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矿水保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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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煤矿水保方案
前言
宁夏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及选煤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磁窑堡镇灵武矿区中部,资源储量丰富。
羊场湾井田长6.4km、宽12.8km、面积51.6km2,矿井建设规模为300万t/a,服务年限109年。
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主斜井、副斜井、一号回风井等井巷工程、矿井及选煤场工业场地、运矸场、运矸公路、变电所等供电设施、以及供热、给排水等,计划施工总工期29个月,工程静态估算投资9.62亿元。
矿井已于2002年12月开始前期工作,计划于2005年4月完工。
灵洲集团公司生产的“香砟子”洁净煤为特低硫、低灰、低燃点、较高发热量、高化学活性的不粘结煤,是良好的动力燃料和化工原料。
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宁夏电力基地和化工项目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羊场湾井田区属低山丘陵区,低缓剥蚀残丘地貌,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沙丘广布,地形起伏不大;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典型大陆性气候。
项目区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项目的建设已委托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预可研报告,该报告2001年8月通过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技术评估。
根据国家水土保持法法规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宁夏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8月27日以灵公便发(2001)70号函委托我院承担羊场湾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2001年9月我院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整个项目区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方案大纲。
2003年8月8-9日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组织在宁夏银川召开了羊场湾煤矿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技术评估会,现根据审查意见对大纲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并上报水利部予以审批。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保监方案【2003】第号)对大纲的批复意见,我院确定了工作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方案编制深度、重点防治区域和主要措施等,同时也对水保方案编制的工作进度、专业人员组成和编制经费等做出了具体安排。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国家水利部、煤炭工业环保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局、环保局、煤炭工业局、吴忠市和灵武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1方案编制总则
1.1方案编制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后简称《水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生态环境效益为主,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配套,水土保持与煤矿建设运行安全相结合,因需制宜、因害设防,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原则。
在勘察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羊场湾煤矿生产建过程中业主应承担的防治责任范围,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初步确定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估算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安排年度实施计划,并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
(2)根据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扰动地面、破坏植被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的不同,将防治责任范围分为不同区域,分别进行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
(3)按“三同时”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方案中的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业主单位根据审批的方案报告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实施,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工程,并有相关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参加。
(4)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如厂区排水、绿化等,本方案报告将直接套用,但其投资不计入本方案报告水土保持投资。
1.2方案编制的目的及意义
(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是具体落实和实施《水保法》的需要。
羊场湾煤井及选煤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磁窑堡镇灵武矿区中部,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地带,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由于区内降雨量小、气候恶劣、植被稀疏、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很难自行恢复。
羊场湾煤矿在建设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破坏地表植被、改变土壤结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使其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丧失,同时还产生一定数量的弃土弃渣。
