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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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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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管理层与操作层两层分离的需要,加速实现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局《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一级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层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操作层根据管理层所确定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技术方案、进度要求、质量标准等,完成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操作任务,并服从管理层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任务
项目的技术工作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其基本任务是:
1正确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试验规程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严格按照承发包工程合同文件合理有效地组织施工。
2进行施工项目的目标控制和施工要素的优化配置,实施动态管理,以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和现有资源的作用。
3组织开展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基础工作,建立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促进技术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为施工生产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4健全技术工作责任制,落实技术职责,确保技术目标的实现。
5积极推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在实际施工技术中的应用。
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
加强技术交流和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第五条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是全局技术管理的最基础部分,其工作的中心环节是:
1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
2注重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控制调整和检查,坚持通过以试验检测数据评定工程质量。
3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后的技术总结。
第二章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职责
第六条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项目总工程师是本项目的最高技术领导,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在本职范围内,对技术和质量有权作出决定和处理,并受上级总工程师的业务领导。
2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以及承包合同要求,并监督实施执行情况。
3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和掌握具体技术细节,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主持图纸会审签认,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如有出入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监理。
4在项目经理主持下,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组织编制施工技术工艺组织措施。
并在施工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
6督促指导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负责把关控制。
7负责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难题。
8领导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及计量工作,负责对试验、测量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技术问题时的决策或报告。
9分管项目质量工作和工程质量创优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负责技术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以及审核签发变更设计报告。
10主持制定本项目有关的科研课题和“四新”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
制定项目技术交流、职工培训、年度培训计划和支持有关部门开展QC小组攻关活动。
11主持交竣工技术文件资料的分类、汇总及编制,参加交竣工验收。
组织做好施工技术总结,督促技术人员撰写专题论文和施工工法,并负责审核、修改、签认后向上级推荐、申报。
12主持对项目技术人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七条工程技术部门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技术和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施工工艺以及上级规定的技术要求。
3学习、熟悉承包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标准要求,参加现场调查核对,会同有关人员审核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绘制细部大样图,组织向现场技术人员、工长、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工艺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要点等内容的全面交底。
4参加研究及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技术方案、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报批和实施。
主持一般性的施工技术设计工作。
5深入现场工班,核对图纸、核实工程数量,检查技术管理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解决施工技术难题,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控制。
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记好施工日志,及时编制、上报有关工程报表,办理有关设计文件变更的报批和实施。
6负责对项目操作层的技术监督、控制和施工指导。
7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对施工原始记录、检查签证记录、施工照片、影视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和保管。
负责编制交竣工技术资料,参与交竣工验收。
8负责对本项目技术质量的定期检查,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应进行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工程特点,组织有关技术研究课题和“四新”推广项目的实施。
参加评选优秀QC成果,参加撰写或审核修改工法、专题论文和技术总结并负责办理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等工作。
9负责指导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的技术业务工作。
监督、检查试验及测量的项目、指标、技术要求等是否按有关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
10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对项目技术人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八条试验室主要职责
1熟悉工程合同文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
负责编制本工程试验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和计划图表。
工作中严格执行试验操作规程,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
2负责本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各种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必要时,应进行化学试验。
当有特殊要求而仪器设备又不足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外单位进行。
3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种混合料配合比组成设计,并逐步调整为施工配合比。
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试验和检测,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指导纠正。
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积极参与应用、推广“四新”项目相关的试验和检测工作。
5根据工程规模及要求,提出试验仪器配置计划,并负责日常使用、维护与保管,按仪器、仪表使用规定周期送检,建立试验台帐和器具设备台帐。
6负责所有试验报告和试验原始记录的整理、签认和归档。
整理提供属试验检测工作范围的交竣工资料,参加交竣工验收。
7在试验工作中,当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其他问题时,应负责及时报告有关技术领导和质检人员,并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
