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实务讲义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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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实务讲义22
2011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实务讲义22
大纲要求
第三部分“铁路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部分与上一版相比,进行了整体的修改和调整。
更加突出了铁路行业特点,更加注重所编排内容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将铁路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筛选归类,删除了一些过时的内容。
此外,增加了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注册执业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章节讲课内容:
铁路新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大纲要求:
1c432000铁路建设管理法律法规
1c432010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相关规定
1c432020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相关规定
1c432030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1c432040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1c432050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1c432060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相关规定
1c432070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相关规定
1c432080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相关规定
1c432090铁路工程严禁违法分包及转包相关规定
1c432100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相关规定
1c432110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相关规定
1C432010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相关规
1c432010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相关规定
1c432011 掌握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方法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汁概(预)算编制办法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的依据。
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总预算。
一阶段设计,编制总预算。
一、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
按单项概(预)算、综合概(预)算、总概(预)算三个层次逐步完成。
二、编制范围及单元
(一)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
总概(预)算是用以反映整个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文件。
一般应按整个建设项目的范围进行编制。
但遇有以下情况,应根据要求分别编制总概(预)算,并汇编该建设项目的总概(预)算汇总表。
1.两端引入工程可根据需要单独编制总概(预)算。
2.编组站、区段站、集装箱中心站应单独编制总概(预)算。
3.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铁路局者,除应按各自所辖范围编制总概(预)算外,尚需以区段站为界,分别编制总概(预)算。
4.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建设的工程范围,分别编制总概(预)算。
5.一个建设项目,如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则各设计单位按各自承担的设计范围编制总概(预)算。
总概(预)算汇总表由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单位负责汇编。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按实际需要划分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
(二)综合概(预)算的编制范围
综合概(预)算是具体反映一个总概(预)算范围内的工程投资总额及其构成的文件,其编制范围应与相应的总概(预)算一致。
(三)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内容及单元
单项概(预)算是编制综合概(预)算、总概(预)算的基础,是详细反映各工程类别重大、特殊工点的主要概(预)算费用的文件。
编制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运杂费、价差、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间接费和税金。
编制单元应按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划分,并按工程类别分别编制。
其中技术复杂的特大、大、中桥及高桥(墩高50m及以上),4000m以上的单、双线隧道,多线隧道及地质复杂的隧道,大型房屋(如机车库、3000人及以上的站房等)以及投资较大、工程复杂的新技术工点等,应按工点分别编制单项概(预)算。
三、编制深度及要求
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深度应与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组成内容的深度相一致。
(一)单项概(预)算
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阶段、工程难易程度,确定其编制深度。
(二)综合概(预)算
根据单项概(预)算,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附录“综合概(预)算章节表”的顺序进行汇编,没有费用的章,在输出综合概(预)算表时其章号及名称应保留,各节中的细目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增减。
一个建设项目有几个综合概(预)算时,应汇编综合概(预)算汇总表。
(三)总概(预)算
根据综合概(预)算,分章汇编。
没有费用的章,在输出总概(预)算表时其章号及名称一律保留。
一个建设项目有几个总概(预)算时。
应汇编总概(预)算汇总表。
@#四、定额的采用
四、定额的采用
1.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类工程(其中路基、桥涵、隧道、轨道及站场简称“站前”工程,其余简称“站后”工程)的设计深度、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的划分,具体定额的采用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初步设计概算:
