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坡隧道施工专项安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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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门坡隧道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对门坡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1、工程概况
对门坡隧道全长357m,设计为连拱隧道,其中明洞20米,V级围岩55米,IV级围岩62米,III级围岩220米。
隧道洞口段V级围岩破碎较严重,自稳能力差,主要为灰岩岩,夹泥灰岩,岩质较软,暴露后易风化,遇水后易软化;本隧道不良地质主要为:
岩溶,岩溶分布情况:
K19+280左30米、K19+550左15米、K19+560右30米。
众所周知,隧道施工最重要的是安全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本方案主要是针对隧道施工过程各个环节中应着重注意的安全事项和要求,对不良地质条件下的隧道施工安全及如何做好隧道施工通风几个方面的内容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来指导整个隧道的施工。
2、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2.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2.1控制目标
1、杜绝责任死亡事故。
2、杜绝重大行车安全事故。
3、消灭责任设备、火灾、爆炸等事故。
4、参建员工年重伤率控制在0.3‰以内。
5、参建员工年轻伤率控制在2‰以内。
2.2.2管理目标
1、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扬尘、噪声、职业危害作业点合格率100%;
3、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2.2.3工作目标
1、施工现场实现全员安全教育。
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教育率100%;责任书签订率100%;
2、按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隐患整改做到“四定”,即:
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3、认真把好安全生产的“七关”,即:
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检查关、验收关;
3、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
组织保证
思想保证
制度保证
监督保证
技术保证
经济保证
项目部
提高全员思想意识加强教育
各项安全
技术措施
安全总监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措施费用专帐
保障安全投入
安全激励措施严格兑现
资源合理配置及要求
项目安质部
党工委安全例会
安全会议
安全标语标识
安全教育培训
班前安全讲话
专项技术方案
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教育制度
三检查一交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风险评估危险告知制度
安全例会制度
危险源动态辨识制度
安全标志使用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作业队
队安全员
作业班组
工班安全检查员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员工因工死亡事故;杜绝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杜绝火灾、水灾、爆炸事故;员工因工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
4、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4.1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针对本工程,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党委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质量环保部为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王东川
副组长:
周军强、马瑶林、杨春
组员:
林映、李长亮、王炼、陈鉄强、林凯
林希平、黄鲤、梁高才
4.2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
5、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5.1隧道施工总体保证措施
1)隧道施工前对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渣、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截水沟、边沟、天沟等排水设施。
2)隧道工程的各班组,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3)所有进入隧道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不得违章操作。
4)开挖前应先检查支护、顶板和两帮是否牢固稳定,如有危险应先行排除:
人工开挖时操作人员要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钻孔时应先检查风钻(电钻)是否正常,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钻孔台车行走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时要煞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对于隧道开挖过程中的爆破除了符合《爆破安全规程》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装药与钻孔不准同时进行: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隧道接近贯通时,加强联系,一端装药放炮,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5)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仰拱及时跟进,仰拱和二衬距掌子面的距离满足公司有关隧道施工控制规定并同时满足业主要求。
6)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
7)隧道内空气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其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标准允许值;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隧道通风,应设专人管理。
8)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在潮湿及渗水的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具;隧道掌子面、防水板台车及钢构件密集的地方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洞内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必须接零保护。
9)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令工人撤至安全地点。
将超前地质预报纳入到施工工序。
lO)洞内及洞室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易燃物品。
11)瓦斯隧道的安全措施
(1)请专业人员讲课,对施工单位全员进行防治瓦斯培训。
(2)强制执行煤矿瓦斯≥1%停工,≥1.5%撤人出洞的安全规程。
(3)加强瓦斯检测:
施工班组配检测议及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检测员;安装声光报警自动断电瓦斯监测系统。