第九条测量队主要职责
1工程承包合同签定后,在开工前,测量队长应组织全组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设计资料,明确任务。
并对原导线、路中线、转角点、沿线水准点、桥位和重要构造物的主要控制点等进行复测。
复测应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其结果应经项目总工审核并报监理签认后,方能作为施工依据。
2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测量队长应拟定施工测量总体实施方案,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编制实施计划图表,并按计划分步落实完成。
3组织人员按设计图表进行施工放样。
对于大型桥梁或复杂项目的放样,如沉井、围堰、套箱、现浇箱梁、梁件拼装等,应进行跟踪测量及拼装测量,并应作好现场记录和复核人员的签认。
4熟悉各种控制点位置,并负责加固保护。
测量工作应严格按测量复核签认制的规定执行,确认无误后经项目总工或质检人员审核报监理签认后,方可施工。
5参加交竣工测量和中间检查验收,整理提供相关的交竣工资料。
6负责对各测量组的一般日常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条管理层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按照本部门主要工作的分工,对其中一项或几项工作负责,在分工基础上要相互通气、协作,并按规定要求,各自做好分管工作。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设计意图,掌握设计要点,在工程技术部的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程,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和补充必要的技术保障措施。
并参与技术交底。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控制、指导,督促操作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查。
认真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和工程验收单,参加中间检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好施工日志。
注意施工原始记录和各种签认证明的收集、分类整理,并及时上交到工程技术部。
4深入基层了解和研究问题,指导或帮助班组解决有关难题。
及时收集资料,总结经验教训,撰写技术论文和工作小结,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加QC小组攻关活动。
5努力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业务,结合施工操作工艺,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操作层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在操作层担负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2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施工准备工作和技术交底,了解工程的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工艺,掌握技术要点,按既定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组织施工。
3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和工艺进行具体有效地控制。
认真填写施工原始记录,记好施工日志,并及时上交到工程技术部。
4负责对一般性测量放样和试验检测取样工作的技术把关。
5解决和处理施工操作中出现的一般简单的技术问题。
6努力学习先进技术和工艺,钻研业务,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撰写技术论文和技术总结,积极参与“四新”项目的推广应用、QC小组攻关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二条工(段)长工作职责
1工(段)长应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丰富的施工经验,并经一定时间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工(段)长除要熟悉施工工艺和操作要领外,还应看懂图纸、一般工程放样、估工算料和签发任务单。
3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和图中说明要点,掌握各部尺寸、标高、材料要求和质量标准,组织好班组施工,对所分管施工的工程质量具体负责。
4参加编制本工种施工作业方案,指导本工种的工作,解决和处理操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组织工序交接和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作好施工日志和施工原始记录,及时为施工结算提供资料。
掌握一般施工机械和辅助设备的性能、操作以及施工工艺、施工方法。
组织协调各工序、环节的衔接配合。
5参加开工前的施工准备,熟悉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要求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协助技术人员向班组进行交底。
6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QC小组活动,收集资料,总结积累经验,为编制或修改工法提供资料。
第十三条班组长工作职责
1认真了解施工图和图中说明要点,掌握各部尺寸、标高和质量标准。
根据工程内容做好班组人员分工,认真组织施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进度和质量控制。
2参加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学习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向班组成员进行操作工艺和安全技术交底。
3掌握施工程序和操作方法以及相关工程操作技能的基础知识。
指挥工程机械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班组人员进行施工操作及相互间的配合作业。
严格按施工图纸放出大样,经检查复验合格并得到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4管好施工现场,负责施工质量的自检、互检,参加交接检查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认真填写原始记录。
5努力学习专业技术,提高施工操作技能。
积极参加技术革新、QC小组活动,并注意应用“四新”成果。
第三章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在承接任务后,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使工程能尽快具备开工和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保证施工能有计划、均衡、有节奏地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
1工程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是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经理部应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资料交接,交接时应对文件的类型和数量进行查对核实。
2项目总工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文件、熟悉研究所有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全面领会设计意图,并为现场交桩和设计交底做好准备。
研究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时,应着重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核对,并作出详细记录: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设计是否有重大原则性错误,图纸与其各组成部分有无矛盾,技术要求是否正确,按图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图纸及说明是否明确、齐全、清晰。
图纸中结构的几何尺寸、坐标、标高、工程数量、材料数量等有无差错及与说明和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
4)有无特殊材料或新材料的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和来源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第十六条现场交桩
1项目总工负责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和测量队的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现场交桩。
2现场交桩的内容为:
路线导线点、水准基点和固定点桩;特大桥、大桥的桥位桩、基线桩和水准基点等主要控制桩;依据合同条件划给施工单位生活生产及附属设施用地范围、取土场和施工便道的区间方位标志桩。
第十七条设计交底
1项目总工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设计技术交底。
2设计技术交底时,除应认真听取设计单位对工程技术特点的介绍和对施工的各项要求外,项目总工应根据研究图纸的记录汇总以及对设计意图的理解,明确提出对设计图纸的疑问、建议或变更意见,并对所探讨的问题逐一做好记录。
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协商解决并取得书面认可依据。
第十八条现场调查核对和恢复定线
1项目总工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部门进行现场技术调查与核对,为施工总体部署和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准备。
2现场技术调查与核对的内容主要有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及设计与实际地形地物是否相符等几个方面:
1)沿线或桥位附近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形地物环境条件及施工污染影响等。
2)当地可利用的地方材料来源及外购材料来源,自采加工材料的分布、数量、质量状况,各种材料的运输线路、运距、运输方式及道路状况等。