采用预算定额,“站后”工程可采用概算定额,
(2)施工图预算、投资检算:
采用预算定额。
2.独立建设项目的大型旅客站房的房屋丁程及地方铁路中的房屋工程可采用1_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定额(含费用定额)。
3.对于没有定额的特殊工程及尚未实践的新技术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补充单价分析,并随设计文件一并送审。
五、章节划分及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一)章节划分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分为四部分,共16章34节,编制概(预)算应采用统一的章节表,其各章节的细目及内容,见《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附录“综合概(预)算章节表”。
各部分和各章费用名称如下:
第一部分静态投资
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
第二章路基
第三章桥涵
第四章隧道及明洞
第五章轨道
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
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第八章房屋
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第十一章其他费用
第十二章基本预备费
第二部分动态投资
第十三章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第十四章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第三部分机车车辆购置费
第十五章机车车辆购置费
第四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第十六章铺底流动资金
(二)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按投资构成划分,静态投资分属下列五种费用:
1.建筑工程费(费用代号:
i)
指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给排水、机务、车辆、动车、站场、工务、其他建筑工程等和属于建筑工程范围内的管线敷设、设备基础、工作台等,以及拆迁工程和应属于建筑工程费内容的费用。
2.安装工程费(费用代号:
ⅱ)
指各种需要安装的机电设备的装配、装置工程,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等的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刷油、保温和调整、试验所需的费用。
3.设备购置费(费用代号:
ⅲ)
指一切需要安装与不需要安装的生产、动力、弱电、起重、运输等设备(包括备品备件)的购置费。
4.其他费(费用代号:
ⅳ)
指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设项目管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研究试验费、计算机软件开发与购置费、配合辅助工程费、联合试运转及工程动态检测费、生产准备费、其他。
5.基本预备费
指设计概(预)算中难以预料的费用。
六、费用项目组成及单项概(预)算计算程序
1.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见图1c432011。
(见课本289页)
2.建筑安装工程单项概(预)算计算程序见表1c432011。
(见课本290页)
IC432012掌握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内容
ic432012掌握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内容
一、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各项费用。
人工费—∑定额人工消耗量×综合工费标准
综合一[费的组成内容:
1.基本工资;
2.津贴和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4.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二、材料费
指按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和相应预算价格等计算的费用。
(一)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十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1.材料原价。
指材料的m厂价或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对同一种材料,因产地、供应渠道不同而出现几种原价时,其综合原价可按其供应量的比例加权平均确定。
2.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生产厂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工地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等。
3.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运输损耗费、仓储损耗费,以及办理托运所发生的费用(如按规定由托运单位负担的包装、捆扎、支垫等的料具耗损费,转向架租用费和托运签条)等。
(二)材料预算价格的确定
1.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花草苗木、土工材料、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材等材料的基期价格采用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编制期价格根据设计单位实地调查分析采用,以上价格均不含来源地至工地的运杂费,来源地至工地的运杂费应单独计列。
若调查价格中未含采购及保管费,要计算其按材料原价计取的采购及保管费。
编制期
价格与基期价格的差额按价差计列。
以上材料的编制期价格应随设计文件一并送审。
2.施工机械用汽油、柴油,基期价格采用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编制期价格根据设计单位实地调查分析采用,以上均为含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的价格。
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的差额按价差计列(计入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中)。
施工机械用汽油、柴油的编制期价格应随设计文件一并送审。
3.除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基期价格采用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其编制期与基期的价差按部颁材料价差系数凋整。
此类材料的基期价格已包含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部颁材料价差系数也已考虑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因素,编制概(预)算时不应另计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三)再用轨料价格的计算规定
修建正式工程使用的旧轨料(不包括定额规定使用的废轨、旧轨,如桥梁和平交道的护轮轨,车挡弯轨等),其价格按设计调查的价格分析确定;本工程范围内拆除后利用的,一般只计运杂费,需整修的,按相同规格型号新料价格的10%计算整修管理费。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的组成