若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将会产生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加速当地的土地荒漠化和水土资源损失,对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故在煤矿开发建设过程中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具体落实和实施《水保法》的需要。
(2)是全面分析矿井生产建设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及危害,确定业主依法应承担的防治范围和相应责任,确定建设单位科学防治水土流失之所需,也为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提供依据。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将针对矿井生产建设工艺和新增水土流失特点,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使新增水土流失得到快速有效控制,并结合工程特征,进行土地改造、恢复植被,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4)方案报告书是与主体工程建设中实施“三同时’’的保证。
审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是业主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前提和依据,只有审批确定的水土保持投资才能依法计入主体工程基建投资,水土保持措施才能真正有计划实施。
(5)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旨在规范主体工程设计、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是进一步进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的依据,也为主体工程进一步优化设计、施工提供指导性意见。
1.3方案编制依据
1.3.1有关立项批复
(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基础【2002】1744号«国家纪委关于宁夏灵洲集团公司羊场湾煤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02.4.27,附件一);
(2)宁夏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雅高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开发建设年产300万吨羊场湾煤矿的协议»(2001.4.2,附件二);
(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宁计基础【2002】573号«关于加快羊场湾煤矿项目前期工作的紧急通知»(2002.9.25,附件三)。
1.3.2方案任务依据
宁夏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公便发(2001)70号函«关于水保方案报告委托书的函»(2001.8.28,附件四)。
1.3.3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8月29日);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
(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1995年第5号令);
(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检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2000年第12号令);
(8)《水利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煤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水保[1999]398号);
(9)《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解释问题的批复》(水利部1996年);
(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规定》(水利部水保1999年288号)。
(11)《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4.6;
(1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限期退耕陡坡耕地的公告,1999.5;
(1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宁价(费)发【1994】19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1994.10。
1.3.4设计文件依据
(1)《羊场湾煤矿及选煤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带项目建议书)》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2002.9;
(2)《宁夏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2003.9;
(3)《宁夏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2002.10;
(4)《宁夏灵洲集团公司羊场湾煤矿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技术评估意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保监方案【2003】第号)。
1.4采用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1.4.1主要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4)《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
1.4.2参照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2)煤炭、林业、水利等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1994;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设计规范》MT5006—1994;
.《防洪标准》(GB50201—94)。
1.5参考文献及报告
(1)《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
(2)《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
(3)《宁夏吴忠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
(4)《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灵武市人为水土流失现状普查报告》;
(6)《中国的沙漠化及其防治》;
(7)《灵武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1985.6;
(8)《灵武矿区防沙治沙工程初步设计》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1993.8;
(9)《灵武矿区黎古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1994.2;
