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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常副局长在全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学常副局长在全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努力开创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新局面
张学常
二00九年八月一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
适应新形势和发展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经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努力开创我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新局面。
这次会议,得到了国家煤监局事故调查司领导的支持,对如何开好这次会议进行了指导并提出了要求。
会上有七家煤矿介绍了经验,听取了煤矿职防专家的讲座。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全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我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回顾
我省现有生产矿井223对,基建矿井11对,年核定生产能力1.5亿吨。
其中,省属煤矿53对,市县煤矿148对,乡镇煤矿22对。
2008年生产原煤1.35亿吨,死亡13人,百万吨死亡率0.09。
今年上半年,生产原煤7117万吨,事故死亡3人,百万吨死亡率0.04,继续保持了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
目前全省煤炭职工人数约50万人,其中接触粉尘人员17.1万人。
生产矿井中有13对高温矿井,接触高温人员近9000人。
几年来,在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煤炭企业和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煤监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以作业场所为重点的职业危害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和管理制度。
目前我省绝大多数煤矿都成立了职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为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同时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部分煤矿还制定了职业危害防治的考核办法。
同时加大了资金投入,多数煤矿已将职业危害防治资金纳入安全费用管理,实行专户列支,单独统计,对职业卫生资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定,保证了资金投入。
(二)严格落实煤矿职业危害综合治理防治措施。
我省绝大多数煤矿严格落实了以防尘为主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立健全了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和防尘措施,采掘工作面和运输过程中的防尘系统逐步完善,使用正常;噪音超标场所大多采取了消音措施;高温热害的矿井也都采取了针对性防治措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坚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检测。
目前大中型矿井基本都能够配齐粉尘检测人员和测尘仪器,按照规定的粉尘监测项目和频次进行检测,同时正常开展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和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根据检测评介结果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四)宣传、教育、培训并重,不断强增职业安全防护意识。
各煤炭企业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大力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宣传,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煤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深入做好以预防尘肺病为主的职业危害的重要意义。
大力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认真落实企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同时较好地进行了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查体及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使用,煤矿工人的职业安全健康意识不断增强。
新增尘肺病人数量也逐年下降,2005年以来,我省煤矿尘肺病平均每年新增340多例,比90年代每年400至600例,有较大幅度下降,许多煤矿已连续多年无尘肺病例出现,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煤矿职工身体健康。
(五)积极参加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活动。
目前我省兖矿集团鲍店煤矿获得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称号;枣矿集团蒋庄、田陈、柴里煤矿,新矿集团协庄、鄂庄煤矿;肥矿集团陶阳煤矿、枣庄市的张山子矿业公司等7家煤矿获得山东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称号,为我省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树立了一批样板。
同时一些煤矿企业坚持职业卫生工作高起点,创立了许多先进经验:
如鲍店煤矿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GB/T28001)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0012计量确认体系并立运行,创建了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枣矿集团高庄煤矿等矿井大力推广作业场所无尘化清洁生产;新矿集团孙村煤矿实行煤矿井下周五工作制和推行自动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煤矿工人数量和时间。
还有其他一些煤矿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六)认真开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执法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的指导意见”,认真履行了职责。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省局明确一名分管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的局领导,具体职责设在执法监督处,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加强了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调研。
2001年至2004年分4次,组织人员和职业卫生专家,对全省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现状、乡镇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情况、执行《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暂行办法》情况和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职业病检查、发病率、康复疗养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
通过调查研究,摸清了情况、奠定了基础、制定了措施;三是界定了工作职责。
2005年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下发以后,我们积极主动地与省卫生厅沟通协调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进行了细化,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煤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
四是建章立制,积极开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执法监察。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制定了《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并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又对“办法”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
在日常监察工作中,坚持做到职业卫生监察与安全监察并重,在搞好安全监察的同时,积极开展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专项监察。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也越来越重视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注重对煤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了煤矿从生产安全型逐步向健康安全型的转变。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煤矿职业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从总体上看,全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工作目标逐步明确、管理制度基本规范,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稳步推进。
但就前段总体工作不能估计过高,应该看到我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整体水平还不高,各类煤矿工作开展的也不平衡,特别是一些小型煤矿的职业卫生工作还比较薄弱,与国家煤监局对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部分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建立不够规范,井下作业现场综合粉尘防治措施落实的不够到位;一些小型煤矿的粉尘检测人员技术水平和设备不能保证正常开展粉尘检测工作;部分煤矿不能及时委托职业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和每年一次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部分煤矿井下高温治理有差距,存在作业点温度超标的现象。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煤矿目前每年新增尘肺病人数仍然在300至400人。
死亡人数在40人左右,远大于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因此,我们一定要正确分析我省煤矿职业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搞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出台了一系列防治职业危害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对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做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让广大煤矿职工享有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身心受到应有的关爱与保护,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对煤矿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规定。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用人单位责任、政府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也在总结多年来监察实践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这都将有力推动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发展。
随着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及时将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已势在必行。
今年5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宁夏召开了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座谈会,对下一步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特别是提出将煤矿安全监察的重心逐步转向煤矿职业安全健康上来。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战略部署和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发展,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关爱矿工生命质量尤为重要,是煤矿安全工作的继续和深入,也是符合安全工作发展的一般规律。