3)当地劳动力资源、可利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及其技术水平状况。
4)地方能源、可提供给本工程的用水用电状况,当地设备租赁、生活物资供应和消防治安等状况。
5)路线平面、纵横断面图,沿线地质不良地段的特殊处理,构造物总体布置及桥梁结构形式、防护、导流设施等方案是否合理。
6)标书文件中编列的临时便道、便桥、房屋、电力、电讯设备、总体施工方案、主要施工设备、临时给排水设施等是否恰当。
7)本工程与当地农田水利、航道、码头、公路、铁路、电力、电讯、管道、地下文物及其他构筑物的相互干扰影响情况。
3对在现场调查核对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应及时汇总研究整理,确定解决办法后,拟文报请建设单位审批。
未经建设单位正式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变动。
4恢复定线是对原导线、路中线、转角点、水准点、桥位桩和主要结构物的控制点等进行复测。
复测的偏差值小于规定值时可设桩保护;若大于规定值,应整理资料报送原测设单位和监理,共同研究核定。
恢复定线的测量资料应报监理签认后方可作为施工的依据。
第十九条施工技术方案
1施工技术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部分,它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效率、质量、工期和技术经济效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工作。
2施工技术方案应符合工程承包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体现设计意图,要求做到技术工艺先进、经济合理,能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
制定方案时必须结合项目现有资源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法、选择施工机械、安排施工顺序,衔接配合组织流水作业,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并在工程施工前或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
3大型以上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由公司(处)总工程师主持,项目总工程师及技术、质量、生产、机械等部门技术人员共同参加制定,经优化后,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报局备案。
4中小型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原则上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组织项目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参加制定,同时报公司(处)备案。
5局直管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组织项目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参加制定,经优化后,报局备案。
6重大特殊工程项目(系指局内从未施工过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的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由局总工程师主持,局、公司(处)施工技术和质管部门的有关技术人员,以及公司(处)总工程师和项目总工程师共同参加确定,并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内容。
7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按局技字03-2000《施工技术方案审批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主要技术准备工作
1补充加密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测量标桩,建立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测量控制网。
2建立工地试验室,安装调试并检定仪器设备。
3做好拟开工分项工程的测量放样、材料试验检验工作,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组织措施。
4组织做好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5做好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签订的技术准备工作。
6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技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提交开工报告中的有关技术资料
在完成各项规定的施工准备工作后,项目经理部应按要求的程序和内容向监理提交开工报告,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工。
开工报告一般应附以下主要技术资料:
现场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检验、混合料配比组成、恢复定线和施工测量放样记录,主要机具设备、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到场情况,以及拟开工分项或分部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等。
第二十二条参加首次工地例会
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本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准备好有关技术资料,参加工程施工的首次工地例会。
第四章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技术交底
1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作为施工管理的原始记录保管,并应满足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的要求。
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按规定程序经项目总工程师严格审查、签认。
被交底单位负责人也应履行签字手续。
对特殊隐蔽工程和质量事故、工伤事故多发易发工程部位及影响制约工程进度的关键环节,应重点交底,并明确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防范对策。
2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进行,应使所有员工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本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技术人员,由项目总工负责对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技术交底,其主要内容为:
① 合同文件中规定使用的有关技术规范、监理办法及总工期。
②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说明和施工特点以及试验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标准、采用的工艺。
③ 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以及有关科研项目和“四新”项目的技术要求等。
2)在接受项目总工交底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管理层技术人员对所分管的工程向操作层的技术人员和工(段)长进行交底,其主要内容为:
施工方案实施的具体措施及施工方法;交叉作业的协作及注意事项;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
3)操作层技术人员负责向具体的操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4)班组长在接受技术交底后,应组织全班组人员进行认真讨论,掌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施工及操作要点,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有关具体措施。
3由于未进行交底、交底不清或交底错误而造成事故的,按工程事故处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四条现场施工技术管理
1为保证施工技术方案的顺利实施,除要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和切实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外,还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控制和调整完善工作。
2根据对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须制定定期改进措施和方案,对其有关部分或指标逐项进行补充、调整,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动态管理,并在施工中逐步优化完善。
3试验和测量工作按《项目试验管理办法》和《项目测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工原始记录
1施工原始记录是施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评定工程质量的主要资料。
因此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记录、如实填写、妥善保管,其主要内容为:
1)工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包括各种混合料配合比)、外购半成品的试验数据和出厂检验证。
2)各种有关技术质量问题的报告、事故处理报告、业主或监理对技术质量问题的批复文件。
3)有关设计变更报告和业主或监理批复文件以及经批复增减工程数量的附件。
4)各项工程检查报告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工程照片和录象、重要项目的隐蔽工程部位以及新工艺、新技术和难度较大的施工作业,均应有照片或录象。
5)施工日志、记录施工人员从事施工活动、日常重要事项以及测量放样、施工交底记录等等。
2施工原始记录应随工程进度如实填写,不得过后补填。
数据不得涂改,可划改。
3施工原始记录应按合同要求格式进行。
对于反映施工过程的其他重要原始记录,项目经理部可自行制定格式,但内容必须完整。
4各种原始记录,均需经检查、复核和项目总工程师签字方有效,并归档保存,作交竣工验收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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