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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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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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1
总则
为加强劳动力的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激发及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公司经济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考勤制度
第1条:
关于打卡之规定:
一.每位员工建立一张考勤卡,每月发薪的考核日期日新为上月的16日—本月的15日,发薪日期为每月的25日;泰和为上月的26日—本月的25日,发薪日期为每月的15日。
二.本公司现实行早、中班和日班三种班次。
特别强调:
每天上班时间为7:
45分(早会),延迟打卡者视为迟到(每周一天津返厂人员除外)。
三.具体作息时间:
【泰和】
日班的作息时间:
早晨7:
50—8:
00(晨会)
上午8:
00—12:
00
下午13:
00—17:
00
四.每位员工必须自己打卡,不准代打卡,凡发现代打卡者,双方各罚款100元,如再次发现代打卡现象,公司将予以双方辞退处理。
五.为避免个别人员由于迟到而故意不打卡现象的发生,凡忘记打卡者,须有本部门课长以上干部签字证明上班时间;否则,未打卡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每月忘记打卡一次罚款5元,月累计两次以上五次以下(二次-五次),每次罚款10元。
月累计五次以上(不包括五次),除每次罚款10元外,按事假半天处理并扣除全勤奖。
七.部级干部忘记打卡,需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第2条:
关于工伤假之有关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无论何种原因),应及时安排到医院就诊,部门负责人于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通知公司办公室,12小时内将事故真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到公司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应将发生的工伤事故于24小时内进行工伤申报。
二.轻微工伤(两三天治愈),须由部门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至办公室。
受伤者需在办公室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就医,对未经批准擅自就医者,医药费由个人承担。
工伤假享受日工资28元,不享受其它补贴。
三.重大工伤引起的休假(限三个月内),康复后应及时复工,公司将视其身体状况及技能,对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调整岗位后经过培训还不能胜任的,公司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3条:
关于病假之有关规定:
一.员工请假去医院就诊,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将假条逐级交至主管负责人(急诊除外),休病假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或诊断证明。
待康复后上班当日,将建休证明交至考勤员。
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如员工在公司工作过程中生病,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暂予病假处理。
待康复后(上班当日),还须补交医院开据的建休证明或诊断证明。
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不可抗拒的特殊病种,按照当时的国家规定执行。
四.凡请病假的员工如果请假单未得到相应领导批准前休假,按旷工处理。
第4条:
关于事假之有关规定:
一.首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系长签字、课长签字后报制造本部批准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申请休假大于等于三天时,制造本部批准后还需得到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重申:
由于近期个别员工电话请假现象见盛,故自即日起凡未提前递交《请假申请单》,采用电话形式请假者,一律不予批准。
交通事故者除外,但需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佐证;急性危重病例除外,但需市级医院《诊断证明书》佐证;家中直系亲属病危、身故除外,但需本人户籍证及医院《诊断证明》书或《死亡证明》佐证。
二.事假审批权限:
生产工人,一次请假两天以内由部长审批,三天以上
(包括三天)部长签署意见后报请总经理审批后,将请假条交由办公室考勤员。
四.部室工作人员请假直接填写请假单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由办公室考勤员.