(4)在工作面200米范围内,照明及施工设备更换成防爆型,配置自救器及供水、消防等设施。
(5)洞口设卡,入洞检身,不准穿化纤衣、带烟火及手机入洞。
(6)单洞施工,24小时不间断送风。
(7)采取矿用爆破器材作正向爆破,执行“一炮三检”制。
严禁反向爆破;装药炮眼必须填满;放炮母线不准明接。
(8)因停电、停风形成隧道瓦斯超限,必须经处理浓度满足要求之后方能复工。
(9)由工作面向掘进前方打水平前探钻孔,对地质和瓦斯作超前预报,根据预报资料采取相应安全施工措施。
(10)成立现场瓦斯防治指挥部和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准备。
12)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进行爆破时,加强爆破区域的安全检查和警戒,所有人应撤离至安全距离以外。
13)隧道衬砌工序应尽量紧跟前面的工序,以防止围岩暴露时间太长而发生坍塌。
不良地质地段隧道施工,应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稳步前进。
堆积体中开挖不宜放炮。
如需放炮时,应先打眼,少装药和限制炮数,并应先护后开挖。
14)项目部要编制电雷管使用作业指导书,并对施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电雷管使用安全。
15)防水板台车上应挂设至少8台灭火器(台车顶部4台,下部4台);防水板铺设长度不宜太长,以每次铺设2环为宜;在二衬钢筋焊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焊碴引燃防水板。
16)电线路不得与高压风、水管布设在隧道同侧。
5.2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
入口处应设置入洞须知、安全负责人牌子、施工现场平面图等。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3)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4)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品仓库、料场、停车场以及电力、通信线路的位置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暴的要求。
位于河流两岸的施工现场,在设置前进行河流流量、水位和地形的调查,以保证所有的房屋、线路、机械设备、料具的堆放地点,均位于最高水位之上。
5)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
施工现场应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场区域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有关规定。
6)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7)经批准设置的炸药库应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严格建立健全储存、运输、领用、保管、使用、退库管理制度,并配置专业人员值班。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施工现场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9)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要设在干燥的地基上,并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变电房及变压器安装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隔离栏杆,配备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lO)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电闸开关,室外使用的电闸开关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
11)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标准。
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
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
12)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
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13)施工便道与国道或其他道路交叉时,应在道口设置醒目的施工警示标牌。
14)在与干线公路平行交叉地段,维护车辆正常通行非常重要,责任单位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石方开挖地段要采取控制爆破用药量,增加炮区覆盖物,设缓冲隔离墙,边坡缓冲平台等有效安全措施,避免中断交通和损坏建筑物而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5.3、洞口工程施工安全
1、隧道进出口岩层风化破碎,加强进出口边、仰坡挡护工程。
加强进出口边仰坡截、排水措施,并及时施做。
隧道进口左侧边坡为顺层,建议顺层清方或加强挡护工程。
在施工前,必须先做好洞口排水系统。
2、洞口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在雨季来临之前完成洞口工程,以防开挖的洞口原状土体结构在雨水的冲刷下发生失稳坍塌,造成事故。
3、洞口的路基及边坡、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在高于2米的边坡上作业时,严格按照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操作。
4、洞口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地质情况对地表或仰坡适当采取锚喷、锚网喷、注浆、超前支护等封闭或加固措施。
5、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和检查洞口仰坡山体结构的稳定,发现有松动危石或山体不稳定迹象时,必须立即清除或进行加固处理。
6、洞口段开挖后应加强支护,尽快施作喷射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锚网喷支护、钢支撑加锚网喷支护等措施,并尽快施作混凝土衬砌。
7、洞口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开挖面拱顶及地表变形下沉量的监控和量测,结合应用统计技术,准确掌握洞口土体结构被开挖破坏后的位移规律和发展趋势,以便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4、洞身开挖施工安全
隧道围岩质软,暴露后易风化,遇水易软化崩解,隧道开挖后及时封闭,及时引排地下水及施工废水,避免隧底受水浸泡及施工碾压后软化。
洞身斜穿向斜轴部段,岩层平缓,产状变化大,拱部围岩在构造节理切割下,形成的不良结构体在隧道开挖后易掉块并引起坍方,应及时支护。
开挖时宜采用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尽量避免对岩体产生较大扰动。
1、基本要求:
开挖前掌子面测量及开挖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松动岩石或裂块,应及时清除或支护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
2、钻眼作业
1)钻眼前,应认真检查并清除存在的浮石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2)凿岩机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确保碴堆的稳定;
3)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4)必须采用湿式凿岩设备;
5)采用液压凿岩台车钻眼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3、爆破作业基本要求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严禁作业人员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破作业。