(10)《灵武矿区一期公路、一期铁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1994.7;
(7)该区域水土保持及其防沙治沙有关研究成果等。
1.6方案编制深度
羊场湾煤矿现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和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工作,根据水利部水保监方案函[2002]118号文“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的函”精神,以及水利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的技术评估意见,本方案报告书的编制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方案审查批准后结合主体工程再进行水土保持专项设计。
1.7设计水平年
主体工程建设期为29个月,计划2002年底2003年初开工至2005年4月正式交工投产,故确定本项目工程措施设计水平年为2006年;矿区绿化和运矸场绿化等植物措施在北方地区设计水平年适当推后2~3年,即植物措施设计水平年为2008年;投产后10年即2016年为生产期设计水平年。
1.8方案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概况;
2)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3)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
4)对水土流失量进行预测;
5)初步确定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并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初选方案(含重点分析、论证及典型设计);
6)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其效益分析;
7)实施保证措施;
8)可行性论证结论及建议。
2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2.1建设项目概况
2.1.1项目主要特性
项目名称:
宁夏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磁窑堡镇
建设性质:
新建长期性生产建设工程
建设规模: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Mt/a,矿井服务年限109.0a,其中一水平服务年限37.5a,二水平服务年限71.5a。
建设计划:
本项目的矿井与选煤厂建设期为29个月,即2002年12月~2005年4月,其中包括准备期3个月和联合试运转期3个月。
总投资:
工程项目总投资99268.55万元,吨煤投资为330.90元
工程项目主要特性见表3-1。
表3-1工程项目主要特性表
羊
场
湾
煤
矿
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
总投资﹙万元﹚
中型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磁窑堡镇
99268.55
井田面积
工业场地面积
建设期
可采储量(万t)
51.6km2
20.49km2
29个月
45666.63
服务年限
年生产能力
在籍人数
开拓形式
109年
3.0Mt/a
509
斜井开拓
2.1.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羊场湾煤矿建设项目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2。
2.1.3地理位置及交通
羊场湾井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磁窑堡镇境内。
地处东经106o35/~106o8',北纬37o59/~38o03/。
井田南北长6.4km,东西宽12.8km,面积为51.6km2。
井田交通十分便利,现有黎(家新庄)~羊(场湾)矿区公路与307国道银(川)~古(窑子)一级公路相连。
307国道向西经灵武市(50km)、吴忠市(70km)、青铜峡市(93km)与包(头)~兰(州)公路和西(安)~银(川)公路相连;向东经盐池(110km)、定边可达陕西榆林、延安等地。
由银古一级公路向北(约60km)可直达银川市。
该一级公路紧靠灵武矿务局黎家新庄中心通过。
包(头)~兰(州)国铁干线于矿区西部约70Km处南北向通过,灵武铁路支线(大坝~古窑子)于包兰铁路的大坝站接轨。
井田走向长6.4km,东西倾斜宽12.8km,面积51.6km2。
西南与枣泉井田相临,北靠羊场湾一号井。
井田交通位置见图3-1。
表3-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Mt/a
3.00
选煤厂设计生产能力
Mt/a
3.00
2
服务
年限
一水平服务年限
a
37.5
二水平服务年限
a
71.5
合计
a
109
3
煤质(牌号)
不粘煤
4
井田
走向长度
km
6.4
宽度
km
12.8
面积
Km2
51.6
5
煤炭
储量
地质储量
Mt
911.788
矿井设计储量
Mt
628.035
设计可采储量
Mt
456.666
6
煤层
情况
可采煤层数
层
16
可采煤层总厚度
M
28.04
主要可采煤层号
1#、2#、9#、14#、15#
7
开拓方式
斜井
初期
8
采煤方法
综采长臂
9
通风方式
中央并列式
初期
10
煤层倾角
°
8~15
11
井项总工程量
m
22579
其中利用工程1300m
12
万吨煤掘进率
m
75.3
13
工业场地占地面积:
矿井
:
选煤厂
Hm2
9.96
Hm2
10.53
14
矿井在籍人数
人
509
15
原煤生产效率
吨/工
42.7
16
建井工期
月
24
17
工程项目总投资
万元
99268.55
18
吨煤投资
元/吨
330.90
19
经营成本
元/吨
34.40
20
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
%
12.96
21
税后投资回收期
年
7.9
2.1.4建设项目的前期设计及建设现状
2.1.4.1建设项目的前期设计工作
羊场湾井田位于灵武矿区中部。
灵武矿区是“八五”、“九五”期间建设的我国西部大型煤炭能源基地。
1990年9月17日,国家计委以“计建设(1990)1239号”文批准灵武矿区总体设计。
批准矿区建设总规模为11.90Mt/a,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5.70Mt/a,羊场湾煤矿为矿区一期规划建设的矿井。
目前灵武矿区按照“一次设计、分期建设、小井起步、大井集中”的矿区建设方针,现已建成年产0.30Mt/a的羊场湾一号井和宁夏规模最大且技术含量最高的现代化矿井——灵新煤矿(2.40Mt/a),矿区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按照前期设计11.90Mt/a的生产能力已经全部一次性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14.97亿元。
矿区现从业人员9022人,占地面积1156.7hm2。
灵武矿区已成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国20个煤电路综合发展能源基地之一。
羊场湾煤矿于20世纪90年代初即开始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2001年5月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受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编制了《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及选煤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2001年9月设计院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及选煤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代项目建议书),2002年9月25日,国家计委以计基础【2002】174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宁夏灵洲集团公司羊场湾煤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审批通过了该报告。