五.凡请事假的员工如果请假单未得到相应领导批准前休假,按旷工处理。
第5条:
关于旷工之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无故不上班者;
2.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上岗者;
4.工作时间内无故脱岗者。
1—4项计算旷工的最小单位为半天(4小时)。
第6条:
关于病、事假以及旷工工资的具体规定:
一.病假:
按公司规定休病假,扣除当日日工资,病假超过三天者,(不含三天)扣除全勤奖。
二.事假:
按公司规定休事假,扣除当日日工资及当月奖金的8%,超过半天扣除全勤奖;
三.旷工:
旷工半天,扣除当日日工资,全勤奖以及全月奖金的50%,并给予100元罚款;旷工一天,扣除当日日工资、全勤奖以及全月奖金,并给予200元—500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公司可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7条:
关于迟到、早退之规定:
一.日班作息时间为:
早晨7:
45~下午17:
00,
日班休息时间为:
上午10:
00~10:
10和下午15:
00~15:
30,
日班就餐时间为:
中午12:
10~13:
00;
二.早班作息时间为:
早晨6:
00~下午15:
00,
早班休息时间为:
上午10:
00~10:
10,
早班就餐时间为:
早晨7:
00~7:
30,中午12:
10~12:
40;
三.中班作息时间为:
下午15:
00~晚上23:
30,
中班休息时间为:
下午21:
00~21:
10,
中班就餐时间为:
下午18:
00~18:
30;
四.如加夜班,就餐时间为0:
00—0:
30,休息时间为3:
00—3:
10。
五.每周一天津职工7:
45上班车视同上班准时出勤;周末下午返津提前下班,从平日加班中扣除相应少出勤时间。
六.员工因故迟到(在口头请假告知领导的前提下),一次不超过30分钟的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以内的按事假处理,并再罚款10元(特殊天气条件下除外)。
七.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八.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全天处理。
第8条:
关于员工辞职之规定:
一、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未满期间提出辞职的,应以书面形式写出辞职报告申请,并填写《离司人员表格》,经部门领导批示并签署离司时间后,交由办公室,办公室根据部门批准的离司日期为该员工办理离司相应的手续,试用期不满10天自行辞职的,公司不予计算工资。
二、凡公司正式员工离职,首先以书面形式写出辞职申请,报送部门领导批准后,办理离司手续时间应在30天(视生产情况及人员情况而定),根据部门批示的离司日期到办公室办理相应的离司手续。
三、公司干部辞职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请总经理批准,在总经理批准的日期由办公室办理离司手续。
四、离司手续包括:
工具、工作服、饭卡、宿舍钥匙、工具箱钥匙、出入证、手机卡、电话费等交接和交还。
五、无论何种原因离司,员工必须交还全部工作服后,员工每少交还壹套工作服。
六、离司人员办理完交接手续后,由办公室将《离司人员表格》上报财务部,财务部在下月发放工资时将离司员工工资打入工资卡内(工资卡为农行全国通存通兑),财务部不为离司人员单独发放工资。
七、离司人员在办理离司手续完毕的当天应离开公司,如未按规定时间离司,扣除离司员工当月工资。
第二章:
关于补助的有关规定
第1条:
餐费补助之规定:
我公司现使用IC饭卡就餐,具体使用方式如下:
一.从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计费周期,每位员工按22天给予餐费补贴。
二.每月由总务部把餐费补贴充值到个人饭卡内,凭饭卡可在食堂就餐、购物,但不退现金,并限当月消费,不累计至下月。
三.员工加班及夜班的餐费补贴月底以现金方式在工资中发放。
四.如需在卡中充值,到食堂商品部办理充值手续。
其它情况的补充规定如下:
1.当月实际平日出勤天数如与22天有出入,按实际天数由当月工资中补入或扣除相应天数的餐费补贴。
2.请病、事假一次超过4小时(不包括4小时)者,由工资中扣除当天餐费补助;
3.六日加班一次超过6小时(含6小时),补贴当日餐费,以现金方式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4.加夜班者,补贴夜餐餐费,每次3元,以现金方式补入工资中;
5.由于公司不具备解决回民员工就餐条件,故回民员工工作日(包括平日和六日出勤日),公司给予餐费补助,以现金方式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6.保安和公司保洁员、锅炉工,每月天数即为当月应出勤天数,每月补贴餐费100元,每月15日晚充入个人饭卡;如有病、事假等,则应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餐补,处理情况依照上文规定执行。
第2条:
中班、夜班补助之规定:
一.中班补助5元;
二.夜班补助10元;
三.以上补助不包括餐费。
第3条:
加班费之规定:
一.根据生产情况员工需要加班时,加班费为平日工资的1.5倍(平日8小时以外加班);
二.周六、日加班,加班费为平日工资的2倍;
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为平日工资的3倍;
第4条:
出差补助之规定:
一.凡外出(沧州地区以外)办事的人员,公司规定每出差一次补贴20元;
二.凡外出(沧州地区以内)办事的人员公司规定每出差一次补贴10元;
三.凡出沧州以外的出差每出差一次补贴20元话费;
四.天津籍人员回天津办事没有话费补贴;
五.出差人员每月16日将上月出差情况填写《干部出差月报表》经上级主管签字后,报到公司财务部审核。
第5条:
结婚补助之规定:
一.凡公司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皆享受此补助;
二.符合国家结婚的法定年龄,公司给予员工本人结婚补助费400元,结婚补助费只享受一次(再婚除外)。
第6条:
丧事补助之规定:
一.凡公司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皆享受此补助;
二.必须是员工直系亲属,包括:
员工的父亲、母亲、配偶及其子女,
其它亲属不给予补助,丧事补助金一次400元。
第7条:
生育补助之规定:
一.凡公司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皆享受此补助;
二.符合国家的生育年龄以及有关生育的法律法规;
三.员工本人或员工配偶生育,公司给予生育补助200元;
四.凡领取结婚补助、丧事补助、生育补助的员工,如在领取之日起半年内申请离职,公司规定将发放本人的补助退回。
第8条:
调整工资之规定:
一.公司定于每年十二月份做为调整工资的时间;
二.公司根据上一年的经营情况、个人表现、职务分工以及同工种技术水平的差别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
三.入司满一年的员工均参与调级。
但与工龄补贴不同的是,员工入司满一年但没有赶上调整工资的月份,只有转年参加调级,超过的月份不予补加(特殊表现及贡献除外);
四.全年累计受到通报表扬三次以上的员工(包括三次),年度调整工资可享受优选待遇。
第三章:
关于外出、外培及干部加班、值班的有关规定
第1条:
外出之规定:
一.外出的干部通讯工具必须随身携带,以便联系。
如因外出未带手机,公司与其失去联系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内发生三次,扣除当月电话费补贴。
二.驾驶车辆外出的干部,要按照公司关于驾驶员出车的管理制度驾驶车辆,圆满完成公司交给的外出工作。
第2条:
外培之规定:
根据业务以及工作的需要,公司要委派干部或员工到国外进行学习、研修、商务考察以及其它地区(国内)的学习和取证,根据不同情况规定如下:
一.公司委派出国考察:
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满六年,无论合同期满、本人申请离职
还是公司给予辞退,出国费用由企业全部承担。
1.本人申请离职:
a.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不足两年,个人要承担出国费用的100%;
b.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满两年,个人要承担出国费用的80%;
c.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满三年,个人要承担出国费用的70%;
c.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满四年,个人要承担出国费用的60%;
d.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满五年,个人要承担出国费用的50%。
2.公司给予辞退:
a.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不足两年,个人要承担出国费用的70%;
b.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满两年,个人要承担出国费用的60%;
c.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满三年,个人要承担出国费用的50%;
d.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满四年,个人要承担出国费用的40%;
e.从入司之日起,为企业服务满五年,个人要承担出国费用的30%。
第3条:
干部加班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急需在日程安排以外的六、日加班时,要填写干部加班申报单报送总经理审批,考勤员根据总经理的批示以及打卡的具体时间计算加班费;
二.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申报的可用通讯形式征求总经理意见,加班申报单可后补;
三.加班被批准后,请加班干部于两日内将加班申报单交至考勤员;
四.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干部集体加班的,不需要填写干部加班申报单,加班时间由经理办公室按实际加班时间统一申报;
五.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
六.公司的下班时间是17:
00分,干部加班时间从17:
00分开始计算。
到18:
00分按1小时计算加班,以后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17:
00~18:
00之间不足1小时不予计算加班费;
七.凡公司级会议,例:
全体干部会、生产调度会、下班后的培训(不包括讲课干部),不予以计算加班,打卡时请在卡上注明,以便考勤员核对。
八.干部的加班月底由本人填写干部加班申报单,由财务部审核后,交由办公室考勤员计算考勤。
第4条:
干部值班之规定
由于公司生产任务繁忙,车间员工需倒班方能完成生产计划。
为能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故安排公司干部跟班值班。
具体规定如下:
1.由生产部部长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干部进行跟班值班;
2.值班时间从当日18:
00分至次日早晨8:
00;
3.要求值班干部,在员工交接班前15分钟(23:
15和5:
45)必须到生产现场进行巡视,以便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4.值班干部,除上述时间必到生产现场外,当车间有夜班时还须在22:
00以后次日早5:
45分之前进行最少一次的巡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5.值班干部在巡查时要进行打卡,发现问题以便核查,做到打卡巡查记录一致,每日至少二次;
6.干部值班期间不准出厂(包括值中班)或脱岗、不准饮酒,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发生重大问题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
7.由于离厂或脱岗造成事故(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从而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降岗、辞退或追究刑事责任;
8.干部在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否则,按违纪处理,如被举报核实无误加倍处罚;
9.值班干部次日仍正常工作;
10.值班费为平日值班每次补贴30元,六日值班每次补贴50元。
11.其他节假日的值班及值班费另行安排。