1.折旧费:
指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不含贷款利息)的费用。
2.大修理费:
指机械按规定的大修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
指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技术保养,修理及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行所需的替换设备、随机配备的工具与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与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擦拭材料费用;机械停置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4.安装拆卸费:
指机械在施t现场进行安装、拆卸与搬运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和试运转费用;辅助设施(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走行轨道、枕木等)的搭拆与折旧费用等。
5.人工费:
指机上司机和相关操作人员的人t费,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指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固体燃料(煤)、电和水的费用。
7.其他费用:
指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用等。
(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取定
编制设计概(预)算以现行的《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作为计算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
以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中的油燃料价格及本办法规定的基期综合工费标准计算出的台班单价作为基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以编制期的综合工费标准、油燃料价格、水电单价及养路费标准计算出的台班单价作为编制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编制期与基期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差额按价差计列。
四、工程用水、电综合单价
(一)工程用水综合单价
工程用水基期单价为0.38元/t。
特殊缺水地区或取水困难的工程,可按施"组织设计确定的供水方案,另行分析工程用水单价,分析水价与基期水价的差额,按价差计列;在大、中城市中施工时,必须使用城市自来水的,可按当地规定的自来水价格分析工程用水单价,与基期水价的差额按价差计列。
(二)工程用电综合单价
工程用电基期单价为0.55元/kwh。
编制设计概(预)算时.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供电方案,按采用地方电源、内燃发电机临时集中发电、分散发电工程用电单价分析办法,计算出各种供电方式的单价。
五、运杂费
是指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土工材料、花草苗木、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材等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如火车运输的取送车费等)以及应按运输费、装卸费、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之和计取的采购及保管费。
六、填料费
指购买不作为材料对待的土方、石方、渗水料、矿物料等填筑用料所支出的费用。
@#七、施工措施费
七、施工措施费
内容包括:
1.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指建设项目的某些工程需在冬期、雨期施工,以致引起需采取的防寒、保温、防雨、防潮和防护措施,人工与机械的功效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必须在夜间连续施r或在隧道内铺砟、铺轨,敷设电线、电缆,架设接触网等t程,所发生的工作效率降低、夜班津贴,以及有关照明设施(包括所需照明设施的装拆、摊销、维修及油燃料、电等)增加的有关费用。
3.小型临时设施费。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修建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一般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小型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1)小型临时设施包括:
①为施工及施工运输(包括临管)所需修建的临时生活及居住房屋,文化教育及公共房屋(如三用堂、广播室等)和生产、办公房屋(如发电站,变电站,空压机站,成品厂,材料厂、库,堆料棚,停机棚,临时站房,货运室等)。
②为施工.或施工运输而修建的小型临时设施,如通往中小桥、涵洞、牵引变电所等工程和施工队伍驻地以及料库、车库的运输便道引入线(包括汽车、马车、双轮车道、),工地内运输便道、轻便轨道、龙门吊走行轨,由干线到工地或施工队伍驻地的地区通信引入线、电力线和达不到给水干管路标准的给水管路等。
③为施工或维持施工运输(包括临管)而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如临时给水(水井、水塔、水池等),临时排水沉淀池,钻孑l用泥浆池、沉淀池,临时整备设备(给煤、砂、油,清灰等设备),临时信号,临时通信(指地区线路及引入部分),临时供电,临时站场建筑设备。
④其他。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项目内容以外的临时设施。
(2)小型临时设施费用包括:
小型临时设施的搭设、移拆、维修、摊销及拆除恢复等费用,因修建小型临时设施,而发生的租用土地、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复垦及其他所有与土地有关的费用等。
4.工具、用具及仪器、仪表使用费。
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及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生产工人自备丁具的补贴费。
5.检验试验费。
指施丁企业按照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对建筑安装的设备、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等,以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不包括应由研究试验费和科技三项费用支出的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不包括应由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的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不包括设计要求的和需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对构筑物进行检验试验的费用。
6.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7.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