从世界安全管理先进国家来看,都经历了一个从首先突出抓安全,遏止重大事故发生和降低事故伤亡率开始,逐步转向安全和职业健康并重,最终达到保障从业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过程。
目前我省煤矿安全管理已打下良好基础,百万吨死亡率已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但是就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煤矿累计尘肺病发病在10934例,死亡在1640至2100人之间,目前全省煤矿每年新增尘肺病人数仍然在300至400人,病亡40人左右。
所以,适时调整煤矿安全工作部署,实行安全与职业健康并重的方针,提升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水平,符合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符合煤矿工人的根本利益,也符合煤矿安全工作发展的规律。
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矿区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内在需要;是促进我省煤矿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各相关部门、单位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切实抓紧,抓好。
三、明确方向,狠抓落实,积极将我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推向新阶段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监局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山东煤矿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基本思路是:
坚持“安全发展”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职业卫生的有关国家标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动全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改善劳动条件,加强防护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保护好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将我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机构和制度,构建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各煤矿企业要根据国家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认真履行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煤矿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健全煤矿职业安全健康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大中型煤矿,应坚持高标准,逐步建立现代煤矿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小型煤矿也要明确机构、配备专人负责,不断消除生产环节存在的危险源及职业危害,从生产劳动的全过程控制减少安全与健康的风险,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二)落实责任,加大措施,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要求,大力加强以粉尘治理为重点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强化井下作业现场管理,继续严格落实煤矿井下粉尘治理措施。
要建立健全防尘系统,完善综合防尘措施,坚持实施煤体注水、湿式打眼,采用巷道喷雾降尘等综合防尘技术,控制粉尘危害程度。
要加强煤矿高温的防治。
我省现有高温生产矿井13个,目前在建的矿井,特别是在鲁西南建设的矿井,绝大多数存在不同程度的高温热害。
同时其他矿井由于开采深度的不断加深,高温热害问题也将越来越突出。
要求这些矿井在今后生产过程中,除实施加大通风、洒水等常规降温措施外,还应采取机械降温措施,把温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保证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要注重实行科学防治,积极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坚决限制、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材料;通过合理的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煤矿工人数量。
要增强劳动保护观念,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配备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尘、毒噪声等有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状况,以监测促防治。
(三)坚持实施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和评价
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依法办矿的意识,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频次对作业场点的粉尘检测和生产性毒物、噪声、放射线及其他有害物理因素进行定期监测;没有粉尘检测能力的小型煤矿,应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检测。
所有煤矿都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根据检测、评价结果开展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
同时要求所有煤矿建立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劳动者存在健康损害的,立即进行相关治疗和工作调整。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增强职工自我防护意识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宣传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的有关知识,同时要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
各煤矿企业要把职业卫生全员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制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建立职业卫生培训档案,加强教学考核管理,组织好对各类人员的培训。
使全体从业人员树立安全与健康理念、增强防范意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提高企业职防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人自我保护技能。
(五)严格执法,强化煤矿职业安全监管监察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把煤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纳入煤矿安全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之中,依法开展执法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强化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和执行好国家对煤矿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规定。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中注意三个环节:
一是在现场监察正确处理安全监察与职业卫生监察的关系,将职业卫生监察与安全监察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四同时”。
即:
职业卫生监察与安全监察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总结。
在具体监察中,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实施监察,达到以监察促职业卫生工作的目的。
二是在具体监察工作中坚持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重点监察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
三是要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纳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中,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把好关,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中,要严格掌握“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治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等许可条件。
四是严肃职业危害事故的查处。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煤矿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把煤矿职业安全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去,加强对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管和检查,促进全省煤矿职业安全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六)发挥煤矿职业卫生专业机构作用,推进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建设
山东煤监局于2006年5月公布了山东煤矿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和淄矿、新矿、枣矿、肥矿和兖矿集团职业病防治所为全省煤矿职业安全监察技术服务支撑机构。
这六家机构,有长期从事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历史和比较好的技术力量,既担负着煤矿职业病防治任务,又承担煤矿粉尘检测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任务。
多年来他们为我省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定期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为职业卫生的监督监察提供了技术服务,在我省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职防机构也需要进一步自我完善和强化职能,要在开展好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目前六家机构中,因受多种因素影响有四家机构的职业危害检测试验没有取得计量认证,一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没有获得延续。
要求这些机构要很好地分析一下原因,采取措施,尽快取得计量认证和技术服务资质,更好地发挥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保障作用。
省局和各煤监分局要加强对六家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其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为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要鼓励煤矿企业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职业卫生示范企业。
今年5月,省政府卫生厅、山东煤监局等五个部门又联合发出通知,开展第二批全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我们鼓励煤矿企业,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照《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和省级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活动。
通过参加评选来促进煤矿职业卫生工作上新台阶、创新水平,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职业卫生工作的规律,建立企业职业卫生工作体系,真正实现煤矿由生产安全向职业安全的转型,展示企业良好的形象。
同志们,全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只是开了个好头,工作任重道远。
我们要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新局面,为巩固和发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形势,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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