12.干部值班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打卡,忘记打卡或不打卡,按公司打卡规定执行,确保考勤员统计的准确性。
第四章:
关于奖励的有关规定:
第1条:
全勤奖之规定:
一.为保证交货期,公司规定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隔周双休,员工只要按照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出勤日出勤就视为全勤,发给全勤奖;
二.六日加班(8小时以外包括六、日)可以与平日的歇班相抵,也视为全勤;
三.平日加班(8小时以外)不能与规定的六、日出勤日相抵。
否则,不能视为全勤;
四.额外的六、日加班可以与规定的六、日歇班相抵,也视为全勤;
五.全勤奖的奖金为每月100元人民币。
第2条:
日常奖励之规定
对于在日常工作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100元-500元,由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报经总经理签字后,在工资中发放。
第3条:
优秀员工奖之规定:
一.年度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者,每人奖励500元;
二.工作努力、积极主动、团结同事、尊敬师长;
三.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全年没有违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年出勤率必须在95%以上(包括95%),年累计迟到次数不得超过5次,没有旷工现象;
五.评选优秀员工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选出,被选人员之选票必须超过半数(包括半数),不符合条件的剔除;
六.连续三年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者提升一级工资;
七.获奖者可以有并列。
第4条:
优秀干部奖之规定:
一.年度被评为公司优秀干部者,每人奖励500元;
二.严格按照公司的任职要求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文化修养和自身素质;
三.要有言于律己,关爱他人,尊敬师长、勇于奉献的工作作风;
四.全年没有违规违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年出勤率在96%以上,年累计迟到次数不得超过3次,没有旷工;
六.全员参加评选,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选出,被选人员之选票必须超过半数(包括半数),不符合条件的剔除;
七.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公司给予5天的假期以及1000元的奖励;
八.获奖者可以有并列。
第5条:
出勤最佳奖之规定:
一.年度被评为出勤最佳者,每人奖励200元;
二.出勤最佳奖根据考勤统计情况取前三名;
三.获奖的前三名不包括并列。
第6条:
贡献奖之规定:
一.对于视企业如家,与企业荣辱与共,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视贡献大小给予200-1000元不等的奖励;
二.如遇重大问题,为企业挽回重大损失的,公司给予500-2000元的重奖;
三.以上为基本奖项,公司根据当年经营及发展情况可再设其它奖项。
第五章:
关于婚、丧及路程假的有关规定
第1条:
婚假之规定:
一.公司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者),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待遇;
二.符合国家的法定年龄,但未满二十五周岁的男女员工一律给婚假三天;
三.男性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结婚者视为晚婚,给婚假10天(凡再婚者一律给婚假三天);
四.如外地员工结婚,可按规定另加路程假;
五.休婚假,享受的待遇为日工资的100%,全勤奖不扣除。
第2条:
丧假之规定:
一.公司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者),均享受国家规定的丧假待遇;
二.凡员工直系亲属(包括:
父亲、母亲、配偶、子女以及符合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给丧假三天;
三.休丧假,享受的待遇为日工资的100%,全勤奖不扣除;
四.注意:
无论休婚假还是休丧假,必须一次使用,如特殊原因造成婚、丧假不能一次使用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
否则,剩余假期予以取消。
第3条:
路程假之规定:
一.路程以300公里为计算标准(单程),超过300公里另加路程假一天,不足300公里的,不给路程假;
二.路程假不分婚、丧一样对待,以下凡涉及路程假不再特别说明。
第六章:
关于试用期、年度考试及岗位变动的有关规定
第1条:
试用期之规定:
一.本公司规定对新入司员工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
二.新入司人员在试用期期间,无论是公司辞退员工还是员工自申离职,双方须在当日下班之前通知对方。
对无故不上班又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超过两天(次)视同自动离职;
三.试用期满进行不同工种的技术考试,考试内容以专业技术为主;
四.由于本公司操作工的岗位比较多,为了考试的合理化,操作工的考试内容以较长时间工作的岗位为主(长项);
五.考试时间定为三个月后的入司之日;
六.根据考试情况、出勤情况以及表现情况由有关部门进行评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给予正式录用。
同时,由公司人事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签定劳动合同以及上缴有关保险。
第2条:
年度考试之规定:
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给员工创造一个相互学习、增进了解、努力向上的工作氛围,公司对全体员工每年要进行关于公司产品以及本岗位理论知识考试。