是指用于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宣传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及条件、确保施工安全等所需的费用。
8.文明施工及施工环境保护费。
指现场文明施工费用及防噪声、防粉尘、防振动干扰、生活垃圾清运排放等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施工措施费,以各类工程的基期人工费与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根据施t措施费地区划分及有关费率计列。
八、特殊施工增加费
内容包括:
1.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内蒙占及西北地区的非固定沙漠地区施一r时,月平均风力在四级以上的风沙季节,进行室外建筑安装t程时,由于受风沙影响应增加的费用,本项费用按下列算法计列:
室外建筑安装工程的定额工天×编制期综合工费单价×3%
2.高原地区施丁增加费。
指在海拔2000m以上的高原地区施工时,由于人工和机械受气候、气压的影响而降低工作效率,所增加的费用。
本项费用根据工程所在地的不同海拔高度,不分工程类别,按下列算法计列:
定额工天×编制期综合工费单价×高原地区工天定额增加幅度十定额机械台班量×编制期机械台班单价×高原地区机械台班定额增加幅度
3.原始森林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原始森林地区进行新建或增建二线铁路施工,由于受气候影响,其路基土方工程应增加的费用。
本项费用按下列算法计列:
(路基土方工程的定额工天×编制期综合---费单价十路基土方工程的定额机械台班量×编制期机械台班单价)×30%
4.行车干扰施t增加费。
指在不封锁的营业线上,在维持通车的情况下,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由于受行车影响造成局部停工或妨碍施工而降低工作效率等所需增加的费用。
九、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维持既有线正常运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所需的大型临时建筑物和过渡工程修建及拆除恢复所发生的费用。
项目及费用内容包括:
1.大型临时设施(简称大临)
(1)铁路岔线、便桥。
指通往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砟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的岔线,机车转向用的三角线和架梁岔线,独立特大桥的吊机走行线,以及重点桥隧等工程专设的运料岔线等。
(2)铁路便线、便桥。
指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砟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等场(厂)内为施t运料所需修建的便线、便桥。
(3)汽车运输便道。
指通行汽车的运输干线及其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轨节拼装场、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砂石场、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合站、填料集中拌合站、大型道砟存储场、长钢轨焊接基地、换装站等的引入线,以及机械化施工的重点土石方工点的运输便道。
(4)运梁便道。
指专为运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而修建的运输便道。
(5)轨节拼装场、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制(存)梁场、钢梁拼装场、混凝土集中拌合站、填料集中拌合站、大型道砟存储场、长钢轨焊接基地、换装站等的场地土石方、圬工及地基处理。
(6)通信工程。
指困难山区(起伏变化很大或比高>80m的山地)铁路施t所需的临时通信干线(包括由接轨点最近的交接所为起点所修建的通信干线),不包括由干线到工地或施工地段沿线各施工队伍所在地的引入线、场内配线和地区通信线路。
当采用无线通信时,其费用应控制在有线通信临时工程费用水平内。
(7)集中发电站、集中变电站(包括升压站和降压站)。
(8)临时电力线(供电电压在6kv及以上)。
包括临时电力干线及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砂石场、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等的引入线。
(9)给水干管路。
指为解决工程用水而铺设的给水干管路(管径100mm及以上或长度2km及以上)。
(10)为施工运输服务的栈桥、缆索吊。
(11)渡口、码头、浮桥、吊桥、天桥、地道。
指通行汽车为施工服务者。
(12)铁路便线、岔线、便桥和汽车运输便道的养护费。
(13)修建“大临”而发生的租用土地、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复垦及其他所有与土地有关的费用等。
2.过渡工程
指由于改建既有线、增建第二线等工程施工,需要确保既有线(或车站)运营工作的安全和不间断地运行,同时为了加快建设进度,尽可能地减少运输与施工之间的相互干扰和影响,从而对部分既有工程设施必须采取的施工过渡措施。
内容包括临时性便线、便桥和其他建筑物及设备,以及由此引起的租用土地、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复垦及其他所有与土地有关的费用等。
十、间接费
间接费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
1.企业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
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
指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宣传、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
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助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车辆、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财产保险费。
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7)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各项税费。
(8)施工单位进退场及工地转移费。
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任务需要,派遣人员和机具设备从基地迁往工程所在地或从一个项目迁至另一个项目所发生的往返搬迁费用及施工队伍在同一建设项目内,因工程进展需要,在本建设项目内往返转移,以及民工上、下路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
承担任务职-的调遣差旅费,调遣期间的工资,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周转性材料及其他施t装备的搬运费用;施丁队伍在转移期间所需支付的职工工资、
差旅费、交通费、转移津贴等;民工的上、下路所需车船费、途中食宿补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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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 建造 铁路工程 实务 讲义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