2002年11月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设计院又编制了《宁夏灵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及选煤厂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
在完成上述多版设计文件的同时,有关部门也于1994年前分别完成了《宁夏自治区灵武煤田碎石井区羊场湾井田精查地质报告》及《宁夏灵武矿物局羊场湾煤矿主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详勘)》。
同时,按照总体规划,矿区至羊场湾矿井的三级公路已建成通车,铁路专用线也已于1996年完成施工图设计,现正在修建。
其余水、电等外部设施已建设完成。
2.1.4.2羊场湾井田开发现状
井田内现有三处生产煤矿,分别为煤层浅部的羊场湾二号井、银湾矿井和井田东部的磁窑堡羊场湾技改井。
羊场湾矿井工业场地用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3年“宁政函(1993)72号文”批准,用地面积为50.4hm2(756亩),灵武矿务局按批准用地面积办理了相关手续,并于1996年在羊场湾井田浅部先期建成了羊场湾二号井,作为羊场湾矿井的起步建设井,设计生产能力为0.3Mt/a,开采一、二煤。
2002年原煤产量达到0.70Mt/a。
羊场湾二号井工业场地现已建有简易筛分楼、变电所、机电修理间、材料库、材料棚、办公楼等设施,筛分后的产品煤由汽车外运。
现有职工约400人。
拟建的3.00Mt/a生产规模的羊场湾煤矿即是在现羊场湾二号井设施基础上进行建设,利用二号井已有的两条井筒进行井下开拓,再新增一条主斜井;工业场地位置不变,但二号井现有的地面设施则全部予以拆除重新布局。
待羊场湾矿井建成后现有二号井自行关闭。
2.1.5主要工程项目及内容
全井田地质储量91178.85万t,其中矿井设计储量62803.45万t,设计可采储量45666.6万t。
全矿井合计一、二、十四、十五号煤可采储量的75.4%,为本井田的主采煤层。
主要工程项目有井下生产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含选煤厂)、辅助设施、地面运输系统、公用配套设施。
分述如下。
2.1.5.1井下生产系统
矿井移交生产时共有3条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和一号回风斜井。
其中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为羊场湾二号井已建井筒,其井口位置、方位、倾角、断面已定,本次建设只是延伸各井筒;主斜井为新开井筒。
设计确定一号煤层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二号煤层在投产初期采用大采高分层综采,当开采+850m水平二号煤层时可考虑采用放顶煤综采。
井下移交采区为11采区,共布置两个综采工作面。
一号煤综采一次采全高,平均采高2.2m,生产能力0.87Mt/a;二号煤层综采工作面为倾斜分层综采,首采上分层采高为4.0m,生产能力2.31Mt/a。
两综采工作面均采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综采工作面生产设备选型以国产设备为主,必要时引进部分配件。
主要设备有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和可伸缩胶带输送机。
2.1.5.2地面生产系统
①主井生产系统
井下原煤由主斜井胶带输送机提升至地面,通过上落煤柱胶带输送机将原煤运至落煤柱入贮并进入矿井选煤厂系统,对煤炭进行加工、贮存并装车外运。
2矿井运矸系统
矿井井下掘进矸石经过副井提升至地面,在地面翻车机房翻卸至矸石漏斗,经K-2给煤机给至矸石胶带输送机,运至矸石仓。
矸石由汽车外运至运矸场地排弃。
矸石排放场位于矿井工业场地东北约3.5km处流动和半流动沙地的低凹处,占地面积约18hm2,总容量约为1.75Mt,经测算所选矸石场可容纳矿井及选煤厂10年的运矸量。
运矸场与井田相对位置示意见图3-2。
2.1.5.3矿井辅助设施
羊场湾矿井辅助生产设施设有机电设备修理车间、综采设备备件中转存放库、煤样室、化验室和坑木改制间。
承担矿井机电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设备中转存放、煤样制样、化验等,设备的大、中型维修依托矿区总机修厂完成。
2.1.5.4地面运输
(1)铁路运输:
羊场湾矿井生产的原煤经选煤厂加工后产品煤全部由铁路外运。
羊场湾铁路专用线接轨于灵武铁路支线的古窑子车站,铁路专用线全长11.83Km,于2002年8月开工修建。
羊场湾车站于2002年6月完成了施工图设计,目前已开工建设。
(2)公路运输:
羊场湾公路路基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与黎古公路一起承担羊场湾矿井与中心区、矿区辅助企业及外部的联系,担负职工上、下班通勤及矿建物资与材料的运输任务。
(3)运矸便道:
矿井工业场地至矸石排放场需修筑长3.5km、宽6.0m的运矸便道。
由于上述铁路运输、公路运输作为专项工程另行编制环评和水土保持方案,因此本方案中不予考虑。
2.1.5.5公用配套设施
(1)供配电
羊场湾矿110KV变电站的两回供电线路引自矿区110KV变电站。
羊场湾110KV变电站内设二台110/35/10KV、16000KVA的变压器,该变电站以10KV供工业场地10/0.4KV变电所用电。
(2)供水
羊场湾矿供水水源由灵武矿区一期给水工程统一解决,每日可供给羊场湾煤矿的水量为5000m3。
为节约用水,矿井生产中井下消防洒水利用矿井井下排水。
预计井下正常涌水量为5904m3/d。
矿井所需水量由位于灵新矿第三加压泵站加压供给。
来水进入矿井工业场地内两座容积为800m3的日用消防水池内,然后由变频供水装置将水供至工业场地各用水点。
矿井井下排水经处理达到复用水水质要求后,由泵加压送至用水点进行复用。
(3)供热及采暖
矿井工业场地各热用户总耗热量为6765KW,选煤厂工业场地各热用户的总耗热量为4220KW,均由设在矿井工业场地内的集中供热锅炉房统一供给。
在工业场地建一座总容量为24t/h的蒸汽锅炉房,以满足工业场地的供热要求。
2.1.6总平面布置及土地占用情况
2.1.6.1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
(1)工业场地地址位置
羊场湾煤矿选定厂址位于17勘探线中、上组煤隐伏露头处。
该场地位于灵武矿区中部,距矿区中心区南约17km,距矿区辅助附属企业区约11.0km,距银川市东南约60km,距灵武市东约40km。
(2)矿井工业场地布置
该场地为风井与主、副井联合场地。
分三区布置:
生产区、场前区、辅助设施区。
生产区包括两条主、副斜井,井口棚及绞车房;场前区包括行政及福利设施,布置在场地的进口端;辅助设施区包括为生产服务的修理、材料、动力和水处理设施等,布置在场地西侧和东侧。
(3)选煤厂工业场地布置
选煤厂工业场地位于矿井工业场地西侧,两个场地最近处距离约250m。
该场地分为选煤厂和辅助设施区。
选煤厂沿铁路装车站布置;辅助设施区包括给水系统、机修及110KV变电站、消防队、救护队等配套服务设施。
(4)本矿井居住区设在灵武矿区黎家新庄中心区,矿井工业场地不设单身宿舍。
羊场湾矿井工业场地平面布局见图3-3;工业场地平面布置的主要经济指标见表3-3。
表3-3工业场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选煤厂
主、副井工业场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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