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年一度的岗位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2月-4月,考试结果于当月的25日公布;
二.根据生产情况,办公室以倡议书的形式将考试的具体时间公布给大家;
三.对考试成绩优秀者公司给予奖励,对于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公司对其进行培训,培训后仍然不合格给予降岗,不能降岗的给予辞退;
四.对连续三年在考试中取得前三名的员工,其成绩可做调整工资的参考。
第3条:
岗位变动之规定:
公司遵循以人为本、任人唯贤的基本原则,根据个人能力、表现及特长安排其得当的工作,给员工一个能够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使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为此,特对岗位变动做以下规定:
一.对于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钻研技术,工作技能有显著提高,并能胜任更高岗位要求的员工给予岗位升级;
二.对于技术、技能不能达到原岗位要求,但有愿望留在本公司继续工作的遵章守纪的员工进行岗位降级;
三.对于岗位变动(岗位升级、岗位降级)实行三个月的考察期,主要考察劳动态度、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是否达到公司规定的本岗位任职要求。
考察期期间的工资按照岗位变动后的工资标准发放;
四.三个月后,对岗位变动人员的劳动态度、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进行评定。
达到公司要求的继续担当原岗位(岗位升级),或恢复原岗位(岗位降级)。
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岗位升级人员回至原岗位,对岗位降级人员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五.岗位变动面对的是全体员工和干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七章:
工作服发放、着装及胸卡的有关规定
第1条:
工作服的发放之规定:
工作服是为文明生产、企业形象以及安全操作而发放的,工作时间内必须穿著工作服;
一.时间及数量的规定:
1.冬季棉上衣每两年发放一件,发放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
2.秋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套,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15日;
3.夏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两套,发放时间为每年5月15日;
二.对新员工发放工作服的规定:
1.试工期内发放临时工作服,试工期满并合格发放秋季工作服两套,为的是能互相换洗及统一着装;
2.新员工试工期过后第一个月,扣除工作服押金100元;
三.工作服押金退还方式:
1.无论何种原因被公司辞退或开除者,交还工作服,公司将工作服押金如数退还;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情况下,交还工作服,公司将工作服押金如数退还。
第2条:
着装之规定:
一.由于季节的不同,故工作服的颜色也不同。
穿工作服时要求上下颜色一致(特殊部门除外);
二.未按公司规定着装、袒胸赤背拖着鞋,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三.工作服要求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及更换;
第3条:
胸卡之规定:
一.工作时间必须佩戴胸卡,对不按公司要求佩戴胸卡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
二.胸卡如有丢失或损坏,请及时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三.对于胸卡的制作费用除质量问题外均有个人承担。
第八章:
发放劳保用品、节日礼品(物品)之规定
为健全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现将礼品(物品)的发放做以下具体规定:
一.劳动保护:
1.新员工入司不足三个月,劳保用品只发放与生产有关的必须品,如:
鞋子、手套、口罩、毛巾、香皂、洗衣粉;
2.入司员工工作满三个月,劳动保护用品全部发放。
二.节日礼品:
节日礼品发放一般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为超市购物卡,另外一种为公司为员工准备的实物。
1.员工入司满一年以上(包括一年),节日礼品全部发放;
2.员工入司三个月以上(包括三个月)但不足一年,只发放实物;
3.员工入司不足三个月,礼物(礼品)不发放。
三.旅游费:
1.员工入司满一年(结止7月30日),享受旅游费为100%;
2.员工入司不足一年的,不享受旅游费。
四.生日礼物:
1.员工入司满三个月,发放生日礼物;
2.员工入司不足三个月,生日礼物不发放。
第九章:
关于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河北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
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对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做出以下补充规定:
第1条:
解除合同之规定:
一.公司严格按照河北省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河北省企业(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执行;
二.根据劳动合同书的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解除)第二款的第(三)项: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密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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