除外),但应保证成品分析符合标准规定。
仲裁分析由于两个实验室分析同一样品的结果有显著差别并超出两个实验室的允许分析误差,或者生产企业与使用部门、需方与供方对同一样品或同一批钢材的成品分析有分歧意见时,可由第三方具有丰富分析经验的权威单位(如中国钢铁研究总院或具有商检资格的检验部门)进行再分析,即称之谓仲裁分析。
仲裁分析结果即为最终判定依据。
(4)力学性能术语钢材力学性能是保证钢材最终使用性能(机械性能)的重要指标,它取决于钢的化学成分和热处理制度。
在钢管标准中,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规定了拉伸性能(抗拉强度、屈服强度或屈服点、伸长率)以及硬度、韧性指标,还有用户要求的高、低温性能等。
抗拉强度(b)试样在拉伸过程中,在拉断时所承受的最大力(Fb),出以试样原横截面积(So)所得的应力(),称为抗拉强度(b),单位为N/mm2(MPa)。
它表示金属材料在拉力作用下抵抗破坏的最大能力。
屈服点(s)具有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试样在拉伸过程中力不增加(保持恒定)仍能继续伸长时的应力,称屈服点。
若力发生下降时,则应区分上、下屈服点。
屈服点的单位为N/mm2(MPa)。
上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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