3)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
①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②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③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小于400m;
④双线全断面开挖不小于500m。
4)如采用相向开挖掘进的隧道两个掌子面间距离小于200m时,爆破时必须提前一个小时通报,以便另一个工作面作业人员撤离。
5)下列情况下,严禁装药爆破:
①照明不足;
②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③出现流沙现象未经处理;
④存在大量溶洞水及高压地下水涌出,尚未治理;
⑤未做好安全警戒时。
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①有无瞎炮;
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③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④支撑有无损坏或变形,是否需采取加强措施。
7)钻眼与装药作业不宜平行作业。
如须平行作业,则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m,作业人员应分区操作。
8)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距离只剩下15m时始,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作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并在放炮作业前提前通知,由对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确认人员和设备已撤出后,方可通知放炮作业面实施放炮作业。
9)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必须执行爆破器材的采购、搬运、贮存、领取和使用等专文规定。
4、起爆方法的安全要求
导爆管引爆法:
导爆管是一种新型非电起爆器材,适用于没有瓦斯和矿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
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等特点,这种引爆器材安全可靠,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比较理想的爆破器材。
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的引爆方法是用其它爆破器材(雷管、导爆索)引爆导爆管,在管内产生一个冲击波冲击引爆与它相联结的雷管(普通雷管或非电毫秒雷管)。
其安全要求:
1)导爆管非电起爆,使用前导爆管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其内药粉受潮拒爆;
2)非电起爆系统各部分的连接都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传爆和起爆;
3)所有雷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按报废处理;
4)装填起爆药包时,要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与药包同时送入孔中,防止导爆管拉脱或打结,引起拒爆;
5)堵炮时要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等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而拒爆;
6)起爆网路连接后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连现象。
5、处理瞎炮的安全措施
1)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但瞎炮位置应设置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严禁人员通行。
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
2)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
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4)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可在距瞎炮不小于60c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5)硝铵类炸药可采取用水冲淡的措施处理。
5.5、装碴与运输作业施工安全
1、装碴作业安全规定
1)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2)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转岩的稳定情况。
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迹象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3)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4)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5)装碴高度不得超出车厢上口。
6)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设置专人收放。
2、运输作业安全规定
1)一般要求
①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
②装运料具时,不得超出装载限界,运载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捆扎牢固。
③运输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横洞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
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2)无轨运输
①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无轨运输车辆限制速度(km/h)
项目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
10
20
20
有牵引车
5
15
15
会车
5
10
10
②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③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
④车辆行驶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cm;同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间的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距离。
⑤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80cm处设置挡木。
危险倒车卸碴场应派专人指挥,以防车辆倒车卸碴时陷车或翻车。
⑥洞内倒车或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或有专人指挥。
⑦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横洞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时,司机必须减速了望并鸣笛示警。
5.6、支护与衬砌施工安全
1、支护作业
1)支护作业时用高压风或人工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块、开裂处混凝土喷射时,作业人员不得处于正下方操作。
2)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3)在梯、架上作业时,梯架安置应稳妥。
4)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配合作业,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
自取消临时支撑。
5)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6)向锚杆孔压注砂浆施工,应有效安装并密切注视压力表,如发现压力表读数过高,应立即停风,排除可能的堵塞。
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以防高压喷射物喷出伤人。
7)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湿式作业。
喷射机开始时应先给风,再开机,后送料。
结束时待料喷完,先停机,后关风。
8)支立钢格栅或钢拱架等构件支撑的底脚必须平稳垫实,支撑构件的平面与隧道中线方向垂直。
9)暂停施工作业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10)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2、衬砌施工
1)洞门衬砌时,施工前应先检查仰坡、边坡坡顶有无裂缝,及时清除坡面危石,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尤其是雨后更要认真检查。
2)吊装拱架及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3)检查、维修、拆卸混凝土机械及管路时,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
4)捣固作业中,若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穿绝缘胶靴和戴绝缘手套。
5)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上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尖锐部位。
6)模板架或台车下应留足施工净空,应能保证施工车辆的顺利通行,并要设置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7)衬砌工作台或台车上应满铺底板,并应设置不低于1.0m的栏杆。
8)衬砌工作台或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
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60m。
10)台车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应用铁靴刹住车轮,防止溜滑。
11)必须严格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混凝土施工机械。
5.7、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隧道施工中可能出现洞口滑坡、崩塌,洞身突涌,含瓦斯煤层、膨胀岩、顺层等不良地质灾害,处理措施为“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的原则。
在施工中首先采用多种手段超前探明前方地质情况,提前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以预防为主。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上述不良地质灾害,需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将各种不良地质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根据预测、预报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情况危急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
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中应备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2、滑坡、崩塌
隧道洞口常位于山体的残积、坡积、堆积体之上,在外部条件(地表水冲刷、扰动、挖坡脚)作用之下,可能引起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对工程施工危害较大。
针对性措施如下:
1)疏排地下水
(1)在滑坡体边缘之外稳定地段设置天沟,拦截地表水,避免地表水流入滑坡体范围内;
(2)在滑坡体范围内增设树枝状排水系统,使地表水流及洼地积水,尽快顺畅地排出滑坡范围之外;
2)引排地下水
(1)整平、夯填滑坡体范围内的地表裂缝,以防地下水下渗。
(2)滑坡体外部补给水采用截水渗沟引排;
(3)滑坡体内部浅水或滞水带采用支撑渗沟引排,顺滑动方向设置;
(4) 当地下水埋藏较深,不易采用明挖或渗沟时,采用渗水导洞拦截和疏排地下水。
也可采用水平钻孔引排地下水。
3)减载或反压
在滑坡体的滑动地段,清除一部分滑体以减小滑体的下滑力;反压是利用上部减载的弃方,填于滑体的抗滑地段,以增加抗滑稳定作用。
4)设置抗滑桩、墙
抗滑挡墙设置于滑体前缘,采用重力式挡土墙;抗滑桩分排设置,排数、间距依推力确定。
5)注浆加固
采用地面锚杆加固注浆,固结地层,增加滑动面的摩擦力。
实践证明效果较好。
6)崩塌
处理塌方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塌方长度、高度及延伸方向等),结合围岩条件(涌水情况、裂隙发育情况、围岩强度及破碎情况等),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按要求组织施工处理。
3、围岩软弱破碎、富含承压水隧道施工,重视超前探测工作。
对岩溶水的处理时宜疏不宜堵,为防止岩溶水突然袭击,施工时采取超前地质钻孔探测,预备足够的抽水设备;排水设施结合实际情况,可选用排水沟、渗沟、涵沟、泄水洞、排水管道等构筑物。
对岩溶水采用排、截、堵、防等综合治理措施,以策安全。
并做到可随时采取处理突发性大涌水的应急安全措施。
5.8、预防隧道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预防瓦斯突出可采用“探、排、引、堵”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如下:
1、岗前培训
所有相关工种均经岗前培训,掌握瓦斯地段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上岗。
2、超前钻孔探测
采用水平地质钻机,在煤层地质段提前面40-60m超前钻孔,提前探测,在掘进工作面前方和两侧钻孔,探明是否存在含有大量瓦斯的断层,以及它们的位置、范围和瓦斯情况,并释放瓦斯,采用瓦斯遥测测警报仪连续监测瓦斯种类及含量。
制定通风措施、防爆民措施及救援措施。
开挖采用分部开挖;石门揭煤时,采用超前导管支护;爆破采用矿用安全炸药,瞬发电雷管起爆;煤层段加强支护的气密性,防止运营时瓦斯溢出。
3、加强瓦斯现场监测,严格满足有关规定
加强钻眼、装药、放炮前、放炮后四个环节的瓦斯巡回检测,采用瓦斯监测报警仪现场监测瓦斯含量。
洞内瓦斯含量在0.5%以下时,每0.5h-1h检测一次;含量在以上时,随时检测不得离开,加强通风,随时报告;工作面瓦斯含量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工作面20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期1%时,禁止爆破;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期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加强通风;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m以内含量达到1.5%时,须停止电动机运转,切断电源,通风处理。
4、换装
洞内机电设备,均换装为安全防爆型;照明灯具采用防爆型;严禁穿化纤服装进洞;严禁碰撞及磨擦产生火花。
5、加强通风
1)设两套独立通风机和电动机;局扇设置“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一闭锁”(风、电)设施,确保风机运转可靠,不停风,瓦斯浓度控制在允许值以下。
2)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排出洞外。
若喷出瓦斯的裂隙范围小和瓦斯量不大时,可用金属罩或帆布罩将喷瓦斯的裂隙盖住,然后在罩上接风筒或管子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排出洞外。
喷瓦斯的裂隙较小,瓦斯量较少时,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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